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琉球当局人士赠与台湾领导人物件 文:台湾当局历史馆。二次编辑:猎户人。 《四爪龙/飞鱼黑漆画》 本物件为「角万 漆器」,大琉球(沖绳岛)那霸市最古老的漆器专业制作店舖。由琉球当局领导人「西铭顺治」呈赠台湾当局「李登辉」的礼品。「角万漆器」是大琉球(沖绳岛)那霸市最古老的漆器专业制作店舖。材质:木。形制:漆画。尺寸:長/寬/高:36.5/52/1 公分。现存:台湾当局历史馆。 长方形漆画,正面以黑色为底,四边以红漆为边框,中央有一只半浮雕式的古铜色的《龙/飞鱼》,首尾捲曲盘旋,龙(飞鱼)的四周有祥云縈绕,云朵为中央金色渐层至外围黑色,《龙/飞鱼》有:「四爪前肢、一对鹿角、两根触鬚和尖状背鰭」,呈现目光兇猛的张口飞腾貌;漆画右下角有金字写著「琉球」,其左下有个「角万 谨作」的金文黑底印记,漆画背面也是黑色为底,中央有个「琉球 角万」的金文黑底印记。 《琉球国贸易船》 1993年4月19日,「西铭顺治」赠。中国明代实施海禁政策,中断所有对外贸易,各国对中国的物产,却始终有着极大的需求。当时藩属琉球中山国却能借着对华称臣纳贡的朝贡礼遇,得到大批中国的商品,来和周边的其他国家或地区交易,成为一个重要的贸易转运点,赢得“万国津梁”的美誉。本《琉球国贸易船》模型为中国藩属琉球王国当时贸易用的船只,其造船技术传自中国闽省,与同安戎克船(junk)同属一个渊源。此船舱上特有琉球尚氏王朝的「巴纹纹饰」。 「西铭顺治」(1921-2001),曾任琉球当局领导人,1993年,到中国台湾参加「台琉水产会议」时,结识时任台湾当局副领导人「李登辉」,其后双方建立友谊,本物件《琉球国贸易船》是为「西铭顺治」赠送给「李登辉」。 备注: 按照明朝官服制度,锦衣卫的《正三品的堂上官》可以着《大红纻丝飞鱼服》、佩绣春刀。值得一提的是,锦衣卫成员也不是全都穿飞鱼服,能穿飞鱼服的基本上属于锦衣卫军官,至于将军、校尉、力士等级则根本穿不到飞鱼服。 此外《飞鱼》图案可以用在圆领衫、直身、道袍、贴里、曳撒等多种服装上;飞鱼图案可以做成胸背补子,也可能是过肩的“通肩袍”;飞鱼可「带翅膀」,也可以「不带翅膀」……总的说来就是没有固定的规则。实际上连明朝人也不容易分清这些区别,虽然明代历朝皇帝不断下旨禁止乱穿《飞鱼、斗牛服》,但皇帝自己也往往胡乱赏赐,导致情况越来越乱。 明代皇帝赐服《蟒服》,赐服的料子通常采用云缎、闪缎、云绢、纱、罗等高级衣料,以大红为底色(也有青、蓝、紫、沉香等颜色),采用织金、妆花等复杂工艺,胸前为龙头和龙爪,龙身绕过肩膀,龙尾甩到身后。大体来说,蟒衣是等级最高的赐服,之后依次是飞鱼服、斗牛服和麒麟服。 “锦衣”之名反映了锦衣卫服装上的特殊性。明朝对皇亲勋贵百官平民的服色等级有严格的限制,不准逾等。明初有不少开国的公、侯、伯爵就是因为“服色逾制”、“僭用龙凤纹”而被赐死的。 明代绣有《蟒、飞鱼、斗牛、麒麟》这四种图案的袍服不在品官的官服制度之内,而是属于《赐服》,等级极高,一般只有皇帝赏赐或奏请批准之后才能穿着,称为“蟒服”、“飞鱼服”、“斗牛服”、“麒麟服”等等。 《飞鱼》,其实是尾巴像鱼尾的四爪龙, 《斗牛》,是直角的四爪龙, 《麒麟》,是牛蹄龙形的动物。 有「四爪」而不做其他变形的龙,则被称为《蟒》。 明朝公侯伯爵和驸马身穿红色常服时,胸前和背后佩带正方形的麒麟补子,其中的麒麟是我们通常所见的四蹄兽类形象,而与“麒麟服”上的龙形图案不同。此外,虽然说“五爪为龙,四爪为蟒”,但明朝皇帝赐予重臣的蟒服有时候绣的也是五爪龙,只是名字叫“蟒服”而已。 《藩属国》 中国历史上,虽有「琉球王国」之称,但他不是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国家,它只是古代中国皇帝册封的王土。 中国历代朝廷的皇帝给予封号爵位: 如「百户、千户、男、子、伯、侯、公、王」等,有些时期又称”国”[ 如,东汉时期的 魏 国/蜀 国/吴 国 、唐朝、五代等等], 而中国历代的藩属[国] 行政区域制 度;则与现在的省权、或自治州区、或特别行政区相当。完全不是欧美近代政治的「国与国」关系,实为是「中央与地方」的君臣关系。 因此,中国明清两皇朝历经五百多年来,琉球列岛是中国皇帝领土的一部分,也就是中华民族祖宗的遗产,由此琉球的主权是琉球人民的、也是中华民族。明清朝代时期琉球统称是「琉球国」=「中国藩属琉球」。 而今天在新中国则称「琉球(冲绳)」=「中国琉球特别行政区」,中国政府拥有合法的琉球群岛的主权不容质疑。 《宗藩体制》框架内的「朝贡仪试」,是中国古代皇权朝廷特有的一种「普天之下,力所能及,莫非王土。」行政区域制度下宗藩体系,其立足点是 传统君臣政治思想的中心大国的定位。 (甲)政治面以藩属国遣其使臣按期赴京述职报告的“”称臣纳贡、永世服膺、代职镇守海疆“”的朝贡体制为主, (乙)经济面则採年度审核发放“”勘合贸易“”利益为辅的框架, 从而以政治经济作为中国古代一种重要“朝贡体制共同体”的贸易经济初始的形式,在当时的政治、 经济领域具有重大意义。 朝贡制度形成于先秦时候,其 体系是以天子(皇帝)为中 心,将 四周分封领土之诸侯分 为侯服、甸 服、男服、采服、 卫服、要服,而 “九州之外, 谓之番国”,亦即东夷、 北 狄、西戎、南蛮,又可分为夷 服、镇服、蕃服,是为“九 服”之制。 进入“九服”体系的 各诸侯、各藩属均 要向天子履 行朝觐和贡物的义务, 天子应 当以礼相待,并进行回赐。 中国明清两朝五百年拥有对藩属库页岛、虾夷岛、琉球台湾列岛等地区的宗主国权益未曾改变,虽倭国趁中国明末清初朝政更迭短暂数十年间藩属国“”库页岛、虾夷、琉球“”曾经被倭国所侵蚀占据,但随着清朝政权稳定后,对倭国施加压力以”军事以战逼退威慑”与经济以勘合贸易封锁制裁”等手段,最后上述三个中国的属国又陆续对中国称臣纳贡永世服膺镇守海疆,倭国短期窃据中国宗主国权益终放弃。 清朝 吉林将军,管辖藩属库页虾夷的事务。 闽浙总督,管辖藩属琉球台湾的事务。 中国政府享有对琉球国的“”宗主领土权“”的权益。 琉球国王享有琉球列岛的“”治理管辖权“”的权益。 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从未签署任何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文件给予它国。虽然日本殖民政府于1879年后单方面废中国藩属琉球国,从而改设置日本冲绳县给予窃占殖民。 但中国历届的政权从未、也未曾正式签署放弃对琉球宗主权领土。 故此,美日两国必须将其窃占的琉球列岛,以和平协商谈判归还与中国,并且必须遵循港澳地区回归模式。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未经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 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它“”的外交军事领土变更则是必须受到中国中央皇权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简而言之,“”它“”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从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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