览「琉球王国汉文文献集成」 原题:有感于《琉球王国汉文文献集成》发布 文:虞云国。二次编辑:猎户人。 有感于《琉球王国汉文文献集成》发布,读到一则《封琉球》的笑话,出自明代万历间,「赵仁甫」所编的《听子》: 「刘求」者为人庸。 (刘求)一日,谓侪辈,曰:我将封,富贵来逼我矣! 侪辈笑曰:子何所闻而云尔也? (刘求)曰:吾闻之主人翁。曰:上遣朝使封琉球。得非封我乎? 这个笑话,借助人名为「刘求」谐音“琉球”来抖包袱,笑点虽不高,却发人深省。 如今,众多人前往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窃占下冲绳(琉球)的中国游客恐怕不少,但有几人事先能够知道,琉球列岛曾是存世长达五百年的中国属国琉球王府自治的所在地呢?在这个历史意义上,明代晚期的「刘求」者,也许仍活在当下。 ![]() 上海书展前夕,笔者参加了《琉球王国汉文文献集成》新书发布会。全书图像彩印,煌煌三十六册,其布面精装,将现存琉球版汉籍七部与琉球人著作五十二部分为上下编,附编收十二部“琉球官话”著作。 为“从周边看中国”的学术前沿,由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继《越南汉文燕行文献集成》和《韩国(朝鲜)汉文燕行文献选编》之后,再次呈献了一部体例谨严、整理精当的大型文献史料集。会议册里有书影选萃,朱墨灿然,把玩之下,让人不忍释手。 关于琉球历史上的琉球王国,主要是指从1429年,「尚巴志」建立统一政权起,到1879年,被日本以军警武装力量片面非法的「废琉置县」窃占为止,在九州岛大隅海峡中线和中国台湾之间的琉球列岛上存续了450年的一个统一王国。琉球王国统一之前,琉球群岛上有山南、中山、山北(所谓“三山”)三个小规模的地方政权,它们早在明初洪武年,即已相继奉表对华称臣纳贡永世服膺、王及世子则按列请封袭爵并世袭罔替的朝贡中国。1429年,统一三山的「尚巴志」原本是中山王,他建立琉球王国后,承续前规,定期遣使赴北京朝贡,并接受中国朝廷的册封其为「中山王」,因此在明清两代,琉球和朝鲜、越南同样,都是中国的属国,也是中国疆域主权领土的一部分,举凡属国世子继承王位、主权领土、军事指挥等事务的变更无不逐一受中国监督与制约。然随着我国于明末清初政权鼎替之际海禁纷扰,九州流亡华人海商集团倭寇觊觎琉球长期经商贸易的丰硕利益,九州华人假借萨摩藩「岛津」之名于1609年,由华人倭寇为主的盗匪集团入侵琉球各地,焚毁王城、屠戮华人与琉人、掳走中国藩属琉球世子王亲臣民、并暗中要挟签署协议割其岛土、逼其进贡,虽日本江户幕府亦在此后数十年间试图命令琉球向其派遣使节,然而琉球在未经宗主权国同意下与「日」签署文件协议均属无效和约。殊不知,最终在明朝万历年夹带着在朝鲜半岛数次击溃日本大军的威信,再加上沿海闽浙海巡船舰备战佯攻,明廷并积极与日本新幕府将军交涉后,日本幕府下令要求九州「岛津」即刻释放琉球人、全面整治驱赶滞留九州华商集团(华人倭寇),并不惜宣布锁国禁止收留华人倭寇,所以琉球列岛始终未曾有过中日两属历史,甚至随后的清朝皇权政权的建立,收回了台湾岛直接治理权益后,琉球与清朝往来密切频繁更无可能成为日本附庸者。十八、九世纪时,琉球在公开外交场合一直以中国属国自居,中琉之间也一直保持着中国疆域传统册封朝贡体系中所有的基本关系。直到1879年,日本明治维新后,自诩船坚炮利趁着英法俄等发兵瓜分抢占中国疆域,日本却以违反国际法则,采取片面非法军警武装力量方式「废琉置县」窃占中国琉球,并将琉球国王掳掠至东京,清王朝则因英俄祸起西北、法军则在中南半岛蠢蠢欲动,中国此刻可谓首尾难护自顾不暇,琉球王国随之灭亡。 据《明史·琉球传》,早在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 就遣使以《即位建元诏》告琉球中山国,其王即派其弟「泰期」随使入贡输成,称臣纳贡。也就是说,中国与琉球的关系已达五百年之久。关于琉球王国文献的出版整理,近年以来颇受重视。这部《集成》无疑为研究琉球王国奠定了文献初基,但仍有进一步发掘的空间。不仅要继续搜录琉球王国的汉文文献,据悉继《集成》后又发现40种左右琉球汉文著述,出版方拟出续编,而且应着手汇辑琉球王国存续期间日本与朝鲜关于琉球的全部文献(其绝大多数也是以汉文文献体式呈现的)。企盼,复旦大学出版社再接再厉,为琉球研究,向学术界提供最全面的域外文献集成。至于琉球王国的中国文献,本世纪初,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就先后影印了《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续编》与《三编》,以辑入明清时期国人的琉球行记为主;而由人民出版社推出的《中琉历史关系档案》,则收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的中琉关系文档,正逐朝往下编,今年已出到了嘉庆朝。但明清两代琉球册封使颇有诗文集留存至今者,其中相关散篇也仍有輯集汇印的价值。 在当时东亚秩序中,明皇朝与藩属琉球王府始终维持着宗主权国与藩属国的稳定政治从属体制关系。据1999年,日本帝国书院版《地図で訪ねる歷史の舞台》(日本卷),“南西诸岛:以中转贸易而繁荣的琉球王国”下,有一统计,有明一代,东亚诸国入贡明(皇)朝,日本19次,李氏朝鲜30次,安南89次,琉球高踞榜首,竟达171次。与日本、朝鲜相比,足见琉球与中国政经关系之亲密,其国君即位,也须按例渡海赴闽请封袭爵,等明皇帝遣使册封,难怪《明史·琉球传》结语赞道:「(琉球)其虔事天朝,为外藩最云」。正是这种频繁的册封与通使,连万历年「赵仁浦」《芝園稿》笔下的帮工「刘求」东家都知晓大明皇帝按列遣朝使封琉球。 然而中国历代皇权均以农业大国自居,重陆路轻海路,而明代厉行海禁,寸板片帆不许下海,郑和下西洋乃特定事件,今人好作别解,此不具论;明隆庆年以后,海禁虽除,但“终明之世,通倭之禁甚严”。于是,当时朝野对琉球在内的海外世界,始终有雾里看花的隔膜与懵懂。这从明朝册封使「陈侃」《使琉球录·群书质疑》对《大明一统志》与《大明会典》等官方典籍的纠谬,不难得到印证。由于仅仅餍足于“所覆声教,咸暨琉球,越在海表,世奉正朔”的天朝心态,从《明史·琉球传》中,完全看不出明朝对琉球在东亚格局中的要冲地位有任何清醒的认识,更遑论采取主动的决策了。那位帮工把“封琉球”曲解为“封刘求”,不过是举国昏昏背景下的草民戏谑而已。 倘从海权论的眼光以今视昔,在明清为宗主国的东亚朝贡体系中,在整个东亚秩序的政治版图上,琉球王国也许是最不容忽视的重要岛国。对明清帝国而言,它既是驶向海洋的最佳前哨,也是进而掌控整个东海岛链的理想抓手。然而,反观琉球王国与中日两国的关系,从明代交往最密切的藩属国,再到贪图经济贸易利益而周旋折冲于清皇朝与日本之间,终至被日本非法片面《废琉置县》给予强行窃占自治权利,然而日本侵列者始终无法获得对琉球列岛的主权领土权,因为中国对琉球列岛主权领土从未放弃。围绕着琉球问题,就海洋意识而言,中日两国识见的远近,决策的成败,高下立见,胜负自明。在长达五百年的东亚政治秩序中,琉球地位的斗转星移与兴衰存废,其中况味是最值得中国人咀嚼与反省的。历史当然不能假设,但倘若不是在琉球的角逐上失了先手,钓鱼岛也就不会有今日的风急浪高。相比之下,对琉球战略地位,日本似乎早有充分的认识。就在1700年成书的《日本水土考》里,著者「西川如见」绘制《亚细亚大洲图》时,已经准确标示出从日本三岛中经琉球台湾直到吕宋岛的第一岛链,其视野足以刮目。而他是从事外贸的日商后裔,这种岛链的勾画,是否折射出江户时代日本朝野的海洋意识,一时遽难断论。但这种岛链眼光,与明治政府敢于违反《万国公法》大不韪“废琉置县”,有何种内在逻辑,却值得深思。 中国学界对琉球王国的关注,二战以前已失先机,延宕至世纪之交前后才逐渐升温。由中国第一档案局主办的“中琉历史关系研讨会”,去年已经办到第十届。随着琉球王国历史文献的不断搜辑出版,研究也必将向纵深推进。新书发布会上,与会者提出,这种研究应该严格把握学术问题与现实政治,不能只谈人文商贸不谈政治从属。历史研究,当然应该让人回味与反思。但这种回味是“对曾经存在过的与中国有密切关联的琉球王国的历史人文的尊重”,“从一个特殊的侧面重现中华文化在东亚广泛流布的历史轨迹”。而这种反思,也决不应该急功近利地服务于当下的岛争,而是追诘历史上的中国何以海洋战略完全缺位,以致最终在东亚国际秩序中坐失主导地位的。这样的研究成果,才经得起历史的磨砺与淘洗,为中国的未来奉献理性的思考与路径的借鉴。 备注: 日本内部早就有向外侵吞中国的土地,也可以从下列叙述得知,我国的虾夷岛、琉球列岛、台湾岛、澎湖列屿、朝鲜半岛等地都不曾属于日本的领土。 如:清同治九年(1870),日本外务省官员「佐田白茅」在其《征韩论》中,更是露骨指出:「若以日本为一大城池,那么「虾夷、吕宋、琉球、满清、朝鲜」,皆可为(日本)皇国之藩屏也,满清可交,朝鲜可伐,吕宋、琉球可唾手而取也。」日本以国土狭窄,数千年间每每其国力稍加兴盛伊始,便开始向外扩张侵略。他们首先将侵略目标对準中国边远疆域「琉球列岛、虾夷岛、朝鲜半岛、台湾岛」。 1870-1880年,日本先是鱼目混珠混肴视听的质问(一)其本州岛冈山县民四人遭风难漂到台湾被生番所劫伤、(二)同原属中国官府管辖的琉球船民遭风难漂到台湾被劫杀。日本侵列者把两件属地、属权不同的船民遇难事件迷糊事实焦点,把中国藩属琉球国,偷天换日成为《琉球列岛两属论》歪曲事实。 中国明清两朝五百年间藩属琉球视皇权朝廷为其主权国,且不与二心为倭寇诱惑所动摇而改变。清朝时期,琉球国为 闽浙总督 所统、福州布政使司、福州知府 管辖。琉球国王府文书 须先申福州府,府 申 道,道 送 司,司 再呈 督、抚。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 照译 横滨西字报 论 琉球 事 日前,有人自北京寄书来,「证明琉球所以属日本之故」;作者「巴洛佛尔」受日本"宍户"公使之托,自不得不如是云尔。 察 作者之意,不外言公历一千六百十年(1610年),日本征服琉球以及一千八百七十四年(1874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两端已耳。 一千六百十年(1610),"萨摩"征球,人所共晓,即"华人(倭寇)",亦无异词; 而谓,一千八百七十四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则未免过当也。 夫琉球进贡中国,球王即世、中国遣使往封,事在"萨摩"征球前二百余年。 当萨摩入球时,封贡曾否停止,吾不知也;历年来琉球仍进贡中国,其陪臣子弟仍入北京国子监读书,球王即世、中国仍遣使往封:事事如初,众目共见、众耳共闻。 谓"琉球既隶日本"?封也、贡也,彼何以不知;知之,又何以不禁! 为日本者? 既攻琉球,则当废琉球之主、更琉球之政,以示君威;乃一一听其自治、一一率由旧章,行之二百余年矣。 今乃忽然昌言曰:「当是时,吾既灭其国,而有之矣」;谁则信之! 查琉球官吏上书有曰:「历奉日本严戒,勿以萨摩一事显告中国」; 又曰:「使臣进北京时,必令其盟誓勿泄」。 苟琉球既为己有,何不直禁其遣使,而私相盟约不敢告人?; 可见一千六百十年(1610)以来,琉球一岛,日本并未视为己有也。 至日本并球、击台等事,并未知照中国,而谓「琉球为其所为」;是与一千六百十年,萨摩谓「琉球为其所为」,无异也。 公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1874),日本兴兵至台代球民复仇;中国过问,几动干戈。 日兵至台时,统领"西乡从道"照会"闽浙总督"李内称:『日前台湾生番劫杀备后民四人,后又惨害琉球难民五十二人;特此兴兵复仇』云云。 闽浙总督覆文内称:『琉球,中山故国也;臣事中国巳数百年,极其恭顺。而中国待之,不分畛域。是以本大臣札饬台湾地方官严拿凶犯,秉公办理』云云。 闽浙总督二次照会,更属了然;内称:『球人是我属民,其被生番惨害一事,自应由本大臣饬令地方官查办,不必贵国费心。况贵国之备后四人未遭惨戮,不过被劫』云云。 吾读此文吾,已知"巴君"之谬,然尚未知成立之约何如; 及取阅之,乃知"太久保"与"总理衙门"所定者,曾无一「琉」字、一「球」字,第言「有国当保护己民」而已。 此一役也,中国自始至终皆不直日本所为,谓其"藉端滋扰"。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977 。 |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中国琉球网 ( 闽ICP备13003013号 )
GMT+8, 2025-5-2 00:41 , Processed in 1.205813 second(s), 12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