中国琉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中国琉球网 首页 文化广场 查看内容

陈梧桐:施琅统一台湾与闽台区域文化的形成

2016-6-29 15:58|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814| 评论: 0|原作者: 关天培

摘要: 施琅统一并力主保留台湾,使台湾与福建在政治上连为一体,为海峡两岸的往来彻底扫除了障碍。随着大陆特别是福建移民的大量入台,台湾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大陆特别是福建流行的语言文字、儒家思想、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
施琅统一台湾与闽台区域文化的形成
文:陈梧桐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六月,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统率清朝水师自 铜山(今福建东山)东征,运用《因剿寓抚》之策,先在澎湖击败郑军守将 刘国轩,尔后于八月登陆台湾,招抚郑氏集团,实现了对台湾的统一。接着,又针对清廷内部关于台湾“弃”与“守”问题的争论,于 十二月上《恭陈 台湾弃、留 疏》,力主留守台湾,促使清圣祖作出正确决策,将台湾保留在祖国版图之内。

施琅的这一历史功绩,对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巩固东南海防具有重大的意义,史学界对此已有定评,笔者亦曾撰文论及[1]。本文拟从另一个角度,就施琅统台、保台的举措对闽台区域文化的形成所产生的促进作用,作一粗浅的论述。



1466422202757.jpeg
图:清朝福建水师提督”施琅”。


一、具有海洋文化特色的闽台区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分支,是中原汉文化在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的辐射、延伸和发展。

它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远古时代,福建的土著居民是百越的一支闽越人,台湾土著居民的祖先是百越的一支。因此,在新石器时代,闽台两地的文化有着许多共同的特点。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曾发兵攻打闽越,以其地置闽中郡。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闽越王无绪率众随番阳令吴芮,参加反秦斗争。秦灭亡后,又统领其众辅助刘邦,于汉高祖五年(前202年)被册封为闽越王,都东冶(今福建福州),闽地大部归其所有。闽越的势力日渐壮大,先后发兵攻打东瓯与南越。元封元年(前110年),西汉王朝出兵攻灭闽越,汉武帝“诏军吏皆将其民徙处江淮间”[2],闽越的历史遂告中断。后来,随着中原汉族的不断南迁,并逐渐成为闽地的主流人口,滞留原地的闽越人后裔日渐汉化,福建渐次被纳入汉文化的范围。

而台湾的居民仍以土著人口为主,后来随着南洋群岛马来人和一些其他人种的迁入,他们逐渐融合成为高山族。台湾文化于是继续沿着土著文化的轨迹向前发展,从而与福建文化呈现出明显的差异。这种状况,直到明清时期大陆特别是福建沿海居民的大量移台,才逐步发生变化。早在宋代,大陆的汉族就已渡海移居澎湖、台湾,但为数不多。到明中期,福建人口激增,土地不敷耕种,沿海民众为生活所逼,纷纷奔往海岛开垦种植。其中,有些人便来到台湾,“规鱼、盐之利”[3]。后来,林道乾、林凤、颜思齐、郑芝龙等海盗商人集团先后入据台湾,沿海有不少贫民前往依附。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后,为了掠夺当地资源,曾招诱大陆移民前去垦殖。崇祯初年,已接受明朝招抚的郑芝龙,也曾招募福建饥民数万人,“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舶载至台湾,令其芟舍,开垦荒土为田”[4]。郑成功收复台湾以后,为把台湾建成稳固的抗清基地,并防止西方殖民者再度入侵,更是大力开发和建设台湾。他除将秦代以来大陆施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台湾岛内,设立府县,实行有效的管辖和治理之外,还让部将“驰令各处,收沿海之残民移我东土,开辟草莱,相助耕种”[5],发展台湾经济。据估计,郑氏时期台湾的汉族移民包括郑氏官兵及其眷属,约近二十万人[6]。根据17世纪中叶荷兰人的调查,荷占台湾之时,其统治区内的土著居民约为四至六万人,统治区之外无统计数字。按此推测,荷占时期台湾的土著人口大约为十万人[7]。则郑氏时期,台湾的汉族移民已大大超过了土著人口,在数量上占着优势,成为台湾人口的主流。随着汉族移民的大量入台,汉文化也被带到了台湾。加上郑氏政权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政策,汉文化迅速传播开来,台湾文化也就逐渐向福建文化靠拢,从而为闽台区域文化的形成奠定了初步基础。不过,郑氏时期汉文化在台湾的传播毕竟是有限的,闽台两地的文化尚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是因为,当时清、郑双方存在严重的对立,清政府厉行禁海、迁界政策,对台湾实行全面封锁。郑成功在复台的次年病逝,其子郑经随即从厦门撤军入台。

因此,在郑氏政权存在的二十余年间,虽说“南至琅峤,北及鸡笼,皆有汉人足迹”[8],但近二十万的大陆移民主要还是集中在以今台南为中心,南及恒春,北至诸罗、彰化的西部平原从事垦殖。相对于整个台湾岛而言,“开垦十无一、二”[9]。汉文化主要也在这一带传播,尚未能覆盖台湾全岛。海峡两岸的分裂和对立,显然已成为台湾汉文化的进一步传播,从而与福建共同形成一个文化区域的严重障碍。这个障碍的扫除,则应归功于施琅。

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率兵统一台湾,并上书力主保留台湾。第二年,清圣祖采纳施琅的建议,在台湾设置一府(台湾)三县(台湾、凤山、诸罗),设澎湖巡检,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镇总兵,隶福建省。同时,下令废除禁海与迁界,实行展界与开禁。从此,台湾的行政建制与大陆趋于一致,在政治上与福建连为一体。政治上的统一,为汉文化在台湾的进一步传播铺平了道路,为闽台文化区域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二、施琅统一台湾,首先是促使大陆特别是福建移民继续大量渡台,广泛分布于台湾各地,从而进一步扩大汉族人口在台湾的优势地位,推动了汉文字与闽南方言在台湾的传播。

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统一台湾后,清政府曾将郑氏官兵和部分原籍漳、泉的百姓遣回原籍,总数当以十万计。据台湾首任知府蒋毓英所撰《台湾府志》的记载,当时台湾只剩民口30229人,番口8108人,另有澎湖民口546人,加上水陆军队1万人,总计约五万人左右①。这个数字显然偏低,但却反映了台湾人口锐减的状况。由于“人去业荒”[10],清朝官府政令所及仅限于台湾县而已。凤山县因“土地寥旷,文武职官多侨居府治”[11];诸罗县也“以民少番多,距郡辽远,县署、北路参将营皆在开化里佳里兴,离县治南八十里”[12]。因此,台湾府县官员无不积极招揽大陆移民,入台垦殖。尽管当时清廷出于巩固其统治的需要,严格限制大陆移民入台,规定大陆人口渡台须请领照单,经台厦兵备道稽查,再经台湾海防同知验可,始许放行;渡台港口,只限厦门一处;渡台之人,不得携带家眷。但当时台湾人口稀少,大片荒地亟待开发,谋生较易,大陆沿海人多地少,生计维艰,不少人便通过非法途径,偷渡入台。正如巡台御史尹秦所言:“(台湾)佃丁系漳、泉、惠、潮客民,因贪地宽,可以私垦,故冒险渡台。”[13]闽粤沿海和台湾港湾众多,不少船户客头为了牟利,都暗中偷载私客渡台。就连清军的官兵,也常参与偷渡活动,用兵船运载私客入台。到康熙末年,出现了一股大陆移民入台的热潮。

康熙五十年(1711年)台湾知府周元文在《申请严禁贩米谷详稿》中即云:“闽广之梯航日众综稽簿籍,每岁以十数万计。”[14]此后,偷渡之风屡禁不绝。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福建巡抚吴士功在《题准台民搬眷过台疏》中即云:“例禁虽严,而偷渡者接踵。臣与督臣俱令先后查。或偷渡不成而被获,或出境遇风而退回,计自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起至二十四年十月止,一载之中,共盘获偷渡民人二十五案,老幼男妇九百九十九口;内溺毙男妇三十四口,其余均经讯明,分别递回原籍。其已经发觉如此;其私自过台,在海洋被害者,恐不知凡几。”[15]面对这种状况,清政府不得不调整政策,在雍正十年(1732年)首次解除携眷入台的禁令(乾隆四年又禁,九年又开放,十二年再禁,二十五年再开放),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设立出入台湾的官渡,光绪元年(1875年)正式废除禁渡政策。渡台的大陆口岸,最先只限厦门一处,后来增加泉州的蚶江,清中期又有进一步的增加。随着政策的调整,大陆移民渡台的数量不断增加。

乾隆十七年(1752年),据鲁鼎梅纂修的《台湾县志》记载,“内地在台营生者”已达“数十万”[15]。到嘉庆十六年(1811年),“有司汇报全台民户,计有二十四万一千二百一十七户,男女大小凡有二百万三千八百六十一口,而土番不计也。比之清初,几增百倍”。及至清末,台湾汉族人口已是“且过三百万”了[6]。大陆移民的大量入台,不仅进一步扩大汉族人口在台湾的优势地位,而且为台湾带来充足的资金和劳动力,有力地推动了台湾的开发。当时台湾官府允许私人开垦并占有荒地,“有力之家,视其势高而近溪涧淡水者,赴县呈明四至,请给垦单,召佃开垦”[13],形成“垦首”揽包垦土地的热潮。少数富有的大陆移民充当垦首,一般的贫苦移民充当佃丁,组成一支支浩浩荡荡的垦殖大军,胼手胝足,将一片片荒地开垦成富饶的田园。如施琅族侄施世榜,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集流民,以开东螺之野,并引浊水歧流以溉”,修成施厝圳,“又曰八堡圳,以漳邑十三堡半之田,而此圳足灌八堡也”[16]。

这股垦殖热潮,首先兴起于台湾西南部尚未完全开发的台湾县,然后渐次向南向北扩展,由沿海平原渐及山麓丘陵地区,最后再扩展到台湾东部一带。台湾学者曹永和先生曾概括当时的垦殖过程说:“开拓的一般趋势,大致至康熙四五十年间,台湾县境内开发殆尽,分别向南向北开拓。至雍正年间,南已至琅峤下淡水一带,嗣后即转由南而北,西部平原北至鸡笼淡水,肥沃易耕之地,大多经人开拓。开拓开始之时,作点状的分布,点逐渐伸展,至与其他各点相互连接,再经扩展变为面,面逐渐伸展,至乾隆末年西部肥沃平原地带开尽,以后渐及较瘦地区或山麓,再进去交通不便之隔离地方。嘉庆年间即进展去开拓宜兰平原,自嘉庆末年至道光年间开始进入埔里地方,咸丰年间已成为汉人部落。此时也渐及东部卑南开垦。”[17]

随着垦殖面积的不断扩大,大陆移民也改变郑氏时期主要集中于西部平原的格局,逐步向各地扩散,几乎遍及于台湾全岛。台湾行政机构的设置随之发生变化,由康熙二十三年的一府三县增至嘉庆十五年(1810年)的一府四县(台湾、凤山、嘉义、彰化)、四厅(鹿港、淡水、澎湖、噶玛兰)。光绪十三年(1887年),清政府将台湾从福建划出,单独建省。到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前,台湾共设有三府(台湾、台北、台南)、一直隶州(台东)、六厅(卑南、花莲、埔里社、南雅、基隆、澎湖)、十一县(淡水、新竹、宜兰、安平、嘉义、凤山、恒春、云林、苗栗、彰化、台湾)。

台湾在历史上长期属福建省管辖。施琅统一台湾后,台湾仍划归福建省管辖,台湾的驻军大多来自福建,各级行政官员也大多由闽籍人员担任,因此台湾同福建的联系也较沿海诸省更为密切。施琅在世之时,又“严禁粤中惠、潮之民,不许渡台,盖恶惠、潮之地,数为海盗渊薮而积习未忘也”[9]。渡台口岸最初也仅限厦门一处,后虽有所增加,也多在福建沿海。故清代渡台的大陆移民,也就以闽人居多。其中,尤以泉、漳移民数量最大,占到台湾人口的大多数。由于郑成功和施琅都是福建泉州府人,泉州人渡台不仅时间较早,而且数量也大。他们大多占据台湾沿海平原的肥沃地区。漳州邻近厦门,郑成功和施琅的队伍中也有许多漳州人,所以漳州人渡台的数量也不在少数。他们入台的时间比泉州人稍晚,所占据的地区也就比较靠内。漳、泉的移民占到台湾人口的大多数,故有“在台湾户口,尽属南闽之人”[18]、“台民皆漳、泉寄籍”[19]的说法。广东的客家人是在施琅去世后才开始入台的,“琅殁,渐弛其禁,惠、潮民乃得越渡”[9]。所以,他们只能聚居于邻近“生番”的内部山地。这样,便形成“海口多泉,内山多漳,再入与生番毗连,则为粤籍人”[20]的分布格局。

据1926年日本人在台湾的调查,台湾的汉族人口中,福建移民占83.1%,其中泉州籍占44.8%,漳州籍占35.1%,汀州、龙岩、福州籍占3.2%;粤籍移民次之,嘉应(梅县)、惠州、潮州等地移民占15.6%;其他各省移民,占1.3%[21]。语言文字是人类交际的主要工具。以闽南人为主体的大陆移民到达台湾以后,就把大陆通行的汉文字带到台湾,成为台湾通行的文字。同时,他们也把闽南话带到台湾,成为台湾一种最主要的方言。就连居住在平原地区的土著居民“平埔族”,他们在不断吸收汉族农耕文化的同时,也选择使用最为流行的闽南话。据统计,全台约有75%的人讲闽南话,只有少量的客家人、高山族人使用客家话、山地话。



三、施琅统一台湾后,还使清政府得以在台湾大力创办学校,推行科举,从而推动了儒家思想的传播。

台湾的教育之风始开于郑氏时期。当时根据勇卫陈永华的倡议,曾建圣庙,立学校,创设社学、州学、府学和学院(太学),并开科取士。一些渡台的缙绅文人,也纷纷设学授徒。“民间秀良子弟,颇知励志读书”[22],形成一种向学的风气。不过,由于郑氏政权存在的时间较短,其所设置的学校又局限在台湾的西部平原地区,成效也还是有限的。把学校教育推向台湾全岛,那是施琅统一台湾之后的事。施琅统一台湾之初,兵戈甫定,未暇顾及教育。康熙二十三年,清政府决定在台湾设置一府三县,随后开始设立中等教育性质的府县儒学。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规定台湾府学额为:“岁进文、武童各二十名,科进文童二十名,廪膳二十名,增广如之。岁贡以廪生食饩浅深为先后,一年贡一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学额各为:“岁进文、武童各十二名,科进文童十二名,廪膳十名,增广如之;岁贡二年贡一人”[23]。后来,随着地方的逐渐开发,府县的增设,儒学的数量不断增加。及至清末,共有台南、台北、台湾三所府儒学,安平、凤山、嘉义、彰化、新竹、宜兰、恒春、淡水、苗栗、云林十所县儒学[24]。学额也随之大量增加。据光绪《大清会典事例》的《台湾学额》条记载,当时台湾所属儒学总计每科入学155名,廪生、增生294名(不包括附学生员)。清代还在台湾各地设有初等教育性质的乡学,包括社学、义学和民学。

康熙二十三年,台湾知府蒋毓英在府治之东安坊建社学二所,在凤山县之土堡埕建社学一所,是为台湾社学建置之始。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诸罗知县刘作楫奉福建巡抚张伯行之令,在该县红毛边井、新化里之八灶庄、善化里之关帝庙后、开化里之观音宫、安定里之姑妈庙、打猫后庄、斗六门庄及半线庄营盘边创设社学。此后,社学之设,遍及台湾中南部各地。社学的教育对象是童蒙。“四民之子,凡年七八岁皆入书房,蒙师坐而教之,先读《三字经》或《千字文》,既毕,乃授以四子书,严其背诵,且读朱注,为将来考试之资。其不能者,威以夏楚。又毕,授《诗》、《书》、《易》三经及《左传》。未竣而教以制艺,课以试帖,命题而监之作。肄业十年,可以应试。其聪颖者则旁读古文,横览史乘,以求淹博。”[25]康熙六十年(1721年)朱一贵起义后,社学趋于废弛。义学又称义塾,或由官府设置,或为官民义捐而设,或由私人设立,延师以教清寒生童。其设置晚于社学,至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始有台湾府、县及诸罗县三所义学之设,四十九年设凤山县义学。

朱一贵起义后,与社学并废。朱一贵起义被镇压后,经参赞南澳总兵蓝廷珍戎幕的蓝鼎元的力倡,除澎湖及噶玛兰地区外,各地又竞相设置义学。仅同治八年(1869年),巡道黎非棠就设立道宪十八义学。台湾北部因开发较晚,至同治六年(1867年),始有竹堑城义塾。民学则为乡人私立之学校,或称书房、书塾、学堂等,旨在培养生童识字读书的能力,作为来日参加科举的准备。此外,清政府还在高山族聚居地区设置“土番社学”,延聘汉儒教育土著居民的儿童,“诵诗读书,习课艺,应有司岁科试”[26]。到雍正十二年(1734年),台湾县建有土番社学5所,凤山县有8所,诸罗县有11所,彰化县有19所,淡水厅有6所,共计49所[23]。

由于台湾儒学之设往往滞后于府、县治的设置,有的厅、县如淡水厅甚至未设儒学,无法满足士子求学的愿望,而义学、社学与民学又仅属初等教育,程度偏低,介于儒学与乡学之间的书院于是勃然兴起。在统一台湾的当年,施琅即首建西定坊书院。此后二十多年间,台湾历任官员又陆续在台湾府治及其近郊建立八所书院[27]。不过,这些书院虽具书院之名,实际上仍属义学性质。台湾真正的书院,当始自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台湾知府卫台揆将府治义学改建为崇文书院。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分巡道梁文煊亦建海东书院。此后,各县先后继起,纷纷设置书院。但台湾的书院多就义学改建而成,方志史著有的将其列为书院,有的则列为义学,而且有些书院旋设旋废,因此很难作出准确的统计。据连横《台湾通史》记载,清代台湾各地共建有书院23所[25],实际当远远超过此数。这些书院,“内设斋舍,延师主席,设监院以督之。每月官、师各试一次,取生童各二十名,每月给膏火银七钱;课外各四十名,每名三钱七分……均由学租支之”[25]。

书院的规制,多取法福建的鳌峰书院,以朱熹为精神偶像,其学规也皆力仿内地。如分巡道刘良璧手定海东书院六条:曰明大义,曰端学则,曰务实学,曰崇经文,曰正文体,曰慎交友。后来,分巡道兼提督学政觉罗四明勘定海东书院八则:曰端士习,曰重师友,曰立课程,曰敦实行,曰看书理,曰正文体,曰崇诗学,曰习举业。道光年间,徐宗干任巡道,又力整学规,拔其优者入院肄业,“每夜必至,以与诸生问难,训之以保身立志之方,勉之以读书作文之法。一时诸生竞起,互相观摩,及门之士,多成材焉”[25]。这些书院与府县的儒学一样,都在传播文化、培养人才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康熙二十五年,清廷又批准在台湾开科取士,于二十六年开始施行。童试及岁、科两试皆在台湾举行,乡试在福建省治福州举行。台湾单独建省之前,为福建之一府,乡试之应试者与各府之应试者并列。由于中式名额有限,台湾应试人数又少,很难中式。康熙二十六年,福建陆路提督张云翼疏言:“台士乡试请照甘肃、宁夏之例。闽省乡闱,另编字号,额取一、二名,俟应试者众,乃撤去。”[25]诏准编字额中一名。当年福建乡试,始有台湾中式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闽浙总督郭世隆因为台湾应试的士子日渐增多,请撤另编字号,入奏报可。“自后每多辍科,渡海危难,试者益少”[25]。雍正七年(1729年),巡台御史兼提督学政夏之芳,再次奏请援照旧例,另编字号,在闽省名额内取中一名,获得批准。雍正十三年,因巡道张嗣昌之奏,又增加一名。到嘉庆十二年(1807年),再增一名,固定为三个名额,遂为定例。

光绪中期台湾建省后,文武乡试,仍按安徽赴江南汇考之例,归福建省应试,中式名额仍照旧例不变。会试在京师贡院举行。台湾远隔重洋,赴京应试殊为不易。乾隆三年(1738年),巡台御史诺穆布、单德谟等奏请“台士会试照乡试例,为编字号,取中一名”[25]。因应试的台湾士子数量太少,未获批准。到道光三年(1823年),台湾赴京参加会试的人数已达到11名,始获准取中一名。据统计,到光绪二十年,台湾共有历届中式的进士29名(另有武进士10名);举人251名(另有武举人284名);贡生960名(不包括例贡)[28]。学校教育与科举考试,是清朝培养和选拔官员的主要渠道。儒家思想在西汉以后被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自然成为学校教育和科举考试的政治标准。而从南宋开始,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正式成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它也就成为科举考试中解释儒家经典的最高标准。清初颁布的《科场条例》即规定,乡、会试“首场《四书》三题,《五经》各四题,士子各占一经。《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传》、朱子《本义》,《书》主蔡《传》,《诗》主朱子《集传》,《春秋》主胡安国《传》,《礼记》主陈?《集说》。”后来,《春秋》不用胡《传》,以《左传》本事为文,参用《公羊》、《谷梁》。“二场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经史时务策五道。”二场的论题旧出《孝经》,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兼用《性理》、《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正蒙》,五十七年又专用《性理》。嘉庆初年,“诏《孝经》与《五经》并重,为化民成俗之本”。[29]既然科举考试皆以理学著作为准绳,各级学校自然也就以之作为教学的主要内容,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儒家思想的传播。儒家思想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主干,也是中华文化区别于世界其他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教育的发展,科举的推行,儒家思想在台湾得到广泛的传播,成为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精神与道德观念的基本准则。



四、施琅统一台湾,还促使大陆特别是福建流行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在台湾得到更加广泛的传播。

明末清初,福建民众信仰的宗教主要是佛教和道教。郑成功收复台湾以后,跟随他入台的福建移民和流寓台湾的明朝遗臣,也把福建流行的佛教和道教教派带到台湾,并修建了台湾最早的一些佛寺道观。不过,当时佛、道主要是流行于福建移民集中的台湾西部平原。施琅统一台湾后,台湾各级官吏崇佛之风盛行,官民纷纷兴修庙宇,佛寺庵堂也由西部平原向全台扩展。仅康熙年间,即修建了碧云寺、法华寺、黄蘖寺、海会寺、竹溪寺、广慈庵、观音亭、兴隆寺,还重修了郑氏时期的大观音亭、弥陀寺等。“自是以后,移民愈多,佛教渐盛”[30]。到光绪二十年,全台纯粹的佛寺已达102座[31]。但在崇佛的同时,康、雍时期的清廷却对道教采取种种限制措施,特别是乾隆朝更对道教全面加以限制和贬低,敕令“嗣后真人差委法员往各省开坛传徒,一概永行禁止。如有法员潜往各省考选道士、受?传徒者,一经发觉,将法员治罪,该真人一并议处”[32],因此台湾的道教也同大陆一样处于衰落的状态。不过,道教从明代起已经走向世俗化,在民间拥有广泛的市场。坊里之中,举凡“开光”、“建醮”、“祈雨”、“报恩”、“收煞”、“补运”、“求子”等,皆“用道士也”。所以台湾仍有一批称作“司公”的“仅为人家作事”的道士在活动[30]。

大陆移民还将本土的民间信仰带到台湾各地。他们除修建许多寺观,供奉一些全国普遍信仰的神祗如观音菩萨、地藏菩萨、玄天上帝、关圣帝君、福德正神(土地公)、城隍爷等等之外,来自不同地区的移民还修建了许多寺观,供奉故乡的守护神。如同安移民在台南府修建兴济宫、元和宫、良皇宫,在澎湖厅修建真人庙,在彰化县修建安庆宫,在新竹县修建三圣宫,供奉保生大帝[30];惠安移民在彰化县修建灵安宫,供奉灵安尊王[33];安溪移民在台南府修建清水寺,在凤山县修建清水岩寺,在澎湖厅修建祖师庙,在彰化县修建清水岩,供奉清水祖师;漳州移民在台南府修建开漳圣王庙,在彰化县修建威惠宫,在云林县修建广福宫,在台北府修建惠济宫,供奉开漳圣王;福州等地移民在台南府修建临水夫人庙,供奉临水夫人;汀州移民在彰化县修建定光庙,供奉定光古佛;潮州移民在云林县修建三山国王庙,供奉三山国王[30]。此外,台湾的各种行业,也如大陆一样,供奉各自的祖师爷,如“士子之祀文昌,商人之祀关帝,农家之祀社公,日者之祀鬼谷”[30],米商之祀五谷仙帝,俳优业之祀秦王爷、田都元爷,牧畜业之祀金斗公,泥瓦匠之祀荷药仙师,金银匠之祀七宝尊王,铁匠之祀炉公,裁缝匠之祀黄帝,染布业之祀葛仙翁,伞铺、丝棉铺之祀女娲娘娘,理发业之祀吕祖先,船业之祀天上圣母、水仙尊王,厨房之祀监斋爷,等等。具有海洋文化特色的妈祖信仰,更是随着福建移民的大量入台而得到广泛传播。海神妈祖的信仰,起源于五代末年或北宋初年福建莆田滨海地区,后来逐渐传至福建各地和沿海各省。据台湾现存的《沈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郎》等碑文资料的记载,明万历年间澎湖即建有妈祖宫。郑成功复台后,在彰化鹿港建造天妃宫,据说是台湾岛上最早一座可考的妈祖庙。康熙二十二年,施琅率师征台,即利用闽南民众的妈祖信仰来鼓励将士的斗志。出师之前,他特地从莆田湄洲奉请妈祖像,供奉在战船上。扎营平海澳时,正值干旱,泉流殚竭,他整扫在迁界中被破坏的天妃庙,然后派人淘浚庙左的荒井,据说“不崇朝而泉流斯溢,味转甘和”,“凡三万之众,咸资饮沃”[34]。在登陆台湾之前,在鹿耳门祭拜妈祖[35]。

统一台湾后,施琅又应族侄施世榜之请,亲奉湄洲妈祖像安放于鹿港妈祖庙兴安宫,题写“抚我则后”的匾额,并将明宁靖王邸宅的一元子园亭改建为天妃宫。班师回朝后,施琅还特地写了《为神灵显助破逆请乞皇恩崇加敕封事疏》,宣扬妈祖如何显灵助师克台,说:“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十六、二十二日等日,臣在澎湖破敌,将士咸谓恍见天妃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而平海之人俱见天妃神像是日衣袍湿透,与其左右二神将两手起泡,观者如市,知为天妃助战致然也。又先于六月十八夜,臣标署左营千总刘春梦天妃告之曰:‘二十一日必得澎湖,七月可得台湾。’果于二十二日澎湖克捷,七月初旬内台湾遂倾岛投诚,其应如响。且澎湖八罩虎井大海之中,井泉甚少,供水有限,自臣统师到彼,每于潮退就海次坡中扒开尺许,俱有淡水可餐,从未尝有。及臣进师台湾,彼地之淡水遂无矣。”疏文最后请求皇上“崇加敕封”[36]。清圣祖于是敕封妈祖为“护国庇民妙灵显应仁慈天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又诏饬“春秋致祭,编入祀典”。雍正四年(1726年),清世宗又应巡台御史禅济布之奏请,敕赐“神昭海表”之额,悬于台湾府治的天妃庙中。雍正十一年(1733年),再应福建总督郝玉麟、巡抚赵国麟之奏请,御书“锡福安澜”,悬于福州南台之庙,并“令江海各省,一体葺祠致祭”。此后,“历朝每赐额表彰,而台湾各地亦后先建祠”,“台之男女靡不奉之,而郊商海客且尊为安澜之神”[30]。据统计,台湾的妈祖庙在郑氏时期共有10座,至清末猛增到222座[31],遍及于台湾各地。

大陆移民还把他们的风俗习惯带到台湾,使台湾的风俗习惯与大陆特别是闽、粤地区趋于一致。如衣服式样,“从前男子之衣,皆长过膝,袖宽四、五寸。自同治季年以来,衣则渐短而袖渐宽,有至一尺二寸者”,略同于大陆。“台湾之馔,与闽、粤同。沿海富鱼虾,而近山多麋鹿,故人皆食肉。馔之珍者为鱼翅,为鸽蛋,皆土产也。盛晏之时,必烧小猪,而粤庄则杀猫,以其首飨贵客。”台湾时令节日的风俗,也保留祖籍的特点,如春节、元宵、清明、端午、普渡、中秋、重阳等节日,都以农历纪时。正月初一为春节,“各家先洁室内,换桃符,铺设一新,三更后,开门祀神,燃华烛,放爆竹,谓之开春。次拜长上,晋颂辞。出门访友,投刺贺,见面,道吉祥语”;正月十五为元宵节,要吃元宵,晚上“自城市以及乡里,点灯结彩,大放烟火,竞演龙灯。士女出游,笙歌达旦”;三月初三为清明节,祀祖祭墓;五月初五为端午节,“插蒲于门,湔艾为汤,以角黍时果祭祖”,“沿海竞龙斗舟,寺庙海舶皆鸣锣击鼓,谓之龙船鼓”;七月初一称为开狱门,各家致祭,“自是日至月杪,坊里轮流普度,延僧礼忏,大施饿鬼。先放水灯,以照幽魂”;七月十五为中元节,“各祀其祖”;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各祭社公,张灯演戏”,“儿童建塔点灯,陈列古玩。士子递为饮,制月饼,朱书元字,掷四红夺之,以取秋闱夺元之兆。夜深时,妇女听香,以卜休咎”;九月初九为重阳节,登高,赏菊,“以麻粢祀祖。儿童放纸鸢,系以风筝”;冬至之日,“祀祖,以米丸粘门户”[38]。

这些时令节日的风俗,都与大陆特别是闽南一样。综上所述,施琅统一并力主保留台湾,使台湾与福建在政治上连为一体,为海峡两岸的往来彻底扫除了障碍。随着大陆特别是福建移民的大量入台,台湾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大陆特别是福建流行的语言文字、儒家思想、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也随着移民的足迹广泛传播于台湾各地,台湾的文化与福建文化日趋一致,形成一个共同的文化区域。目前学术界关于闽台区域文化形成的时间虽然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形成于康熙末年,有的主张形成于雍正、乾隆时期,但都一致肯定是形成于施琅统一台湾之后。这就是说,没有施琅统一台湾,并力主保留台湾,闽台区域文化的形成必将大大推迟,甚至可能化为乌有。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的关键因素。因此,我们对施琅统一台湾并力主保留台湾在促进闽台区域文化形成方面的贡献和积极作用,应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参考文献:

[1]论施琅统一台湾的历史功绩[J]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6,(3) ;许在全,吴幼雄 施琅研究[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148-166

[2]史记:卷114东越列传[M]

[3]明史:卷323鸡笼传[M]

[4]黄宗羲 赐姓始末[M]

[5]江日昇 台湾外志:卷12[M]

[6]连横 台湾通史:卷7户役志[M]

[7]葛剑雄主编,曹树基著 中国人口史:第4卷[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197.

[8]台湾通史:卷15抚垦志[M]

[9]范咸 重修台湾府志:卷11武备·义民附考[Z]

[10]施琅 靖海纪事:卷下壤地初辟疏[M]

[11]王瑛曾 重修凤山县志:卷1舆地志·建置沿革[Z]

[12]周钟  诸罗县志:卷1封域志·建置[Z]

[13]陈培桂 淡水厅志:附录1文征:(上),尹秦 台湾田粮利弊疏[Z]

[14]周元文 重修台湾府志:卷10艺文志[Z]

[15]明清史料:戊编第2本,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吴奏(移会)[Z] 107

[16]台湾通史:卷31施世榜传[M]

[17]曹永和 台湾早期历史研究[M] 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1

[18]高拱乾 台湾府志:卷10艺文志[Z] 周昌 详请开科考

试文[A]

[19]郁永河 稗海纪游:卷上[M]

[20]林豪 东瀛纪事:卷上鹿港防剿始末[M]

[21]吴壮达 台湾的开发[M] 北京:科学出版社,1958

[22]高拱乾 台湾府志:卷7风土志[Z]

[23]余文仪 续修台湾府志:卷8学校志[Z]

[24]尹章义 台湾开发史研究[M] 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9 527-583

[25]台湾通史:卷11教育志[M]

[26]余文仪 续修台湾府志:卷16番俗通考[Z]

[27]周元文 重修台湾府志:卷2规制志[Z]

[28]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 台湾省通志:卷5教育志·考选篇[Z]

[29]清史稿:卷108选举志[M]

[30]台湾通史:卷22宗教志[M]

[31]台湾文献委员会编 台湾省通志:卷2人民志·宗教篇[Z]

[32]刘锦藻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89选举考·宗教[Z]

[33]朱天顺 惠安青山王和台湾的关系[J] 厦门大学学报,1989,(2)

[34]靖海纪事:卷上师井泉记[M]

[35]靖海纪事:卷下祭鹿耳门水神文[M]

[36](乾隆) 敕封天后志:卷上奏疏[Z]

[37]朱天顺 清代以后妈祖信仰传播的主要条件[A] 肖一平,林云森,杨德金编 妈祖研究资料汇编[Z]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

[38]台湾通史:卷23风俗志[M]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中国琉球网 ( 闽ICP备13003013号 )

GMT+8, 2024-4-20 14:11 , Processed in 0.913070 second(s), 10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