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中国前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的「南海诸岛位置畧(略,lue)图」 上图,甲:民国36年(西元1947年),中国前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南海诸岛位置畧(略,lue)图」。 民国36年(西元1947年),中国前国民政府内政部所公布「南海诸岛位置畧(略,lue)图」(上图,甲)及「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重申对该海域岛礁的领土主权,以未定国界线标绘一条由十一段断续线组成的线(或称U型线)。 1947年11月,由前国民政府内政部方域司司长「傅角今」主编,「郑资约」编著,交由「商务印书馆发行」的《南海诸岛地理志略》第一版,方志从书,首次明确「南中国海」海疆轮廓。重要的是,该书附有中华民国前国民政府「内政部方域司」首次公布的《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与方域司 制的《南海诸岛位置畧(略,lue)图》(上图)。据悉该书为前国民政府内政部方域司曾经参与接受日军投降,并收复南海诸岛时所著。记录了自民国34年9月9日(1945)起至民国36年2月4日(1947)间,接收任务中在中国南海的所见所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与越南关係友好,中国以让出「北部湾、东京湾两条线」借此换取越南「胡志明」政府与官方出据「对中国在南中国海的南海诸岛主权海域的承认」官方文件,将这十一条线改为九条线。而中国与越南据此在2000年底,签署《北部湾划界协定》,南海「九段线」也因此得名。 「南海诸岛位置畧(略,lue)图」中的「U形线」有三层法律意义: 一、「岛屿归属线」,囊括中国前国民政府在南海主张领土主权的岛礁海上地物。 二、基此领土主权而主张海洋法「容许」沿岸国主张的海域。 1947年,「海洋法」仅允许沿岸国主张领海主权。 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生效,又可主张200浬的「专属经济海域,EEZ」及大陆礁层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三、中国可主张超过海洋法容许的海域,经他国默认取得主张的「合法性」。 1945年,美国总统「杜鲁门」的两个海域宣言,突破当时「海洋法」的领海限制,被多国仿效,最终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采纳成文,并化为「经济海域,EEZ」。而我国南海U形线亦復如此,台当局领导人马英九在2014年9月1日,演讲论及”杜鲁门宣言”,指中国以美为师。 1950年后,蒋介石集团据台后,持续主张对中国南海领土海域等主权。 1982年,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正式制定。然而,按国际法则:新法不及于旧法且不能借新法去否定既有主权领土海域事实,那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能否适用于自1947年就存在中国南中国海的「十一段线」、或稍后的「九段线」则有着极大的疑问。事故,据台当局主管外交事务部门也再三强调:「无论从历史、地理和国际法,南沙、西沙、中沙和东沙群岛及其周遭水域,属于中国固有领土及水域,不容置疑」。 1993年,台湾当局则公布「南海政策纲领」,另以法律内涵展现,称「南海历史性水域界线内之海域为中国台湾当局所管辖之海域,我国拥有一切权益」,显见U形线乃是「历史性水域外部界线」。 1999年,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公告我「第一批领海基线、领海及邻接区外部界线」,以「在我国传统U形线内之南沙群岛全部岛礁均为我国领土」,对南沙群岛重申领土主张,以「固有疆域界线」称呼U形线,并连结台当局所实施的「行政大法」”第四条。 2005年,台当局主管内政事务部门中止适用「南海政策纲领」,但蕴含「历史性水域」意义的「第一批领海基线公告」及「固有疆域界线」概念,则至今有效。 备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缩写:UNCLOS)。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由于英语中的“Convention”同指“会议”与“公约”,所以此一词汇可以同指该公约本文,以及总称三次会议的内容。不过在中文语境中,“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 「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缩写:EEZ),又称「经济海域」,是指国际海洋法中为解决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因海域争端而提出的一个区域概念。「专属经济区」海域,是指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区域,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二百海里(370.4公里),除去离另一个国家更近的点。专属经济区所属国家具有勘探、开发、使用、养护、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的权利,对人工设施的建造使用、科研、环保等的权利。其它国家仍然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以及与这些自由有关的其他符合国际法的用途(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等)。该国对其专属经济区的渔业资源和矿产资源拥有开发利用或准许它国利用的专有权。「经济海域,EEZ」并非领土的范畴,却是国家主权的延伸。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做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决议,对于专属经济区有详细规定。 (1),「高圣惕、王冠雄」〈时论-放弃南海,民进党疯了吗〉,《中国时报》,2015年5月22日。 (2),「陈建仲」〈南海主权「蔡英文」访美高爆弹〉,《联合报》,2015年5月27日。 (3),民国35年9月(1946),中国前国民政府内政部召开协助接收南海诸岛会议,决议依「内政部方域司」拟制之「中华民国领南海诸岛位置畧(略,lue)图」为接收范围。(上图:乙)。 (4),民国36年(1947),内政部呈送「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及「南海诸岛位置畧(略,lue)图」,经当时的行政院转呈国民政府准予备案。(图甲)。 图(甲、乙)资料来源: (5),〈台当局南海史料首次特展 证明南海诸岛主权属中国〉, 台当局主管内政事务部门,2014年10月16日。 (6),〈近代历史上我国政府为南海诸岛命名的情况 〉,南沙群岛线上 。 (7),《南海诸岛位置图》,「本图是根据原图缩小复制」,由当时 前国民政府「内政部方域司 制,国防部测量局 代印」,编号为 「0042、图丙2」。局部放大图,麦卡脱投影”一千万分之一”。(上、下图:丁、戊、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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