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台动武意义何在? 文:老寒头 最近,国内两岸主流媒体等表露出以「非和平」的手段,根本解决两岸问题的呼声很高。但是,其中较值得注意的是,对这种迟来「正义」呼声的诠释,却存在着根本性的误区。由于现在一般普遍认为,「对台动武」的根本原因是台湾匪"民进党"集团拒不承认及接受“九二共识”,进而其大肆推动台独及投日活动,导致两岸局面难以控制,所以对台武装斗争方式逐渐浮出水面,并箭在弦上的紧迫感。 ![]() 然而,用上述这种「说法」去解释国家武装力量职权行使,在依法治国的法理理念却非常模糊,并且在舆论上容易误导国民。 我们说,正确解释国家武装力量行使的法理原则,根本法理基点是《台湾问题》,而不是「台独问题」。 也就是说,应该从《台湾问题》根本现状去立基,去认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动用武装力量解决问题的正确性,因为「台独问题」不过是自1950年后《台湾问题》所衍生出来一个部分。 那么,什么是《台湾问题》? 扼要地说,台湾问题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台湾省(岛)被一伙依靠着外部势力的团伙打着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号武装强行非法占领,其根本属性是一伙外部势力支持的团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上另建了一个国家,而这个台湾问题所衍生一个国家就是「伪中华民国」。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遇到这种类似的情况,最基本的处理措施首先是动用国家武装力量,干净全部彻底地消灭这伙匪徒,从而维护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确保国家安全。 这是全世界正常国家和国家武装力量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责。 国家军队是国家主权最基本的象征,国家主权所至之处,必须有国家军队存在。所以说,当着国家领土被「国家体制外」武装团伙占领时,国家武装力量必须首先将其武力驱除,这种武力驱除必须是无条件的。同时,这是国家主权管理的一项基本法则。 说到这里,问题应该很清楚了,简单的说不管有没有这个‘’民进党‘’搞台独、‘’国民党‘’搞民独,只要「台湾当局」挂着「中华民国」的伪屎幡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台湾岛上存在,还甭说它养着几十万军队,每年向美国卖军火,台湾问题就必须是用国家武力解决的问题,除非它(台湾当局)《无条件投降》。 相对的最主要地,我们一定要在法理上搞清楚,千万千万不能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上,只要能「承认一个中国」,就可以依靠外部势力支持打起另一个国家的国号非法霸据,更不能认定这样的非法霸据符合一个中国的原则。 所以,对台动武的根本任务是,「国家履行职责」,动用武装力量,消灭非法的伪中华民国政权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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