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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赵尔巽之清史稿 邦交志

2016-9-15 15:00|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1296| 评论: 7|原作者: 台灣獵戶人

摘要: 清史稿戴锡章 撰〈邦交志〉1914年,前中华民国【1911-1949年】总统袁世凯设清史馆,以赵尔巽为馆长,缪荃孙、柯劭忞等为总纂,总领《清史稿》的修撰工作,参与者有一百余人,没有固定编制,人员由馆长聘用。《清史 ...
清史稿
戴锡章    撰〈邦交志〉

1914年,前中华民国【1911-1949年】总统袁世凯设清史馆,以赵尔巽为馆长,缪荃孙、柯劭忞等为总纂,总领《清史稿》的修撰工作,参与者有一百余人,没有固定编制,人员由馆长聘用。《清史稿》是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的记载清朝历史的未定稿。编修工作历时十余年,到了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经初步成形,担心时局多变及自己时日无多,遂决定把各卷刊印出版,以《清史稿》的名称刊行,以示其为未定本。



清史稿

戴锡章    撰邦交志       卷一百五十三    志一百二十八



中国古重邦交。有清盛时,诸国朝聘,皆与以礼。自海道大通而后,局势乃一变。其始葡萄牙、和[荷]兰诸国,假一席之地,迁居贸易,来往粤东;英、法、美、德诸大国连袂偕来,鳞萃羽集,其意亦仅求通市而已。


洎乎道光己亥,禁烟衅起,仓猝受盟,於是畀英以香港,开五口通商。嗣后法兰西[法国]、美利坚[美国]、瑞典、那[挪]威相继立约,而德意志、和[荷]兰、日斯巴尼亚[西班牙]、义大里[意大利]、奥斯马加[、葡萄牙、比利时均援英、法之例,订约通商,海疆自此多事矣。

俄罗斯订约在康熙二十八年,较诸国最先,日本订约在同治九年,较诸国最后,中国逼处强邻,受祸尤烈。其他若秘鲁、巴西、刚果、墨西哥诸小邦,不过尾随大国之后,无他志也。

咸丰庚申之役,联军入都,乘舆出狩,其时英、法互起要求,当事诸臣不敢易其一字,讲成增约,其患日深。

光绪甲午马关之约,丧师割地,忍辱行成,而列强据利益均霑之例,乘机攘索,险要尽失。其尤甚者,则定有某地不得让与他国之条,直以中国土疆视为己有,辱莫大焉

庚子一役,两宫播迁,八国连师,势益不支,其不亡者幸耳。
      


夫中国幅员之广,远轶前古,幽陵、交阯之众,流沙、蟠木之属,莫不款关奉贽,同我版图

乃康、乾以来所力征而经营者,任人蚕食,置之不顾

西则浩罕、巴达克山诸部失之於

南则越南、缅甸失之英、法

东则琉球、朝鲜失之本,

而朔边分界,丧地几近万里,守夷守境之谓何,此则尤令人痛心而疾首者也。

爰志各国邦交始末,以备后人之考镜焉。







备注::待续文。邦交志02/03/04等,将于回帖楼层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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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戴锡章(上图):字 海珊。四川开县人。曾入史馆参与编纂《清史稿》。他有鉴于清人所补的几种西夏史著作各有缺陷,便利用史馆丰富的史籍和便利的条件,积十余年之功,撰成《西夏纪》。本书卷首叙西夏先世,正文采用纲目体例,起于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九八二)李继迁反宋,迄于南宋理宗宝庆三年(一二二七)西夏灭亡,记载了西夏立国首尾二百四十六年的历史。书中吸收了前人考补西夏史的成果,又弥补了前人的不足,每条材料均注明出处,提高了此书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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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3-10-9 18:48
清史稿

戴锡章    撰邦交       卷一百五十六    志一百三十一

邦交   四

美利坚[美国]-01



美利坚亚美利加洲。初来华,货船常至粤东



道光二十一年英因鸦X片之役,诏停贸易,美为英人请准货船入口,不许。
二十二年,与英和,许宁波互巿。美商船由定海驶至宁波,请报税通商,浙抚刘韵珂以闻。朝旨以美通商向在粤东,不许。已,复请增商埠,将军伊里布以闻,许之,命与英并议税则。
明年三月,美商船驶至上海求通商,拒以税则未定。既闻英通商章程已议定,复请援英例开巿;又称进口洋参、铅斤二项税则繁重,请减轻,以百斤取五为率。江督耆英等以洋参、铅斤岁来无多,允酌改。美人福士又请入觐不许
冬十月,福士忽称有使臣顾盛来粤,仍求觐见,并递国书,欲与中国商议定约,并称没兰的弯兵船欲赴天津。谕令折回,不省。

十四年四月,美兵船进黄浦,阻之,答以进口专为约束商民,防范海盗,无他意。又责中国款待,要求甚坚者十款。耆英等屡与駮诘。於是酌定条款:
如商船纳钞已毕,因货未全销,改往别口转售,免重徵;
又商船进口,并未开舱即欲他往,限二日出口,不徵税钞;
又商船进口,纳清税饷,欲将已卸之货运往别口售卖,免重纳税钞;
此外又许其於贸易港口租地建礼拜堂及殡葬处所
又许延请中国士人教习方言、佐理笔墨,及采买中国各项书籍
又增入商人擅赴五口外私行交易、及走私漏税、携带鸦X片及违X禁货物,听中国官自行办理治罪一款
遂定议。寻进国书,耆英请赐诏书褒美,许之。

二十六年,谕通商、传教祗许在五口,不得羁留别地。缘美人在定海传教非条约所许故也。
十一月,美使义华业来粤呈递国书,初欲入觐面呈,耆英等以条约折之,乃已。


咸丰三年七月,美酋马沙利来粤接办本国公使事务,赍有国书,仍欲进京投递。中国持定约不许。
时贼氛未靖,美兵船忽至,扬言往镇江等处察看贼情,并整顿海口商务,如督抚不与会晤,当缮奏赍往天津投递。苏抚许乃钊以闻。命赴粤听钦差大臣察办。

同时美兵船又入琉球,琉球王世子咨闽浙总督王懿德,懿德以闻。命粤督叶名琛晓谕,使撤回兵船。

四年六月,美人麦莲至上海,要求赴扬子江一带贸易,请代奏。江督怡良谕令回粤,候叶名琛察办。麦莲返粤,名琛不予接见,乃复回上海,与英、法人往见苏抚吉尔杭阿,要求赴天津变通成约。吉尔杭阿拒之,不听。既而船至天津,命长芦盐政文谦等复阻之
仍以进京求觐为词,递清摺要求十一款,駮之。惟华洋诉讼、豁免积欠及广东茶税每担加抽二钱,允与商办。麦莲等遂去。
六年,美人伯驾来粤请换约。时英人包令、法人顾思同至,亦请换约,与伯驾同赴天津。朝命叶名琛阻之。旋驶至福建递国书,要求公使驻京、中国遣大臣驻美京华盛顿。朝命闽浙总督王懿德约回广东,严词駮之,伯驾不省。
八月,本国水师提督奄师大郎乘火轮[汽(轮)船]至上海,云奉国主命,必须入京觐见,屡谕不从。是年减免美在沪未缴关税,因粤贼滋扰,美商受损失故也。
七年十月,美遣新公使列卫廉来粤代伯驾,叶名琛,省城被据,美人来投递牒大学士"裕诚"文,原劝和。裕诚覆以已命黄宗汉赴广办理外国事务,可速赴广东会晤。
八年二月,美随英、法调兵船来津,命直隶总督谭廷襄等接晤。美使与俄使普提雅廷同见廷襄,欲变通旧约,未允。
五月,命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为钦差大臣,与美使列卫廉定约。初,美条款要求添商埠、保教民、立塔表、铸银元、赔损失、防凌害、船只驶扬子江及粤东珠江并各支流、文移达内阁、使臣驻北京、丈量船身计噸纳钞法、以各用法律治本国人民、特援最惠国利益均霑之例载入约中,迄未行。至是,复请。

冬十月,定通商税则,桂良致书美与英、法使臣议通商善后事,极陈领事之弊。

列卫廉覆书,略谓:
“美国商民进内地,按天津条约,利益均霑,是则美进内地所有请执照等情,应同英、法一例。俟国主及国会议允批准和约后,必明立律例交领事,禁止不请执照或强请执照等事,致免国民违犯中国宪典。又整理有约、无约各国之法,本大臣向知此事应变通,今请将中国所能行者略为陈列。
泰西各国公使,凡此国领事奉遣至别国者,若不得所往之国准信延接,即不得赴任。今凡有称领事,而  中华国家  或  省宪地方官  不肯明作准信延接者,彼即无权办事,是则中国於此等兼摄领事即可推辞不接,已延接者亦可声明不与交往。设有美国人兼摄无约领事,藉作护身符以图己益者,地方官可却不与延款,遇有事故,令彼投明美国领事,自应随时办理。间或美国人兼摄领事,而代无约商民讨求地方官协助申理,地方碍情代为办理者,亦可对彼说明,并非职守当然,祗由於情面而已。又若此等自称领事,有与海关办理船只饷项事宜者,地方官可却以必须按照条约遵行。倘彼固执己见干犯则例者,中国地方官应用强禁阻。前在天津时,本大臣照会桂中堂、花冢宰,以中国必须购造外国战舰火轮船者,特为此故,足徵所言非谬也。又领事不得干预贸易,现美国定制,凡干涉卖买者,不得派作领事官。又领事与地方官争论,前此动多牴牾,本大臣深为恨愤,业经设法将一切事宜妥为辨正。嗣后果有仍前事款,请照知本大臣,定当修正。若领事官不合之处,地方官按理据实,直斥其非,不与共事,此最善之法也。总领事之设,美国奉使驻紥中华者,从无此制,领事官亦无发给旗号之事。本大臣复严谕领事,嗣后不得有此。以上据问直达。犹有管见须照知者,中国宜立 国家旗号 ,俾中国公私船尽行升用。盖美国制度,凡本国人必用本国旗号,泰西各国莫不皆然。今中华贸易之盛,而无旗号以保护,何不亦仿他国之法,使商船与盗贼有所区别,而免商民之借用与假冒外国旗号哉?”

桂良据奏。厥后中国造轮船、购战舰、用龙旗,多采其议


九年夏五月,美使华若翰遵沪约,改道北塘呈递国书,谕旨嘉奖。
七月换约,还所前附和英人之蒋什坡。美使回沪,请照新章完纳船钞,及在潮州、台湾先行开巿。钦差大臣两江总督何桂清大学士桂良等给与照会,言明各口通商,俟英、法条约议定,再照新章办理,不服。乃允先开潮州、台湾两口巿,及照新章纳船钞,馀仍从缓。
十年美船随英法联军北驶。是年美国书及原本条约、税则遗失,特命苏抚薛焕先与说明,照俄国一律,以通行刊本为凭,美人许诺。
十一年四月,始至汉口通商。旋立九江巿埠。

先是三月,水师总领施碟烈伦以火轮船至九江,寻去。至是,美商择地,勘定九江城西琵琶亭空地三十亩,以地势低洼,兴工建筑,居民以未给价,阻之。领事别列子始赴道署,许照英国价例给发。九江关监督以此地在大街繁盛之区,与龙开河偏僻有水者不同,駮诘之,别列子去。监督因牒驻汉口总领事,始许依民间卖买,又增索至五十亩。是为美立九江巿埠之始。
秋七月,美设领事於汉阳,并代理俄国汉口通商事务。又为美人在汉设领事之始。
      






备注::待续文。美利坚02/03/04将于回帖楼层接续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3-10-9 19:05
清史稿

戴锡章    撰邦交       卷一百五十六    志一百三十一

邦交   四

美利坚[美国]-02




同治元年粤贼陷苏、太各城,上海为各国通商之地,苏松太道吴煦招募壮勇,雇洋人领队。有美人华尔者,煦令管带印度兵。既印度兵遣撤,煦令华尔管带常胜军,协守松江,屡出讨贼有功,奏给翎顶。又白齐文者,亦美人,因华尔进,命并在松江教习兵勇,协同官军剿贼,屡立功。华尔旋攻慈谿阵亡。
秋七月,美伯理玺天德林肯亚伯剌罕遣使蒲玲堪安臣致皇帝书。


二年,白齐文不遵调遣,殴伤道员杨坊,并劫饷四万馀元。事闻,褫白齐文职,命苏抚李鸿章拿办。白齐文匿兵舰美使蒲安臣以白齐文为美国人,覆牒为代辨无罪。总署以白齐文受中国官职,应照中国法律惩办。辨駮久之,美使始代白齐文认罪。白齐文寻投贼被获,美使卫廉士述其罪状,请照前议亟予正法。美使覆以请示本国,白齐文溺亡


六年十月,以美卸任使臣蒲安臣权充办理中外交涉事务使臣。时外洋诸国公使、领事等先后来华,於是特派蒲安臣,以英人柏卓安、法人德善为左右,协理志刚、孙家穀二员同往会办。
缘蒲安臣充美公使最久,中外交涉,总署深相倚任,故特派往。
特与议定条款,凡事须咨总署覈定,准駮试办,以一年为期。又以中外仪节不同,呈递国书,须存国体。又虑各国因蒲安臣系西人,以西例优待,当告以中国体制,使各国了解,不致疑中国将来无报施之礼。迭咨蒲安臣,蒲安臣遂西。

是年,美罗妹商船至台湾琅桥(恒春 )洋面,遭风船破,被生番戕害。
又前有美商船罗发遭风飘至台湾极南海岛,亦被害。至是,美住厦门领事李让礼欲坐兵船赴台住泊。
八月到琅軿,会台湾镇总兵刘明灯究诘此案,而龟仔角生番纠集十七番社谋抗拒,刘明灯招番目卓杞笃往谕,"始知五十年前,龟仔角一社之番,悉被洋人杀害,仅存樵者二人,以致世世挟仇图报。"因谕番人解散,劝李让礼无深究,免再结仇。李让礼许诺,遂议结。既而李让礼请在象鼻山设立炮台,未允

[注:
劉明燈因閩撫有意吹求,謗議上騰,1868年奏撤。回籍募勇,1870年赴甘助左宗棠剿回。



刘明灯统师防海柔远题词
碑文位置:台湾岛屏东县车城乡福安宫庙门之三川步口右壁
年代:同治六年秋1867年
材质:花岗岩(101公分:53公分)

碑碣原文:

奉君命,讨强梁;统貔貅,驻绣房
道涂辟,弓矢张;小丑服,威武扬
增弁兵,设汛塘;严斥堠,卫民商
柔远国, 便梯航  
功何有?颂维皇!

同治丁卯秋,
提督军门、台澎水陆挂印总镇 斐凌阿巴图鲁 刘明灯 统师 过此 题。


碑碣说明:

清同治六年二月初七日,1867年三月十二日,美国商船「罗发」号在红头屿(兰屿)遭风触礁沉没,船员驾划在琅桥(恒春附近)登陆,悉为龟仔角原住民杀害。
美国驻厦门领事李仙得向中国抗议,要求查办,并有美舰二艘到当地直接行动,清政府唯恐美军擅自,动用军事入侵台湾岛,乃命台湾总兵刘明灯进驻琅桥剿番与招抚蕃,并布防增兵、威柔远国,以屏障台湾南疆。本件题词即系刘明灯统师经过柴城[车城]时,有感而发之作,留下此役的直接史料。碑文曾收录于「明清碑碣选集」、「南碑集成」、「屏东古碑集」以及屠继善「恒春县志」。清朝军事将领刘明灯巡视遍及台湾岛各地招抚住民,如北部平溪的"金"字碑与草岭古道的"虎"字碑,都有留下题字巡查踪迹.........]

七年春二月,美使来言,前年九月有本国商船两只在高丽搁浅被害,尚馀四人,请转知高丽,设法救护。政府请高丽自行查明酌覈
六月,美人派兵船入高丽,国王李熙奏闻。中国查明并无羁留美人情事,函致美使代为解释。美使乃无言,其兵船亦启椗去。


是月,蒲安臣等至美递国书,并增定条约,其要目有八:
一,美国与他国失和,不得在中国洋面夺货劫人
二,除原定贸易章程外,与美商另开贸易之路,皆由中国作主
三,中国派领事驻美通商各口
四,中、美奉教各异,两国不得稍有屈抑
五,两国人民互相往来游历,不得用法勉强招致;
六,两国人民互相居住,照相待最优之国利益均霑;
七,两国人民往来游学,照最优之国优待,并指定外国所居之地,互设学堂
八,美国声明并无干预中国内治之权

其时曾国藩等鉴於道、咸[道光.咸丰]间条约失利,特建议遣使往订此约,於领海申明"公法",於租界争"管理权",於出洋华工谋"保护",且预防干涉内治云。



九月,美使劳文罗斯来华递国书,并呈书籍及五穀各种,请换中国书籍、穀种,许之。
九年三月,美遣镂斐迪充出使中国大臣,递国书,前使劳文罗斯回国。

四月,中国出使大臣蒲安臣在俄病卒,特予一品衔,给恤银万两。

十年正月,
美致朝鲜函,请中国代达,谓将以兵船前往商办事务。政府以权宜许为转达。
旋接朝鲜咨,谓美使所投封函,专为曩年美商船来韩,一遭风遇救,一人没货无,以为一救一害,相悬太甚,欲请究治。
朝鲜以己国无残害美船之事,不允所请,并请中国降旨开谕美使。
美使以降旨开谕,是以"属国"相待,不受。乃以兵船抵朝鲜胁之。朝鲜人不服,与力争,并中国美使之。

十二月,美请援例开琼州商埠。

十一年春二月,许美国领事官代办瑞士国商务。瑞士国一名苏益萨,又称绥沙兰,其商船至中国,向以无约小国不设领事官,至是请美领事官代办商务。
美使遂次兰国总署美使:以瑞士事务祗可照料,不能兼摄,至通商纳税等事,仍照向来无约各国祗许在海口通商,其内地口岸及内地游历设局招工等事,均不得一律均霑。
美使照覆更正遂次兰瑞士。美领事虽得照料瑞士国商务,不得称瑞士国领事官

十二年春,穆宗亲政,美随英、法、俄、德请觐见。
十三年,美使镂斐迪回国,以艾忭敏为驻华全权大臣,觐见面递国书。


备注::待续文。美利坚03/04/05将于回帖楼层接续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3-10-10 00:54
清史稿

戴锡章    撰〈邦交志〉       卷一百五十六    志一百三十一

邦交   四

美利坚[美国]-03



光绪二年十一月,美旗昌公司归并中国招商局南洋大臣沈葆桢奏请给价银二百二十万两,报可。

四年,出使大臣陈兰彬等莅美呈递国书,旋请设领事,言华人侨美各邦约二十馀万,不设领事,无以保护华民。奏入,许之。

五年,美前统领格兰忒来华。值日本灭琉球,政府因格兰忒将游日本,讬其转圜。格兰忒至日本,函劝中国与日本各设领事,保护琉球中部,其南部近台湾,为中国属地,割隶中国,北部近萨摩岛,为日本属地,割隶日本。两国均不允。又请派员会议,卒不得要领。

六年七月,美遣使臣安吉立及修约使臣帅腓德、笛锐克来华,请与中国大臣议事,

总署以闻。并言:“同治七年,中国与美续增条约,其第五款内有‘两国人民任便往来得以自由’等语。近来金山土人深嫉华人夺其工作,不能相容,上年美议院曾有限制华人之议,经其总统据约批駮。去年彼国开议,又欲苛待华人,经副使臣容闳外部,言与约不符,始将此例停止。是华人在彼得有保护者,惟恃续增条约之力居多。今遣使来华,恐有删改续增条约之意,请派员商议。

奏入,命总署大臣宝鋆、李鸿藻为全权大臣,与美使议约
初,美续约第五款祗言两国人民往来及游历贸易久居等人,无“华工”字样。
至是,美使安吉立等递修约节略,内称华工分住各口不下十万人,於本国平安有损,请整理限制禁止。总署以禁止一层与旧约不符,惟限制一层尚可酌拟章程。安吉立等以章程须由本国议院酌定,此次来华,祗求中国一言,许其自行定限。
总署遂入奏,与安吉立等议定四款:凡传教、学习、贸易、游历人等仍往来自由,其已在美华工亦仍旧保护,惟续往承工之人,定人数年数限制,不得凌虐。遂画押盖印,期一年两国御笔批准互换。既而美金山於中国招商局和众轮船进口有额外加徵船钞货税之事。出使美国大臣陈兰彬等请乘美派人来华议约之际与交涉。时美使安吉立亦牒总署,询中国徵收美国各船税钞与徵收中国及别国船税钞是否相同,又中国在常关纳税钞之船是否均与新关纳税钞之船相同各等语。又欲将两国商民贸易有益之事,及两国商民争讼申明观审办法,加入约款。总署以商民贸易一款,原可随时商办,观审一款,本烟台条约所载,此次申明与原议亦无出入。因与定议,仍候两国御笔批准互换。明年六月钤印。
      

八年三月,美欲与朝鲜结约通商,总兵萧孚尔为全权大臣,乘兵船往议约。朝鲜余允植赴保定谒见李鸿章,请代主持,与美使商议。
美使旋出所拟约稿,其约稿未提明朝鲜为中国属邦鸿章请删改,萧孚尔执不允。会美署使何天爵在京,与总署议,允增“属邦”字样,而内治外交仍许朝鲜自主。
      

九年,出使美国大臣郑藻如请於美纽约设领事官,略言:“美国西通太平洋,以金山埠为首站,东通大西洋,以纽约埠为首站,两埠为往来必经之路。金山业设领事。近纽约华民往者日见增多,土人不无嫉忌。兼以古巴一岛与纽约水路相通,华民由古巴回籍者必假道纽约,实为通行要路。请仿金山例设领事以资保护。”报可。

是年,美与朝鲜换约,遣使驻朝鲜汉城,朝鲜遣使之,仍中国,礼部仅报闻而已。



十年,中、法因越南启衅,招商局轮船商人筹照西国通例,暂售与美国旗昌洋商保管,旋事定,仍收回。
      

十二年春,美旧金山华民被美西人虐害,中国索赔,总统却之
粤人闻之,大愤,争欲起抗。粤督张之洞恐其滋事,一面晓谕粤民,一面致总署及驻美使臣与美交涉,请其赔偿惩办,因言:
“出洋粤民所诉焚劫杀逐,种种遭害,胪列各案内,如:
光绪十年十二月,夭李架埠一案,焚铺逐商,劫财七万馀元;
十年七月二十五日,洛巿丙冷埠一案,惨杀廖臣颂等二十八命,伤十五人,焚毁铺屋财物值十四万馀元;
七月二十八日,舍路埠一案,惨杀莫月英等三命,焚烧煤厂,约值数万,旋将华人尽逐;
八月十一日,倒路粉坑一案,枉杀李驹南等五命;
九月二十八日,喊罢埠一案,焚逐失财数万;
十二月初四日,尾矢近地一案,惨杀伍厚德等二命:皆为无辜被害。

其馀密谋杀害,不可胜纪。以致卓忌埠、礼静埠则有被逐之事,兴当埠、拓市埠、喜路卜埠、铃近埠、匿架巿埠、洒巿埠、钵伦埠、云乃埠、坎下埠、古鲁姐埠、粒卜绿埠亦皆有定期议逐之事。其金山大埠,华民住房则有十苦之诉,洗衣裳馆则有六不近情之诉,统大小各埠工商人等则有七难之诉



所谓十苦者
金山大埠住房,每人限地八尺,不足八尺者查拏监禁,谓之祼房。祼房之苦,计地少绌,同居概捉。一也。
监后寓财,尽窃无追。二也。
回华有期,暂寓被禁。三也。
到埠资乏,借寓亦拏。四也。
畏捉夜行,卧街被打。五也。
工艺出监,无处佣食。六也。
监房地狭,疾疠益增。七也,
入监勒银,始任赎出。八也。
监郁鬓乱,被翦违制。九也。
昏夜巡查,破窗越屋。十也。


所谓六不近情者
洗衣馆八九百间,木楼木屋,历数十年,乃借防火私擅,勒令改建砖楼铁门,既非美廷所命,别处又不一律。一也。
拆改不独劳费,工众无处容身。二也。
砖铁本重租贵,主客两受其害。三也。
晒棚谬谓惹火,别处楼棚更多。四也。
任意拏人罚银,被扰至数百间。五也。
洋馆木楼晒棚,何以不用此律?六也。



所谓七难者
一为欲守业之难,
二为欲拒匪之难,
三为求保护之难,
四为居散埠之难,
五为居大埠之难,
六为业工者之难,
七为业商者之难,等语。


又言金山各埠,始则利华民之工勤价省,多方招徕开矿修路诸工,美商藉华工以获利者,不知其几千亿万。乃因埃利士党人嫉妒把持,合谋驱逐,残毒焚掠,以夺其资财,勒逼行主辞用华工,以断其生路。华工既无生计,华商亦遂赔折穷蹙,留不能留,归不能归,保护亦无从保护,情形实为危惨。假如将此十馀万华民尽行驱归中国,沿海各省何处容之?既属可悯,亦多隐忧。此外南洋诸埠,设皆踵事效尤,何堪设想?美与中国虽无嫌隙,但此事系由美境土人专利而起,其视华工究不免稍分畛域。且美国官员,近亦多有埃利士党人在内,多设苛政,实有此情。应请敕催美国严惩速办。”

初,沙面烧洋房十四间,偿款至钜。至是,出使美国大臣郑藻如张之洞,请查案援例。之洞以金山杀掠重情,过之十倍,应照本案华民所失之数赔足,并须财命两究,电覆令与交涉。
先是美使田贝允电本国速办。时新任张荫桓为美使,仍留郑藻如会同经理。既而美调兵缉匪,毙匪一名,伤数名,美总统及议院亦渐议护禁,久之始允赔


寻议寓美华工约,定约六款
首言中国以华工在美受虐,申明续约禁止华工赴美;
次言华工在美有眷属财产者,仍准往来;
三言华工以外,诸华人不在限禁之例,并准假道美境;
四言华人在美,除不入美籍外,美国仍照约尽力保护;
五言华工人被害各案,美国一律清偿;
六言此约定期二十年互换。议定画押,复命张荫桓再与筹议。


荫桓以三端要美:
一,请酌减年限;
二,请订约以前回华之工,如有眷产,亦可禀报中国领事,补给凭批回美;
三,回华工人在美财产不及千元者,作何办法,亦应商及。议久不决。
      

十四年四月,广西桂平县美教士富利淳医馆被毁,领事索赔五千馀元,拒之。时粤民愤华工见拒,群起抵制,且归咎张荫桓。会命翰林院侍讲崔国因代为美日秘国出使大臣。
十六年,国因到美,
户部忽订新例,於假道华民入境,索质银二百元,出境发还。
下议院又议立限清查寓美华民户口给照。国因力与辩,例旋废。
初,金山新例,拘执华人令徙迁者限地界,以华工居处不洁酿疾为言,至是始废例销案。
时换约期将届,適杨儒出使,总署又以商改新例事委之。
涖美,值美迫行华工註册新例,当援条约駮诘。美外部始商允议院展限半年,被拘工人释放,而於註册之例坚不改移。华工以例专分别新旧工人,旧工固有安居乐业之便,而新工因限禁,不能到美,屡倩律师控诉察院,欲除此例。美外部以例经议院议定,不能废,仍限华人註册。而总署电儒,以先修约、后註册为关键。儒当牒外部,并就十四年约稿删去赔偿一款,易为互交罪犯;原约二十年之期改为十年。旋又接总署电,言美必欲先行註册,拟令寓华美民亦註册以相抵制,屡议不决。既美外部谓交犯一款,与限禁华工保护华民不相涉,应另订专约,不列款内;十年之期,可以允从,寓华美工,亦听中国註册。杨儒力争寓华之美国教士亦须註册。遂拟除工人外,寓华别项美民,自换约日起,美政府允每年造册一次,报知中国政府。乃定议,并於第五款中寓华别项美民下,註包括教士在内。二十年二月,画押盖印,是为重订限禁华工保护华民约款。又立互交罪犯约。

约既成,杨儒复寓美华民善后事宜,因上言:
华工在美,始自咸丰年间。光绪六年,始有限制工人之约。
华人寓美,洋人指为风俗之害者,约有三端:一曰鸦片,一曰赌博,一曰械斗。
今惟有将此诸弊力图革除。一在申明律例,治以各项应得之罪,中国不为袒庇;一在详示教条,使知目前限制之故,皆与烟赌械斗各弊有涉。俾各愧奋改图,庶不至为人厌薄,此治本之法也。至於治标之法,一在严禁冒商,俾真商不至受累;一在疏通工路,使新来之工得以谋生海外。如此,不独华民生计可纾,即中外邦交,从此愈固矣。”

是年中、日启衅,美代中国保护在日本华商
明年,四川、福建教案相继起,而古田案尤剧。美与英、法均请中国偿款办犯,议久不决。既而美使田贝函总署,称有各国耶稣教人公举在华办理教务教士李提摩太惠志,缮册摺拟呈查阅,请谒见,允之。

二十三年,美人在上海侵占租界外地。初,美所租同治初年止九百馀亩,后美领事西华自画界,圈入未租民地万馀亩。光绪十九年十月,两江总督刘坤一饬将界线内东北未租地收回二千六百亩,而於西北界外所占之地未及清釐。至是,美领事在苏州河边自立界石,而河内地起建楼房。署两江总督张之洞请与英、法界外侵占同严禁,疏入,交议

二十四年,出使大臣伍廷芳德与中国因胶州失和,请联美,略谓:
“美合众为国,其保邦制治,国律以兼并他洲土地为戒。溯自海上用兵以来,美兵船皆由英军牵率而至。道光二十一年,粤东议款,美实居间排解,遂得定盟。咸丰九年,英、法阑入大沽,毁我防具,美守前约,船由北塘驶入,呈递国书,情词谦逊,先换约而归。是通商以来,美视诸国最为恭顺。此次守约惟谨,不肯附和。虽因古巴议自主,檀岛议兼隶,近在同洲,大局未定,不遑远略,亦因与我交谊素笃,故不从合从之谋。若能联络邦交,深相结纳,似与大局不无裨益。

又因檀香山归并於美,请设领事,保护华民,略谓:“檀香山居太平洋之冲,前本君主,后改民主。近因弱小,求庇美邦,设为行省,美议院业经议行。此岛华民不下三万人,向由商董立中华会馆,排难解纷。光绪七年,曾令商董陈国万为领事。后美禁华工抵埠,华民出洋,皆趋檀岛,请设领事。”报可。
      
是年,中国议修卢汉、粤汉、宁沪、宁汉四路,借款各国,美国原贷四百万镑於粤汉路,旋聘美工师勘路。
二十六年,拳匪作乱,各国联军入京,既各国会议条款,美惟增教案、被议人员不准复用之条,馀未与附和。会俄与中国订退还东三省约,中国复请美政府排解。
明年,和议成,议偿款四百五十兆,美所分得偿金三十二兆九十三万有奇,合美金二十四兆四十四万馀元。除给商人损失及海陆军费外,尚有溢出数十二兆七十馀万元。美总统罗斯福向议院提议,溢出金仍还中国,助中国教育,即以此款为格致学生留美之用。议行中国,中国特遣专使唐绍仪赴美申谢。既而各国赔款改银为金,以金价算。美为商劝各国,并谓众议合索四百五十兆两,由各国自行均派,中国不管其易作何项金钱,是此项赔款,照约载金价核算,即四百五十兆海关银数,照约银数付还,亦即与用金付给无异。美旋允照约还银。




备注::待续文。美利坚04/05/06将于回帖楼层接续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3-10-11 00:24
本帖最后由 台灣獵戶人 于 2013-10-11 00:27 编辑

清史稿

戴锡章    撰〈邦交志〉       卷一百五十六    志一百三十一

邦交   四


美利坚[美国]-04




光绪二十八年春三月,议各国商约,美使不原加税至十五,免釐与否,听中国自便。


是年,命吕海寰、盛宣怀议美约,与美使迭次磋商,张之洞、刘坤一通电参酌,始定议。

因上言釐定约款十七条,大致与英约相同,而其中得失损益,稍有区别。
第一款驻使体制。美使原送约文,声明驻使可以行文各省将军、督抚、驻紥大臣;駮以美国向由外部转行,中国亦系由外务部咨转,不能两歧,駮令删去,改为中国驻使为美国优待,是以美使驻京,中国亦一律优待,以昭平允。
第二款领事权限。报施一如驻使,而声明美国领事按例妥派,外务部按照公例认许,如所派不妥,或与公例不合,我即可不认,冀以挽回主权。
第三款口岸利益。此系查照日本旧约,不能不许,因即比照日约核改妥协。
第四款加税免釐。此为全约主脑,美使初祗允加至值百抽十,并请我裁内地常关,又不提明销场出厂等税,以为中国主权所系,不欲有所干碍,屡费磋商,动至决裂。臣等往复电酌,彼始允加至十二五,其所裁内地常关之税,任我改抽出产税以为抵补。窃思内地常关不过十馀处,各省土货未必悉所经由。按照英约载明进出口货加税后,均得全免重徵,则内地常关亦祗能徵土货运出第一道之二五半税。若非第一常关,则并无税可收。至土货未经第一常关徵过二五半税者,出口时仍须徵足七五之数,是常关虽裁,亦无大碍。今既任我改抽出产税,则从源头处抽收,较无遗漏,似更合算。当时尚以与英约两歧为虑,美使自认将来劝英照办,祗得允裁。至於销场税、出厂税及议增之出产税,美使虽不原详载名目,而於专条中声叙本款所载各节,毫无干碍中国主权徵抽他等税项之意,以浑括销场等税,保我主权。
第五款税则附表。彼请美国人在中国输纳税项,较最优待之国,不得加重另徵。臣等索其增入中国人民在美国纳税亦如之一节。
第六款准设关栈。系照英约酌办。
第七款振兴矿务。前半悉照英约,彼请准美国人遵章开办矿务。此本路矿衙门定章所许,因订明美国人民办理矿务居住之事,应彼此会定章程,以资钤束。
第八款存票抵税
第九款保护商标。均与英约意义相等,而於存票款中声明除去船钞一项,以补英约所未及。
第十款创制专照。此款深虑有碍中国工艺仿造,駮论再三,改为俟中国设立专管衙门,定有创制专律后,再予保护,其权仍自我操。
第十一款保护版权。即中国书籍翻刻必究之意。与之订明,若系美文由中国自繙华文,可听刊印售卖;并中、美人民所著书籍报纸等件,有碍中国治安者,应各按律例惩办,为杜渐防微之计。
第十二款内港行轮。前两节照英约大意,声明嗣后无论何时修改,应由我查看酌办;末节如奉天府安东县开埠事,扼定自开,而办法略有变通。
第十三款改定国币。将英约所附照会纳税仍照关平一节,增入款末。
第十四款辑睦民教。教民犯法,不得因入教免究,并应遵纳例定捐税;教士不得干预中国官员治理华民之权,详晰列明,冀资补救。
第十五款治外法权
第十六款禁止吗啡鸦片。皆我索其增添,与英约一律。
第十七款修约换约期限。系照立约通例。复於约款之外,

另行订附件三端:
一为内地徵抽鸦片、盐斤税捐之事,及保全税捐防范走漏之法,均任由中国政府自行办理;
二为所留通商口岸之常关,设立分关,保持税饷;
三为申明第五款所载税则附表,即前定切实值百抽五之税则,至内地常关虽裁,并不藉此以裁北京崇文门并各城门及左右翼等处之税,由美使备一照会存案。又第四款不碍徵抽他等税项一语,尚涉笼统,由我备一照会,声明他等税项,即系包括销场、出厂及改抽之出产各税,应仍听中国自行办理。彼亦复一照会,言明彼此意见相同,分别签押盖印。是为中美商约,一名通商行船条约

  

三十年公司背约私售粤汉股票於比利时,允比在湘造湘阴过常德至辰州一路。张之洞致湖南巡抚赵尔巽请力阻,并援合同第十七条专认美公司,不得转与他国人为主旨
湘人议自承办,禀请废约,赵尔巽力主之。时张之洞已奉廷寄废约,遂以三省绅民力持废约电致盛宣怀

宣怀旋电出使大臣梁诚美外部,略谓:
美公司显背合同,必应作废。续约十七款不得转售他国。现查底股,比、法居多,事权他属。正约四十款禁别人侵坏合同,现派非美公司之锡度来华干预。全路工程逾限,广州一节,逾估甚钜,请牒外务部註销正续合同。”
美政府覆牒允註销合同,仍不允废约。既而美公司举前兵部路提等代议路事,中国亦延美前外部大臣福士达、铁路律师良信等与之辩,始允再集股东议售股本购价,及合同特权等费,必须付现,又索赔给工程司执事人等合同未满撤退,及註销订购物料合同之用二十五万。久不决。

三十一年夏,始签字。久之,始以美金六百七十五万元还美,再加利息,定议签押。时粤民因美禁华工,并苛待留美商民,私议抵拒美货,不果。

三十二年,遣学生赴美留学。

三十三年美教士在河南信阳州所属鸡公山购地造房,豫抚张人骏条约公法教规与争,始撤房退地停工,卒延未撤销

三十四年八月,与美订立公断专约。初,美使康格曾奉其总统命,向中国提议,与英、法一律订立公断专约。嗣以美总统与议院意见不合,英、法约作废,因罢议。至是第二次和会和解纷争之约,又已画押,各国多互订公断专约,美亦与英、法、日本订约,中国即电致出使美国大臣伍廷芳,向美廷提议,遂订条约四款,凡关於法律意义或条约解释,为外交法不能议结者,皆属之。换约以五年为限。是年美约请各国在会议禁鸦片事宜,中国命南洋大臣端方等莅会。

  

宣统元年春正月,美使外务部,请免收东三省新开各埠一切杂税。旋由外务部东三省覆称不能免收。
美使,谓:“现所收各税,於各埠试办章程并无妨碍。若必欲使洋货於抽釐一事毫无轇轕,自非实行加税免釐不可,中国固甚原各国赞成斯举也。”
五月,定留学生赴美名额,因退还庚子赔款,为中国学生赴美游学费,议自退还之年起,初四年每年遣一百名,以后每年至少须遣五十名,遂订办法大纲。是年美工商部新颁华人入美保护例凡十条,大旨仍重在禁止限制华工影射赴美,而於商贾、教习、学生等游历则从宽。牒外部立案,并同时通咨南北洋施行。

二年九月,度支部大臣载泽美使喀尔霍商定借款一千万镑,利息五釐,美招英、法、德、日结为借款团体,是为四国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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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3-10-11 18:31
本帖最后由 台灣獵戶人 于 2013-10-11 19:44 编辑

清史稿

戴锡章    撰〈邦交志〉       卷一百五十八    志一百三十三

邦交   五

日本-01



      

日本久通中国。季以寇边互市,兴始复故。



康熙十二年平南王尚可喜致书於长崎奉行,请通商舶。闽、粤商人往者益众,杂居长崎市。初有船百八十艘,后由七十艘迭减至二十馀艘。货运中国岁限八千贯,置奉行三人讥察之,榷其税。
然日本方严通海之禁,其国人或潜来台湾及各口贸易,事发辄罪之。
三十二年,广东广西总督石琳日本船避风至阳江县。诏资以衣食,送浙江,具舟遣归。
      



雍正六年浙江总督李卫以日本招集内地人,教习弓矢技艺,制造战船,虑为边患,奏明:“密饬沿海文武营县,及各口税关员役,严行稽查,水师兵船不时哨巡,以为有备无患之计。”
上览奏,曰:“昔圣祖遣织造乌林达麦尔森阳为商人,往觇其国。比复命,盛言国小民巽,开洋之举继此而起。朕数谕闽、广督抚留意考察。闻日本近与朝鲜交亲,往来无间。夫安内攘外之策,以固本防患为先。其体朕前谕无怠。”并颁谕沿海诸省防海。两广总督孔毓珣请沿海练舟师、置火器、增炮台,并自赴厦门、虎门诸口巡察。上不欲启外人疑惧,但令饬备而已。

李卫复奏:“日本贸易不能遽绝,请於洋商中择殷富老成者,立八人为商总,责其分处稽察,互相绳举,庶免日久弊生之虑。”报可



乾隆四十六年,户部奏请颁江海关则例,定东洋商船出口货税律。



嘉庆元年上谕:“日本商人每遇风暴,漂至沿海,情殊可悯。其令有司送乍浦,附商船归国。”著为令。
初,日本专主锁港,通华商禁西洋诸国及明治维新,始与各国开港通商。后以各国咸在中华互市




同治元年长崎奉行乃遣人上海,设领事,理其国商税事。通商大臣薛焕不许。

三年,日本商船英领事巴夏礼以求通。

七年,长崎奉行河津又致书江海关道应宝言其国人往来欧洲,时附西舶经行海上,或赴内地传习学术,经营商业,皆有本国符,乞念邻谊保护。许之。

九年,日本遣外务权大丞柳原前光外务卿书致总理各国事务署,略曰:
“方今文化大开,交际日盛。我近与泰西十四国订盟。邻如贵国,宜先通情好、结和亲;而内国多故,迁延至今,信谊未修,深以为憾。兹令前光等诣台下,豫商通信,以为他日遣使修约之地,幸取裁焉。”前光至天津三口通商大臣成林、直隶总督李鸿章达其书总署,议允通商,而拒其立约
前光鸿章曰:“西人胁我立约,彼此相距十万里,尚遣公使、领事远来保其侨民中、日唇齿相依,商贾往还,以无约故,反讬外人代理,听其约束,丧失国权,莫此为甚。今特使人远输诚意,而其来也,西人或交尼之;若不得请,是重吾耻也,前光虽死,不敢奉命。
鸿章为请於朝,下廷议
两江总督曾国藩言:“日本二百年来,与我无嫌。今援西国之例,诣阙陈辞,其理甚顺。自宜一视同仁,请与明定规约,分条详列,不载比照泰西总例一语,致启利益均霑之心
上韪其议,前光请,命总署答书,诏鸿章豫筹通商事
      

十年,日本以大藏卿藤原宗臣为专使来聘,命授李鸿章钦差大臣,应宝时陈钦副之,与议条款。日使初请照西约办理。久之,始订条约十八款,通商章程三十三款,互遣使臣,设领事,以上海等十五口与日本横滨等八口通商,而禁其私入内地,微异西国。
诸约既成,宗臣来献仪物,期来年换约。

十一年,日本宗臣官,遣柳原前光诣北洋大臣李鸿章交日本外务卿副岛照会,谓来岁与欧西诸国改修条约,欲酌改所议事件,与欧西一律,豫拟条款请商。
鸿章以去秋甫经立约,尚未互换,此时遽行改议,殊非信守。特令津海关道陈钦等与商,均俟换约后照约商办。
      


十二年四月,日本使臣副岛种臣来京换约
遣其随员柳原前光、翻译官郑永宁总署三事
一询澳门是否中国管辖,抑由大西洋主张?
一询朝鲜诸凡政令,是否由朝鲜自主,中国向不过问?
一询台湾生番戕害琉球人民,拟遣人赴生番处诘问等语。

王大臣等当与辩正寻命李鸿章为换约大臣,与之互换。

副岛种臣并致国书,庆贺大婚及亲政大典。时各国因请觐,报可,副岛种臣亦请面递国书,许之。寻进贺仪方物,答以礼,并给玺书。副岛种臣照会,使事毕回国。
鸿章以日本换约时,其上谕内仅盖用太政官印,未用国玺駮令换用
翻译官[倭]郑永宁谓:“本国向与西洋各邦换约,均钤用太政官印。”
鸿章谓:“见尔国副本,声明钤用国玺,又上海道抄送总领事井田让等敕书,亦用国玺
郑永宁允回国换寄
时日本未设驻京公使,交涉事讬俄使倭良嘎哩代办
      


十三年三月,日本兵船至厦门,声称赴台湾查办生番。
李鸿章致书总署,谓:“各国兴兵,必先有文函知会,因何起衅。台湾生番一节,并未先行商办,岂得遽尔称兵?”既闻人李让礼带领陆军,又雇美国水师官领兵船,欲图台湾


李鸿章复致总署,谓:此事如果属实,不独日本悖义失好,即人帮助带兵,雇商船装载弁兵军械,均属违背万国公法,且与美约相助调处之意不符。
应请美使遵照公法,撤回李让礼等,严禁商船应雇装载弁兵。
日本既无文函知会,仅将电信抄送上海道。云 派员往台湾查问,难保不乘我不备,闯然直入闽省,应先派兵轮水师,往台湾各港口盘查了望,另调得力陆军数千,即用轮船载往凤山、琅軿[恒春]附近一带,择要屯紥,为先发计。”

乃日本兵船忽犯台湾番社,以兵船三路进攻,路各五六百人。生番惊窜,牡丹、高士佛、加芝来、竹仔各社咸被焚。其时尚有[]兵轮船泊夏门[厦门]。
於是台湾戒严,命船政大臣沈葆桢渡台设防。葆桢密疏联外交、储利器、储人才、通消息四事。闽浙总督李鹤年亦陈台湾地利,并遣水路各营分往凤山澎湖等处屯紥。

是月,日本攻生番网索、加芝来等社,移兵胁龟仔角社,社番誓不降
,命福建布政使潘霨赴台湾会商设防


五月,沈葆桢、潘霨洋将日意格、斯恭塞格至台湾,奏陈理谕、设防、开禁等事,皆报可。

初八日,潘霨偕台湾兵备道夏献纶及洋将日意格、斯恭塞格等,乘轮船由安平出海抵琅軿 [恒春
日营,晤[倭]中将西乡从道示以葆桢照会,略云:
生番土地[琉球台湾两岛]隶中国者二百馀年,杀人者死,律有明条,虽生番岂能轻纵。然此中国分内应办之事,不当转烦他国劳师糜饷。
乃闻贵[倭]中将忽然以船载兵,由不通商之琅軿[恒春 登岸。台民惶恐,谓不知开罪何端,使贵国置和约於不顾?
及观贵[倭]中将照会闽浙总督公文,方知为牡丹社生番戕害琉球难民而起。
无论琉球虽弱,侭可自鸣不平。即贵国专意恤邻,亦何妨照会总理衙门商办。乃积累年之旧案,而不能候数日之回文,此中曲直是非,想亦难逃洞鉴。今牡丹社已残毁矣,而又波及於无辜之高士佛等社。来文所称殛其凶首者,谓何也?所称往攻其心者,谓何也?
帮办潘布政使自上海面晤贵国柳原公使,已商允退兵,以为必非虚语。
闻贵中将仍紥营牡丹社,且有将攻卑南社之谣。夫牡丹社戕琉球难民者也。卑南社救贵国难民者也。以德为怨,想贵中将必不其然。


第贵[倭]中将知会闽浙总督公文,有佐藤利八卑南番地亦被劫掠之语,诚恐谣传未必无因。夫凫水逃生者,有馀资可劫,天下有劫人之财,肯养其人数月不受值者耶?即谓地方官所报难民口供不足据,贵国谢函俱在,并未涉及劫掠一言。贵国所赏之陈安生,即卑南社生番头目也。所赏之人即所诛之人,贵国未必有此政体。两国和谊,载在盟府,永矢弗谖。本大臣敢不开诚布公,以效愚者之一得,惟高明裁察见覆。”

复造[倭] 营,[倭] 从道辞以病。献纶遂遣人传各社番目,至者凡十五社,译传大意,皆求保护。因谕令具状,原遵约束,不敢劫杀。
等宣示国家德意,加以犒赏。番目等咸求设官经理,永隶编。霨等因[倭] 从道不出,将还。

[倭] 从道来谒,坚以生番非中国版图为词。及示以台湾府志所载生番岁输番饷之数,与各社所具结状,日将始婉谢。
请遣人附我[倭] 轮船,一至上海,致书[倭] 柳原前光,一请厦门电报本国[倭] ,暂止添兵。等遂返。



[猎户备注::
[倭]西乡从道知会闽浙总督公文,""有
[倭]佐藤利八卑南番地亦被劫掠之语""事件 , 此佐藤利八 实与清同治10年1871年,中国藩属琉球岛民在台湾岛遇险
      

初,日本逐牡丹社番踞其地。旋有轮船二先后至,一迳往后山射藔港,一载兵二百、妇人十馀泊射藔港,携食物什具农器,及花果草木各种,分植龟潭、后湾,为久居计。窥我兵力不厚,仍肆要求。
沈葆桢请派水师提督彭楚汉率师来台湾。
日旋增兵驻风港
沈葆桢急饬营将王开俊东港进驻枋藔,以[戴德祥]戴德 一营由凤山驻东港为后应。


[猎户备注::清实录之同治朝实录
同治十三年七月,皇帝实录卷之三百六十八

谕军机大臣等、沈葆桢等奏、台湾南北路防守情形请饬淮军迅速来台一摺。
日本兵营。麕聚龟山风港等处。不时游弋各庄。且有胁偪大鸟万干仔帛二社到营说和及在茄鹿塘哨探情事。沈葆桢现饬王开俊由东港进扎枋寮[屏东县]。戴德祥由凤山填扎东港。潘霨与曾元福等驰赴凤山。招募土勇激励乡团并于海口要隘催建兵棚。以备淮军分扎。台北诸路以夏献纶所部一营驻扎苏澳。拟就淡兰添募土勇两营。以厚兵力。并开通山路。即可分移岐莱各处垦荒。布置尚属周妥。即著沈葆桢饬令派出各军。认真防守毋稍疏虞并令潘霨等、将生番各社设法招徕。俾为我用。倭人墨西国船只被伤一案。并著沈葆桢、文煜、李鹤年王凯泰。饬令夏献纶速行办结。仍一面招抚岐莱各处生番。剀切晓谕。毋为倭人利诱。堕其术中。省城各路海防。文煜等务当严密布置。现在济安等轮船次第驶回。台湾南北防务。略有端倪沈葆桢等惟当慎密防维。固不可掉以轻心。亦不宜冒昧从事总期审度机宜。悉心筹画。以副委任唐定奎所带徐州洋枪队十三营。现在曾否起程著李鸿章、李宗羲、张树声、饬令该提督迅速赴台。以资得力将此由六百里密谕沈葆桢、李鸿章、文煜、李宗羲、李鹤年、张树声、王凯泰、并传谕潘霨知之。]


日人水野遵猪朥索、高士佛诸社,又自后湾开道达龟山巅,其风港之营将分驻平埔为援应。因遣其[倭]通事彭城中平至琅軿,委员周有基中国四处布兵何意。有基以巡察应之。
葆桢照会[倭] 日将,劝令回兵。
时李鸿章亦深虑台地兵单。及沈葆桢请借拨洋枪队,即奏以提督唐定奎统军赴台湾助防。

葆桢亦:“澎湖台、厦命脉所关,守备单弱,非大枝劲旅,仍无以壮民气而戢戎心。请催迅速前来,庶台、澎气脉藉以灵通,金、厦诸防亦资巩固。”奉旨俞允

潘霨又偕前署镇曾元福等赴凤山旧城募土勇,并励乡团。因亲履海口之打鼓山[高雄(柴山/寿/打狗)山]等处,踏勘要隘,建立兵栅,以待淮军分驻。
      

是月,[倭] 柳原前光入京先谒李鸿章,鸿章道员孙士达往答拜,属以到京后勿言兵费及请觐两事。日本又遣大久保利通入京。领事毕德格复出任调停,说鸿章仍允照柳原原议三条,并加抚恤赔命。
      

初,日人刘穆斋花莲港遭风,破船失银,称社番盗劫。
沈葆桢命夏献纶集讯其地居人及船户,查无劫掠失银之事。惟日人欲从生番租地,给有洋银,番目来益不受而止,并缴出日本前给旗物。

葆桢因言:“日本和约
第三条,禁商民不准诱惑土人
第十四条,约沿海未经指定口岸,不准驶入
第二十七条,船只如到不准通商口岸私作买卖,准地方官查拿
今台后歧莱地方,中国所辖,并非通商口岸。此次前赴歧莱之成富清风等,携游历执照,勾引土番,均违和约。现已确查歧莱各社并无窃盗银物。其缴出旗、扇各件,当即发交苏松太道,转给驻沪日本领事收回,将游历执照追销。其违约妄为之处,应由彼国自行查办。并录民、番供结,咨呈总署其[倭]外务省,转饬日本领事照章办理,以弭衅端。”从之。

命速修安平炮台,及筹办铁甲船。续谕:“日本虽未启兵端,然日久相持,终非了局。淮军续抵凤山,罗大春业抵苏澳、沪尾、鸡笼等口,调兵扼紥。”葆桢於是设防益严,日人乃谋撤兵。而[倭]西乡从道,仍迁延不即退,欲牡丹社赔给兵费。
      

[倭]柳原前光既至京,先递照会有“台湾生番为无主野蛮,本不必问之中国”之语。先请觐见。

总署:“台湾生番中国地,不应称为‘无主野蛮’迭次来京,并未与中国商明,何以"捏称"中国允许日本自行办理?”

[倭] 柳原前光答辩。

久之,始议定三条,给抚恤银十万,再给修道建房费四十万两,定期撤兵付银,互换条约。

於是大久保往琅軿,命[倭]领事福岛九成谒沈葆桢陈五事:
一,请派人受代;
一,请撤销两国大臣来往公文;
一,请被害遗骸於收埋处建碑表墓,并许日人以后登岸扫祭;
一,请以后台湾交涉事件,由中国官交厦门领事。


葆桢以抚局已成,允之。
惟於登岸扫祭一节,覆以须有领事官钤印执照,祭毕即归。
遂各遣员交代。事讫,[倭]西乡从道率兵去。

[猎户备注:

日本对中国清政权假借1873年,漂流到台湾被生番杀害的日本国民 小田县民(即今日本本岛的冈山县)出兵台湾岛;
然而,1871年,中国藩属琉球岛民于台湾岛八瑶湾遇难记,却会成为日军掩耳盗铃移花接木混摇视听的大戏码?

虚为出兵1874年,屠杀中国台湾牡丹社等部落原住民;实为遮掩军事窃占中国藩属琉球国,变相告昭海内外等与中国琉球岛及台湾岛民众,以及促使清政权""顾此失彼断尾求生弃藩保台隐忍不发"",非法窃占中国藩属琉球的成功


2013年,日本则采取战列方向:虚伪纠缠钓鱼岛维权,实为持续遮掩窃占中国琉球群岛到2021年,不战而获得琉球群岛的国际法仲裁主权 ..]..


备注::待续文。日本02/03/04将于回帖楼层接续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3-10-12 10:44
清史稿

戴锡章    撰〈邦交志〉       卷一百五十八    志一百三十三

邦交   五

日本-02




光绪元年八月,日本署公使郑永宁中国,请补正前约。

李鸿章津、沪两道详议,复将各条逐加查核,因致总署云:
“通商章程第二十八款,进出口税未便一例,及日本进口税则第八十三条毼布类,又日入至日出不准开封锁舱,应行更正补载等事,可以照准。但换定之约,不便改写,祗可由总署另给照覆,附刊章程之后。至鸦片严定罚款一条,彼国既有各国贸易通例,或可权宜照办,无须补列。
曾国藩预筹日本议约奏内亦云,彼【倭】国严禁传教与鸦片,中国犯者即由中国驻员惩办,或解回本省审办,而郑署使照会末段,华民归彼【倭】 地方官照料,是中国遣理事官一端,实有难再从缓之势。查横滨、长崎、神户三处华民最多,总理事官驻最要之口,各口即选各帮公正司事,俾为副理事官,遇事妥商办理,实与中外大局有裨,应主持早办。”总署亦以为然。会日使议改章,欲於鸦片进口照西例加倍严罚,李鸿章亦援西例与争。议久不决。

是秋,日本派使臣带兵船朝鲜毁炮台,以朝鲜炮击日船特遣森有礼为驻华公使要求总署发给护照,【倭】 派人前往,又欲代递文信。总署坚拒
李鸿章谓宜由总署致书朝鲜政府,劝其以礼接待,或更遣使赴日本报聘,辨明开炮轰船原委,以释疑怨,为息事宁人之计。
总署即派办理大臣往问朝鲜政府
朝鲜政府颇不原与日本通商往来,日使森有礼往李鸿章,则以高丽非中国属邦为词因提出条件三:
一,高丽以后接待日本使臣;
一,日本或有被风船只,代为照料;
一,商船测量海礁,不要计较

鸿章答以高丽中国属国事既,显违条约,中国岂能不问,森使急求与高丽通好,鸿章请徐之。

  

二年八月,始命直隶候补道许钤身出使日本,拟设理事、副理事各员。
日使森有礼李鸿章,谓中国商民向由日本地方官管理。中国若派领事官前往,恐日本不肯承认。
鸿章答以同治十年修好条规第八条云,两国指定各口,彼此均可设理事官。兹照约选派理事,日本何能不认?日本自订约后,在上海、厦门、天津设立领事,中国无不照约招待。彼此一例,何能稍有区别?森使乃不复言

是年,日本屯兵琉球。福建巡抚丁日昌琉球台北鸡笼,水程不过千里,请统筹全局以防窥伺,报可。



三年三月,日本因内乱,来士乃得枪子百万,政府以十万应之。
五月,琉球国王密遣陪臣赍赴闽,诉日本阻贡物。闽浙总督何璟等以闻,并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如璋乃往日本外务寺岛宗则商议,并照会其外务卿【倭】 延不答覆



五年正月,日人驱遣琉球官员之在日本者,令回琉球,并派内务大丞松田往琉球,废琉球为郡县,并令改用纪元
如璋函报总署复亲往见其【倭】 内务卿伊藤博文及外务卿,皆不得要领

时有前总统格兰忒者,游历来华,又将有日本之行。鸿章因以琉球事相讬,格兰忒慨然以调处自任。及至日本,以琉球各岛本分三部,商拟将中部归球立君复国,中、东两国各设领事保护,其南部近台湾,为中国属地,割隶中国,北部近萨摩岛,为日本属地,割隶日本,冀可息事。

日本总称琉球为己属国,改球为县,系其内政。格兰忒请另派大员会商。
李鸿章因达总署,请照会日本外务省,请其另派大员来华会商。
而日本则欲中国另派大员前往东京,或如光绪二年在烟台会议。李鸿章执不许


会俄因废约事,与中国肇衅。
詹事府左庶子张之洞奏:“人恃本为后路,宜速联络日本。所议商务,可允者早允,但得彼国两不相助,俄事自沮。

政府得奏,因徇日使户玑之请,以南部宫古、八重山二岛归中国,而加入内地通商照各国利益均霑之条。户玑又以本国现与西洋各国商议增加关税、管辖商民两事,美国已允,请一并加入条约。

总署以日本既与各国商议,俟日本与各国订定后,再彼此酌议,暂不并加入约。
已定议矣,而右庶子陈宝琛事垂定,球案不宜遽结,日约不可轻许上言。两江总督刘坤一、出使日本大臣黎庶昌、内阁学士黄体芳各有建议,皆不果行。



八年十二月,李鸿章复与总署议球案,欲就前议中国封贡议结,仍不决

  

十年九月,日本公使榎本武扬请於登州、牛庄二口运豆饼。政府以非条约所有。
李鸿章谓:“同治元年,总署徇使之请,暂弛豆禁,而已开竟难禁止。同治八年,沪上洋商雇用轮船径从牛庄装豆运往长崎,当经总署饬总税司查禁议罚,不果。以后豆石渐多流入东洋,旋值中、日订约,其时豆禁开已十年。日使援例为请,但允以通商别口买运,至登、牛两处,仍坚持不许。榎使所请,仅豆饼一项。中日通商章程载明年限届满,两国方可会商酌改。今尚未订改期,若婉辞以缓,至重修商办,似无不可。如仍哓渎,应予通融,声明原约其馀各款照旧信守,庶於羁縻之中,仍寓限制之义。”




朝鲜乱,日本进兵,以保护使馆为名,又以中国兵枪伤日本兵为口实,



十一年正月,【倭】 派参议伊藤博文为全权大臣,来华议事,并递国书,进李鸿章。初日本敕书内有“议办前日案件,妥商善后方法”之语,李鸿章以为隐括朝案宗旨。


【倭】 伊藤开议要求三事:
一,撤回华军;
二,议处统将;
三,偿恤难民。

鸿章以撤兵一节尚可商议,议处统将、偿恤难民,力争不许

函致总署,谓议处、偿血卩两层,纵不能悉如所请,须求酌允其一。但我军入宫保护,名正言顺,交战亦非得已,断无再加惩处之理。
【倭】 伊藤强请三事皆允,鸿章只允撤兵,并要同撤,伊藤亦允。


吴大澂拟四条,送交伊藤:
一,一同撤兵;
二,练兵各营,须有中国教习武弁若干人,定立年限,年满再行撤回;
三,以后朝鲜与日本商民争端,日本派员查办,不得带兵,中国亦然;
四,朝鲜如有内乱,朝王若请中国派兵,自与日本无涉,事定亦即撤兵,不再留防。


【倭】 伊藤不以为然,自出所拟条款:
一,议定将来中、日两国永不派兵驻朝;
二,前约款仍与中、日两国战时之权无干,若他国与朝鲜或有战争,或朝鲜有叛乱,亦不在前条之例;
三,将来在朝鲜如有中、日两国交涉,或一国与朝鲜交涉,两国各派员商办;
四,朝鲜教练兵士,宜由朝鲜选他国武弁一员或数员教练;
五,两国驻朝兵,於画押盖印后四个月限尽撤。

鸿章以伊藤所拟五条,意在将来彼此永不派兵驻朝,辨駮不允


旋奉:“撤兵可允,永不派兵不可允;至教练兵士一节,亦须言定两国均不派员为要。


鸿章奉后,与伊藤会议,因议将前五条改为三条:
一,议定两国撤兵日期;
二,中、日均勿派员在朝教练;
三,朝鲜若有变乱重大事件,两国或一国要派兵,应先互行文知照。

遂定议,而於议处、偿恤仍不许。惟因当时日兵实被我军击败伤亡,鸿章因牒日本致惋惜,并自行文戒饬官兵,以明出自己意,与国家不相干涉。

三月初四日,立约画押,是为中日天津会议专条

  


十二年五月,日本公使盐田议修约,李鸿章以为宜缓,因致总署,谓:“日廷现与欧、美各国改约,应俟彼商定后,我再与议,庶可将西国所订各款参酌办理球案亦当并商妥结,免致彼此久存芥蒂。请总署酌夺。”旋因长崎兵捕互斗案出,暂置未议,而琉球遂属於日,不复议及矣。

  

十三年正月,盐田因崎案已结,请催修约,总署仍令李鸿章核覆
鸿章谓:“原约分修好条规、通商章程为二。条规首段声明彼此信守,历久弗渝。通商章程第三十二款则声明现定章程十年重修。是章程可会商酌改,条规并无可改之说。至通商章程,大致本与西约无甚悬殊。惟第十四、五款,不准日人运洋货入内地、赴内地买土货,为最要关键。当时伊藤与柳原前光为此两款力争,鸿章坚持不改。今日稿第一款内,一曰遵守彼国通商章程,再曰遵守清国与各与国所缔通商章程,固寓一体均霑之意,实欲将十四、五款删除,关系甚大,请缓议。”时日本伊藤博文新秉政,仍欲中国派全权商议,卒不果。

  
二十年三月朝鲜东学党乱作,乞援於中国,中国派兵前往,日本旋亦以兵往。李鸿章电驻日公使汪凤藻,与日本政府抗议,日仍陆续出兵。
及事平,驻韩道员袁世凯日本驻韩公使大鸟圭介,援约同时撤兵。


日本外务省提出三项:
一,中、日两国兵协同平定韩国内乱;
二,乱定后,两国各设委员於京城,监督财政及吏治;
三,募集公债,以为朝鲜改革经费。


总署电令汪凤藻答覆,略谓朝鲜内政,应由朝鲜自由改革,不应干预。

日本政府凤藻,谓朝鲜缺独立资格,日本为邻邦交谊,不能不代谋救济
【倭】 既又提出二条件,
无论中国政府赞成提案与否,日本军队决不撤回
中国主撤兵再议,日本则要求议定再撤兵,持久不下

七月,日本宣战,误击沈高升
日本寓华商民,属美领事保护,中国寓日商民,亦讬美保护,美使调停无效
及战事起,提督叶志超、卫汝贵平壤牙山,先溃左宝贵阵亡,海军继败
於是日军渡鸭绿江,九连城、凤凰城、金州、海城、大连、旅顺、盖平、营口、登州次第失守,又破威海卫,袭刘公岛,降提督丁汝昌,海军舰尽熸。



初,日人志在朝鲜,至是并欲中国割地赔费,指索台湾,又提出四条件:
一,派大员往东洋议约;
二,兵费五万万
三,旅顺凤凰城以东地;
四,韩为自主之邦。





二十一年正月,命张荫桓、邵友濂赴日本议和,拒不纳,乃再以李鸿章全权
鸿章至日本,日本派伊藤博文、陆奥宗光全权大臣,与鸿章会议於马关,月馀不决

鸿章旋为日本刺客所伤,又命其子李经芳全权帮办,卒订约十一款
认朝鲜独立,割辽南及台湾,赔款二万万,且许以内地通商、内河行轮、制造土货等事,暂行停战。

  
张之洞、刘坤一等闻之,亟电力争

俄国亦约法、德劝日让还辽南。
日索交台湾益亟,朝旨命台湾巡抚唐景崧交台,民汹汹欲变,并引公法力争。


政府不得已,又王文韶、刘坤一电阻,乃之曰:
新定和约,让地两处,赔款二万万,日人坚执非此不能罢兵。连日廷臣来奏,皆以和约为必不可准。目前事机至迫,和战两事,利害攸关,即应主断。”命直陈。
命李鸿章覆电伊藤展期。鸿章以原议批准电知,若改约另议,適速其决裂,请暂行批换。乃派道员伍廷芳、联元等往烟台换约。初限期四月十四日。及伍廷芳等至烟台,日使伊东美久治速换约,限十四日申刻。廷芳駮以停战至十四夜子刻为止,乃听稍缓。亥刻换讫,伊东美久治即行。台湾民变,将劫唐景崧、刘永福守台,别求各国查照公法,从公剖断於是日派水师提督桦山资纪赴台,限日交割。政府乃派李经芳交付台湾大臣。经芳之澎湖,与桦山指交於舟次。自是台湾属日矣。

  
寻议还辽,日派林董为全权,与李鸿章议商,辩论久不决。
嗣定议分为六款:
一,辽南
二,偿兵费三千万;
三,交款三个月以内撤兵;
四,宽贷日本军队占踞之间所有关涉日本之中国臣民
五,汉文、日本文遇有解译不同之处,以英文为凭
六,两国批准自署名盖印之日起,遂在北京互换。

复订专条,於定议五日内互相达知,以期迅速。是为中日辽南条约

  
先是中日新约
第六款所列各条,如苏州、杭州、重庆、沙市等处添设口岸,听其任便往来;
第二条,日本轮船得驶入各口搭客运货;
第三条,日本臣民得在中国内地购买经工货件若自生之物;
第四条,日本臣民得在中国制造各项工艺,又得将各项机器装运进口,止交进口税,日本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即照日本运入中国货物一体办理等节:朝廷因损失利权,欲挽救之。


又值通商行船章程将开议,乃命中外臣工筹议。

廖寿丰、谭继洵、鹿传霖均有论奏,而张之洞言尤切直,并拟办法十九条,电总署代奏:

“一,宁波口岸并无租界名目,洋商所居地在江北岸,即名曰洋人寄居之地,其巡捕一切,由浙海关道出费雇募洋人充当。今日本新开苏、杭、沙市三处口岸,系在内地,与海口不同,应照宁波章程,不设租界名目,但指定地段纵横四至,名为通商场。其地方人民管辖之权,仍归中国,其巡捕、缉匪、修路一切,俱由地方官出资募人办理,不准日人自设巡捕,以免侵我辖地之权
二,制造货物,自系单指通商口岸而言,华文有含混内地之意,须更正。‘任便’两字太宽,宜议定限制。
三,出示晓谕产货地方,须先完坐贾釐捐,方准售卖。无论洋商、华商,一律办理。日本人在内地购买土货,只可暂行租栈存放,不准自行开行,及自向散户收买,以免夺我产货地方坐贾釐税,且杜华商影射洋票漏釐。
四,内地收买土货,准其租栈暂存,不准购买房地、悬挂招牌。所买土货,务须运载出口,不得在内地转售。洋货运入内地,须大宗贩卖,不准零售。租栈应给地方公举费用,须照华民房屋一律摊派。
五,日本人在内地制造土货,出厂后即完正税一道,运出通商地界,无论行销内地及运出外洋,均须再完半税一道。
六,通商章程善后条约第二款所载各项器用食物进口,通商各口皆准免税,原为洋商在各口岸自用。若作货物转售,应照值百抽五纳税,不得藉口家用杂物蒙混免税。
七,日本轮船不准贩运食盐。
八,米穀、铜钱不准贩运出洋。
九,军火禁贩,非有官买执照,不准进口。
十,日本轮船不准拖带民船,免致影射漏釐。
十一,日本行内河轮船,尺寸大小、时刻早晚,须有限制,以免伤碍民船。
十二,日本轮船只准到指定口岸装卸人货,不准沿途起卸搭载。
十三,内河轮船应收船钞,须较长江加多,以备修理河道之费。
十四,日本人入内地办货卖货,不准薙发改为华装违者查出即作华人奸细治罪。
十五,雇用华民工作,须按日给值,听其自原,不得立约限期,抑勒作工,鞭挞虐待。
十六,装运机器,制造各物,须无伤民命,方能照准,不得以‘任便’两字藉口。
十七,船只非日本商人购置,行户藉日本商资本不得悬挂日本旗,若有冒名包庇,查出即行充公。
十八,制造各厂,如有藏匿犯法华人,一面由地方官知照领事,一面即派人到厂缉拏,厂主不得袒庇。如厂主确知为好人,须照洋例存银作保,到审讯日交出候审。
十九,厂内如有华工滋闹,毁伤机器厂屋,地方官只能办犯,不能赔偿。若仅罢工细故,应由厂主自行调停,官不与闻。”


於是派张荫桓为全权大臣,与日本使臣林董议商约。林董交约稿四十款,之洞致总署请駮辩,即由全权另拟约本与林董议,屡延不决

是年,开苏州商埠,日人欲即行船,总署以租界未定,税关未设,行船不便。
日本又欲於租界设巡捕、立工程等局,总署援宁波章程,复不允。


备注::待续文。日本03/04/05将于回帖楼层接续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3-10-12 15:44
清史稿

戴锡章    撰〈邦交志〉       卷一百五十八    志一百三十三

邦交   五



日本-03





光绪二十二年正月,商约开议,张荫桓将日使原稿駮删九款,改七款。
惟第三十四款,日本官商财产,遇有办理案件,均照相待最优之国一律;
第三十五款,日本商民所有事件,均照中国臣民、中国船、中国货并相待最优之国臣民、船货一律相待;
第三十六款,他国国家官员、船货、人民得有利益,日本一律同获其美:

此三款日本旧约皆不得与各国均霑,不能过拒,乃照英约第二十四款,改作一条,删此三款。遂定议。初,马关约准开四口,本有均照向开海口及内地镇市章程办理之言。中国欲以宁波办法为程,日本欲取法上海章程专管租界之条,乃不得不允矣。

是年,开四口租界。初开沙市租界,因地洼下,要中国筑堤,中国以与各国通例不符,却之
又索汉口城外德国租界起沿江之地长三百丈作租界,中国以所索地在中国兴办铁路应用限内,不许,惟许在德界千丈以外,偪近铁路,让给租界三百丈。
因声明两条入条款:
“一,偪近铁路江岸,日本一年须自筑堤岸,以资保障;
二,所给界内轨道穿过之处,已为铁路购用,若干方数内,应仍归铁路总公司管业,两不相碍”等语。




二十四年三月,日使至总署,请沙市租界未定以前,日商运货暂免釐金,许之。
是月,侨寓沙市湘人,因与招商局起衅,延烧日本领事馆,驻沙日领事永泷诉於日本公使矢野,要求五事;已,复提四条:
一,索赔一万八千两;
二,以八万六千馀两作沿江堤费,两国各半;
三,专界内道路免价豁租;
四,界内租地价酌行核减。



张之洞即电总署,谓:
一条索赔一万八千两一节,拟允给一万两。
第二条以八万六千馀两作沿江堤费两国各半一节,彼此两益,事属可行,当照允。
第三条专界内道路免价豁租一节,其租可免,地价未便不给。
第四条界内租地价酌行核减一节,可行,当照允。”

案旋结。


五月,准中国商民居住日本专界,援德界例也。

六月,驻沙日领事请地价减一半,道路沟渠地价认十分之一,许之。

七月,命派学生游学日本

十月,日使矢野又请中国南北洋、湖北三处各派武备学生前往肄业


  
二十六年春,拳匪起,连戕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德使克林德,各国皆出兵。
日本福岛正安统兵赴

六月,【倭】与各国联军攻天津城。

七月二十日,入京师。时政府已特召李鸿章,未至而京师陷,两宫出狩。日本外部电告李鸿章等维持中国善后。【倭】 福岛正安请速奕劻返京,奕劻遂有全权大臣之命,与李鸿章同议和。
盛京将军增祺擅定暂约,日本外部谓公约未定,不应立私约,俄约应归公议,与英、德同。然劝俄讫不应。
时祸首已惩办,公约亦定,朝廷因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害,特简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赴日本道歉,所得偿款四百五十兆,日本应得三千七百九十三万一千两,惟以俄不退东三省、俄约不归公议为言。

  

十八年三月,日本领事小田切奉其政府命诣张之洞
一,告阻止俄约情形;
二,劝中国收买洋药;
三,劝江、鄂会奏改东三省官制章程
四,欲与中国商人合开银行;
五,欲与招商局合办推广江海轮船。


既又谈商约三条:
一曰美使不原加税,日本意与美同;
二曰长沙、常德开口岸;
三曰米穀出洋。
张之洞分别答辨,并将所言致书商约大臣吕海寰等核议。

未几,日本商税使日置益、小田切又送新约十款,大抵皆抽税、免釐、行轮、开埠、居住、合股等特殊利益。时方议英约,中国只欲於英约已允者照办,未允者不允。屡议不行

九月,改派伍廷芳商约大臣,并派袁世凯会议
日本於加税免釐,仍不允如英约加至十二五,仅允值百抽十,并欲将由日本运进中国之煤炭、棉纱及一切棉货概不加税,尤与英约相背。中国不允。
惟第三款川江设施拖揽,第四款内港行轮及修补章程,第七款中、日商民合股经营,第八款保护商牌,第九款改定国币,均为英约所有,允之
又於商牌款内议增保护版权一事,内港行轮款后议增照会声明,往来东三省轮船亦系照内港章程办理,不能駮拒。
此外第五款索开各处口岸,第六款口岸城镇任便居住,第九款第二节釐饬度量权衡,第十款请运米穀出口,均駮拒不允。
日使内田康哉赴部晤商又提出北京开埠、加税免釐、米穀出口三条,欲在与张之洞议,馀仍归定。时之洞在京,外务部答以不能两处分议,遂暂停

十月,汉口因议给比利时界增日本租界。初,日本索租界三百方丈,止允给一百方丈,留二百方丈备中国公司之用。当时日使言明,日界外地如别有馀地让给他国,日本仍须照原议添索二百方丈。兹议给比界中仅馀地约三百丈,拟添给日本租界一百五十丈,仍画留约一百五十丈立作华业公司地界,以备中国官商自用。日本犹争不许。日本议设两湖轮船公司,欲华洋合股,不果

是月,撤驻日兵

寻复议约。日使内田康哉与张之洞在京会议,研商数月,始渐就绪。
即致总署
谓我所索允者三事:
一,照各国一律加税;
一,查禁违碍书报
一,中国人民在日本者,极力优待。


駮辩删去者三事:
一,请运米穀出口
一,口岸城镇任便居住
一,常德府等九处口岸。

以要索为抵制者一事:
各国护路护馆兵队全撤后,北京方能开埠
因有益於中国商民,可除积弊,而许其入约者,度量权衡一款
照沪议原文增改字句者,改定国币一款,内港行轮一款,川江设施拖揽一款;因英已有而许其入约定议者,长沙通商一款。
馀皆仍照沪议原文。又致外务部吕海寰等,谓日约东三省开埠,言明悉照美约文法,安东县大东沟,缘大东沟系日本原议所索。嗣增索安东县,再三商駮,内田始允仍将安东县删去。
遂定议,於二十九年八月十八日在沪画押,是为日本商约

是年,与日使议索还前借汉口大阪马头,仍未还
盛宣怀与日本立汉冶矿石借款合同,数三百万元,息六釐,预定三十年还清,不还现银,以矿价扣还。

  

三十年,日商三井汉厂购生铁一万六千顿,值日俄战起,中国虑於局外中立有碍,拟阻止。日本领事永泷来函,谓订运生铁,不在战时禁货之列,日使亦来函声明,作为商工制造之用,不得以禁货论,遂许运



三十一年,日战胜俄,两国议和,政府令外务部照会日、俄,谓关涉中国之事,若中国不与闻者,中国将来断不承认

是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外务部庆亲王奕劻与日本大使小村寿太郎、公使内田康哉订新约
正约三款:
一,凡俄国允让之利益,中政府悉承诺之
二,凡中、俄所订借地造路等项,日本悉照约履行
三,此约签字即便施行。


附约十二款
一,中国将东三省自行开辟商埠
二、三,撤兵事宜;
四,日本允将所占公私产业,在撤兵前后交还;
六、七、八,安奉南满铁道建筑事宜;
九,另订奉天日本租界办法;
鸭绿江右岸设中日木植公司;
十一、十二,中、日彼此以最优国相待遇。

  

三十二年,日人设立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并於关东州都督府,另设领事五人,总领事驻奉天
安奉铁道外有间岛领土权,抚顺炭坑、新法铁道、营口支线、新奉、吉长两铁道借款诸事,经东三省总督赵尔巽、徐世昌及外务部尚书袁世凯先后与日使争议,久不决。

 
 

三十三年三月,外务部大臣那桐与日本驻京公使林权助中日新奉吉长铁路协约七条

一、二,中国以日金一百六十六万元收买日本所已造之新奉铁路,其续造辽河以东一段及自造吉长铁路需款,均向南满洲公司筹借半款。

三,除还清期限外,均照山海关内外铁路借款合同办理。
其主要事务,又开列六条:
甲,借款还清期限,辽河以东十六年,吉长二十五年,限前不得还清
乙,借款以铁路产业及进款作保,未还清以前,不得以此作他项借款之抵保物,中国自行筹款建筑他路,与南满洲公司无涉;
丙,借款本息,由中国政府作保,到期爽约,应由政府代还,或将产业交公司暂管;
丁,在借款期内,总工程师应用日本人,并添派铁路日帐房一员
戊,如遇军务、赈务,政府在各路运送兵食,均不给价;
己,各路进款,应存日本国银行

四,与南满洲铁路公司订立关於辽河以东之借款合同,及吉长铁路借款合同。

五,中国奉新、吉长铁路均应与南满洲铁路联络,派员会订章程。

六,借款实收价值,照中国最近与他国借款酌定。

此约结后,日人又要求吉长铁路延长至延吉厅南境,以与韩国会宁铁道相联,且照吉长铁道例,於南满铁道会社借资本之半数筑之。政府不允,遂成悬案。

  

三十四年,日使忽提出安奉铁道案,要求解决。先是满洲善后协约之附约,允安奉铁道归日本经营,改为工商业铁道,规定自此路竣工日起,以十五年为限。至是复提议。邮传部乃派委员与日本委员会勘改良之新路线。日政府又要求勘定路线即行收买地基。
东三省总督锡良许按旧线改筑,要求日本撤退铁道守备兵与警察等事,日本不允,令铁道会社自由起工,海陆皆作警备。


乃命锡良会同奉天巡抚程德全与日本奉天总领事缔结安奉铁道协约,此宣统元年七月事也。
协约要目如左:
一,中国确认前次两国委员勘定之路线,陈相屯奉天一段,由两国再协议决定;
二,轨道京奉铁道同样;
三,此约调印之当日,即协议购买土地及一切细目;
四,此约调印之翌日,即行急进工事;
五,沿铁道之中国地方官,关於施行工事,应妥为照料。

  





未几间岛之争议又起。先是,

康熙年间,政府与朝鲜划定国境,於鸭绿江、图们江水源之长白山上树立界碑,规定西以鸭绿江、东以图们江为两国国境
图们江中有江通滩,地面不及二千亩,因地居江间,四面环水,故以“间岛”呼之。
此岛向属吉林,惟皇室以长白山一带为发祥之地,不许人民移居,因之吉林东部所在人烟稀少,间愈形荒僻。

同治间,朝鲜钟城岁饥,其民多图们江移居间岛,按年纳地租於我国光霁峪经历署

光绪初年,朝鲜人忽请免纳地租,政府以主权攸关,令朝鲜人退出间岛,不果,乃置延吉厅以治之,间岛仍准朝鲜人民居住,按纳地租

  
日俄战后,日本伊藤统监命斋藤中佐率兵据之

政府与日使交涉,
日使光霁峪以东为东间岛,和龙峪一带为西间岛,系两国未定之界。且谓长白山上界碑载土门江为界,朝鲜人称海兰河为“土门河”,图们江系豆满江,非“土门江”,中、韩国境实为海兰河
中国“土门”、“豆满”、“图们”均系一音之转,图们江北岸界碑矻立,凿凿可据。且光绪十三年,朝鲜王致北洋大臣书,声明鸭绿江、豆满江为两国境界,是豆满江即土门江无疑,执不许



至是,日使伊集院彦吉与外务部尚书梁敦彦重提旧案,缔间岛条约
一,中、日两国协约以图们江为中、韩两国国境,其江源地方以界碑为起点,依石乙水为界
二,中国准外国人居住龙井村、局子街、头道沟、百草沟等处贸易,日本於此等地方得设置领事馆;
三,中国韩国人民在图们江北之垦地居住
四,图们江垦地之韩人,服从中国法权,归中国地方官管辖及裁判,中国官吏於此等韩人与中国人一律待遇,所有纳税及其他一切行政上处分,亦同於中国人;
五,韩人诉讼事件,由中国官吏按中国法律秉公办理,日本领事或委员可任便到堂听审,惟人命重案,则须先行知日领事到堂,如中国有不按法律判断之处,日领事可请覆审;
六,图们江杂居区域内韩人之财产,中国地方官视同中国人民财产,一律保护,该江沿岸,彼此人民得任便往来,惟无护照公文,不得持械过境
七,中国将吉长铁道延长至延吉南边界,与朝鲜会宁铁道联络,一切办理与吉长铁道同
八,本协约调印后,日本统监府派出所及文武人员於两月内完全撤退。

是约既成,政府以吴禄贞延吉边务大臣

  
嗣议五案协约,即新法铁道,营口支线,抚顺、烟台炭矿,安奉铁道沿线及南满铁道幹路沿线之矿务是也。

新法铁道,新民屯法库门之铁道,政府欲借英款筑造此路,以分南满铁道之势力,日本谓系南满铁道竞争线,极力抗议。

营口支线者,光绪二十五年东清铁道会社规定筑造旅顺、哈尔滨间之铁道,得设营口支线,以运送材料,俟铁道落成后拆去。日俄战争后,南满铁道归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拆此支线,日本不允。

抚顺炭矿,距奉天城东六十里,日公使以此地炭矿为东清铁道附属品,利权应归日本。
政府以炭山在东清铁道三十里外,不认为附属财产,日使不允烟台炭矿均成悬案


安奉铁道交涉,定约如下:
一,中国如筑新法铁道时,当先与日本商议;
二,中国允日本营口支路,俟南满铁道期限满,同时交还,并允将该支线延长至营口新市街
三,中国承认日本有开采抚顺、烟台两处炭矿之权,日本承认该两处开采之煤斤纳税与中国,惟税率应按照中国他处最轻煤税之例,另行协定,其矿界及一切章程,亦另委员定之;
四,奉铁道沿线及南满洲铁道幹路沿线之矿务,除抚顺、烟台外,应按照光绪三十三年东三省督抚与奉天日本总领事议定之大纲,归中、日合办
五,京奉铁道沿长至奉天城根一节,日本无异议。

自此南满洲大势遂一变矣

  
吉长、新奉两路借款细目,旋亦议定
其后锦齐铁道、渤海渔权领海、鸭绿江架桥、南满铁道附属电线、收买日本辽东方面军用电线旅顺芝罘间海底电线诸交涉,次第起焉。

锦齐铁道者,即自锦州经洮南齐齐哈尔之铁道也。日本原允中国自修,惟要求昌图洮南间之铁道归日本筑造。及满洲诸协约成,英、美争锦齐铁道借款,迭与中国交涉,事皆中阻

渤海渔业与领海交涉,自光绪三十二年,中国课关东渔业团渔税,迭经日本领事要求住关东之日本人有满洲沿岸渔业权,日本渔团因避税,全出距海岸三海里外海面。
东督锡良东三省总督锡良 通告日本领事,谓三海里外之海面系中国领海,应准中国渔业规则课税。
本领事以三海里外为公海,反抗之。

鸭绿江驾桥联络满、韩,议定依安奉铁道契约,十五年后卖还中国

南满铁道附属电线原中国所设,日本占有之,后取供公用,中国抗争无效。又日俄战争时,日本在南满洲所设军用电线,战局终,应归中国收买,日本初起反抗,后始归中国收买。

旅顺芝罘之海底电线,系俄国布设,战时皆断绝。至此,日本要求依该海底电线直通芝罘之日本电线局,为中国所拒。卒以距芝罘海岸七里半以内之一部归中国,馀尽属诸日本。

其后复有日俄协约之议,於是东三省大势又一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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