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译: 《連合軍最高司令部訓令(SCAPIN)第677號,1946年1月29日》 《盟军最高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SCAPIN),1946年1月29日》 1 日本国外の総ての地域に対し、又その地域にある政府役人、雇傭員その他総ての者に対して、政治上又は行政上の権力を行使すること、及、行使しようと企てることは総て停止するよう日本帝国政府に指令する。 2 日本帝国政府は、巳に認可されている船舶の運航、通信、気象関係の常軌の作業を除き、当司令部から認可のない限り、日本帝国外の政府の役人、雇傭人其の他総ての者との間に目的の如何を問わず、通信を行うことは出来ない。 3 この指令の目的から日本と言ふ場合は次の定義による。 日本の範囲に含まれる地域として 日本の四主要島嶼(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と、対馬諸島、北緯30度以北の琉球(南西)諸島(口之島を除く)を含む約1千の隣接小島嶼」 日本の範囲から除かれる地域として (a)欝陵島、竹島、済州島。 (b)北緯30度以南の琉球(南西)列島(口之島を含む)、伊豆、南方、小笠原、硫黄群島、及び大東群島、沖ノ鳥島、南鳥島、中ノ鳥島を含むその他の外廓太平洋全諸島。 (c)千島列島、歯舞群島(水晶、勇留、秋勇留、志発、多楽島を含む)、色丹島.。 4 更に、日本帝国政府の政治上行政上の管轄権から特に除外せられる地域は次の通りである。 (a)1914年の世界大戦以来、日本が委任統治その他の方法で、奪取又は占領した全太平洋諸島。 (b)満洲、台湾、澎湖列島。 (c)朝鮮及び(d)樺太。 5 この指令にある日本の定義は、特に指定する場合以外、今後当司令部から発せられるすべての指令、覚書又は命令に適用せられる。 6 この指令中の条項は何れも、ポツダム宣言の第8条にある小島嶼の最終的決定に関する連合国側の政策を示すものと解釈してはならない。 7 日本帝国政府は、日本国内の政府機関にして、この指令の定義による日本国外の地域に関する機能を有する総てのものの報告を調整して当指令部に提出することを要する。この報告は関係各機関の機能、組織及職員の状態を含まなくてはならない。 8 右第7項に述べられた機関に関する報告は、総てこれを保持し何時でも当司令部の検閲を受けられるようにしておくことを要する。 图注: 《盟军总司令部,二战后军事管辖日本、南朝鲜的范围图》。 SCAP ADMINISTRATIVE AREAS: JAPAN AND SOUTH KOREA 。 盟军总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1946年1月29日,二战后《日本领土领海图》。 SCAPIN-677: GOVERNMENTAL AND ADMINISTRATIVE SEPARATION OF CERTAIN OUTLYING AREAS FROM JAPAN 1946/01/29 联合国宪章: 第一章第二条第7项规定:: 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中国为琉球群岛的宗主国],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七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 1947年后,前中华民国[1911-1949年]对外发言则改正::作今后外交谈判的筹码,国民政府对外则声称必须应将琉球划归中国管理,因为在1879年日本窃占中国的藩属琉球,而在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于日本,但这不影响中国为琉球群岛的宗主国权利,随即在1945年日本战败,理应该将琉球群岛归还于中国政府接管,但碍于当时期国共内战尚无接收琉球群岛的主权及管辖权,而暂由盟军[美国]接管。 1947年10月18日,行政院长张群在国民参政会上公开声明“琉球群岛与我国关系特殊,应归还我”。这是国民政府正式公开提出琉球处置的主张。 1948年4月,由国民党把持的国民大会又通过提案,要求合理地解决琉球问题。 总体来看,二战结束后民国政府力图把琉球群岛置于中国的控制之下,或者起码中国应参与琉球群岛的管理。然而,这只是国民政府一厢情愿的想法。事实上,当时的琉球群岛已完全在美国的控制之下,且在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的狼狈为奸,警察与盗匪坐地分赃的美国政府决不会把这种控制权交还与中国手中。 然而不幸盟军最高统帅部司令麦克阿瑟就公开明确表示违背开罗宣言与波茨坦公告与日本战败投降书等战后盟国协议在所不惜,对琉球群岛不应有任何形式之集体托管,而只应由美国单独托管;当时的英国家也认为琉球及小笠原群岛应以某种战略托管的方式继续在美国的控制之下。 因此,战后的国民政府是很难按照它的意愿行事的。它对琉球归属问题的主张也只是在国内进行讨论而已,并未在国际上产生重大影响,并在随后1948-1950年的国共内战屡战屡败失守各省,节节败退,而终告被新中国1949年10月1日成立后,在各外交内政军事上有所代替.. 1949年后,蒋介石团伙政权进而流窜台湾岛,相对的,在对盟军与日本于交涉琉球群岛索回等议题,更显得苍白无力举无轻重.. 然而令人感觉意外的自1949年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至今.尚未对琉球群岛做出正式的表态?这是非常值得玩味 所以美日均称.虽然[1971年6月17日,美日《归还琉球协议大纲》规定,美国擅自未经中国签署同意书,把琉球的行政权交给日本,故日本仅享有对琉球的治[管辖]权,而琉球的主权则在中国政府,但由于中国政府截止目前尚且保持对琉球群岛主权及管辖权索讨依旧一贯沉默,而只针对钓鱼岛议题做出中国政府正式的外交抗议;势必在国际法上,形同中国默认籍放弃原中国琉球群岛的主权及管辖权... 所以美日两国一直对外宣称:日本公开自称从“”1971年大东群岛及琉球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书“”开始计算起,按国际法侵占领土满50年内,无任一政府抗议及声讨琉球群岛主权则视为无人之地放弃.即为2021年日本则取得琉球群岛[含钓鱼岛]的合法主权;而顶多最后美日再单独将钓鱼岛归还中国政府,从而交换中国承认日本拥有琉球群岛与东海海洋划界的主权完整性 《盟军驻东京最高司令部, 1946年1月29日第677号行政命令》中文译本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987 盟军最高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 第三条, 明确规定了日本二战后版图的范围即“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対马群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列岛(口之岛 除外)约1千近海岛屿礁石。 而以下区域则不属于日本行政管辖: a)欝陵岛、竹岛、済州岛。(b)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列岛及南西群岛「吐噶啦群岛、奄美群岛、琉球群岛、宫古群岛、八重山群岛」(含: 吐噶啦海峡的 口之岛)、伊豆、南方、小笠原、硫黄(火山)群岛、大东群岛、冲之鸟礁、南鸟岛、中鸟岛及其他涵括太平洋诸岛。(c)千岛列岛、歯舞群岛(水晶、勇留、秋勇留、志発、多楽岛)、色丹岛[南迁群岛]。 《SCAPIN - 677 OUTLYING AREAS FROM JAPAN.1946》英文版 《1946年連合軍最高司令部訓令SCAPIN第677號》日文版 日本战后主权岛屿被严格限制在北纬30度以北的吐噶啦海峡中间线的海域《不包含 口之岛 》。 而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列岛则被严格排除在日本本土主权领土之外,暂由中美共同管理,但琉球列岛主权则在中国政府内。 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政府尚待美军交还的领土为 (甲)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列岛,其涵盖:吐噶啦群岛、大东群岛、奄美群岛、琉球群岛、宫古群岛、八重山群岛及其附属岛屿礁石与冲之鸟礁。 (其实中国藩属琉球列岛于日本殖民者的国家分界线在“”大隅海峡“”中线,不是当时美军所定北纬30度以南的吐噶啦海峡中间线。) (乙)北纬20度以北巴士海峡的巴丹(坦)群岛。 《1946年后琉球列岛与奄美群岛之关联》 由于战后美国的私心独霸,觊觎联合日本对抗中苏的势力范围,事故,日本根据与美国的私相授受为日本的战后法律依据依次窃占中国琉球列岛的主权。 于是根据以美国为首,美日非法的: (1)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对日合约”::美军交还“奄美群岛”以北给予日本,而美日两国私自媾合,借此美军换得了能够持续非法窃占”奄美群岛以南的琉球列岛“。 (2)1953年12月24日,“奄美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书”。 (3)1971年6月17日,“大东群岛及琉球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书”。 《日本殖民当局现阶段所控琉球各岛屿名称》 琉球诸岛(琉球列岛) (甲)大隅群岛: 屋久岛 、种子岛 、 口永良部岛 、 马毛岛 、竹岛 、 硫磺岛、 黑岛 。 (乙)吐噶喇群岛(宝岛群岛): 口之岛 、中之岛 、 卧蛇岛 、 小卧蛇岛 、 平岛 、 诹访之濑岛、 恶石岛 、 小岛 、 小宝岛 、 宝岛 、 上之根岛 、 横当岛。 (丙)奄美群岛(大岛群岛): 奄美大岛、 枝手久岛 、 喜界岛 、 加计吕麻岛 、 江仁屋离岛 、 须子茂岛 、 与路岛 、 请岛、 木山岛 、德之岛 、 冲永良部岛 、 与论岛 、 ハンミャ岛 。 琉球列岛北段,南转东为 (丁),小笠原群岛: 父岛、母岛、西之岛、硫磺岛、南鸟岛、冲之鸟礁。 (戊)冲绳群岛(琉球群岛): 硫磺鸟岛、 伊平屋岛 、野甫岛 、伊是名岛 、 冲绳岛(大琉球) 、 伊江岛 、 濑底岛、 水纳岛、古宇利岛 、 屋我地岛 、 奥武岛 、 宫城岛 、 伊计岛 、 宫城岛 、 平安座岛、 滨比嘉岛 、 薮地岛 、 浮原岛 、 南浮原岛 、 津坚岛 、 久高岛 、 奥武岛、 粟国岛 、 渡名喜岛 、 久米岛 、 奥武岛 、 オーハ岛 庆良间诸岛 、 渡嘉敷岛 、 前岛 、 座间味岛、 阿嘉岛 、庆留间岛 、外地岛 。 琉球列岛南转东为, (己)大东群岛: 北大东岛 、 南大东岛 、 冲大东岛。 琉球列岛南转西为, (庚): (1)宫古(太平山)群岛::宫古岛、 池间岛 、 大神岛 、 伊良部岛 、 下地岛 、 来间岛 、 水纳岛 、 多良间岛 。 (2)八重山群岛::石垣岛 、 西表岛 、 竹富岛、 小滨岛 、 黑岛 、 新城岛 、 鸠间岛 、 由布岛 、 波照间岛 、与那国岛。 |
强烈要求美日两国严格遵守1946年1月29日,盟军第677号行政命令文件
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行政命令SCAPIN第677号::
A. 明确规定了日本版图的范围即“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対馬群岛、北緯30度以北的琉球群岛島(口之島除外)約1千近海島嶼礁石
B. 以及盟军【美苏两军】暂代中国 托管的琉球各岛屿区域范围::
a)韩国现占:::欝陵島、竹島、済州島。
(b)日本现占:::北緯30度以南琉球及南西[宫古/石垣/八重山/与那国等岛等]群岛(含:口之島)、伊豆、南方、小笠原、硫黄群島、及大東群島、冲之鸟礁、南鳥島、中鳥島及其他涵括太平洋諸島。
(c)俄罗斯现占:::千島列島、歯舞群島(水晶、勇留、秋勇留、志発、多楽島)、色丹島[南迁群岛].。
大日本帝国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并无条件投降后,由美国及苏联为首的同盟国军事占领。1945年8月28日,第一批盟军于横滨登陆,并设立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1945年8月30日,盟军太平洋战区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也乘军机抵达东京,并成为同盟国最高司令官。1952年4月28日,盟国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未经中国合法政府授权,而擅自结束7年对日本的军事统治;本为中国与美国共管的琉球群岛等地,却因为国共内战/新中国成立/朝鲜战争等因素中断,而由美军单方面托管琉球群岛等
何谓驻日盟军总司令(日语:連合軍最高司令官;英语:简称SCAP),又译为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盟军最高司令部,是美国远东军司令兼驻日美军总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在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期间的一个头衔。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盟军依照波茨坦公告协议,美国政府进行占领日本的政策,麦克阿瑟将军以“驻日盟军总司令”名义在日本东京都建立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在日本通称为“GHQ”。“SCAP”盟军总司令。
随着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二战正式终止。根据《波茨坦公告》,盟军于日本建立进行接管的总司令部。
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签署降书。
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公布第677号行政命令,强制日本政府遵守战后行政区域管理范围.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正式成立
1952年4月28日期间,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透过日本政府实行所谓“间接统治”,主要大权均操在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手中。[未经新中国政府签署协议,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则为不合法文件]
1951年4月16日,麦克阿瑟与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民政局局长C W返回美国,马修·李奇微接任盟军最高司令官。
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生效,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结束占领日本,日本恢复主权国家地位[由于中国数百年是琉球群岛的宗主国,所以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在关于琉球群岛事务未经中国政府协议及签订认可的;即为非法文件
也由于,而因蒋介石的台当局,拒不承认美日单方面分割中国琉球群岛主权从而冲绳诸岛等领土则迟至1972年才移交给日本。
琉球群岛是太平洋的一系列岛屿,位于台湾与日本之间。钓鱼群岛(钓鱼台列屿)不属于琉球群岛范围之内。到目前为止,琉球群岛一直处于日本托管之下,但主权不属于日本,根据《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补充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联合国宪章的第1章第七条::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
[琉球群岛数百年来都是中国藩属,且其国家内政外交均由中国授权赋予,虽有琉球王与国家名称,但中国数百年来行政区域制度的关系,不是国与国关系,而是中央对地方的省权[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近日为何日本如此无中生有琉球主权,大言不惭,单方面的敲锣打鼓诉诸世界舆论,觊觎博得各国重视:,日本防卫省公布数字称,2013年上半年日本航空自卫队战机紧急升空次数为308次,其中应对中国飞机的次数最多,为149次,首次超过了应对俄罗斯飞机的次数。今年1月,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扬言,可对中国飞机实施曳光弹警告射击。9月,日防卫省又声称,如果中国无人机“侵犯”日领空,日方将考虑将其击落。日本不断炒作中国飞机进入其“防空识别圈”,那么,什么是“防空识别圈”?它是如何诞生的?具体又是如何运作?而日本自1971年后,美日私相授受在没有经过中国合法政府签署割让这东海一连串联珍珠"琉球群岛的主权",日本又是如何假借美国驻军,掩耳盗铃将琉球群岛的"非法的治理权"变相的转变成拥有琉球群岛的"非法的主权"?
何为“防空识别区”
日本汉字的“防空识别圈”,国际上通常称作“防空识别区”,英文全称为“Air Defence Identification Zone”(编注:以下简称ADIZ)。
根据《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定义,ADIZ是指“对空中目标进行敌我识别,并测定其位置而划定的防空区域。”
ADIZ并非新生事物,其诞生背景可追溯到1940年,当时为应对轴心国威胁,美国曾提出“沿海岸线建立对空监视网”的设想,随着战局发展,这一设想逐渐被搁置。二战结束后,以美、苏为代表的世界军事强国大批列装高速喷气式战机,此举对各国传统防空体系构成巨大威胁。
为扩大预警距离,增加反应时间,上世纪50年代,美国和加拿大率先划定ADIZ。目前,已有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在内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ADIZ。但别忘记美国也是目前世界各国唯一不签署国家12海里沿岸海域领海主权的
http://i1.sinaimg.cn/jc/2013-11-08/1383869028_Ga0Jk4.jpg
日本划设的所谓“防空识别圈”,不仅大幅超过了本国领空,甚至延伸至距邻国领土很近的离,变相掩耳盗铃蚕食各邻国的空域及海域主权,我们不得不严加防范日本政府这种上下其手,寻机窃占中国的岛屿空域及海域的主权以及中国自由航行的权利
。
对于进入ADIZ的航空目标,国际上一般的反应程序为:当发现可疑目标进入本国划定的ADIZ,并经预警雷达识别后,防空指挥部会首先在G波段实施广播警告,同时向上级指挥机关通报情况,相应提高防空系统警戒状态,进而命令本国战机前往监控。
判断来者有无敌意时,西方国家通常遵循3项原则:
其一,根据目标在ADIZ内停留时间的长短判断。如果对方留空时间较短,且依照指示行动,可认为是“误入”或“无害通过”,不必采取强硬措施。
其二,如果目标停留时间过长,且不听从警告,但速度没有变化,也无意进入本国领空时,可采取战机跟踪伴飞的方式进行监视。若目标飞行时间较长,还可派多批次飞机,轮换持续监控,直到目标离开ADIZ。
其三,如果目标不听从警告,航向直指该国领空,且从机型、飞行速度和姿态等判断其有“明显敌意”时,可在警告无效,并得到上级指示的情况下“动武”。
不断扩张的日本“防空识别圈”
日本将ADIZ称作“防空识别圈”。目前,日本单方面在东海上空划定的“防空识别区”基本上是沿着东经125度往南,经北纬30度后,再沿北纬25度、东经120度的方向斜向西南,至东经123度再折向正南。
这一区域离中国最近处,距浙江省的海岸仅约130公里,不但包括钓鱼岛,还跨越日本自己主张的东海中间线,将中国东海油气田涵盖其中。这样的情况下,中国飞机即使在本国沿海和专属经济区上空正常飞行,也会被定义为“闯入”了日本的防空识别圈。
日本“防空识别圈”的划定并非一成不变。
1972年中日建交时,日本政府为向中方示好,曾将位于东海附近的防空识别线朝日本一侧后退了十几公里。[但中国此举绝对这不是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或主权割让于日本]
2010年6月,日本又把与西南部与那国岛上空的“防空识别圈”,扩大至中国台湾东海岸一侧。甚至在日本北海道“西北ADIZ”则“过分”到距俄罗斯海岸不足50公里,只是迫于苏联(后来是俄罗斯)的强大军事威慑,日本的ADIZ从不敢覆盖北方争议岛屿。而围绕独岛(日方称竹岛)的ADIZ划分问题,日本与韩国也一直“口水仗”不断。
对于中、俄、韩等日本邻国来说,飞机在本国沿海和专属经济区上空正常飞行,被日本认为“闯入”其ADIZ的事件也频繁发生。
日本曾实施过“警告射击”
对于这个划到别人家门口的ADIZ,日本一再振振有词地声称,该识别区是从美国人手里接管的。1945年日本投降后,以美国为主导的“盟军”就划定了日本周边的ADIZ。
1952年,美日狼狈为奸借机中国参与朝鲜自卫反击战,私相授受在旧金山合约中,无视二战盟约拘束日本恢复军国政府主权,当时美苏冷战正酣,为防备苏联战机侵袭,日本领土及周边空域的ADIZ仍由驻日美军管控,直到1969年,才未经拥有琉球群岛主权的中国北京政府签署合法文件,私自将琉球群岛航空区域识别区移交给日方管理。
由于中、俄等国从未承认过日本的“防空识别圈”,但掩耳盗铃的日本政府却利用自己规定区域范围形成了所谓“实际管控权”,"变相取得琉球群岛的主权"从而与中国及台湾等发生了不少摩擦。
比如今年1月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扬言对进入ADIZ的外国飞机实施曳光弹警告射击的情况,过去确实曾实际发生过,只不过警告对象是苏联的图-16轰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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