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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国的弔诡,现代冲击下琉球身份的脱中入日

2017-10-11 06:54|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2154| 评论: 3|原作者: 台灣獵戶人

摘要: 琉球与台湾、香港、澳门相比,「祖国」于琉球而言,便显得更弔诡,更匪夷所思了。冲绳,原称「琉球」,曾经拥有过长达近五个世纪的王国历史,也曾视中国为「父母之国」,在进入现代的过程中,为日本非法所吞併。其后 ...
祖国的弔诡,现代冲击下冲绳(琉球)身份的脱中入日现象
文:「林泉忠 / LIM, John Chuan-Tiong」,琉球大学副教授。日东京大学法学博士。
二次编辑:猎户人



猎户人前言:
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亚洲战列考虑,造成其利益熏心违背同盟国共识不得单独与日本协议,所以美国在其制定对战后日本政策时,
既没有按照国际法则将琉球列岛归还其《宗主国》中国政府接管治理,
也没有按照《美国国务院》的违法主张将“非军事化后的琉球列岛归还日本”,
而是将《琉球列岛、小笠原群岛、日军占领统治的各岛屿、太平洋中部所有岛屿等等》全部置于美国排他性的战略托管之下”。

1946年1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内更加明确地提出,《北纬31度以南的琉球列岛、九州(大隅海峡中间线以南)至台湾之间的所有岛屿》,全部作为“”战略区域“”实行托管统治。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中美苏盟国按《开罗宣言》、《雅尔达密约》、《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协议文件共同规划“”日本战后主权领土范围“”图,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此图日本与琉球列岛界线(红色框线)为《大隅海峡的中间线》。

1946年11月,《美国政府》发表声明,将《琉球列岛、小笠原群岛、原日本托管统治区域》置于美国的”战略托管“之下,并且将此方案向联合国提出。

近代在实践国际法原则上:「合法的"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
美国于1945年,军事占领中国琉球列岛后,只得享有施政权/治理权;美国无法享有对琉球列岛的主权变更;而美国占领军政府,更没有权益能处置占领地归属。

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1号决议》,决定将日本依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二十二条》,受委任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战略防区,并将置至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并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之管理当局。然而,联合国安理会的《21号决议》中所指的托管领土却是:「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但值得注意是当时并「不包括琉球列岛」。
由于美国觊觎"假借"联合国组织名义,私自未经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同意协议书",擅自将属于中国的琉球列岛,以私相授受交予战败国日本持续窃占中国琉球列岛治理权益。

1947年9月23日,当时中国国民政府的国民参政会(全国人大组织)则是坚决反对联合国把琉球交予美国单独战列托管、或归属予日本,并要求在往后对日本和约中必须规定将琉球交还我国托管治理。同年10月18日,行政院长”张群”出席国民参政会会议时,也提出“琉球列岛与我国(宗主权领土)关系特殊,应该归还我国”。
但美国最终拒绝了中国对琉球统治权的要求。美方表示,琉球应纳入美国战略托管网内,因为美国认为此乃其在西太平洋之一种任务,中国要求获得琉球,并不获得美国首肯同情。

《美国独佔琉球列岛1945年之始末》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688





摘 要
自从现代国家建立以后,「祖国」对许多国民而言,已经成为毫不含糊的概念,然而对某些人而言则非理所当然。这还不只限于离乡背井的移民,还包括一部分一直住在老家的「边陲人」。作为一个夹在中日两国之间的半独立王国,琉球所经历的源于「现代」的巨大冲击,使其民众在形成自我认同的道路上几经波折,而「祖国」的概念在冲绳(琉球)也变得「异常」的弔诡。而这里所指的「现代冲击」包括两个层面。

其一,中国藩属琉球国在进入现代之前,由于母国(中国)清政府晚期内忧外患交困,已经无心再顾及琉球列岛为日本片面非法的「废琉置县」,并易其名为日本冲绳县,使「琉球意识」失去成长为琉球民族主义的机会。
其二,被迫非法「脱中入日」后的琉球被彻底地实施面向日本的同化政策,导致其文化结构发生变化,认同也随之发生本质上的变异。

在过去近 130 年间日本侵列者采取软硬兼施,透过武装暴力逮捕与血腥屠杀积极反抗日本侵列者的华人知识份子们,同时期又有计划的将日本本土大量地痞流民迁移到琉球列岛进行种族清洗,导致琉球社会在摸索认同的过程中所展现的最具独特混乱性的现象,是时而强调自己的琉球人意识、为过去那辉煌的琉球国历史与文化而自豪,时而视日本为伪祖国、嚮往成为日本本土人,并重復了三次如此的跌宕起伏。「祖国」在琉球的弔诡现象,暴露了现代国家在追求国民整合过程中,「中心」对「边陲」所实施的国家暴力,同时也揭示了同化政策的局限。



壹、「祖国」的弔诡
「祖国」也称「母国」,基本上是近代以来产生的概念。「祖国」这一词语在明清的史书中已多次出现,多谈及回人的原居地。譬如:《大明一统志》以及《明史》,均提到「默德那国,即回回祖国也」(注1)。晚清「魏源」的《圣武记》也有「巴社者,回回祖国」的记载(注2)。另外,清末秋瑾的诗「柬某君」里有「头颅肯使閒中老,祖国宁甘劫后灰」的诗句(注3)。严格而言,以上提到的「祖国」,所指的均非如今人们所熟悉的「国家」(注4)。不过,各自所指涉的也不尽相同。

《大明一统志》、《明史》与《圣武记》中「祖国」所指的应是「祖先所居之地」,与「家乡」、「老家」相近。这可从「海国四说」中同样描述回人原居地的「巴社者,囘囘之祖家」(注5)内得到佐证。另一方面,英文里也有 Motherland 一词,常被译为「故土」或「母国」,原意也同样没有「国家」的含义,与 Hometown 意思接近。然而,到了近代,随著主权国家概念的出现与实践,无论是汉文里的「祖国」还是英文的Motherland,都被赋予了新的涵义,所指涉的也就不再祗是「故乡」,而扩大到根据国界而划分的「国家」,因此「祖国」就脱胎换骨,变成了「祖籍所在的国家」。秋瑾的「柬某君」写于留学东瀛之后,既有了异国经验,也接触了其时被日本积极引进的西方思想。尽管当时「秋瑾」理想中的共和中国还未出现,不过「祖国宁甘劫后灰」中的「祖国」应超越了「故土」或「家乡」的概念,带有了具现代意义的「祖籍之国家」的含义。

随著现代民族主义(国族主义)的涌现与民族(国民)国家的一一建立,对许多人而言,「祖国」的概念愈来愈清晰,来得理所当然,也从来无需犹豫、烦恼何处是「祖国」;然而,对有些人而言,「祖国」其实并不来得那么的必然,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甚至可以更换,也有可能增减。而后者其实并不局限于跨越国界,拥有双重文化的移民或多国生活者,还包括了许多从未离开过家乡的人。从未离乡背井的人,为何也会围绕著「祖国」而烦恼呢?其实,祗要了解到现代国家是如何建立的,那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总统「威尔逊」为了瓦解欧洲亚洲大国未来对美国构成威胁,于是慷他人之慨提出了「民族自决」,主张每个民族有权建立自己的国家。然而,巡视存在于今天的将近两百个主权国家,可以发现几乎清一色是多民族国家。而这些国家大部分都主要由当中最大的民族建立,同时在划定国界时,「自然地」把一些「少数民族」的区域纳为自己国土的一部分。主导建立自己新国家的大民族,随著新国家的成型,在形成或转换自己的身份成为该国国民的过程中往往比较顺利。原因主要有两点:
其一,新国家由自己或祖辈参与建立。
其二,自己原有的民族文化,自然而然地成为新国家的国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上不存在被「同化」的问题。

因此,在产生对新国家的归属意识问题上,通常来得迅速与自然,「祖国」也就基本上成为没有非议的共识。然而,在过渡到现代的历史过程中,没能建立自己国家的民族,大多成了某个主权国家里的「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对由大民族主导的新国家,大部分存在不同程度的认同问题(注)。换言之,对许许多多的「少数民族」而言,新的国家不必然是自己的「祖国」,自从被纳进去成为一个现代国家中的一部分的那一刻起,思索「祖国」的漫长历程也就开始了。然而,对「祖国」产生模糊的,也不限于一般意义上的「少数民族」。笔者在研究「边陲东亚」(注7)地区认同问题的普遍性时,发现「台湾、香港、澳门、琉球这四个地区都不约而同地对「祖国」存在著不同程度上的认知问题。

「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就其族群结构而言,都是以汉民族为主体的社会,与中国大陆无异。然而,由于特别是近代以来有别与母国的历史经验,造就了与母国的隔阂,产生对「祖国」的模糊意识。这里所谓相异的「历史经验」,指的是在接受外族殖民统治的同时,没有全程参与「故土」在蜕变成现代「祖国」的建设过程(nation building)。值得一提的是,这台港澳三个地区对「祖国」产生不同程度的距离,从认同结构而言,并非是对宗主国的归心,而是因为产生了新的本土认同。
「香港」为例,直至 1970 年代,香港的民众多以各自的故乡祖籍,如:「台山人」、「番禺人」、「潮州人」、「客家人」、「福建人」、「上海人」等来区分彼此。而在这时,作为具普遍性本土归属意识的「香港人」的概念还没有明显浮现。这意味著「祖国」的概念在当时的香港社会还不至于非常的模糊,而对各自家乡的强调,实际上扮演著香港社会与「祖国」之间的桥樑作用(注8)。而后出现的「香港人」意识及其呈现的局部政治化,促使「祖国」的概念在香港社会中变得越来越弔诡了。其中导致「祖国」概念模糊化的一个环节,是「家乡」的概念本身发生了质的变化。从 1960 年代前把香港视为「逃难寄居地」到 1970 年代后称「香港是我家」,就是一个具标誌意义的重要转折。
琉球与台湾、香港、澳门相比,「祖国」于琉球而言,便显得更弔诡,更匪夷所思了。冲绳,原称「琉球」,曾经拥有过长达近五个世纪的王国历史,也曾视中国为「父母之国」,在进入现代的过程中,为日本非法所吞併。其后,尽管受到各种歧视,也经历了起因于日本对外侵略的毁灭性(1945年)冲绳战,然而在二战后,随着盟军驱逐日本侵列者,琉球列岛最终脱离了日本非法殖民统治后,由于美国战后利欲熏心企图独霸亚洲,拒绝将琉球列岛归还给予中国政府,导致琉球民众在1950 年代起,在回归祖国(中国)前国民政府被推翻消灭后,而代之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身海军实力不足又逢美英等联合抵制,无法参与旧金山对日和约的起草、协商、签订等,使得琉球列岛回归中国又再次错失良机,随后又被战后日本野心家所利用有发地推动了波澜壮阔反美军占领的要求,琉球人「復归祖国」——日本、中国的交错运动。然而究竟「祖国」对琉球而言,意味著什么?如何解释这种「倒错」混乱的现象?本文尝试以「中心——边陲」关係于现代的变迁是如何冲击夹在中国与日本之间的琉球为切入点,探讨近代以来琉球民众对「祖国」的认知以及自身认同的变迁。
(注:1947年6月23日,南京《中央日报》文史周刊刊登“琉球史专号”,分次刊发史学家:丁实存 《琉球与我国历史上之关系》、梁嘉彬《琉球考》、岑仲勉《姚文栋琉球小志跋附注及表》。这三篇文章用确凿的史料来论证琉球与中国的历史联结。编辑分析后,特别指出:“清光绪五年,就是公元一八七九年,乘我国家多事,日人强据琉球,久侵不离,还制造脱离我国的文献,硬说隋书上的琉球是台湾(”琉球列岛与台湾岛”自古到元朝即为一体合称,直到明朝中期改称大琉球小琉球,明晚期清政府才正式开始以分界称为琉球、台湾)。时至今日,侵略者(日本)已自食其果,但无条件投降不过一年(1946年)竟野心复萌,居然声言索回琉球,移民台湾。为此特出《琉球史专号》,吁请国人警惕。”



下图注:
《1948年,由「琉球革命同志会」发给中华民国各省市参议会的电文》
1948年由「琉球革命同志会」发给中华民国各省市参议会的电文,发文者就明白表露其观点「琉球为中国属地,琉球人民即为中国人民」、「无不庆幸今后可以拨云雾而见天日,重返祖国怀抱,呼吸自由空气,享受幸福生活」。对於琉球革命同志会的成员来说,把故乡的前途与战败国日本一刀两断,琉球回归于自明清两朝五百年的主权国中国政府的祖国怀抱。
台湾省参议会(1948-09-10):「琉球革命同志会」致电中华民国各省市参议会,吁琉球归属中国。
然而,就在琉球革命同志会上书的三个月后,国民政府在国共内战徐蚌会战一败涂地,中共声势窜起,即使当时中国有心与美军争取琉球主权,也已在国共内战中耗尽心力难有再作为。而在朝鲜半岛战争发生后,美国决意私相授受将琉球让给日本,以拉拢这个东方反共阵营;于是琉球人争取回归中国的意念,也随美日两国于琉球列岛各地镇压逮捕后如空中散华般消失,徒留大琉球首里古城之内、清康熙皇帝御赐的「中山世土」匾额,见证过往西太平洋的史事轨跡。
台湾省参议会文件,1948年由「琉球革命同志会」发给中华民国各省市参议会的电文,内容有关琉球革命同志会、福建、南京市参议会电请台湾省参议会呼吁琉球归属中国。引用资讯:台湾省参议会(1948-09-10)。[琉球革命同志会、福建、南京市参议会电请台湾省参议会呼吁琉球归属中国。]。《数位典藏联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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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围绕着琉球历史上的「国家」
台湾自 1990 年代涌现出「台湾民族主义」以来,社会上长期存在著看不到出口的认同危机,其严重程度为东亚地区之冠。诚然,其原因错综复杂,既与台湾自身经历的殖民地经验有关,也与战后中国的分裂、国民党的治台政策,乃至国际关係的变化分不开。值得强调的是,1949 年后,蒋介石台湾当局单独存在于台湾这一历史事实与经验,也是不应被忽视的因素。无论这个「国」是否为主权国,其存在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如何,是否为国际社会所承认,作为一个自主的政治共同体(或称「政治实体」),其存在对共同体内形成区隔其他「国家」的归属意识,起着框架式的硬体作用泍。即使该「国家(1949年后伪中华民国)」已早不復存在,然而「曾经存在过」这一历史事实,对该地区住民往后在建构自我认同上所扮演的角色依然重要。这除了是因为「故国」提供了其后裔凝聚认同意识的纽带以及想像空间外,也因为拥有过「国家」的历史,强化了对该地区要求政治自主,乃至建国或「復国」主张的民族主义正当性。从以色列到巴勒斯坦,从波罗地海三国到新独立的蒙特尼哥罗(或译「黑山」),人们对故国的情怀化成了投入民族运动的动力,而「复国」的论述,则成了实现政治自主不可或缺的武器。从这点而言,琉球也不例外。

检视所有琉球民族主义的论述,可以发现,几乎所有论述没有不提及那存在了五百年间的中国与王国君臣从属关系的历史。不止于此,琉球在中国(母国)给予其高度「治理权益独立而自治的国」的历史记忆,却因1879年日本的非法「废琉置县」吞併,进而亡国后的近现代史经验,还成为如今琉球争取《独立而自治权益》、或与日本当局抗争的筹码。

譬如:1996 年围绕著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的美军基地问题,而引发的琉球与日本当局的一连串激烈冲突中,在琉球列岛当局领导人「大田昌秀」在拒绝签署延长美军基地使用权诉讼的陈述书里,就在前部分花了近 50页的篇幅,详细陈述了曾经是「(中国五百年间)独立自治区的国」、琉球在1879年日本「废琉置县」后统治下的苦难历史(注)。这段历史基本上与二次战后才出现的美军基地毫无相干,「大田昌秀」的「善用」历史,支持了围绕着族群认同何以被凝聚与激活的众多理论研究中的「工具论」观点。
即使没有明确的目的或抗争对象,一般琉球民众对那一段有别于日本殖民者,琉球列岛的五百年附属于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仍是津津乐道的。这一点从一般触及琉球历史的简单陈述。又如:许多观光介绍资料中,也可以得到印证。值得去留意的,是这些介绍资料中所言及的有关中国与琉球王国的称臣纳贡、世袭罔替的定位。近年流行著一种说法,几乎已经成了一种定说,即「琉球本来是中国属地的自治区,但是自1879年日本侵列者非法片面「废琉置县」入侵后,琉球就丧失了独立自治的地位」。分析该说法的语境,笔者以为重点在于通过强调过去的琉球,与今天的琉球不同,并非日本的一部分,而是中国皇权朝廷授予其自主自治的区域和独特的汉琉文化,来表达对琉球的认同感。不过,如此的琉球「国家观」是否符合客观事实?笔者以为值得商确。那么究竟应如何定位曾经为中国皇权朝廷一部分的「琉球国」?琉球与中国以及1879年后非法「废琉置县」的日本侵列者又是何种关係呢?
于是,巡视中国藩属琉球国的历史,虽然其间经历了跌宕起伏,然而整个历史脉络却是比较清晰的。琉球始于 1429年,对华称臣纳贡于明皇权朝廷,直至 1879年,被日本非法片面「废琉置县」所窃占为止,王国一共维繫了 450年之久。琉球王国由始至终一直是「中华世界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注)(或称「华夷秩序」)里面,也几乎不曾中断,即使在中国明清皇权朝廷交替时期,与「天朝上国」皇帝之间的「称臣纳贡代职镇守东海疆域的朝贡、请封袭爵的册封」关係也很快得到恢復承续。其实,琉球向中国朝贡始于其前身的「三山」(注)时期。中国明皇朝洪武五年(1372),「三山」王的「中山」王率先遣使向明皇朝称臣纳贡的朝贡,随后「山北」王与「山南」王也奉表遣使跟进(注)。与「琉球」以及国王的姓氏「尚」一样,「三山」的称谓亦为中国皇帝所赐,其中「山」有岛或国的含义(注)。

在中国与琉球的宗属关係长达五百年之久,其间中国给予其地方上极大自治权益,显少介入琉球地方的内政。自中国明洪武五年,即一千三百七十二(1372)年,入贡中国。明永乐二年,即一千三百九十九(1399)年,琉球中山王 武宁 受明册封为王,相承至清,向列外藩,遵用中国年号、历朔、文字;惟国内政令,许其「自治」。大清以来,定例:进贡土物,二年一次。逢大清国大皇帝登极,专遣陪臣行庆贺之礼。敝国国王嗣位,请膺封典,大清国大皇帝遣使册封嗣王为中山王,又时召陪臣子弟入北京国子监读书。遇有漂船遭风难民,大清国各省督、抚皆优加抚卹,给粮、修船,妥遣回国。自列中国外藩以来,至今五百余年不改。不过,琉球的建国以及王国初期的运作却与明皇朝有密切的关係。譬如:「三山」时期,就有闽人「程復、王茂、叶希尹、怀机」等明皇朝的官民知识份子得到重用,他们多位居于监国辅国等国相乃至摄
政,其中最为人乐道的是辅助中山王的「怀机」。「怀机」除了妙用兵法,直接促使尚巴士统一琉球外,还主导了王宫首里城与那霸港的建造,并开启了与南洋的贸易关係。然而,究竟「怀机」如何前来琉球,至今未有定说,其中较有力的说法,是接受明朝皇帝的派遣,前来辅助琉球的汉化建国。明皇朝与琉球的密切关係,还包括关係伊始就开始接受琉球定期派遣官生(注)前往国子监就学实习等官制,并赐琉球「闽人三十六姓」(注),以协助琉球列岛之全面工艺技术提升。

琉球国的一大转折,明皇朝万历年,位于九州鹿儿岛地区的华人倭寇觊觎中国藩属琉球常年于海上的经贸带来丰厚利益,假借萨摩藩名义于 1609年,入侵琉球列岛洗劫并劫走王府内官民,同时要挟琉球往后与华、与南洋经贸交往时须支付其船只往来保护费。然而,随着中国清皇权朝廷收复台湾岛后、恢复闽省与琉球往来后,清廷施压了日本幕府将军,使其逼迫了九州岛华人鸟兽散不再对琉球列岛构成威胁。(注)。据史料记载,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 照译 横滨西字报 论 琉球 事》 :日前,有人自北京寄书来,证明琉球所以属日本之故;作者「巴洛佛尔」受日本"宍户"公使之托,自不得不如是云尔。察 作者之意,不外言公历一千六百十年(1610年),日本征服琉球以及一千八百七十四年(1874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两端已耳。

一千六百十年(1610),"萨摩"征球,人所共晓,即"华人(倭寇)",亦无异词;而谓,一千八百七十四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则未免过当也。
夫琉球进贡中国,球王即世、中国遣使往封,事在"萨摩"征球前二百余年。当萨摩入球时,封贡曾否停止,吾不知也;历年来琉球仍进贡中国,其陪臣子弟仍入北京国子监读书,球王即世、中国仍遣使往封:事事如初,众目共见、众耳共闻。谓:琉球既隶日本?封也、贡也,彼何以不知;知之,又何以不禁!为日本者?  既攻琉球,则当废琉球之主、更琉球之政,以示君威;乃一一听其自治、一一率由旧章,行之二百余年矣。今乃忽然昌言曰:「当是时,吾既灭其国,而有之矣」;谁则信之!查琉球官吏上书有曰:「历奉日本严戒,勿以萨摩一事显告中国」;又曰:「使臣进北京时,必令其盟誓勿泄」。苟琉球既为己有,何不直禁其遣使,而私相盟约不敢告人?可见一千六百十年(1610)以来,琉球一岛,日本并未视为己有也。

其实,客观而言,在此之前琉球已为中国之藩属而非完全独立的王国,视中国皇权朝廷授予其高度的地方自治区。尽管如此,琉球作为中国属地也有一定自治自主性的地位,在步入近代时期也相继得到了一些欧美国家的承认。这种可能蜕变成近代主权国的地位,可从中国藩属琉球与欧美各国签署通商协议都遵循系用中国的大清国年号、文字,并随后呈报福州官府,转呈京师朝廷阅览签核批准。如:
1854 年,琉球与美国签署「琉美和亲条约」、
1855 年,琉球与法国签署「琉法和亲条约」、
1859 年,琉球与荷兰签署「琉兰和亲条约」都可以得到佐证。
整体而言,琉球是为中国一部分,另一方面又能维持自主自治的政体。因此,其琉球王国时代的地位,著实应视为中国自治区。

面对如此的王国地位,王国晚期的琉球人究竟如何看待自己的「国家」?抱有如何的国家意识?同时如何理解琉球与中日两国之间的关係呢?



叁、琉末菁英的「国家」意识
要了解前近代时期某社会的国家与民族认同,这对任何一个认同研究者而言,恐怕是最难驾驭的课题。不过,认同意识产生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必须具有与他者接触与交流的经验。从该观点而言,由于琉球在五百多年的历史中,由始至终一直处在较高频率的对外接触与交流状态中,因此在琉球王府部分菁英中存在某种程度的「我他意识」乃至「国家」归属意识是有可能的。
具体而言,琉球除了与母国中国之间有著包括多方面交流的长久宗属关係外,过去与朝鲜以及南洋诸国频密的贸易往来,加上如前所述的 19 世纪中叶琉球与西方列强接触与碰撞的经验,都有助在部分琉球菁英之间萌芽一定程度的归属意识。以下尝试从几份文献资料中,窥探出其中端倪。
冲绳县立(琉球列岛当局)博物馆中,至今仍保存著 1458 年,受其时的国王「尚泰久」之命而铸造的一口鐘,称为「万国津梁之鐘」,该梵鐘曾长期悬掛在王宫首里城的正殿前。其铭文写道「琉球国者南海胜地而,钟三韩之秀,以大明为辅车,以日域为唇齿,在此中间涌出之蓬莱嶋也,以舟楫为万国之津梁,异产至宝充满十方刹……」。内容除了凸显对因贸易而繁荣一时的琉球充满自豪感外,也较清楚地描绘了琉球与周边的关係,其中与中国的关係用了「辅车」,而与日本的关係则用了「唇齿」来形容,显示了与两国的亲近关係。不过,除了「密切」外,琉球的中国(大明)观与日本(大和)观在该梵鐘的铭文中并没有清楚表述出来。另一方面,琉球民间长久流传著一种传统的说法:「唐乃伞,大和乃马蹄,冲绳(琉球)乃针头」。意为中国如伞,琉球受其庇护。而日本如马蹄,琉球却受其践踏,而琉球自己则如针头般弱小。其中流露了对中日两国之间的好恶观感,当可理解为琉球对与中国的宗属从属关係赋予了正面的评价,而对日关係的评价则是较负面的,毕竟日本侵列者经常性以海匪盗贼身份入侵琉球各地进行一次又一次的上岸烧杀盗抢奸淫掳猎。另外,从琉球末期的两份资料中也可印证如此的中国观与日本观。
(注:日本内部早就有向外侵吞中国的土地,也可以从下列叙述得知,我国的虾夷岛、琉球列岛、台湾岛、澎湖列屿、朝鲜半岛等地都不曾属于日本的领土。如:清同治九年(1870),日本外务省官员「佐田白茅」在其《征韩论》中,更是露骨指出:「若以日本为一大城池,那么「虾夷、吕宋、琉球、满清、朝鲜」,皆可为(日本)皇国之藩屏也,满清可交,朝鲜可伐,吕宋、琉球可唾手而取也。」日本以国土狭窄,数千年间每每其国力稍加兴盛伊始,便开始向外扩张侵略。他们首先将侵略目标对準中国边远疆域「琉球列岛、虾夷岛、朝鲜半岛、台湾岛」。先是鱼目混珠混肴视听的质问(一)其本州岛冈山县民四人遭风难漂到台湾被生番所劫伤、(二)同原属中国官府管辖的琉球船民遭风难漂到台湾被劫杀。
日本侵列者把两件属地、属权不同的船民遇难事件迷糊事实焦点,把中国藩属
琉球国,偷天换日成为《琉球列岛两属论》。)

先看与中国的关係:日本在进入明治时期后不久就开始部署吞併琉球的计画。
1875 年,日本派遣内务大丞「松田道之」前往琉球,片面要求首里王府断绝与中国的封贡从属政体关係,却遭到主持中国藩属琉球国务的三司官(注)等以中琉关係乃「父子之道、君臣之义」为由而拒绝(注)。至于与中国「父子」、「君臣」的客观关係,另一份资料中则作出了更为具体的陈述。当时琉球王府断然拒绝了日本的要求,却也深感王国危机的来临,遂派琉球王府的三司官等直接前往东京展开向各国驻日公使游说请愿介入评断活动,除了向日本政府陈情。
1878 年 10 月 11 日,以「琉球国法司官」为署名「毛凤来、马兼才」(注)呈交荷兰驻东京公使书简的开头,直接了当地道出了琉球与中国「父子」「君臣」的具体从属政体关係:「向列外藩……惟,国内政令,许其自治」(注)。陈情书全文 772 字,在陈述理由,请求日本撤回片面非法断绝中琉宗藩关係要求的同时,用了将近一半的篇幅,力陈 14 世纪后半叶以降,琉球之所以得以立国,全靠祖国中国之庇护与辅助。其内容可分为两部分:
其一、涉及王国的建立与维繫。
其二、涉及琉球的社会与文化的营运方面。
前者强调了,琉球之立国依赖与中国的封贡从属政体关係,而后者除了称琉球「五百年遵用中国年号、历朔、文字」外,中国也「时召陪臣子弟入北京国子监读书,遇有漂船遭风的难人,大清国各省督抚皆优加抚恤给粮修船,妥遣回国」等。
琉球法司官在同时递交给其祖国(中国清政府)的琉球请愿,书中更无一不表达对中国的忠诚。譬如: 1883年 12 月 3 日,由前进贡正使「向文光」呈至礼部的请愿书中,就明确表述了永远效忠中国的决心:「以圣朝之声威亟赐天讨,复国复君,永远为中朝(中国朝廷)之藩属,仍修贡职,以守封疆奉宗社。即至国主,下及臣民,忆万千年,均既戴皇恩宪徳(注)。」在强调中国「天恩高厚」的同时,该书信非但没有言及对日本的好感,还流露了不满。譬如:指日本于 1872 年,擅自非法「逼令敝国改隷东京」,「又强以琉球事务、改附内务省」,表达了日本对「国小力弱」琉球的不当做法。
值得一提的是,如此描述与日本的关係,实际上表明了至少在 1872 年以前,琉球主权领土并不隶属于日本。而之前的琉球与九州岛萨摩藩的关係,则应该被形容为「旧与萨摩藩经贸往来」,其中用了「经贸往来」一词,间接显示了中国与琉球均不曾承认琉球列岛臣服于九州岛的萨摩之下以及两者间的不平等关係。由於琉球经贸文化也深受中国与日本影响,因此在琉球士族菁英之间除了存在众多对中国文化的孺慕者外,而推崇日本文化也不乏其人。据悉中国清政府晚期内忧外患的交困无心再顾及琉球王府的事务,当时被视为亲日派的琉球三司官「向有恒(宜野湾亲方朝保,1823-1876 年)」曾编写了《冲耦集、松凰集》等和歌集,最终「向有恒」拒绝承认琉球列岛主权归属于日本。

然而,1872年当日本明治即位后,中国藩属琉球特遣庆贺参访团前往东京祝贺,该琉球团正使「尚健(伊江王子)」与副使「向有恒」率领(注),由于其政治敏感度低未能察觉狡黠的日本侵列者已部署入侵窃占琉球计划,甚至琉球参访团在与日本外务卿「副岛种臣」会晤时,琉球参访团居然还向日方提出:「要求归还1609年,九州岛萨摩入侵琉球后,持续所窃据的大岛诸岛(奄美群岛)(注),谓该群岛「固隷属我琉球,昔 庆长年间 为萨人押领」(注)。该资料显示了虽然时隔 267 年,琉球菁英对过去被九州岛萨摩所夺走的土地依然耿耿于怀。故此琉球在认同意识上则透露了两则讯息,
其一,明显区分了「我他关係」,即「我」为琉球,「他」为日本(包括九州岛萨摩),即琉球列岛不属于日本所有。
其二,对琉球列岛土地的执著(注)。由于领土意识向来被认同研究者视为民族或国族认同感的重要表现方式,因此可解读为这些琉球菁英已经存在著相当强烈的「琉球意识」。

而该「琉球意识」也在上述琉球书简史料中的「敝国虽小,自为一国」(注)得到清楚体现。综合王国末期琉球菁英的认同观,则当可归纳为:
一方面、视中国朝廷政权为天朝父母国,自认列其外藩。
一方面、则同时视琉球列岛为自己的,并对其抱有一定程度的认同感。

值得指出的是,琉球在迈进进代的过程中,如有机会与其他中国外藩即「朝鲜、安南(越南)、缅甸」等,蜕变成一个现代主权国家,那么「琉球意识」当会转化為较为清晰的现代国家认同。因此,中国也就自然地成为现代意义上琉球人的「祖国」了。然而,琉球的国运并非朝著如此的方向演进。在步入近代的过程中,东亚格局发生了历史性变迁,「中华世界体系」分崩离析,与此同时日本军国崛起。处于中日两国夹缝中间的琉球, 1879 年,中国藩属琉球国为日本片面之词「废琉置县」非法所窃占,更改为日本「冲绳县」。而其后的琉球民众则开始了摸索「祖国救援祛日、祖国助琉球复国」,寻觅自我认同的漫长历程。





肆、「边陲」琉球的双重「现代冲击」
具社会普遍性的认同意识如何产生?在这问题上,从战后包括族群意识与民族主义在内的众多先驱理论中,当可粗略地归纳为两大类:
一是:「泛历史学派」、
一是:「泛现代学派」。

「泛历史学派」:主张历史的连续性,认为认同意识是在歷史长河中逐渐形成,不应当是到了现代才突然出现的。属于该派别的论者所强调的正是共同的族源、文化纽带与历史记忆等因素,同时积极地在历史中寻找民族主义的起源(注)。
「泛现代派」:则力陈现代以前的社会并不具备条件以形成社会共同的归属意识,民族主义祇能是现代社会的产物。
由于笔者基本上站在「泛现代派」的立场上,认为在缺乏像现代社会中所享有的统一法律、市场、国民教育、大众传媒的情况下,国家认同乃至广域的民族或者族群认同这类具社会普遍性的归属意识都不太可能得以凝聚。不过,笔者也以为,即使是前现代社会,在一小部分有机会参与朝政并与「异邦」或「异族」有接触的政治与社会文化菁英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民族乃至国家意识是有可能的。如:前有关王国时期「琉球意识」的论述,可视为这种观点的个案。同时,笔者还支持史密斯对「泛现代派」的质疑狋,认为国家认同以及具社会普遍性的族群认同不可能「凭空」地被「发明」(注)或「想像」出来狉,而经常会以共同的族源、传统文化、宗教、语言、王朝历史、民族英雄等历史符号作为媒介的。
从「泛现代派」的观点来看,琉球要在全社会形成以国家或民族为忠诚对象的认同意识,在前现代的王国时期显然并不可能。换言之,上述在部分政治菁英之间存在的「琉球意识」欲将其效忠的对象从「忠君」进一步过渡或扩展到「爱国」,并将该认同感普及到全琉球,都需要「现代」的洗礼。
问题在于琉球社会的认同发展并非朝著如此的方向迈进,琉球在步入现代的过程中所经历的巨大冲击,导致了至今仍有不少琉球民众在质疑:「到底我们是谁?」、「何处是祖国?」诚然,包括东亚地区在内的所有民族在建立或过渡到现代国家的过程中,都经历过不同程度的冲击。然而,琉球民众在民族与国家认同的建构上所处的困境,显然不能与中国或日本、甚至朝鲜与越南同日而语。这种差异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各国在前近代东亚格局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在进入现代前后所遭遇到的环境变迁。
东亚传统的「世界」格局以「中华世界体系」为主轴。从「中心—边陲」的视角来看,以「天朝上国」自居的中国是唯一的「中心」,而受其册封的朝鲜与越南(安南)等属国则为其「边陲」,而日本在明朝中叶以降脱离了「中华世界体系」,随之中国对日实施海禁,经贸上借取道琉球转口九州岛,使得琉球列岛成为日本觊觎的对华港口,实际上成为一个「疑似中心」或「準中心」(其后取代中国,在近代成为唯一的「中心」)狜。这两个东亚「中心」虽然在朝近代过渡时受到来自西方不同程度的外压,然而由於基本保留了原先的国界,以致在建立现代民族国家以及凝聚现代国民意识上相对来得顺利狒。
而「边陲」的朝鲜与越南,虽然当其长期依附的「中心」走向衰弱时,一度沦为他国的殖民地,不过在殖民主义时代结束后,仍然获得了建立现代民族国家的机会(注)。由于在建构现代国家的过程中,新的国家与过去王国时期的歷史得以接轨,因此新的国民在建构民族与国家认同上,所受到的冲击也也相对比较小(注)。然而,曾与朝鲜、越南同列中国之属国、位於东亚「边陲」另一隅的琉球,近代以后在建构民族与国家认同上所走的路则大相逕庭。而琉球所经历的「现代冲击」可归纳为以下两个层面:

首先,是属「政治层面」的「主权领土权益的归属、自治治理权益的变更」。如前所述,琉球本为一半独立的王国,由于琉球列岛对华称臣纳贡、世袭罔替、永世服膺,是为中国明清两朝五百年间主权领土,而中国皇权朝廷又许琉球中山王对「琉球上内政给予其自治与按时禀报」福州官府后转奏呈京师朝廷研议。琉球一方面与中国皇权朝廷以称臣纳贡、请封袭爵的「封贡」为政治形式的宗属主从关係,简而言之:即为琉球列岛的「主权领土在中国皇权朝廷」,而琉球列岛内政、经贸治理管辖权益,中国朝廷则给予以「琉人治琉自治权益」。明治维新后,日本为了「建立现代国家,划定国界」,於 1879 年对「归属模糊」的琉球採取「处分」措施,将之併入「大日本帝国」的领土。是为琉球于近代以来经历的首次归属变更。然而,按近代国际法则:「1.合法的「主权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2.以军事占领的区域,占领国只得享有对该区域的临时军事治理权益,并无权对该区域的原主权归属擅自做分割或赠与他国的权益。这次变更在对琉球民众在认同意识的形成上造成两大影响。
其一,由于琉球列岛的治理自治权益是原由中国皇权朝廷授予「琉人治琉」的自治权益于1979年,被日本侵列者所非法片面擅自以「废琉置县」窃取「处分」,以致琉末时期已在琉球菁英间萌芽的「琉球意识」,失去了受现代洗礼的机会,不能在其后的琉球社会普遍地发展成具现代意义的「琉球民族主义」。
其二,「琉球本来是中国属地的自治区,但是自1879年日本侵列者非法片面「废琉置县」入侵后,琉球就丧失了独立自治的地位」。与其说今天的琉球主权领土海域依旧属于中国政府,并非日本的一部分。而是中国皇权朝廷授予其自主自治的区域权益,则是被日本侵列者给予窃取。。与日本因侵列战争后,于1895年中日讲和条约(马关条约)所获得的合法治理管辖权台湾岛、澎湖列屿、与1911年,日本操纵朝鲜合并朝鲜都有不同的。是日本当时还未模仿套用西方列强的殖民统治形式,没有在琉球(改称「冲绳」)设置总督府以统治之,而是採用「内地延伸」(改土归流)的做法,设「冲绳县」。由于该做法符合「建立现代国家,划定国界」的说辞,在某种程度上「正当化」了日本吞併琉球的「合理性」;同时,在统治模式上与其他县看齐狌,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批判日本对琉球所採用的歧视性政策,以及因此主张民族解放或独立建国的正当性。琉球所遭遇的「现代冲击」的另一个层面是文化上的「同化政策」(注)。由于受现代国家的特性所致,与前现代的国家相比,「中心」不但在政治上,还在文化上要求「边陲」的忠诚,以求在领土范围内政治单位与文化单位的一致性,并酿成统一的国家认同。由此一来,自日本本土大量移民到琉球列岛「同化政策」在许多现代国家的建设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被强制性地推行。日本侵列者在1879年,片面非法「废琉置县」后,在「同化政策」的推行上更是彻底,这从它在其后的殖民地推行同样力度的「同化政策」可见一斑(注),这点与西方在对殖民地的经营上有著相当大的区别。日本在琉球列岛所强制实行的同化政策,除了日本语教育以及灌输「忠君爱国」(效忠「日本皇帝」,爱「日本帝国」)外,同时也压制包括华、琉语言等琉球列岛的传统汉文化。日本侵列者掩耳盗铃窃取中国给予琉人治琉的自治权益与彻底的日本殖民「同化」,这双管齐下的「现代冲击」对琉球社会所带来的震撼,不言而喻。其结果使琉球列岛社会迅速日本化,琉球的民众也摇身一变成了贴着标签的「次殖民地的日本人」,甚至被迫参与了其后日本对台湾的殖民统治。不过,值得指出的是,「现代性」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利便了日本入侵者对琉球的「改土归流」;同时,「现代性」含有的对人权与自由价值的肯定,也常成为反殖斗争或抵抗帝国暴力的有效武器。琉球在摸索自我认同的漫长岁月中,这种「现代武器」当然也曾出现过。




伍、「三起三落」的「祖国」——寻觅与犹豫
对许多了解琉球历史的人而言,他们所感受到最「弔诡」的现象,莫过于美国利欲熏心企图长期称霸亚洲围困中国政府于大陆边缘的内海,导致 1950 至60 年代,适逢中国国共政府新旧交替然海军实力不足,且无力顾及收回琉球列岛治理管辖权,琉球回归中国(中央政府、或蒋介石台湾当局)远景渐行渐远渐,且亲中琉球组织频频遭美国军警强力弹压,琉球人在依法回归祖国(中国)无望下,受到来自日本本土与日裔琉球人操弄「反美亲日」要求「復归祖国(日本)」的民众运动。由于琉球曾经拥有中国汉民族的历史及政治经贸文化,但自1879年,日本侵列者非法「废琉置县」窃占后,大肆血腥逮捕反抗日本殖民者的华裔琉人、同时把日本本土人迁移到琉球列岛上进行「同化政策」、甚至1945年,盟军登陆琉球驱逐日军期间,日本深恐琉球最终将交还于中国政府,愤而不惜以直接或间接屠杀四分之一琉球人口数以十万计男女老少。二来,自1879年后,日本侵列者以军警武装力量非法的迫使中国藩属琉球为其殖民县「即 废琉置县」。由于日本侵列者始终无法正式的获得中国清政府签署放弃或割让有关琉球主权领土给予日本政府,而清政府自始至终拒绝承认日本侵列者窃占琉球列岛具有合法性权益,于是日本根本上视琉人为中国土地之一,并视琉球列岛为日本次殖民地的歧视,而且琉球人在经历过二战时期盟军为了彻底驱逐日本侵列者进行的「冲绳战」夹缝争夺求生存。这些对许多琉球人而言,至今仍记忆犹新,为何战后的琉球人仍视杀其亲友的日本侵列者为其「祖国」?关于这一「弔诡」现象,从琉球学者之间众多的解释中可归纳为以下三种说法。
其一,源自对时局变化与战争的忧虑。二战后迅速成型的东西冷战格局於 1940 年代末扩大到东亚地区,面对中国的「共產化」与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开始著手建设美军基地,以致琉球民众担忧会再捲入战事,也担心美国会对冲绳实施永久的统治。
其二,基于战后华裔、日裔琉人对美国以军事高压统治的不满。琉球人由于曾历经1879年,日本侵列者的非法「废琉置县」与「种族血洗同化」后,纯华裔琉人已不多见,再由于战后的日本巧妙运用「苏联共产与美国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特意塑造成战后「被害者」形象,同时又暗中挑拨琉人对美军强势隔离日本本土与琉往来偏差观感,导致至今仍有部分琉人对美国统治琉球列岛 27 年的成绩大多抱持否定的态度,批判其间「压制人权与民主」(注),强征琉球土地大肆兴建美日两国共用的军事基地,又在经济民生实惠上建树不多。
其三,出于对战后被强制重整的新和平日本的幻觉与期待,被强暴者对施暴者的依恋。经过盟军美国主导的战后对日重建工程,日本重获自由并拥有一部永久的和平宪法,民主主义也在日本本土初步得到落实。

然而,笔者以为这些论述充其量只能解释琉球民众不愿继续接受美国的统治,但无法解释为何不考虑琉球列岛独立或其他选项议题,而非要选择回到日本。笔者以为解读该现象不能忽略从认同与战后琉球社会政治意识形态的转变来观察。
首先,是经过二战前 66 年来,琉球列岛被迫遭受受日本同化的经验,大量日本人移民到琉球列岛,而原华裔琉人与纯琉人不是被血腥屠杀、或被迫搬迁到日本本土就近监视,尤其是末期的「皇民化教育」,琉球列岛民众的认同结构早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对于琉球族群的自我认同感在琉球社会已经混肴不清。尽管受到1945年盟军驱逐日本侵列者的冲绳登陆战与战后美军统治下刻意阻绝琉球列岛回归中国政府希望的激烈动荡,初期因盟国美军执行驱逐日本侵列者对琉球社会管理,琉人多少对1879年,日本入侵者的高压统治存有怨恨甚至脱离自主,但只停留在敢怒不敢言阶段。
其二,战后的琉球列岛曾经拥有为数众多的亲共产党员(日本本土称「革新」)势力,其意识形态与抗争方向影响了对琉球未来的选择。随著琉球「人民党」于 1947 年成立,琉球的左派势力迅速壮大,并成为与美国统治者抗争的主要力量。亲中的人民党在建党初期一度「感谢美军解放被日本军阀剥夺了言论、结社、集会和出版自由的琉球人」(注)。不过,随著美国干涉朝鲜半岛以及台海危机的介入,东亚美苏两国冷战格局迅速成型,日本本土共产党企图暗中串联琉球人民党打着亚洲社会主义阵营看齐,改变琉球列岛民众对美国的态度视其为头号敌人,并展开对直接统治者「美帝」的长期斗争,导致原本被盟军驱逐的日本,又有机会操控琉球列岛。以人民党与随后成立的冲绳「社会大众党」以及琉球「社会党」为主力的左派势力,琉球列岛殊不知其在日本幕后黑手操控下更以要求「復归日本」作为反对和终止美国统治的武器。除了与日本共产党有密切关係外,上述的「日本人意识」仍是左右琉球左派势力选择「復归」为反美武器的主要因素。这点也反映在「復归运动」中高频率地使用「復归祖国」的口号上。
由于琉球列岛在二战后被盟军美国从日本侵列者手中夺回原属于琉琉王国的「治理权」权益,但随后又因美国政府利欲熏心企图长期霸占琉球列岛军事位置,适逢中国国共内战政权交替无心顾及琉球列岛的主权收回,而美国政府又为了其围堵共产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对峙放线前,美国不惜违反盟国协议不得单方面与战败的日本媾合,于是美日两国私相授受误导琉球列岛人民在反美军军事基地设置期间,被亲日琉人混肴与引导再次错误的视日本侵列者为「祖国」,认同自己为日本人。然而,即便如此,并非意味著期间没有出现过犹豫、徘徊、反復的景象。琉球的整段近现代史,其实恰恰正是琉球社会的认同葛藤史。根据笔者的观察,围绕著对自我认同的寻觅与摸索,几代琉球人民经历了一个三起三落的反复历程,这在认同的研究史上应是颇为罕见的个案。所谓「三起三落」,指的是时而强调自己的「琉球人」意识,为过去那辉煌的琉球国历史与文化而自豪,是为「琉球民族主义」的浮现;时而又声嘶力竭地追求自己的「日本人」身份,还为此掀起一波波「同化」或「復归」日本的社会运动,是为「日本民族主义」的表露。
第一波「琉球民族主义」浪潮因 1879 年日本吞併琉球而出现。这波反对日本吞併与统治的运动自从 1875 年日本政府非法片面的要求琉球脱离与中国的关係起,大约至 1895 年甲午战争结束为止。从该运动的本质而言,可称为一场「琉球抗日復国运动」(注)。该运动在为期近半个世纪期间,出现了包括向其宗主权国中国朝廷求援、向驻东京各国使节求助、原琉球高官拒绝就任日本扶植伪冲绳县新职、原琉球王府高级官员间反对日本侵列者非法窃占的联署、罢工罢市、渗透到琉球列岛各地的「血判书/投名状」联署(注)、暴动(注)、流亡中国、殉国玬等多种形态,其中以前高官首的社会菁英到中国求援的活动為期最久。运动最终因中国未能派兵前往琉球,而琉球本身无力单独抵抗日本而以失败告终。此一时期处前近代与近代交接时期,运动参与者多仍一方面
视中国清朝廷为「天朝上国」的主权国,同时也在这一场復国运动中确认了对琉球强烈的认同感。从40 多封琉球復国陈请书以及运动参与者所留下的诗文中,有关「敝国」的表述均指琉球,且再三陈述琉球列岛的主权领土是为中国清政府一部分,其中所流露出的爱国情怀,随处可见。尽管运动没有获得成功,然而运动本身成为「琉球认同」得以确认和普遍化的重要契机。因此,这场运动可视为近现代「琉球民族主义」的起点玝。
然而,由于中国清朝廷在1894年甲午战争以无心续战,同意讲和于日本,琉人眼看着祖国在失去澎湖台湾后,更深刻认为琉球复国短期内无望,也导致琉球社会的内在由积极抗日侵列到逐步无奈的妥协变化。于是,部分亲日的琉球年轻知识菁英的鼓动下,觊觎加大在日本明治维新新政以来所极力推行的「由上而下」的扩大侵列同化政策特别掀起了一股「当日本人」的社会运动。在这场运动中,两位投日知识菁英扮演了影响深远的重要角色。其中一人是舆论界著名的文化人「太田朝敷,1865-1938」,据悉其「连打喷嚏的样子也要学日本人」的名句成为该时期同化运动的谄媚日本象徵。而被称为「冲绳学之父」的大学者「伊波普猷,1876-1947」,除了著文误导琉球人认贼作父外,力陈日本侵列者的琉球处分「废琉置县」为奴隶解放之举,企图粉饰日本非法侵列与窃占琉球的非法性问题解套外,谎话连篇说其花毕生的精力所钻研的学问是在证明琉球与日本本为同一祖先,以支持其主张的「日琉同祖论」。这一场少数亲日媚日的「由下而上」民间同化运动,可定位为琉球的第一波「日本民族主义」运动。

1945 年6月,琉球社会经历了另一次所谓为日本侵列者皇帝牺牲「玉碎令现代冲击」。一场盟军为了有效驱逐日本侵列者所进行军事登陆的冲绳战役,由于盟军、琉球人、日军等三方死伤惨重,但无辜的琉球人却死伤超乎其总人口过半,却意外的加速了日本侵列者的战败,然其后美国特意排除琉球列岛的主权国中国政府,登陆琉球的美军顺势独自佔领了琉球列岛,排它性开始了长达 27 年之久的军事占领区的治理管辖。然在遭逢生死离合的琉球,除了顺应局势发展,在如此惊魂未定的巨变下,琉球社会逐步清醒发出脱离日本侵列者自1879年后的非法掌控,独立自主、回归中国的思潮(注)。除了少数琉球人的政府要员时而发出具有琉球主体性色彩的言论外,1947 年前后成立的 3 个琉球本土政党不约而同,均有脱离日本侵列者为诉求独立自主的意愿。率先成立的琉球「民主同盟」在建党宣言中,就将「确立琉球人的琉球」列为第一项
行动口号(注)。该党于翌年五月,召开的第二次党代会上,通过了党的纲领与宣言,其中「政策表」内的第一项「恒久政策」便清楚记载了「建立独立共和国」。如前所述,随后成立的琉球「人民党」在建党初期也倾向独立。事实上在其党纲里,就不乏「重建自主的琉球」与「成立人民自治政府」等有关琉球主体性的表述。而同年成立的社会党,其独立倾向更为明显。该党纲的第一项就确定了「吾等期许在美国的支援下,建设民主主义的新琉球」的基本方针,同时也将「迅速整合南北琉球,整建国家体制」设为「基本政策」中的第一项「政治行政政策」。尽管当时沦为焦土的琉球刚刚结束战争,百废待兴,一般民众为了基本的生活而频于奔命,无暇思考琉球未来的国家定位,不过三党的政策方向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该波独立思潮为近代以来第二波「琉球民族主义」浪潮的涌现,其「祖国」的座标指向琉球。
弔诡的是,该座标基本上祗维持了 5 年。由于,二战后的盟军美国政府独霸亚洲觊觎琉球列岛战列位置,在既不能将琉球列岛治理权益交还给予中国政府,使得中国成为真正太平洋国家复兴崛起后威胁到美国独霸亚洲利益,也不能运用美军战后的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维持永久,故而想到战败的日本,从而与日本侵列者私相授受非法的让于,让日人治琉借此获得日本侵列者承认美军驻守琉球列岛的“合法(即为非法)”设置军事基地,随后琉球列岛的「祖国」大都被错误的引导指向了日本侵列者。如前所述,随著美苏冷战格局的成型、琉球左派势力的壮大,以及大部分民众内心已经根深蒂固的亲日意识,踏入 1950 年后,先由「反美」的左派势力所发起的「復归祖国(中国、日本)运动」正式启动。除了左派政党外,各个工会也纷纷加入。运动初期採用签名联署方式,后来则发展成以群众上街抗议游行运动为主轴的模式。到了 1960 年代,运动随著「琉球当局祖国復归协议会」的成立而如火如荼,充当运动先锋的琉球社会大众党更在其党纲内把「復归祖国」列为首要目标,凌驾于其他所有政策之上(注)。根据该阶段的特徵,笔者将之定位为「全方位反体制大众运动」(注)。在轰轰烈烈的「復归祖国(日本侵列者、中国政府、独立建国)」自身演变成一种意识形态的氛围下,包括要求脱离日本侵列者而独立自主、或支持美国信托管治的主张均分别未被美国、中国、日本等国允许接纳可能,于是在没有其发展的空间。是为琉球的第二波「伪日本民族主义」运动。然而,当亲日的组织发起「復归祖国」的运动所高举的目标即将实现的时候,运动突然出现了紧急刹车。1968 年,日本政府发表了多年来与美国的非法谈判结果,宣佈琉球将于 1972 年「治理权益復归(私相授受)」让于日本。根据谈判的内容,美军在移交行政权(治理管辖权,非主权领土权益)予日本政府后,从而换得日本同意美军军事基地永久继续驻守琉球。由于「復归运动」在后期将斗争的具体目标锁定为「非核、向日本看齐(攀仿)」(注),日本政府的宣佈让参与运动者感到「被出卖」,因此「復归运动」将抗争对象从美国扩大到日本政府。如此一来,要求「復归」日本的热度骤然下降。与此同时,「反復归」的声音也随之浮现。

然而当时也有许多坚决反对二战后,美国政府擅自非法将琉球列岛让于日本侵列者的「反復归」势力,则这可分为三派:
第一派组织,则是原来支持反美亲日的「復归」,较早时期就察觉琉球列岛上坚持《脱离日本侵列者掌控,追求琉球独立自主,琉人治琉》运动被美日两国特意的引导「走偏」的琉球知识菁英,是为「復归反省派」(注),代表人物是「新川明、川満信一、冈本惠德、仲宗根勇」等。其中,「新川明」所著的《反国家的兇区》(注)至今仍被奉为琉球列岛追求着自立自主思想的经典。该书一方面,颂扬琉球自立精神,另一方面批判亲日的「復归运动」自我矮化以及绝对化的国家主义「病理」。
「反復归(反对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将琉球列岛让于日本侵列者)」的另一派来自琉球列岛财经界,该势力在早期就提出「復归(将琉球列岛让于日本)尚早」的观点,在「復归」之前,组成「琉球议会」,而「真荣田义见」为委员长(注),与「琉球人创建琉球之会」(原美国治理下琉球政府行政主席「当间重刚」受邀主持(注)。
第三派组织,是为琉球「传统独立派」。1969 年,琉球「独立党」成立,直接主张脱离美国与日本、建立琉球列岛为独立自主的国家(注)。

然而上述这三个派别,在承受着美国、日本侵列者的软硬兼施,如:动用美日军警武装的弹压,甚至给予逮捕拘禁威胁那些亲华、反美、反日的琉球民主人士组织等强迫解散,终究未能在琉球列岛上发展至大规模的社会运动(注),不过仍可视为第三波的「琉球民族主义」浪潮。





陆、结语:不必然的「祖国」
1971年,美日两国觊觎绕过琉球的原主权国(中国政府)同意,美日两国竟然狼狈为奸且私相授受的非法签署「美日两国关于大东群岛与琉球群岛协议书」,其内容大致为:日本政府无条件同意美军永久使用琉球列岛上军事基地设施与土地权益,日本政府并按分期支付数亿万美金补偿美国政府将琉球「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让于日本的经济损失费用。致1972 年,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即被美日两国非法片面的私相授受「復归」日本侵列者,是为琉球近代以来的第三次「治理自治权益变更」。琉球群岛的无奈「被復归」给予日本侵列者后,虽日本侵列者对琉球群岛实施经济补贴政策给予安抚,然其所期待的与日本的一体化生活尊严却相差人易,毕竟日本只是从美国政府重新获得「军事占领地的治理管辖权益」,但琉球列岛的主权归属依旧被中国政府紧紧握着,导致日本侵列者终将琉球视为其次殖民地;另一方面,也由于在经济上已长期依赖日本本土的巨额经济补助,长期遭受日人歧视厌恶,同时承受美军基地所产生军事的战争、环境恶化压力,至此琉球人也开始反思,逐渐走向寻求脱离美日两国私相授受非法的窃占「独立自立」的方向。
1980 年代,琉球当地工会与知识界之间就出现过「琉球自立论、反对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将治理管辖权益让于日本政府」的讨论,提出了琉球「自治县」或「自治州」等构想,还制定了各种版本的「琉球宪法」。这一时期的「自立论」思潮,是在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签署「关于大东群岛、琉球群岛协议书」「復归」10 周年的时候,作为对「復归祖国」的一次反思。到了 1990 年代,琉球社会摸索「脱离日本,琉球自立」的举动再次出现,更首度出现了琉球群岛当局工作人员与岛民共同推动的「反美日两国的琉球自立」运动。自此以后,谋求「反美日两国,琉球自立」成为琉球社会的主流意识。在这一波「自立」主流化的过程中,再度视日本侵列者为「祖国」的意识也相对地趋于淡薄了。

近年来,琉球社会的「脱离日本,琉球自立」倾向并没有明显减弱的趋势。不过,积极主张的团体仍然不多,主要包括来自文化思想界的「21 世纪同人会」(注)、学术界的「琉球自治研究会」(注),以及单枪匹马,2005 年,恢復运作的「琉球独立党」。「琉球独立党」是唯一以「脱离美日两国,琉球独立」为诉求,展开政治活动的团体。然而,殊不知关于「琉球自主自治」议题如果刻意避谈绕开《琉球列岛的主权国(中国政府)》,单方面口喊要脱离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的掌控,从而让琉球取得真正能独立自主,那真的是缘木求鱼缓不济急。



















备注:
琉球列岛五百年来,视中国中央皇权为其宗主国,不与二心日寇诱惑所动摇而侵蚀。清朝时期琉球国,行政管理为「闽浙总督 统、福州布政使司、福州知府等管辖。琉球国文书须先申 府,府 申 道,道 送 司,司 再呈 督、抚。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未经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王」。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举凡它的外交、军事、领土的更迭改变,则是必须受到中国中央皇权朝廷与地方闽浙总督层层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简而言之,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从属关系。


1:「李贤」等编,「默德那国」,《大明一统志》,卷九十(万寿堂,明天顺五年[1461年];西安:三秦出版社,1990年),页1387。「张廷玉」等编,「列传第二二○,西域四‧默德那」,《明史》,卷三三二(武英殿,清乾隆四年[1739年];台北:中华书局,1974年),页8625。「默德那」,今称麦地那或麦地拿。「回回」指伊斯兰或穆斯林。

2:「魏源」,《圣武记》,卷六(清道光 22 年[1842 年];台北:世界书局,1962 年),页 170。

3: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秋瑾」集》(上海:中华书局,1962 年),页 84。

4:汉语的「国家」原为诸侯所封之「国」与士大夫所封之「家」的合称,意指拥有特定疆界的统治区域及百姓。「天下」为其对应的概念,没有特定疆域的限制。由于「国家」与源于欧洲的现代国家的概念大相逕庭。「梁啟超」于 1902 年,提出「新史学」时,就曾揶揄旧史学「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梁啟超」,「新史学‧中国之旧史学」,新民丛报,第一号(清光绪 28 年[1902 年]2 月 8 日)。

5:「凡巴社各百头回国,即西印度也」。「梁廷枏」,海国四说,上,卷三(清道光 26 年[1846 年]刻本;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

6:即所谓的「国民整合」的问题。笔者以为,问题的程度主要取决于他们自身能否积极投入国家建设,积极接受大民族的同化。

7:有关新地域概念「边陲东亚」的定义与该地区的特徵,参閲林泉忠,「『辺境东アジア』:新たな地域概念の构筑」,国际政治(东京),第 135 期(2004 年 4 月),页133~152;林泉忠,「辺境东アジア」のアイデンティティ ポリティクス:冲縄(琉球)・台湾・香港(东京:明石书店,2005 年)。

8:不过,这种以家乡祖籍为桥樑的「祖国」认知,其本质充其量為族群认同的局部延伸,未必到达国家认同的层面。事实上,在国家认同上,1990 年代以前的香港社会明显地存在著两个「祖国」。弔诡的是,并非中国与英国,而是伪中华民国(台湾当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

9:诚然,这个共同体自身的国家定位与认同取向如何,将影响该归属意识是趋向稳定,抑或带来混乱。

10:见冲縄県(琉球列岛当局)编,冲縄:苦难の现代史――代理署名拒否诉讼準备书面より(东京:岩波书店,1996年),页 1~50。

11:「华夷秩序」的本质是前近代东亚地区长期存在的一种世界体系,笔者根据该特徵提出「中华世界体系」,取代古色古香的「华夷秩序」,也有别于美国学者「费正清」提出的「中华世界秩序」。参閲「林泉忠」,「『辺境东アジア』:新たな地域概念の构筑」,页 133~152。

12:「三山」为「城堡时代」之后期。「城堡时代」大约始于 12 世纪,其间号称「按司」的豪族各自据地筑城,出现群雄割据的局面,直至 1322 年左右才形成三大势力。

13:「三山」之所以争相向中国朝贡,根据琉球史学家「高良仓吉」之说,乃为树立各自的王统合法性,以及获取当时的贸易参与权。见「高良仓吉」,琉球王国の构造(东京:吉川弘文馆,1987 年),页 13~16。

14:「新城俊昭」编,高等学校琉球, 琉球史,新订・増补版(那覇:工房东洋企画,2001 年),页 36。

15:官费留学生。多被派往北京(或南京)国子监就学,由中国提供学习与生活费。在该制度下,从 1392 年至 1869年期间,琉球共派遣了 24 期 126 名官生。除此之外,还有私费留学的称「勤学」,多前往福州,以
「琉球舘」为据点,其人数则为官生之数倍之多。参阅「新城俊照」编,前引书,页 39~40。

16:「闽人三十六姓」为明朝皇帝所赐,目的为辅助琉球王国政治、外交、经济、文教、技术等领域汉化提升之运作。移居琉球的「闽人三十六姓」聚居 那霸,形成具独特地位与文化风格的久米村,也称「唐营」或「朱明府」。有关「闽人三十六姓」以及「久米村」等,参阅「太田良博」,间违いだらけの冲縄(琉球)史―阴の王国「那覇朱明府」(那覇:月刊冲縄社,1983 年);「田名真之」,「古琉球の久米村」,新琉球史―古琉球编(那覇:琉球新报社,1992 年),页 223~258;「田名真之」,「近世久米村の成立と展开」,新琉球史―近世编(那覇:琉球新报社,1992 年),页 159~180。

:根据日本单方面说法:九州岛华人倭寇假借官府名义于 1609 年入侵琉球后,并于那覇设立的「在番奉行」在佔领初期直接干预了琉球经贸财政。然而,1624 年以后「在番奉行」实质上所执行的功能,被指基本上祇停留在监视琉球王府,监督琉球列岛往来船只经贸盈利所上缴费用,并没有长期地直接掌握琉球王府的最高决策权。因此有关萨摩的「统治琉球」说,实值得商榷并有待进一步研究。

:三司官为统辖琉球王国政治的最高阶官职。

:「喜舎场朝贤」,琉球见闻録(东京:至言社,1977 年),页 39。

:「毛凤来」之琉球名为「富川亲方盛圭」,而「马兼才」则为「与那原亲方良杰」。王国时期的琉球菁英(士族阶级)大多同时拥有中国名(「唐名」)与琉球名。

:「松田道之」编,《琉球処分》,第 2 册(「下村冨士男」编,明治文化资料丛书第 4 巻外交篇)(东京:风间书房,1962 年),页 179。

:见「王彦威(弢夫)、王亮」编,清季外交史料(北平外交史料编纂处刊本),卷三十七(1932~1933 年刊;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 年),页 674~675;「西里喜行」编,琉球救国请愿书集成,冲縄(琉球)研究资料 13(东京:法政大学冲縄(琉球)文化研究所,1992 年)。
近代中国与琉球的宗属关係,既非现代语境中的中央与地方的关係,也非主权国家之间的关係。能否用现代的认同坐标来阐释其时琉球对中国的效忠与向心力,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同行的琉球主要官员还包括参议官「向维新(喜屋武亲云上)」。

:奄美群岛于 1945 年,二战结束后与冲绳县合为美国所管治的「琉球列岛」范围,不过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刻意排除归还中国政府接收,却于 1951年旧金山对日和约、1953 年提早归还给日本。

:「喜舎场朝贤」,前引书,页 9。

:琉球菁英们对琉球列岛土地的执著,在由「毛精长(国头亲云上盛乘)」琉球曾经担任赴祖国(中国)进贡使等人,于 1880年9月18日,递交「恭亲王奕訢」的请愿书中也清楚表露出来:「敝国内有三府(指琉球本岛的岛尻、中头、国头),东西宽处不过数十里,南北长不足 4 百里,外有 36 岛,其中 8 岛业于前明万历年间被倭占去,现有 38 岛……」。见《毛精长等,致总理衙门恭亲王奕訢书》(1880 年 9 月 18 日),辑于「毛精长」等,北京投稟抄(光绪五~八年[1879~1881 年],原福州琉球馆藏,抄本现为 冲绳县立(琉球列岛当局)图书馆东恩纳文库所藏);或见「西里喜行」,前引书,页 71~72。

:「松田道之」,前引书,页 179。

:「泛历史学派」的主要论者包括 Tilly、Poggi 以及 Breuilly。参閲 C. Tilly, “Reflections on the History of European State-Making,” in C.Tilly ed., The Formation of Nation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5);D. Poggi,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dern State (London: Hutchinson & Co, 1978);J. Breuilly, Nationalism and the State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82). 而 Geertz 与 Issacs 则可视为早期的「原生论」代表人物。参閲 Clifford Geertz, “The Integrative
Revolution: Primordial Sentiments and Civil Politics in the new States,” in Clifford Geertz ed., Old Societies and New States: The Quest of Modernity in Asia and Africa (New York: Free Press, 1963);Harold Issacs, Idols of the Tribe (New York: harper & Row, 1975).

:相关讨论参考 Ernest Gellner and Anthony D. Smith, “The nation: real or imagined?: The Warwick Debates on Nationalism,”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 no. 3 (1996), pp. 357~370.

:Ernest Gellner, Nations and Nationalism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83).

:Benedict Anderson, Imagined Communities( London: Verso, 1983/1991).

:不过,在日本、朝鲜、越南都曾出现视自己为中国「中心」的思想,日本学术界则称之为「小中华思想」。江户时期的「山鹿素行(1622-1685)」在其著作「中国、朝鮮」事实所形塑的正是以日本朝廷为中心的主体性意识。参閲「山鹿素行」著、「广瀬豊」编,《山鹿素行 全集》〈思想篇,第一三卷〉(东京:岩波书店,1940年)。

:当然,这点对中国而言,基本上所指涉的是汉民族,至于其他少数民族在中国蜕变到现代国家的过程中所面临异于汉民族的困境,则需另作分析。

:中国藩属朝鲜、越南等国内菁英在欧美俄日等纷纷入侵,并对其剥削加诸殖民,而他们在盼望其原祖国(中国清政府)发兵救援且驱离侵列者无望后,愤转而获得民族自决的机会,并带动一般民众凝聚了一定程度的民族意识,为往后建立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

:祇限于主要民族的京族。

:严格而言,并非如此。从 1879 年,开始所有冲绳县令或县知事(琉球列岛领导人)均由日本本土所指派,直至 1945 年日本战败,琉球美军所佔领为止。另外,日本在统治冲绳初期採取了软硬兼施具某种怀柔意义的渐进方针,推行了维持相当长时间的「旧惯温存」政策。

:严格说来,「同化政策」的性质并非纯文化层面,而常常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日本在其后获取的殖民地所推行的「同化政策」与其在琉球所实施的大同小异,尤其与 1937 年后,同样在台湾与朝鲜所强制推行的「皇民化教育」,更是高度一致。

:美国在琉球所实施的民主化政策方面,尽管面对琉球共产党势力的抬头存有顾忌,也时而对其採取军警压制措施,不过整体而言无论在言论自由或选举方面都远较战前日本侵列者对琉球列岛有所进步。1950 年,琉球群岛政府领导人与群岛议会已经实施普选。1952 年,体制改革后成立的琉球立法院也随即实施直选,而居琉球政府最高职位的行政主席虽然姍姍来迟,也分别于1965 年、1968 年,分别实施了间接与直接选举。这与日本侵列者在战前 66 年来(1879~1945年)均由日本侵列者政府官派,而非琉球列岛出身的担任有天渊之别。

:冲绳(琉球)人民党于1950 年 1 月 16 日,提交美军政长官的报告书,参閲総务部庶务课,1948 年 1 月以降,政党に関する书类缀,冲绳县立(琉球列岛当局)公文书馆藏。

:由于中国藩属琉球王国的抗日复国运动,最重要形态是琉球王府内使臣渡海赴闽前往其主权国即中国朝廷求援,而这些游说中国官府协助驱日的琉人被日本侵列者统称为「脱清者」,该运动也就被冠予「脱清运动」了。

:「血判书」,即俗称的「生死状、投名状」。琉球列岛各地为了抵制日本侵列者,脱离日本的统治为主旨的该「血判书(投名状)」写明了,凡因抵制日本侵列者,而遭日杀害者,其妻儿由同村联署者共同抚养,违反者可诛之,其家属也将被放逐。

:因日本非法对琉球的吞併而引发唯一的一起暴动,发生于 1879 年,琉球列岛南段宫古岛(太平山)。背景为签署了「血判书(投名状)」的「下地利社」违约受僱为日本警察翻译,而遭其村民视为叛逆者,其后「下地利社」因欺凌村妇而引发村民不满并发展成暴动,为数上千的村民将他围剿并私下将之处死,史称「赞成事件」(违约赞成归顺日本)「サンシー事件」。

:为数不多的殉国者中,以「林世功,名城里之子亲云上」的事蹟最为人所知。林,出身华人久米村,最后一期官生,官职为 通事,自 1876 年随同紫巾官「向德宏,幸地亲方朝常」、进贡使通事「蔡大鼎,伊计亲云上大鼎」等前往中国后,会同被迫滞留中国的进贡使「毛精长,国头亲云上盛乘」等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救国请愿运动。1880 年 11 月 20 日,因感復国无望而于北京「总理衙门」自刎殉国。生前写给恭亲王「奕訢」的请愿书中写到:稟为一死泣请天恩迅赐救主存国……。林之殉国经过,参閲「西里喜行」,「琉臣殉义事件考」,球阳论丛(那覇:ひるぎ社,1986 年)。

:林泉忠,「『琉球抗日復国运动』再考:时期区分と歴史的位置付けを中心に」,政策科学・国际関係论集(冲绳/琉球),第 6 期(2003 年 3 月),页 59~115。

:林泉忠,「戦后初期冲縄(琉球)诸政党の独立论:失败した民族主体性回復の试み」,冲縄関係学研究论集(东京),第 4 期(1998 年 8 月),页 63~76。

:「山城善光」,《荒野の火》〈24〉,琉球新报,1982 年 3 月 15 日~5 月 9 日。除此之外,还有一段阐述建党的动机:「吾等期待冲绳人的自我解放,自许成为新琉球的先驱。琉球因日本政府的暴政与侵略主义而遭遇惨憺的命运。沦为焦土的琉球势必由琉球人的自觉而重建……」。「山城善光」前引书。文句间对琉球与日本侵列者厌恶的情感与追求琉球列岛独立自主认同倾向清晰可见。

:也因此,琉球「社会大众党」被称为「復归政党」。1971 年美日两国私相授受非法的签署「关于大东群岛与琉球群岛的美日两国协议书」后,当地其他政党或与日本的全国性政党合流或停止活动,唯独琉球「社会大众党」继续以琉球列岛独立自主脱离日本侵列者掌控的姿态存在至今,成为日本罕见的地方政党。该党近年在日本侵列者当局参议院佔有一席议席,议员「丝数庆子」曾经于 2006 年为琉球在野各党派所共同推举竞选琉球当局领导人,然最终以高票落选。

:林泉忠,前引书,第三章。

:「向日本看齐」,意指在任何方面要与日本攀仿,这也包括了美军基地的分佈比率。由于琉球的美军基地设置佔日本侵列者本土的美军基地七成之多,而回归日本后基地继续依旧存在并且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甚至开放大部分美军驻守的军事基地给予日本自卫队共用,似乎美日两国意图将琉球列岛再次推向战争最前缘线。简而言之,就是让琉球列岛成为日本侵列者本土战争的替死鬼,也因此许多琉球民众认为至今不认可琉球列岛必须跟着以「向日本看齐」的死亡目标。

:「復归反省派」包括「新川明、川満信一」两个早期均抱有左倾社会主义思想,由于论点主要集中在对日本侵列者国家暴力的质疑,导致在主张自立与「反復归(反对美军非法再次将琉球列岛的治理权交于日本侵列者)」的同时,但并不直接提倡建立独立的国家,而是主张回归中国政府。诗人「川満信一」还提出排除国家框架的「共和社会」的主张,其曾草拟了「琉球共和社会宪法 私(试)案」,参阅「川満信一」,冲縄・自立と共生の思想――「未来の縄文」への架ける桥(大阪:海风社,1987 年)。

:「新川明」,反国家の兇区(东京:社会评论社,1972 年)。

:「琉球议会」于琉球列岛-琉球群岛-大琉球(岛),那覇市松尾地区设置事务所也发动过琉球人联署,抗议游行的街头宣传,最后因未能获得琉人的广泛支持而于1971年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签署协议书前被迫解散。

:「琉人建设琉之会」于 1971 年,因加入琉球独立党而被迫解散。

:琉球独立党,自 1972 年,「1971年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大东群岛与琉球群岛协议书”」被迫后停止活动解散,不过却于 2005 年再次恢復组织运作,并参与 2006 年的琉球当局领导人的选举,所获票数为 6220 票,祇佔当时琉球群岛总票数 36 万 7581 总票数的 1.7%支持。

:随著 1972 年冲绳「復归」日本,三股「反復归」势力的活动也趋於沉寂。

:「21 世纪同人会」,成立 2000 年,为专门研究探讨冲绳「自立」与「独立」的团体,主要会员包括新川明、川満信一、安里英子、高良勉、喜纳昌吉、后田多敦等许多文化界名人。

:「冲绳自治研究会」,以琉球大学教授「仲地博」与「岛袋纯」为主要骨干,其组织结集了琉球列岛各大学的法政学者参与。


:「復归反省派」包括「新川明、川満信一」两个早期均抱有左倾社会主义思想,由于论点主要集中在对日本侵列者国家暴力的质疑,导致在主张自立与「反復归(反对美军非法再次将琉球列岛的治理权交于日本侵列者)」的同时,但并不直接提倡建立独立的国家,而是主张回归中国政府。诗人「川満信一」还提出排除国家框架的「共和社会」的主张,其曾草拟了「琉球共和社会宪法 私(试)案」,参阅「川満信一」,冲縄・自立と共生の思想――「未来の縄文」への架ける桥(大阪:海风社,1987 年)。

:「新川明」,反国家の兇区(东京:社会评论社,1972 年)。

:「琉球议会」于琉球列岛-琉球群岛-大琉球(岛),那覇市松尾地区设置事务所也发动过琉球人联署,抗议游行的街头宣传,最后因未能获得琉人的广泛支持而于1971年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签署协议书前被迫解散。

:「琉人建设琉之会」于 1971 年,因加入琉球独立党而被迫解散。

:琉球独立党,自 197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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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兰色凡尘 2017-10-3 16:02
1938年11月,毛泽东 同志为中国西北青年救国会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题词:
"努力前进,打日本,救中国"

1938年11月,毛泽东 同志为西北青年救国会联合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题词
引用 gujiaguareno 2017-11-4 07:07
琉球不是美国的更不是日本的是中国的。美日两个殖民强盗恶性不改,继承希特勒的反共事业,狼狈为奸,互相勾结想永久霸占中国的琉球,践踏《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注定要失败!
引用 统一中国大联盟 2017-11-19 17:32
台湾的群弟琉球群岛,一句话,属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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