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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支平:郑成功海商集团兴衰的历史反思

2016-9-27 12:32|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1558| 评论: 2|原作者: 八重王

摘要: 明代正德、嘉靖年之际(1506——1556年),福建沿海海商的对外违禁贸易又大大前进了一步,沿海地区各阶层人民外出经商已成为比较普遍的风气。由走私贸易而发展起来的通商口岸,遍佈福建沿海各地,其中,「月港」已成 ...
郑成功海商集团兴衰的历史反思
作者:陈支平,厦门大学人文学院二次编修:八重王



研究中国古代历史的学者们,无不对于「明代中期」以来东南沿海地区「海商集团」的崛起产生浓厚的兴趣。

中国自先秦时代确定了所谓的“封建社会”以来,在政治体制上基本维系着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制度,到了宋代以后,这种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著日益走向极端专制的趋向,严重地阻碍了社会发展力以及社会变革的进步。
在经济体制上,基本满足于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缓慢延进,缺乏富有活力的经济开创局面和激发生产力迅速发展的社会机制;随著宋代以后中国人口的增长以及由此所引起的可耕土地面积的相对紧张,分配不均社会经济的困境更加现实而严重的显示在人们的眼前。可以说,到了明清时期,无论是中国的政治制度、军事制度、法律制度,还是社会与经济环境,基本上都陷入于腐朽落后与停滞不前的状态。


《一》
中国延续了近两千年的政治经济制度,逐渐走向衰落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显然,要突破旧体制的没落架势,依靠旧体制的自身运转,毫无疑问是无能为力的,它需要有某种体制外的新兴政治或经济等因素的有力冲击,才有可能发生比较根本性的变化。
而正是在这个时候,明代中后期,东南沿海地区的私人海上贸易活动迅速崛起,他们敢于冲破专制体制的束缚,为明代中后期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增添了新鲜的推动力。正因为如此,研究中国古代史的学者们,从明代东南地区海商集团身上看到了中国传统社会转型以及飞越的一线希望,一部分乐观的史学家们,甚至在东南地区海商集团身上看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而这种萌芽,无疑预示著中国崭新时代的即将到来。

从这样的历史预示出发,作为明代后期东南沿海地区海商集团最杰出的代表,「郑成功海商集团」的兴起与衰落,自然而然地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然而不幸的是,郑成功海商集团最终是灭亡了。郑成功海商集团灭亡的原因是多种的,然而目前人们所关注的一点,是这个集团在军事上的彻底失败。军事上的彻底失败,当然是昭示郑氏集团灭亡的唯一标誌,但是这一事态的发生也是郑氏集团最终灭亡的表徵形态及多种衰落因素的综合结果。因此,探讨郑氏海商集团的兴起和衰亡,仅仅就其军事上的失败是远远不够的,其背后所蕴藏的制度和文化上的因素,无疑是应当引起我们去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与反思。



《二》
明代中后期,福建沿海的海商从本质上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他们不再受著朝贡贸易的支配,改变了以往仅仅是被动、消极地从事经济活动的态度,而是勇敢地冲破中央皇权的禁令,积极地更为直接地参加于海上贸易的活动,以自由商人的姿态出现在东方市场上。
当时的记载说:“成(化)、弘(治)之际,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濒海大姓私造舰,岁出诸番市场”。
而其中尤以闽南的漳州、泉州二府的居民最为活跃。

漳州城东南五十里的「月港」,也逐渐从明初甚为荒凉的小洲发展到成、弘年(成化、弘治)间走私海商聚集的重要港口。明代正德、嘉靖年之际(1506——1556年),福建沿海海商的对外违禁贸易又大大前进了一步,沿海地区各阶层人民外出经商已成为比较普遍的风气。由走私贸易而发展起来的通商口岸,遍佈福建沿海各地,其中,「月港」已成为中外海商互市的贸易中心。附近的海域每年初夏以后,大舶数万艘,乘风挂帆,蔽大洋而下,闽漳之人与番舶夷商贸贩货物,络绎于海上,往往顿时致富。再如,泉州「安海港」,在明嘉靖年间成为仅次于漳州「月港」的另一个重要的海上贸易商港。其他如,惠安的「蓬城」、「崇武」,同安的「浯屿」,「南安」、晋江的「石井」、「围头」等地,都是泉州海商经常出没的港口。
泉州以北的「兴化」、「福州」两府,其沿海居民从事海上贸易者虽不如漳、泉二府的人多,但也不少。此外,福宁的「甘棠」、福鼎的「桐山」、长乐的「梅花」,以及福州近郊的「河口」、「瑯琦」、「嘉登里」等地,也是海商经常贸易贩货的地点。
甚至连闽西、闽北这些山区的部分商民,亦投身到这一繁荣的海上走私贸易的行列中去。

到了「明代后期」,东南沿海私人海上贸易活动逐渐形成了若干个实力雄厚的「海商武装集团」。其中比较著名的有,
李旦  集团、
顏思齐  集团、
郑芝龙  集团、
刘香  集团,
杨六、杨七、钟斌  集团。
他们一方面被当时官府视为寇盗,而另一方面则以他们的经商才能和武装实力横行于东方的海上,与业已东来、并且雄心勃勃的欧洲殖民者商船为争夺东方海上贸易控制权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和角逐。终明朝之世,中国的东南海商特别是福建海商,在没有国家政府作为后盾的情况下,依然执掌著东洋各国海上贸易的牛耳。这种局面的形成,充分说当时东南沿海人民经商之眾多,分佈范围之广阔,经济实力和武装实力之雄厚。当明清皇权易代之交,东南沿海的海上贸易大权,又主要控制在闽南泉州的郑芝龙家族大手中。郑芝龙早年活动于葡萄牙人租借的澳门、东海的琉球台湾、西班牙的吕宋、九州岛平户一带,逐渐形成自己的势力集团,以后凭借着「安海港」的地理优势建立起自己的根据地,取得了进可出海击敌、退可永保无虞的主动权。而且「安海」又几乎是郑芝龙家族的大本营,以郑氏家族为核心,以乡里人为骨干,然后向四週扩展势力,无疑使郑芝龙集团更为稳固。

明天啟年间,郑芝龙首先接纳兼併了「李旦、顏思齐两大海商集团」,声势立时大振。
明崇禎元年(1628年),他又看準时机,接受了明朝皇权政府的招抚,摇身一变,成为明皇朝的一员战将。在明朝皇权政府的庇护和支援下,他借朝廷的力量,竭力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从明崇禎元年至八年(1628——1635年)这段时间里,他进攻海上异己,争夺控制东南海权,先后消灭兼并「李魁奇、杨六、杨七、钟斌等海商集团」,最后又消灭了实力最强的「刘香集团」。

郑芝龙在击溃了刘香等海商、海盗集团之后,完全佔有了东海、南海、东南海沿海的制海权。从此以后,郑芝龙家族雄踞海上,几乎独佔南海之利,福建乃至东南沿海各省的海上贸易权均在郑芝龙集团的幃幄之中,所有海舶船只,没有获得郑氏的令旗,不得私下往来交易,每一船规定纳三千金,每年收入达千万,郑芝龙从此富可敌国。
明崇禎十四年至清顺治三年(1641——1646年),郑氏集团的商船络绎不绝地川流于中国沿海、琉球、台湾、九州、吕宋、澳门、南洋各地。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的商船都要在他的配合允许下,才能与中国的商船进行贸易。

郑氏集团的武装船队,旗帜鲜明,戈甲坚利,故八闽皆以郑氏为长城。入清以后,东南沿海的海外贸易大权,仍然一度掌握在郑氏家族的手中。
郑芝龙虽然投降了清朝,但是他的儿子郑成功及其后的郑经等人,率领郑氏集团的主要力量,凭藉著雄厚的海上实力,与清朝军队在东海、东南沿海一带週旋了近三、四十年之久。

东南海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可以说是在与中国皇权、日本幕府之间的朝贡贸易政策和禁海贸易政策进行不断的斗争中走过来的,海商们在与中国皇权政府的禁海政策展开或明、或暗对抗的基础上不断地开闢自己的商业道路,这就不能不使他们表现出商人与海盗的双重性格。
他们既是做买卖的商人,又可能是杀人越货的强盗。当政府的海禁政策较为鬆弛或开放海禁的时候,他们往来贩鬻于东西洋之间和中国沿海各地,主要从事商业贸易活动,是商人的身份;一旦厉行海禁,他们就只能转商为盗,成为十分可怕的海寇。

明末清初,控制着东南海上贸易大权的泉州「郑芝龙集团」,其海盗的行径比起「刘香、李魁奇」以及明清时期的所有海盗来都有过之而无不及。早年郑芝龙曾经先后依附於海盗「李旦、顏思齐」等人海商盗匪集团时,便已是亦盗亦商,他们购置苏、杭各地的细软宝玩,兴贩琉球等异域珍奇玩物,并且不时劫掠沿海州县。初期还只是劫掠各海商民匪,继而发展到格杀岸上官兵,随著集团队伍的壮大,就公然登岸围城,海上的明朝将士皆望风披靡。

明天啟六年(1626年)二月,郑芝龙运舟出「小琉球(台湾)岛-安平港」,进犯金门,接著进犯厦门。四月,又南下进攻粤东「靖海、甲子」地方。在进攻「金门、厦门」时,甚至曾树旗招兵,旬日之间,从者竟有数千人,他又勒逼富民助餉,名曰“报水”。
明天啟七年(1627年),郑芝龙率部进攻「铜山」等处官兵卫所,守城官兵措手不及以致溃不成军。数十年的海上奋斗经历使郑芝龙家族成员们深深地认识到,海上集团的武装实力是他们维护既得的经济利益的最可靠保证。亦商亦盗的武装贸易形式始终为郑氏家族所信奉,这是郑氏家族海商集团以及其他海商集团对付海禁政策的必然选择。 ?

明代后期,东南海商採取这种亦盗亦商的武装贸易形式,是与当时国际贸易的形势密切相关的。十六至十七世纪,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东来,其本身就带有十分明显的海盗侵略性质。西方海盗的出现给中国沿海地区以及各海商的活动造成很大的威胁。
譬如,明代正德、嘉靖年间,葡萄牙人佔据满喇加,便试图阻绝垄断来自中国与南洋各地的交往与贸易,中国商船驶往南洋各地经常遭受劫掠,海路几断。之后,西方殖民海商依仗炮船舰队的武力,到广东沿海一带强行要求租借港口通商,并不时骚扰民眾。
明天啟年间,荷兰殖民者先是租借后改侵佔澎湖,也在闽浙粵沿海地带抢掠各商船、渔船,役使沿海被掠的居民替他们转运土石、建筑城墻,并以此为据点,进一步抢掠和骚扰福建沿海。
由于,各西方殖民主义者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强蚀独占各据点后,又在南洋海域、南海、台湾、东海各地海域联合不同中国海商集体火拼的海盗行为,给中国官府、或私人合法海上贸易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为了保证各商船的安全航行,维护海上贸易的利益,中国海商必然也得拿起武器,採取武装商船进行贸易的方式。

明代后期,东南沿海的许多海商集团在与西方殖民主义者互通贸易打交道时,大多以这种亦商亦盗的面目出现,其中福建「郑芝龙集团」与「荷兰殖民者」的关係,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荷兰殖民海商集团」船队采用先合法租借后武装佔据澎湖,随后被明朝福建官府要求限期离开,后又转入小琉球(台湾岛)的「大员(台南)」采用先向中国官府租借,后强占圈地为王。由于觊觎控制中国与琉球、中国与吕宋、中国与南洋、中国与九州等各地之间的贸易航线,达到封锁中国官民对外贸易,进而垄断各地货物都能”中转”荷兰在台湾(小琉球)岛-台南「大员」据点。
于是,荷兰几近严重威胁到「明朝官府」、「郑氏集团」、「西班牙殖民海商集团」、「葡萄牙殖民海商集团」等各航运线贸易的利益。郑芝龙一方面继续维持与荷兰人的贸易关係,另一方面又对荷兰海盗的挑衅行径展开了针锋相对的对抗。
明天啟七年(1627年),荷兰殖民船舰战攻击福建「铜山岛」的郑芝龙船队,郑氏海商奋起反击,把荷兰舰队打得大败,狼狈而逃。此战捕拿荷兰的一艘大帆船,连同船员八十五人。
明崇禎六年(1633年)七月,八艘荷兰海盗船突入福建「厦门」,郑芝龙大集水师,发动反攻,再次大败荷兰殖民船舰。

此后的相当长时间内,「荷兰殖民海商集团」再也不敢与郑氏集团进行正面的较量,中国沿海海商的对外贸易权利得到了一定的保障。至清代康熙元年(1662年),郑成功又凭藉南明残余军事力量,收復了台湾,推翻了「荷兰殖民海商集团」强占对台湾近四十年的盘踞非法统治。
由此可见,只有敢于与西方殖民海盗在海上军事抗衡斗争,中国海商势力方能立足。明末清初皇权交替之际,东南海商依然能在无政府靠山的恶劣海域环境背景下,华人海商集团仍旧紧紧的控制住东西洋的贸易权益,其亦商亦盗的武装贸易方式,不能不是一个重要的成因。?

从世界中世纪海商发展史的角度来考察,亦商亦盗的武装贸易形式,也是受到中世纪以至近代西方殖民者海商集团所採取的普遍形式。所不同的是西方殖民者的海盗行径大多得到本国政府军事积极的支援,而中国海商集团的武装贸易形式,是在政府的压制下所不得不然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在中国传统政府缺乏世界性格局和海洋概念、沾沾自喜于皇权专制统治的社会环境里,以郑芝龙家族为代表的东南海商的这种勇於犯禁冒险开拓进取的人文性格,是十分值得肯定的。这种勇於犯禁冒险的性格,一旦有了适当的时机,便会重新爆发出它的奇异的光芒。可以说,明代后期,郑氏集团能够在以农立国的专制体制下创出如此雄伟的商品经济格局,并且在没有国家政府作為后盾的情况下,与西方殖民主义者在东方贸易的市场上一较雄雌,进而与所向披靡的清军週旋达数十年之久,就在于他们敢向传统的新体制挑战,与当时清皇权政府做武装的抗争,以崭新的无政府自由商人的身份出现在当时的历史舞台上。然而当集团形成了一定的势力后,又以落叶归根明哲保身的投靠于新清皇权的体制,千方百计地使自己成为旧政治体制的一分子。适逢而当清军入闽时,他更是以奋而不顾的脱离自己建立庞大船队赖以安身立命的海上武装队伍,投降了清朝。?

研究欧洲社会发展史的学者,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们,都十分重视古代社会商品经济的形成和与之相关的商人阶层的形成,对於中世纪社会与制度的瓦解作用。欧洲中世纪向近代社会的演变,在很大程度上说应当归功于商人阶层的贡献,也就是人们经常所说的市民阶层的贡献。商人阶层即市民阶层的团结发展,形成了一支足以与中世纪领主制度相抗衡的社会势力,这一势力最终推翻了欧洲中世纪的领主制度,迈入了资本主义时代。因此,在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发展歷史上,商人阶层、市民阶层是以与封建领主制度相对立的面貌出现在当时的社会和政治舞台上面的。但是明清时期东南商人集团乃至整个中国的商人阶层不是这样,而是对于中国的政治制度有着一种与身俱来的依附性。商人们的生意越成功,越是盼望得到政治当权者的青睞,从而使自己也变成为一个有著相应政治地位的士绅份子。既是富商,同时又是官绅,这大概是中国商人的最理想的追求了。?

明清时期,东南海商对于现实政治地位的追求,表现在两个不同的层面上。一个层面是,当政府严厉实行禁海禁商政策时,他们一方面固然也能採取一些激烈的手段,从事海上武装贸易的形式,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但是随著这种武装队伍的扩大,他们中的许多人,往往希冀得到现政权的招安,从而摇身一变,成为新政权中的一员政治人物。自己手中拥有的武装势力越大,似乎就有了与政府进行招安而讨价还价的本钱越多。

从明代中期到明末清初之际,是中国商人进行海上武装贸易最激烈的时期,也是这班海商、海盗们最热衷于招安的时期。明嘉靖年间,势力最大的海商集团是以浙江宁波、安徽人为主体的《王直海商集团》,他们在劫掠沿海的同时,是处心积虑地与当权者乞求宽恕得愿效犬马之劳。明代后期,中国最大的福建泉州海商集团首领《郑芝龙海商集团》,他所希冀的最终目的,仍然是如何利用手中的实力筹码,经由与现行官府政权协商,最后能在祖国政经社会上的一席之地。

明天启六年(1626年)春三月,“海寇郑芝龙犯 漳浦县 ……杀守将,进泊 「金门、厦门」。”
四月“郑芝龙犯 海澄县,寻掠「芦坑、溪尾、九都]诸处,海澄村 无一幸免者”。
这些事实说明,郑芝龙在与明王朝争夺海上贸易霸权问题上,是不顾人民死活的。但是郑芝龙之所以这样干,并非真的想跟明朝官府闹翻,只不过是借此刺痛明皇朝,给统治者一个颜色看看,以便在谈判桌上好讨价还价。所以他一方面跟明皇朝各地官府剑拔弩张,一方面却暗送秋波,谋求妥协。

明天启六年冬,金门 游击 卢毓英 率兵进剿 郑芝龙,“兵败被执……芝龙 亲释其缚,厚礼之,且告之曰:‘某非敢拒官军,不得已耳,苟得一爵相加,当为朝廷效死力,东南半壁可高枕矣。’
”毓英” 许之 游将(武官职),芝龙 仍纵归。因此,当封建统治者一旦给予禄位,他便投靠了明皇朝。
明天启六年,福建巡抚”朱钦相”感到郑芝龙海商集团这股势力若不加”招抚”,对东南沿海官府是一种很大的威胁,便派出与 郑芝龙 有旧谊的 泉州 巡海道 ”蔡善继”出面抚郑,郑欣受招抚。但受抚之后,明官府便命令郑芝龙上报船只数量、缴出船上的兵器。芝龙看出明皇朝官府招抚的目的,是不想让他继续掌握武装船队从事海上贸易,只不过欲散我党羽耳,安望其格外恩乎?”所以他不肯就范。然而郑芝龙自己也明白,要垄断海上,成为东南半壁对外贸易的宿主,非得消灭兼并其他「海商集团」不可;而要消灭海上的对手,不借助明皇朝官府壮大自己实力也是不成的,所以他又不得不与明朝官府拉关系不可。因此,他不惜重金贿赂朝廷中的达官显贵,为自己势力挤入官僚统治阶层,铺设攀缘引附之路。


明崇祯元年(1628年),郑芝龙早期接受招抚投靠明朝官府,在 江日升《台湾外记》深刻描述当时情景时云:“芝龙 举其眾降,差 芝燕、芝凤 带金银币帛,同”毓英”入「泉州城」,见 王猷、次见 邓良知,代 芝龙 陈始末,愿拜门下、缴上厚礼。”接着又重贿 福建巡抚 熊文灿 。芝龙 倾心向化,情愿自新立功赎罪,从此沿海地方,得以宁靖。芝龙 稟上 原(愿)充 辕门犬马报效,所有福建以及浙、粤海上诸盗,一力担当平靖,以赎其罪。即整顿船只,以便徵剿。”无论是「王直、郑芝龙」,还是其他被招安的海盗,他们常以乞求官府招安的最重要本钱,就是自愿为政府出力徵剿尚未归顺的其他海商、海盗们。?

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关外清兵骚扰明朝下令各省抚 按举将才,“芝龙 派 芝鹏 带大批珍贵礼物进京,先贿本省在 京 权势缙绅。如,吏部 丁启睿,然后送 通阁部,……准授 郑芝龙 南澳 副总兵。”  正因为如此,郑芝龙才得以挤入官僚阶层。

郑芝龙 于明崇祯元年九月归明后,曾两次奉调镇抚 农民起义、瑶民起义军。
第一次,明崇祯四年(1631年)秋季,在广东平远镇 镇压 钟凌秀、钟复秀 兄弟的 九连山 起义。
第二次,明崇祯十三年秋季,在广东连阳镇 镇压 八排瑶民起义,最后以议抚告终。
这些事实无不雄辩地说明这时的郑芝龙已是属于统治者阶层中一个得力的成员,且是明皇朝的鹰犬。
清兵犯中原,陷京师。南明被迫退守 福建。郑芝龙、郑鸿逵 等共奉 唐藩 即位 福州,“改元 隆武”。郑芝龙 明知清兵力量强大,已经占领了大半个中国,南明政权将无力与之对抗。但他为保护本身既得的利益,想借拥立 唐王 以自重。他以征饷为名,在 闽粤 大肆搜括。
据《隆武遗事》载:“芝龙 遣 给事中 ”梁应奇”入 粤 督饷,应奇 往,参迟误者数十人,命提问,亦莫应。……芝龙 又命 抚、按 官职 以下皆捐俸助饷。官助之外,有绅助,绅助之外,有大户助。
又借征次年钱粮。又察括府县库积年存银未解者,厘毫皆解。又大鬻官爵,部司价银百两,后增至三百两,武札仅数十两,或数两。于是倡优厮隶,尽列冠裳。”可见郑芝龙既贪且鄙,敛财不择手段。

清《招抚江南经略使》”洪承畴”也指出:“唐藩虽称帝,但兵马钱粮悉出 郑芝龙 之手。”
所以那时才会出现“唐王 为坛拜彩、鸿逵 分道发兵,芝龙 辄辞无饷,行数里乃罢”的情况。十分明显,郑芝龙拥明的目的在于借机大肆搜括,以攫占“东南半壁”,巩固他自己的海上势力,绝不是为筹聚军需,真心准备北上中原,恢复明皇宗室。
所以当清兵南下进迫福建,他又以为转而投靠清廷,便能保住他的既得利益,于是把明隆武帝一脚踢开,迅速向清朝投降。但是,这样反复无常毫无节气的人,清廷当然不会放过他,所以当他无法招抚 郑成功 的任务时,就被清廷杀掉,这个结局,是很自然的。

明代中期至明末清初之际,东南海商、海盗集团希冀得到现政权的招安,除了其自身有著严重的政治依附性格之外,当然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来考虑,当时各个海商、海盗集团各不相属,互相攻击,王直、郑芝龙者流企图借助政权的力量来消灭异己,达到霸佔海上贸易大权的目的,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这种做法不仅给现政权提供了各个击破的可乘之机,同时对於营造公平合理的商业竞争环境,也是相当不利的。商业的垄断意识本来就与政治的专制观念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明清时期东南海商的严重排他性格不能不与这种政治的依附性格是互為表里的。而反观欧洲中世纪后期的商人、市民阶层,他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行会制度,提倡自由竞争,有效地增强了这个新兴阶层的凝聚力,从而為了这个阶层的整体利益,与封建领主制度进行了共同的斗争,并且最终取得制度性的胜利。东南海商集团所缺少的就是这种可贵的团结合作精神。?

明清时期,东南海商对于现实政治追求所体现的第二个层面,是源于传统观念的层面。中国社会从秦汉以来,一直倡导以农业为本的立国观念,对于商人的行为,一直抱著一种歧视压制的态度,所谓“士农工商”,商人的社会地位总是处在比较低下的景况,虽然说商人们可以以自己的财富夸耀于社会,但是往往被人们视为”为富不仁”的卑下人物。在这样的社会环境里,商人们唯一能够改变自己的社会状况的途径,就是想方设法地在现政权中谋取一点政治地位,摇身一变为衣锦还乡士绅的阶层,其社会地位也就自然而然地崇高了起来。这就是中国的商人自秦汉以来都热衷於谋衔捐纳混跡于官场的原因所在。?
在以上两个层面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明清时期东南海商乃至整个中国的商人阶层,无不以能够依附于政治为荣。他们不能团结起来与旧体制抗争自己这个阶层所应有的社会与政治的地位,而是向现实政治乞讨政治上的某种恩赐,即使其中有一部分幸运的商人可以在某一个王朝中维持比较长久的利益地位,但是随着明清以来皇朝政治的更替,这种依附於某一个政治王朝的官商阶层,也必定跟随著皇朝政治的兴衰而兴衰。他们希冀通过依附政治的道路来达到长久发家致富的梦幻,将伴随著政治的倒臺而破灭。这显然是郑氏集团最终导致败亡的一个极為重要的深层次因素。?

图:《妈祖、千里眼、顺风耳》
现藏于平户岛《郑成功纪念馆》位于九州西北方近海,由于妈祖是中国官民、海外华商航海、渔业的船员守护神,也是汇聚中国沿海一带宗教信仰中心的道教女神。从这尊《妈祖》、《两尊护驾千里眼、顺风耳》妈祖神灵的左右手护法将军为千里眼与顺风耳。它两是天帝使者能够从天上看透人界一切、是能够听见下界万事的神明。而由樟木雕像的形状推测,原应该是安置于中国远洋船上,。据说这尊妈祖像是郑成功之父”郑芝龙”在后山的祠堂中祭祀的神像,由于木雕年久腐败严重破损,因此由本州岛京都美术院国宝修理所,于1990年12月修復完成。
千里眼护驾,高28厘米的樟木雕像。顺风耳护驾,高19厘米的樟木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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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与郑芝龙相比,郑成功的发展眼光,就要远大得多。当郑芝龙投降清朝之后,作為儿子的郑成功,寧愿背负不孝的罪名,也不愿追随乃父一道成為清朝的贰臣。后代的人们,十分理解郑成功“忠孝不能两全”的艰难选择,对于郑成功孤臣忠节,倍加讚赏。从历史的眼光来判郑成功的抗清行为,无疑是应当予以充分肯定的。我们不能用现代的价值观或虚无主义玩世不恭的历史观来苛求四百年前的历史人物,更何况郑成功在极端艰难的处境下,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復了台湾。这样的功绩,将永远载入中华民族的光辉史册。?

现代人们认识郑成功的抗清行为,几乎都是从孤臣逆子的角度来探讨它的成败得失,其实这只是郑成功坚持抗清的一个方面,也是比较表面化的一个方面。郑成功父子出生于海商与海盗的世家,不能不对于官府与海商、海盗的关係有著十分深刻的认识。郑芝龙是企图通过投靠政权而发展自己的海商势力,事实上在明代后期,也因为这一手法获得了不少好处。但是他没有认识到他在明代后期投靠政权所取得的成功,是在南明皇朝政权极度虚弱的特殊处境下获得的。离开这一特殊环境,政府对於敢於突破旧体制不受节制的任何行为,基本上是採取压制的方法。清朝入关伊始,对於一切反抗势力,只能进行镇压,绝不允许像郑芝龙这样的海商海盗集团游离在专制体制之外,更何况这时的郑氏集团,已经与残明势力有著密切的联系。郑芝龙在这个时候投靠清皇朝,不啻自投罗网。郑成功则比乃父清醒得多,脱离了自己的海商海盗武装势力,只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因此,顶着南明皇朝郑成功的抗清行动,一方面固然是不愿意接受清皇朝的统治,但是在另一方面,不可否认地郑氏集团背后有着反清复明而拥兵自重,从而继续维护海上贸易权利的重要因素在内。郑成功及其后继者之所以能够在沿海与清兵週旋了数十年之久,不正是他们拥有著一支擅长于海战的武装力量吗!?

趁勢顶着南明皇朝的郑成功如愿的收復台湾,同样也应该从两个层面去思考。
首先,其最直接的原因,是当东南沿海特别是福建沿海地区抗清形势日益恶化逐渐凋零的窘境下,收復台湾,则可以取得新的抗清基地及眾多残余明朝军队与家属的生存空间。
第二,更深层次的原因,我们应当看到作为海商、海盗杰出代表人物的郑成功,秉承其先祖、先父及乡亲们勇于突破旧体制束缚的异端传统,具有了比一般农耕社会更为开阔的海洋观念。明代的海商、海盗们,倚靠其自身的力量,奔波于东西洋数千里的大海洪波之中,与形形色色的商人、强盗以及前所未有的西方殖民主义者打交道,甚至必须以生命相搏军事斗争,他们的思维模式,已经不是过去那种固守家园、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保守观念所能适应。他们必须以带有某些世界性意识的中国海洋观念,来适应当时急剧变化中的东西洋经济贸易的新格局。

荷兰殖民海商集团曾经于《巴达维亚城日记》:「郑氏集团」与西方商人、海盗的种种交往历程,足以反映这批土生土长的中国沿海商人、海盗们,是如何在不断的探索世界性贸易与交流的道路。即使以宗教的信仰而言,郑芝龙及其属下的不少海商们,在与西方商人的交流中,成为当时中国最早的天主教徒之一,郑芝龙的老家福建-泉州-「安海」,就有许多“正在膜拜神及男女圣徒像的情事”。这种现象以前较少引起学界的重视,但是我们应当了解到在政治文化思想极端专制的明清时期,郑芝龙及其海商们的这种宗教文化的异端行为,一方面足以引起传统体制政权的猜忌与镇压,而在另一方面,却也恰恰说明了这些海商、海盗们敢于接受新事物的海洋性格与反叛的勇气和逆反心理。而这种反叛旧传统、旧观念的新的海洋意识,正是与海商们敢于突破旧体制,以自由商人的身份活跃在世界贸易的舞台上的叛逆行为是相互依存的。从歷史发展规律的角度来思考,无论是先进的欧洲,还是东方的日本、印度;无论是内力的反叛,或是外力的冲击,其进入近现代化的进程,都是必须突破中世纪旧体制的保守框架,在旧体制之外得到全新的发展。以郑成功父子為代表的福建以及东南沿海海商的某些发展趋向,以及他们由此而来所引发的海洋发展意识,显然是很有希望成為中国内部冲破农耕社会旧体制的一种新的社会发展方向。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感受到郑成功收復台湾的历史意义,远不在于所谓单纯的寻求反清復明基地,退而求其次的被动策略,而是具有适应世界性社会经济变迁的远大战略意义。郑成功进驻台湾之后,曾经一度策划进军东南亚地区,进一步与荷兰殖民者的「荷兰殖民者东印度公司」争夺海上的航路及贸易控制权。虽然这一设想由于郑成功的去世以及其他的种种原因而没有实现,但是即使是这样一个未能实现的计划,也足以说明郑成功所具有的世界海洋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是中国传统的统治者及政治家们所无法想像的。我们固然不能给予郑成功试图进军东南亚从而争夺东南亚海上控制权的这一设想进行任何假设性的评价,但是在当时的西方殖民主义者的意识中,原始积累和强佔海外殖民地,成为西方国家进入近代化社会的一个极为重要的途径。而明清两代的中央统治阶层,却是龟缩于有限的农耕文明,实行闭关自守的国策。郑成功集团的这种海洋意识,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世界历史发展的当时潮流。?

图:郑成功肖像,约为明永历年(1647~1662),据荷兰文献记载,郑成功身高中等、肤色白皙、五官端正、眼神锐利,头发长而蓬松。南明隆武皇帝 赐 姓《朱》,予21岁郑成功,故人称「国姓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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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郑成功集团最后并没有跟上世界性变革的历史潮流,走向了灭亡。其归根结底的原因,还是在于他们不能与旧体制做比较彻底的决裂。他们在一方面固然可以勇敢的冲破旧体制的重重束缚和阻挠,为发展自己的力量而奋力搏斗。但是在另一方面,他们又不知不觉的陷入到旧体制的不归轮迴之中。郑芝龙奋战毕生,最高的理想是成为现今政权的较有权势的一分子;郑成功虽然比乃父站得高、望得远一些,没有贸然投身于清政府,然而他们以孤臣忠节自许所建立起来的体制,丝毫未能出现与他们新兴海商势力相对称的新趋向,也就是说并未能出现诸如类似欧洲中世纪末期的城市市民阶级的政治结构,从而团结起来,与中世纪的落后体制做更为有力的冲击,最后取得跨越性的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反观郑成功集团,却形成了与中国传统社会政治几乎完全相同的政权体制,名副其实的陷入到旧体制的孤臣忠节的泥潭之中。自从郑芝龙所拥戴的”南明皇朝-唐王”政权灭亡之后,郑成功就基本上成为了独立于东南沿海的政治实体的真正首领。特别是郑成功收復台湾以后,郑成功及其子成了这裡实际主宰者。无论是从政权的等级制度、运转程式,还是子承父业的“太子”继承权,以及后宫的妃嬪制度,都基本上延续了一千多年来的“祖宗成法”。郑成功及其继承者自觉地继承旧体制上的政治制度,反映了他们在最终的文化观念,还是认同并且龟缩于专制的意识之中,完全不能跟上他们在经济上的开拓步伐。而在另一方面,传统政治制度的诸多弊端,也很快的在郑成功及其后继者的政权中暴露无遗,其内部的互相猜忌排挤,分党内争,献媚夺宠,腐化堕落,日趋保守等一系列的问题,都在这一政权内出现了。原来由新兴海商、海盗集团所发展起来的政治势力,最终还是在政治上走上了旧体制的老路。?我们在今天来探讨郑成功集团的兴盛衰亡历史,除了我们经常所熟知的反清復明、收復台湾等表面现象之外,对於郑成功集团内在的各种文化意识因素,无疑应当给予进一步的重视和思考。这正是本文所要试图探索的问题,希望借此得到同行们的批评指正,以期把这一问题的研究引向更深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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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关天培 2016-9-23 00:14
1669年(清康熙八年),琉球中山王尚质逝世,尚贞世子未经宗主权国中国册封前,乃由摄政「尚象贤」辅佐国事,并对政治、经济、宗教等方面进行改革。


1671年,尚贞世子重修了首里城,并从大美御殿搬回首里城。

1672年,下令久米村华人创立「至圣庙」成第一间孔庙,此后每年春秋都会进行祭祀,并成为惯例。


尚贞世子权国事与先王一样,维持着对宗主权国清朝的朝贡友好关系;而在另一方面,却与据守台湾的南明郑氏海商武装集团亦敌亦友。中国各方势力为了获取琉球的硫磺,郑氏海商武装集团将领「萧启」遣船,于1670年,福州五虎门外劫掠了琉球贡船。这个事件的幕后主谋是郑经。琉球通知清朝官府后转达九州岛长崎华商武装集团向施压向进入长崎的台湾商人扣押了三百两白银,并将其给予了琉球。


1672年,尚贞世子遣耳目官「向美德」、正议大夫「蔡彬」前往清朝朝贡,途中在定海县(今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再度遭遇 「萧启」 部下十三艘海贼船袭击,奋力杀退海贼后滞留 苏州。
1673年,后因据守福建的清靖南王「耿精忠」发动叛乱,琉球贡使路途受阻,清廷要求改期折返琉球。


三藩之乱期间,清廷要求暂停朝贡。

1676年,「耿精忠」遣游击「陈应昌」来琉球,求购硫磺。琉球遵照「华人海商武装集团」的指示,将硫磺送往福建。不过琉球与华人海商的积极相对地是,琉球在清庭三藩之乱期间持观望态度。

1677年,尚贞世子再遣正议大夫「蔡国器」使清廷求封袭爵、贡期消息。此次出使让清康熙帝大为感动,深嘉琉球忠顺嘉诚;之后,清廷给予琉球贡使优惠待遇。


1678年(清康熙十七年),平定三藩之乱后,尚贞世子再遣耳目官「向嗣孝」、正议大夫「王明佐」使清庭求封袭爵。「蔡肇功」随「向嗣孝」使团同至福州官府学习历法。


1682年(清康熙二十一年),皇帝钦命翰林院检讨「汪楫」、内阁中书舍人「林麟焻」为正副册封使至琉球,册封中山世子尚贞为王。琉人「蔡肇功」随同清册封使归琉后印刷《大清时宪历》颁行琉球。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6-9-27 12:21
明朝晚期「援朝抗倭」前役于万历二十年至二十二年(1592—1594)。后役时间于万历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1596—1598)。然而有趣的事,中国两次「援朝抗倭」战争以后,中国人移居九州岛的华人反向的逐年人数增多。

明万历四十年(1612),明朝「兵部」奏称:“通 倭 之人皆 闽人也,合 「福(州)、兴(化)、漳(州)、泉(州)」共数万计。”(注:《明神宗实录》卷四九八,万歷四十年八月丁卯。)

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亲身到过九州的「刘凤歧」说:万历三十六年(1608),侨居在九州岛长崎的明商还不到20人,而“今不及十年,且二三千人矣,合诸岛计之,约二三万人。”(注:朱国禎:《涌幢小品》卷三十,《倭官倭岛》。)

明天啟五年(1625),福建巡抚「南居益」说:“闻 闽越 三吴 之人,住于 倭岛 者不知几千百家,与 倭 婚媾长子孙,名曰 「唐市」。(注:《明熹宗实录》卷五十八,天啟五年四月戊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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