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13日发生的南京大屠杀已经过去76年了,尽管该事件的刽子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反思这个永远的痛,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之前的上海沦陷没有大屠杀,之后的武汉失守也没有大屠杀,而偏偏在南京会发生大屠杀,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大屠杀的发生?造成这个举世震惊的事件,除了日本鬼子的残暴之外,中国的相关负责人是否也有过错,是否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问责。
问责制是指问责主体对其管辖范围内各级组织和成员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
问责制问的是“责”,追究的是具体问题的具体过错。作为中国国民政府的领导人,包括南京城防司令,是否也有过错,应承担其过错责任?
我认为,在南京大屠杀事件中,是存在问责缺失的。在企业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必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分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惩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对于南京大屠杀,30多万人惨遭杀害重大事件,我们中国人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否真正清楚了?事件的责任是否分清了?事件的责任者是否全部都受到惩罚了?中国人民是否都受到教育了?时隔76年了,我认为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 二、东京大审判的缺失。
1946年7月下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审理南京大屠杀案,由检察方面提出与宣读了多项书面证据。南京的受害居民、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与战时驻南京的西方侨民的代表以证人的身份到法庭上作证。经两年多时间开庭审问与调查后,于1948年11月4日,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长韦勃宣读了长达1218页的判决书,列数了日本战犯在南京及在中国和亚洲其它地方犯下的战争罪行,对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战争罪行作出了庄严的判决。判决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大郎,以及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松井石根、武藤章以死刑,于1948年12月22日在东京巢鸭监狱将他们执行绞刑。
如果审视整个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大审判,我们会发现这个审判是不全面的。东京大审判只是解决了二个问题,一是大屠杀的真实性,二是对刽子手的惩处。而对南京大屠杀发生的原因,并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审理。但从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认定的大屠杀中的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
事件的发生顺序看,很明显是从屠杀放下武器的军警人员开始的,随后发生全城“搜捕逃兵”行动,渐而演变成强奸女人放火等暴行。这说明,南京大屠杀与城破后,大批放下武器的国军士兵滞留城中,逃入难民营和脱下军装混为平民是有关系的。而军警人员滞留城中又与日本兽兵进城之前的“南京保卫战”有关。
三、国军士兵滞留城中的责任。
要说明国军士兵滞留城中的责任,必须牵涉到整个南京保卫战失败的经过。以下通过要点说明: 1、南京保卫战的战役决策。
11月16日始,国民党军政府分别召开了3次防卫会议,尽管不少人反对坚守南京,最后由蒋介石拍板:“南京为首都所在,总理陵寝所在,不可不作重大犠牲,期望固守南京三个月至一年”,并任命唐生智为南京卫戍司令官,组成了18万人的城防部队。可以认定,南京战役不论该守不该守,其决策都是蒋介石做出来的,蒋介石对该战役的成败应负第一责任。
2、南京保卫战决策的错误。
蒋介石既然决定要保卫首都,理应精心布置,但蒋介石根本无心这个首都保卫战,守南京也只是为了一个“面子工程”,18万部队丢给唐生智,5万精锐留在南京城,13万军队分别安置在各个交通要冲,没有战役预判,没有支援策划,连个像样的作战计划也没有。蒋介石自己却去谋划武汉会战了。至于保卫南京需要多少兵力,却根本不做临敌安排。淞沪战役75万人参加,损失30万,理应剩余45万大军,可这40万大军除少量外,绝大部分在南京划城而过,奔赴武汉而去。既然决定要打首都保卫战,就应该认认真真准备,南京战役准备草率,布局松垮,兵力不足,作为国民革命军总司令的蒋介石应负全责。
3、率先逃跑。
南京保卫战之前,国民党的国民政府已搬迁重庆,但军委会仍留在南京,蒋介石也曾发出誓死保卫南京的豪言。但其心诡异,在11月27日日记中写到:“余能多留京一日,则国家与人民及前方军队多一日之益,总理与阵亡将士亦多得一日之安。”然而12月7日,保卫南京的战斗刚打响不久,蒋介石就溜之大吉了。此责任之三。 4、混乱的撤退命令。
南京战役开打,由于准备不足,雨花台地区、安德门、鳯台门相继陷入敌手。12月11日晚蒋介石给唐生智电称:“如情势不能久持时,可相机撤退,以图整理而期反攻之要旨也。”随后唐生智开会布置撤退。但第二天12月12日蒋介石又致电唐生智:“经此激战后,若敌不敢猛攻,则只要我城中无恙,我军仍以在京持久坚守为要。当不惜任何牺牲,以提高我国家与军队之地位与声誉,亦为我革命转败为胜惟一之枢机。”如此混乱的命令,使本已准备从下关溜号的“飞将军”及其88师,硬生生被“糖葫芦”给堵了回来。到底该撤不该撤,谁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可已经撤出的阵地却拿不回来了。顿时,使整个国军陷入一片混乱。阵地既丢失,部队也没能撤出,滞留南京城中是可想而知的。此蒋介石直头等大罪。
四、从整个南京保卫战来看,蒋介石不仅是南京保卫战失败的第一罪人,18万军队,18万热血男儿,除4万多人撤走逃生外,1万多在阵地战死,12万多人逃入和滞留南京城中,活生生地被日寇屠杀殆尽。
思之,无不泪就雨下。同时,由于国军士兵滞留城中而引发的“搜捕逃兵”的屠城6周,南京城的20多万平民百姓,妇女儿童惨遭涂炭,亦与南京保卫战这场荒唐的战役指挥,导致大量军人滞留城中密切关联。
想之,无不咬牙切齿。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发生南京大屠杀,除了日军的残暴,罪不可恕之外,蒋介石是中国方面,酿成这场惨祸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第一历史罪人。
1948年,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没有审判蒋介石。但是蒋介石的罪责事实俱在,理应受到中国人民的审判,并处以绞刑亦不为过。尽管蒋介石已经死了,但从南京保卫战和南京大屠杀的问责来说,牢记这场血海深仇,坚决反击为人民公敌蒋介石翻案的歪风,永葆人民的江山是每一个中国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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