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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碎与事实不符蒋介石三拒琉球缘美英苏强权前力所未逮

2016-8-2 09:56|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7080| 评论: 11|原作者: 台灣獵戶人

摘要: 1943年,蒋介石发表《中国之命运》一书,提及琉球问题,称:“以国际之需要而论上述完整山河系统,如有一个区域受异族之占据,则全民族、全国家即失去天然之屏障,河、淮、江、汉之间,无一处可以作巩固之边防,所以 ...
与事实不符的所谓蒋介石三拒琉球(缘美英苏霸权前力所未逮)
文:星魂丨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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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有蒋介石(上图)三拒琉球之说,我经过考证,发现这种说法有些站不住脚。我搜索了一下资料,有关蒋介石对琉球问题的积极态度,有关史料还是有所着墨的。
如下:



1、1938年4月,
蒋介石在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自明治以来,日本早就有一贯的大陆侵略计划。过去甲午之战,他侵占我们的台湾和琉球,日俄战后吞并了朝鲜,侵夺我们旅顺和大连,就已完成了他大陆政策的初步;他就以台湾为南进的根据地,想从此侵略我们华南和华东;而以朝鲜和旅大为他北进的根据地,由此进攻我们的满蒙和华北。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中国要讲求真正的国防,要维护东亚永久的和平,断不能让高丽、和台湾掌握在日本帝国主义者之手,必须针对着日本之积极侵略的阴谋,以解放高丽、台湾的人民为我们的职志。”中国国民政府特以蒋介石的这次讲话为原则,提出要光复琉球。


1943年,蒋介石发表《中国之命运》一书,提及琉球问题,称:“以国际之需要而论上述完整山河系统,如有一个区域受异族之占据,则全民族、全国家即失去天然之屏障,河、淮、江、汉之间,无一处可以作巩固之边防,所以琉球、台湾澎湖、东北、内外蒙古、新疆、西藏,无一处不是保卫民族生存之要塞,这些地方之割裂,即为中国国防之撤除。”这是中国国民党最高领导人在战时的公开文件中首次比较明确地提出琉球事关中国国防,表达了中国要求收复琉球的意向。这些动态显然对美国政府和罗斯福总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罗斯福才会知道琉球事关中国的主权和安全问题。没有蒋介石的明确态度,罗斯福怎么会想起要就琉球问题与蒋举行高峰会谈呢。

有关资料显示:1947年7月16日,美国政府突然致函远东委员会各国:建议8月19日在美国举行对日和会,由远东委员会11国参加。由于美、苏围绕着和约起草程序的争执以及表决制的分歧,该会议未能如期举行。但此事还是推动了中国国民政府关于对日和约的准备工作。

其时,面对美国独占琉球和对日和约即将开议的局面,中国国内再次出现要求收回琉球的运动。国民政府监察委员于树德、王宣等提出《对日和约意见》,强调中国政府应该主张“琉球与我国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关系,仍应归属中国。” 9月23日,中国国民参政会通过《对日和约建议案》,也明确建议“开罗会议规定日本领土以外之各岛应适用托管制,琉球应托中国管理。”

在这样的背景下,9月14日、19日、30日,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主持举行了3次对日和约审议委员会谈话会,邀集军政要员、社会名流、学界重镇磋商政府的对日方针,在谈到日本领土问题时,着重讨论了琉球问题。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东北、台湾及澎湖归还中国,朝鲜独立,千岛群岛划归苏联已成定论,有争议者主要是琉球、小笠原群岛、伊豆七岛、济州岛、对马岛以及千岛群岛南部诸小岛的归属问题。关于琉球,外交部提出3个方案以供讨论:1、是否一部或全部要求收回?2、是否共管?3、是否托管?会上出现意见分歧。一种意见强烈主张收回,认为琉球与中国关系密切,归还中国是上策,由中国托管是中策,由中国托管、以冲绳作美国基地是下策。“中国若不收回琉球,就不能成为太平洋国家。琉球若给日本拿去,台湾就危险了。”主张中国可支持美国对于小笠原群岛、伊豆七岛的要求和苏联对于千岛群岛南部诸小岛的要求,换取他们对于中国收回琉球的要求。另一种意见主张对琉球实行托管,具体办法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应该由中国托管,将来再使她如巴基斯坦一样获得独立,若成为自治领更好”;一种意见则主张“琉球可交联合国托管,但中国要保有一份权利,力争收归我有,则可不必,因为就实力言,我们没有海军,把它拿过来也无大用”。

10月18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张群在国民参政会上报告:“琉球群岛与我国关系最切”,“琉球群岛的前途的解决,不外乎中国收回,或中美共管,或联合国托管三种方式,政府对这个问题政权密切注意,无论如何必反对该群岛归给日本。”



2、二次世界大战后期,
中美战时同盟在确定日本战后领土范围时,就决定中国应当收回被日本占领的所有领土。1942年11月,国民政府外长宋子文在国际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国民政府否定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中日间一切条约,在领土方面要恢复至甲午战争前之状态,要彻底清算日本从中国攫取的一切侵略权益。正是基于中华民国政府的这一原则立场,1943年11月在开罗会议上,才有“剥夺日本自一九一四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在太平洋上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及使日本在中国所窃取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的宣言。也正是基于中华民国政府的这一原则立场,才有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的第八条“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3、1945年,
琉球摆脱日本的统治后,中国国民党就深入琉球发展党员。并于1946年成立中国国民党琉球支部,推动琉球的民主建设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路线,准备迎接琉球正式回归祖国的怀抱。在美国监管并向日本私授琉球主权后,中国国民党琉球支部的同仁们,与琉球所有追求独立自主与主权回归的政党和民众组织一道,又与日美当局展开了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直至今日,虽中国国民党琉球支部的招牌早已不复存在,但所有原中国国民党琉球支部的党员们争取独立自主的决心依然坚定,正在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手段反应在琉球人民的各种抗争运动中。



4、我在查找日本史料时,发现有关琉球的大事年表中,明确记载着:
“1947.10.18中国国民党政府、琉球の中国帰属を要求”,翻译成中文即是“中国国民党政府于1947年10月18日,正式提出要求将琉球归还中国”。但找不到具体的要求内容,及要求对象。不过,从当时美军已在琉球设立军政管理机构来看,中国国民党政府应是向美国或美国占领当局正式提出了“将琉球归还中国”的要求。鉴于1946年已在琉球设立“中国国民党琉球支部”,并作好了收回琉球的政治准备。且1947年正是美国全力支持国民党打内战的密月时期,国民党当局向美方提出“归还琉球”的要求是比较顺理成章的事。因为日本正在遭受战败清算,且已退出琉球,中国政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找日本要收“琉球主权”。中国国民党政府要求收回琉球的正式文件虽说有待进一步查找。但,中国政府曾经正式提出过“收回琉球”这一历史事实是不容否认的,也是符合《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的原则精神的。只是当时的中美关系生死与共,亲如一家,美军占领着,国民党当局也不便去驱赶而已。



5、日本史料中还有一条重要记录是“1953年11月4日,中国国民党政府は「自由中国の声」放送で琉球列島は中華民国の領土」と主張”,译成中文是:中国国民党政府,1953年11月4日,通过“自由中国之声”广播,声称“琉球列岛是中华民国领土”。美国出于反华反共的战略需要,在旧金山对日和约签订后,就私自将中国的领土琉球群岛授予日本,而且已在1953年将奄美大岛以北的广大地区正式交给日本统治。作为一个必需仰赖美国的鼻息才能生存的国民党残存政权来说,虽不敢与美国对着干,但能够公开叫板,通过当时最先进的手段---广播,向全世界声明“琉球列岛是中华民国领土”,完全表达出了炎黄子孙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也为子孙后代收回琉球主权指明了方向。据当时生活在台湾的人们介绍,当年类似的广播,决不是只有1953年11月4日播放过,而是经常播放。


下图备注:
1965年10月,由台湾当局”主管国防事务部门的研究院与中国(台湾地区)地理学研究所合编“,出版的世界地图集内的琉球列岛。
其图右上角的中国琉球列岛与日本九州岛的历史传统分界在大隅海峡中间线并且以红色虚线特别标注,借此表示日本主权领土不及于《大隅海峡以南的琉球列岛各岛屿群》。


1965年台当局国防研究院的琉球列岛图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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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71年6月11日,
中华民国外交部专就美国拟将琉球移交给日本之事发表声明,表达不满之意,特别是对美日之间擅自转移钓鱼台列屿领土归属部份,表示坚决反对。(有关“中华民国外交部抗议美国私授琉球予日本的声明”,被收入了日本外务省监修的日本外交文集“日中关系基本数据集1970-1992年”)



7、据曾在台湾“外交部”任“外交部”常务次长的钱复在其《回忆录》中指出,
台湾当局曾数次与美方洽商琉球问题,但美方表示归还日本的仅为行政权,并非认定琉球主权应属日本,有关主权的争议,美国不拟介入。



8、1948年7月27日,
琉球革命同志会会长喜友名嗣正(蔡璋)等拜会中国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就在台湾的琉球同胞待遇问题口头提出5点要求。

1948年8月9日,喜友名嗣正上书“”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总统府、内政部、外交部“”,呈请早日收回琉球,使琉人得与内地人民立于同等地位,并正式提出6项要求:

(1)、请修正台湾省雇用琉籍技术人员规定规则,船只雇用琉籍技术人员最多不超过三分之二,并准雇用人员在被雇用市、镇内居住;

(2)、请准许被留用之琉籍技术人员携眷在各雇用辖区内居住(但可规定来台后不得任意返琉);

(3)、请台湾省政府与琉球民政府交涉,准许中国政府留用之琉籍技术人员送回用品交其留居琉球之家中应用;

(4)、请准许琉人自愿加入中国国籍;

(5)、请指定机关与琉球回归祖国运动之团体联络,并指导其组训工作。

(6)、请政府设法便利前项回归祖国运动团体之同志来往于琉球台湾间,以利工作。

并指出“倘蒙赐准办理,即足以普遍争取琉人内向情绪,使回归祖国统一国运动顺利扩展,故不仅解除琉人痛苦与消弭弊端而已。”


中国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会同有关机关商议后,对此案拟定办法如下:关于如何运用琉侨革命团体,规定先由台湾省党部拟具草案,然后召集各有关机关商讨决定之;关于琉籍技术留用人员的作用及居住问题,规定琉籍船员不予比例限制,但在20吨以上之船只,华籍船员不得少过5名,20吨以下之船只华籍船员不得少过3名,由各地渔会及雇主商讨指定其居住地区,并应在各当地最高行政机关登记;关于接济在琉眷属日用品问题,规定每月由雇用人员自行设法安排船只,运送接济品一次,但事先应报经本部核准,然后会同海关及宪警查验放行;同时还对选派小学教师赴琉施教、处理不法琉人、优待无职业琉人等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对于稳定在台琉球同胞人心起了积极的作用。

1948年6月17日,中国国民党主席蒋介石还专门致电国民党中央秘书处吴铁城,称:“据密报称,琉球原属我国领土,现虽美军管治,人民均甚内向,拟请秘密运用琉球革命同志会人员秘密掌握琉球政权,冀于将来和会时,琉民能以投票方式归我统治,或由琉球地方政府自动内向,以保持我在太平洋之锁钥等语,应如何秘密运用,希即核议为盼。”

随著美国于1972年5月15日将琉球、钓鱼岛“移交给”日本,琉球人民争取独立的斗争一直没停止过,国民党政府也一直公开支持琉球公民蔡璋领导的“琉球复国运动”,希望通过琉球人民的积极斗争争取独立复国。由此可见,从中国国民党到蒋介石本人,都不存在坚决拒收琉球的问题。

然而《环球时报》2005年7月22日第二十三版刊登了一篇《1943年,美曾想把琉球交给中国》的文章,作者自称汪幸福。据其文章后面的说明记载:本文参考资料:《中国国民党与台湾》,台湾“中央文物供应社”1985年2月印,作者陈三井;《雷震全集》,台湾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版,雷震著。
可见汪幸福先生的说法是有根据的。
但是,稍微懂点历史的人都知道,琉球是美国在1945年6月22日才打下来的。而且是经历了3个多月的血战,美军伤亡75000多人,损失飞机763架,舰艇404艘,坦克372辆;日军伤亡11万人,被俘9000人,损失飞机7830架,舰艇20艘。此外,冲绳本岛的60几万平民中,单是被打死的就超过四分之一。
因此该战役被丘吉尔称为“战争史中最激烈最著名的战役之一”。
到了1945年尚且付出了太平洋战争中最为惨重的代价,才好不容易夺得琉球。而1943年正是日军全盛之时,琉球完全是牢牢地控制在日本人手里。美国拿什么交给中国呢?

1943年,在太平洋战场美军虽已转入战略反攻,但也并非胜券在握,而且,离琉球之战还差将近两年,根本无法把琉球视为囊中之物。
怎么谈得上要把琉球交给中国呢?
在中国大陆上,1943年底,日军正集中兵力打通大陆交通线。将战略重心放在武汉、长沙、常德、宜昌和重庆。不惜动用细菌战和大轰炸,企图一举拿下中国的陪都,结束中国大陆战场的大战,以便集中精力对付太平洋上的美军。因此,重庆周边的战争异常惨烈。如无天险阻隔,重庆也早已不保。休说让美国将琉球交给中国,就是让它确保重庆不失,美国总统罗斯福也打不了包票。
所谓的美国1943年想把琉球交给中国,就象是有人要把月球上的土地交给汪幸福先生一样,只不过是痴人说梦。因为这些地方根本就不是由它说了算。
当然,1943年美国不存在什么想把琉球交给中国的问题,并不等于在开罗会议期间没有讨论过战后琉球的归属问题。

《环球时报》文章的内容,恰恰也是只能说明在1943年的开罗会议上,美国总统罗斯福与蒋介石谈到过战后“琉球由国际托管,由中美共同管理”的问题。并不能说明中国政府首脑放弃了琉球的主权,或者说一再拒绝收回琉球。
我们先来看看下面《原文》:


”罗斯福两次提议,蒋介石犹豫未接?1943年,美曾想把琉球交给中国?”
文:汪幸福

蒋介石想借助开罗会议废除不平等条约。
1943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开始进入反攻阶段,随着意大利的无条件投降,纳粹德国的覆灭已成为时间问题,对日作战开始成为同盟国的作战重心。为此,美国总统罗斯福决定召开由美、英、中、苏四国首脑参加的开罗会议,以加强反法西斯联盟,协同对日作战。
由于蒋介石一向对苏联不友好,斯大林反对将中国列为四大强国,加上又瞧不起蒋介石,不愿与蒋会面,故对罗斯福的倡议迟迟未予答复。斯大林的态度和想法,使罗斯福颇感意外。
考虑到斯大林与蒋介石的矛盾,罗斯福决定将四巨头会议分两次开,即先在埃及开罗开中、美、英首脑会议,然后再在伊朗德黑兰开美、英、苏首脑会议。这一想法得到中、英两国的赞同。

1943年11月9日,罗斯福致电蒋介石,告知他在两三天内去北非,请蒋介石和英国首相丘吉尔与他在开罗会晤,希望蒋介石11月22日抵达开罗。蒋介石接到电报后,认为这是一个废除不平等条约,恢复中国国家利益的好机会,于是要求手下官员拟订会谈方案。其中涉及中国政治方面的方案包括:战后将东北、台湾及澎湖列岛交还中国,并无偿接收南满铁路与中东铁路等。蒋介石对这个方案甚为满意。
1943年11月18日上午,蒋介石、宋美龄夫妇以及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美国在华军事将领史迪威和陈纳德等20余人,从重庆白市驿军用机场分乘两架飞机飞往埃及。

(甲)建议中美共管,蒋介石一拒琉球。
开罗会议于1943年11月22日—26日召开,其间蒋介石与罗斯福会谈了4次。
1943年11月23日晚,蒋介石带王宠惠与罗斯福单独会谈,在谈到剥夺日本在太平洋侵占的岛屿时,罗斯福想到了琉球群岛。他对蒋介石说:“琉球系许多岛屿组成的弧形群岛,日本当年是用不正当手段抢夺该群岛的,也应予以剥夺。我考虑琉球在地理位置上离贵国很近,历史上与贵国有很紧密的关系,贵国如想得到琉球群岛,可以交给贵国管理。”
罗斯福突然提出将琉球群岛交给中国,大大出乎蒋介石的意料,不知该如何回答。过了老半天,他才对罗斯福说:“我觉得此群岛应由中美两国占领,然后国际托管给中美共同管理为好。”蒋介石这么一说,罗斯福觉得蒋介石不想要琉球群岛,故未再往下说。

琉球群岛位于中国台湾岛和日本九州岛之间,包括先岛诸岛、冲绳诸岛、奄美诸岛、土噶喇列岛、大隅诸岛等岛屿,面积约4600平方公里。
12世纪琉球群岛上出现了中山、山南、山北3个小王国,公元1372年开始向中国明朝进贡,国王分别受明朝册封,官民与明朝往来十分频繁。此后,该群岛又形成了统一的琉球王国,但仍向中国封建统治者朝贡。1609年,日本萨摩藩诸侯岛津氏用武力征服琉球。此后,琉球王虽向明朝与萨摩藩同时进贡,但国王仍受中国册封,而且一直延续到清朝。琉球国王一直受中国册封,在交往中又偏重中国,日本统治者对此极其不满,十分担心琉球归并于中国。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未与中国商量,强行废琉球王国为琉球藩。1879年,日本又强行吞并琉球藩设置冲绳县。
日本对琉球的强行侵占,曾引起许多国家的不满,琉球人民也曾用各种方式进行过反抗,但都失败了。琉球群岛系中国的东大门,历史上又与中国关系密切。罗斯福想把日本用武力侵占的琉球群岛交给中国,自然有他的考虑,但由于蒋介石的犹豫态度,罗斯福第一次提出的这一建议没有成功。


(乙)惧怕日本,蒋介石二拒琉球。
1943年11月25日,蒋介石与罗斯福再次会谈时,又谈到了琉球群岛。罗斯福说:“我反复考虑,琉球群岛在台湾的东北面,面向太平洋,是你们的东部屏障,战略地位极其重要。你们得到了台湾,如不得到琉球,台湾也不安全。更重要的是,此岛不能让侵略成性的日本长期占领。是不是与台湾及澎湖列岛一并交给你们管辖?”
蒋介石见罗斯福又提到这个问题,想到琉球被日本占领了多年,在国内草拟的谈判方案又不含琉球问题,变得十分犹豫。罗斯福见蒋介石半天不作声,以为他没有听清楚,又补了一句:“贵国要不要琉球?如果想要,战争结束了,就将琉球群岛交给贵国。”
蒋介石犹豫再三,最后答复道:“琉球的问题比较复杂,我还是那个意见,中美共同管理为好。”
罗斯福心里明白了:蒋介石是真的不想要琉球群岛。蒋介石对琉球的态度,让罗斯福感到不可思议。自此以后,罗斯福及美方的其他人员在蒋介石面前再也不提琉球的事了。

蒋介石当时为何不要琉球群岛呢?
据后来跟随蒋介石到开罗的国民党官吏们分析,他去开罗,主要是争东北、台湾及澎湖列岛,没有争琉球的方案,蒋介石认为能将东北、台湾及澎湖争回来就足够了。
另一个原因是日本是亚洲强国,蒋介石怕中国得到琉球后,日本日后找中国扯皮,中日两国再结新怨。
由于蒋介石坚持不要琉球群岛,故《开罗宣言》在写到日本应归还中国的领土时,只提到“日本所窃取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只字未提琉球群岛。
(注:作者断章取义故意抹去《宣言》中“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的内容,以误导读者,证明蒋介石丢掉了琉球。不知是否在为日本再占琉球制造理由?)


蒋介石严防消息泄露
开罗会议结束后,蒋介石才回过味来,开始后悔没有接收琉球群岛。蒋介石觉得这件事说出去有损他的形象,于是叮嘱王宠惠说:“罗斯福要把琉球交给我们的问题,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再不要往外说了。如果有人问此事,就说我们没有条约、根据,提不出理由。”尽管蒋介石对王宠惠千叮咛万嘱咐,但王宠惠回到重庆后,还是向极少数关系密切的国民党要员透露了罗斯福要将琉球群岛划入中国的事。此事在国民党高层传开后,许多人跑去找王宠惠询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王宠惠怕事情搞大了难以收场,再也不敢讲出实情。
此后,国民党的文件、档案、杂志、图书一提到琉球问题时,都说因无根据,故中国在开罗会议上未提琉球群岛的问题。

1945年3月26日,美军发起冲绳战役,并在3个月后占领了琉球群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和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改变了对中日两国的态度,开始扶植日本为其亚洲战略服务,美国在琉球群岛问题上的立场也发生了重大改变。

1962年,美国总统肯尼迪公开承认日本对琉球群岛的完全主权(剩余主权?)。
1972年,美国将琉球诸岛交给日本。随后,日本完全控制了琉球群岛。

1962年3月19日,台湾《联合报》记者司马桑敦得知美国政府马上要公开承认日本对琉球群岛的主权时,心中很不舒服,他发表了一篇文章,指责国民党政府在开罗会议上太马虎,不提琉球问题,以致本该归中国的琉球落入日本之手,使中国的东部海防被撕开一道大裂口。司马桑敦和台湾群众当时还不知道,不是蒋介石马虎没提琉球的问题,而是蒋介石执意不要琉球,而且连拒了两次。

司马桑敦的文章引起了台湾当局的注意,为了使此事不至扩大,蒋介石亲自出面辩解。
蔣介石在一次国民党的高层会议上说:
“实际上,琉球与台湾,在我国历史上地位不同。我们当时(开罗会议)认为琉球是我东海的屏障,军事重要性较大。我们同意,应由中美两国经过联合国之委托程序,实行共管,又以为此非当时紧急之事,故曾表示将来再说。”
而罗斯福两送琉球群岛被他拒绝的事,他却一字未提。
蒋介石不要琉球群岛,日本深受其益,美国也获得了大利。

于是今天这一地区复杂的政治军事态势,以及各种资源的纠纷,都是在这次安排的大框架下产生的。

(本文参考资料:《中国国民党与台湾》,台湾“中央文物供应社”1985年2月印,作者陈三井;《雷震全集》,台湾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版,雷震著。)《环球时报》
(2005年07月22日,第二十三版)



(甲)文中所提蒋介石一拒琉球是因为没有思想准备。
那么,1942年11月,国民政府外长宋子文在国际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又该作何解释呢?
如果不是国民政府的大政方针,一国外长怎么会拿到国际记者招待会去郑重声明呢?

既然1942年时收回琉球已是国民政府的方针,那怎么到了1943年反而还准备不足呢?


(乙)文中猜测蒋介石二拒琉球是“怕中国得到琉球后,日本日后找中国扯皮,中日两国再结新怨。”就更站不住脚了。
收回琉球一个100多万人的群岛就害怕日本怕成那样了,怎么还敢去收回1000多万人口的台湾和上亿人口的东北四省呢?那不是更令日本人不满,更会怕日本人扯皮吗?

黄埔军校网站上,有一篇《蒋介石捍卫国家领士之言行》的文章,很能说明当时的真实背景。
它能明确地告诉我们,当时美国当局和罗斯福总统对中国主权范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休说琉球的归属,就是对东北、新疆、西藏是否属于中国,也还一知半解。



备注: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
中国前国民政府时期由”上海商务印书馆版”《中国疆域变迁图》特大型地图一张,附有原封套。图中清晰地标示了我国琉球列岛与日本传统分界线在九州岛近海的《大隅海峡中间线》、台湾、南中国海的南洋区域特别是《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今称为:中沙群岛)、团沙群均属(今称为:南沙群岛)》,并指明南海诸岛归广东省管辖。在地图左下角则附带有《元代全盛时期之中国疆域图》。


中国疆域变迁图,内包含清朝《皇朝直省地舆全图》与清朝宗主权领土等历史范围图。
(一)直接治理地区,各省道府厅州县市。
(二)间接治理地区,各羁糜、藩属国、租借地等区域《虽然其区域为地方自治,但中国拥有其宗主权领土》。


1936年,中国疆域变迁图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596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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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关天培 2015-7-27 19:52
1854年3月,美国政府佩里将军在日本《神奈川條約》的簽訂過程中要求日本開放琉球的那霸港口。
但日本正式對美国佩里将军表示琉球是個遙遠的地方,日本無權決定其港口開放權。于是美国再次返回琉球那霸后,并前往中国福州官府接洽“美琉通商”签订事宜。(日本不是琉球的宗主国方,且日本据实以告诉美国,日本没有琉球列岛的主权。)

1877年,清政府派出中国第一任駐日本公使“”何如璋“”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日本侵占琉球提出严重外交抗議,且引用欧美各国的“万国公法”,请求他国评理介入处置。

中国清末民初各省地方及藩属国等地陆续的被日本等列强强行给予窃占:

琉球国[无协议合约]/朝鲜国[马关合约]/台湾府[马关合约]/满洲[918事变后扶植傅义傀儡政权] 而这3个在数十年后藉由日本的1945年战败在签订各项合约如:
琉球群岛[波茨坦公告]、
朝鲜半岛[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
台湾岛[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
满洲(东北三省)[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雅尔达合约、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 、
上述区域本应陆续由中国收复其原主权由中国政府自己管理。

中国历史虽有琉球王国之称,但他不是一个独立国家,只是古代中国皇帝策封的王土,古代皇帝封号:百户、千户、万户、侯/爵与王,有些时期又称 国,而古时的国与当今省权或特别行政区相当。
因此,中国历代的琉球只是中国皇帝领土的一部分,也就是中华民族祖宗的遗产,由此琉球的主权是琉球人民的也是中华民族的,清政府时期统称是藩属;而在新中国则称 中国琉球特别行政区。

中国政府拥有合法的琉球群岛主权不容质疑的 。

百年前的朝鲜国与琉球国这两个藩属其主权都是属于中国,依照万国公法及中国清政权管理制度框架下,凡是未经原宗主国签署协议同意文件,终究其宗主国有权给予推翻重新修正。

简而意指:
宗主权就是  
中国传统政权中独特管理制度的产物 相当于中国现在 民族自治区或民族自治州等特有区域管理制度。
试问,二次大战后我朝鲜半岛的独立建国与否,须要特别加注于 开罗宣言  之中?

蒙古归属又为何要注明与“”雅尔达合约“”之中,且透过“”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与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的条文之内?

与此同时,琉球列岛则没有被归属?
因为日本于“”1879年废琉置县“”,侵占中国的琉球列岛期间自始自终未经中国清政府签署合法的转移主权签订合约。
事故,1945年日本战败后,在中美共管琉球,而其主权在中国琉球共识前提,随后被中美苏英等盟军第677号行政命令内强制剥夺日本对琉球持续殖民置县管理权益。
所以琉球列岛的主权还在中国手中,况且当时蒋介石国民政府也有心派遣千名中国军队与盟国美军登陆收复琉球。
但又害怕日本军事的再次反扑自身毫无招架之力;届时美俄又迟迟未能协助抗日以及中国国共内战扩大化也需预作后部考量,但无论如何琉球主权是专属于中国的,即使美军是替代中国军队代为驻守,并不意味就有权处置我中国国家主权领土,甚至未经中国政府签署协议,美国擅自转移琉球治理权给予日本。
所以,按国际法规通则,美日两国单方面关于琉球列岛的合约协定条文,不应该作为剥夺损害第三方中国国家主权利益。
(1952年美国对日旧金山和约、1953年奄美群岛之美日两国协定、1971年大东群岛及琉球列岛之美日两国协定等,
琉球群岛的议题必须由中国与美国两国政府单方面协商,不该归属国际议题,所以没有联合国宪章框架内的国际托管制度问题。)

中国琉球的主权议题不属于国际问题,因为琉球列岛是属于中国内政问题以及单方面中美两国二战后尚未移交收复归还解决的问题协商;相反的中国琉球议题全与日本当局及琉球岛民无关因为日本在战后波茨坦合约第8条与中日友好声明与中日建交公报框架内早已牵制及放弃琉球群岛/台湾澎湖/中国南海九段线内岛礁的治理权进而无须与日本协商。

简而意指:
就国际法源,联合国宪章琉球群岛是属于中国国内的内政问题绝不是国际问题,所以没有国际托管的问题。
如何说?
在中国传统独特的各民族文化区域治理中常有一种国家领土管理方式,简单扼要就是今天中国各民族自治区管理模式之一,而琉球群岛的主权自明清数百年来都是属于中国所有; 而又何谓 主权即为合法拥有某个区域范围内的主权,宗主国对其外交与对内政权治理有审核权利与指派?
而且不因强权入侵窃占而有所减损中国可持续合法拥有其主权;
并且按照,近代的国际法则基础,是海洋法条列、两国海洋经济(渔业等)资源(暂定)执法线等等,均不得作为两国主权归属的判决参考。

中国从未与任何国家就琉球主权之变更达成协议。
可以说,根据宗藩关系,琉球法律地位之任何变更须经宗主国-- 中国的确认方可生效,日本武力吞并琉球始终未得到包括清政府在内任何中国政府承认,彼时之清政府也未声明放弃对琉球之宗主权,故日本吞并和占领琉球国在国际法上有明显之瑕疵,琉球主权仍应视为“悬案”。

美日两国狼狈为奸未经“”琉球宗主国之中国政府签署协议文件“”,觊觎美日私相授受假借:
(甲)“1952年旧金山对日和约”、
(乙)“1953年12月14日,奄美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
(丙)"1971年6月17日,大东及琉球列岛之美日两国协议"。
等美日私自协议文件,达成共同刮分中国主权领土,变相的掩耳盗铃转移原1945年中美共管琉球列岛的行政治理权[施政权],而“”主权归属于中国“”的共识。
但由于美日趁中国海峡两岸意识形态壁垒纷争,进而美国单方面将琉球群岛交于日本,使日本军国妄想窃占中国琉球群岛领土与钓鱼岛;因此美日在处置琉球群岛的主权及行政权议题上面,是不合格,也是违反自1945年战后盟军共同制定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战败投降书/盟军第677号行政命令等各项约束日本军国法西斯死灰复燃。
事故唯有实事求是,日本主动归还琉球群岛与中国,并和平撤离驻守在琉球群岛的日本军事设备及自卫队及保安厅海警们。

琉球列岛法律地位于的国际法分析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774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5-7-27 20:09
蒋介石捍卫国家领士之言行
文史顾问:单补生 撰稿
源自: 中国黄埔军校网



在1942年7月下旬,
美国总统”罗斯福”派他的私人代表”居里”,第二次来到中国。居里此行的任务是:了解重庆政府在抗日和其他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时设法疏解美驻华军事代表、中缅印战区总司令”史迪威”同蒋介石之间业已产生的矛盾。

从7月2l曰至8月6日,居里在重庆共滞留了17天。其间,蒋介石同他晤谈达十四次之多。
尤其是8月3日,两人在南岸黄山的那一次谈话,内容非同一般,甚至可以说为以后雅尔塔会议作出的有损中国主权的秘密协定埋下了伏笔。
谈话中,蒋介石再次表达了自己对同日本作战的看法和中国民众抗战到底的决心。


当蒋介石谈到中国在战后收复失地时,居里忽然提高了声调,以颇为严肃的语气插话说,“”在华盛顿,仍有一些高层人士认为东北、蒙古,甚至包括新疆、西藏,都不属于中国的本土。连罗斯福总统本人,有时也抱有这样的看法。“”


居里告诉蒋介石:有一次,罗斯福在发表一个宣言时,把中国的东三省称作“满洲国”,几乎闹出笑话来,因为在英文中,“满洲”(MANCHURIA)和“满洲国”(MANCHUKUO)几乎看作普通的地理名词了。

而在美国,极少有人知道所说的东北就是指的这块土地。即使在美国左派人士中,也有人主张东北成为一通个分离于中国之外的“日苏缓冲国”。
这类言论在美国的报刊舆理论中实在是屡见不鲜的。


因为这段话出自罗斯福的私人代表之口,所以蒋介石听后感到十分震惊。

蒋介石在感谢居里能将这些情况坦率相告后声称:
“时至今日,友邦美国竟有人认为东北不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甚至有人想使东北作为日苏间的所谓缓冲国,这实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奇谈怪论。若此类谬论传人我国同胞之耳,他们必定会责问政府:我们流血牺牲而不能收复东北失地,那抗日战争还有什么意义?由此也难免会影响他们坚持抗战的信心.所以这确是值得我国政府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


居里看到蒋介石极为不满的神情,就婉转地接口说:“我上了次访华时,便一再听到阁下申言中国收复东北的必要性,由此我深知中国抗战的目的即在于此。
所以这次乘我们讨论战后中美关系之便,将美国有关人士的看法率直相告。”


蒋立即指出:“频年以来,日本方面曾多次向我提出和平方案。他们甚至只要求能保留住东北,就愿意接受我方提出的任何停战条件。最近他们又声明,可以考虑东北由日本独占改为中日共管,而我方仍然断然拒绝。
因为东北绝不能从中国分离出去。
这就是我国的既定方针,决无变更的余地。

”蒋介石越说越激奋:“中国政府和人民对东北的态度,可用三句话概括之:
(甲)其一,东北诸省就其历史、种族、法律及实际管辖等各方面而言,五百年来一直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其二,我国民众之所以忍受各种困难和作出重大牺牲,其最终目的就在于恢复我国在东北的领土主权。
(丙)最后,我们今天仍在流血奋战,就因为东北尚未恢复。”

“所以,我深切地盼望在适当时机,请罗斯福总统发表一项声明,重申东北为中国之一部分。
倘若战后这个问题不能很好解决,那么,国际间平等、自由、公正等悦耳动听的字眼,实际上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次谈话从历史上讲是十分重要的。
后来的雅尔塔会议就种因于此。



再说史迪威事件之后,罗斯福总统对中国冷淡了。在雅尔塔会议上,他把共同击败日本的希望,寄托在斯大林身上。
可以说,在雅尔塔会议上罗斯福背着中国,同斯大林达成的有损中国主权的秘密协定,即是“史迪威事件”的后遗症之一。

引用 关天培 2015-7-28 16:25
1944年蒋介石:日本主權不及”蝦夷/北海道“島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21527

日本主權不及於”蝦夷/北海道“島的記載,是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日本戰敗前,
在中國相關文獻记载日本 的本部領土只限于:“本州 島”四國 島“九州 島”早在:

日本三島是清末民初時常 用的對日本的別稱指當時日本 的本部領土:“本州 島”四國 島“九州 島”,而且常常和英倫三島相提並 論後來隨著中國清朝腐敗,日俄戰爭後,日本軍國的崛起,日本趁勢竊取原屬於中國的北海道/蝦夷的主權,從而殖民蝦夷島,並掩耳盜鈴更改為北海道殖民地,就不再是日本三島,而是四島了。

清末水師軍事專家“陳倫炯”:”海國聞見錄“ 已見“日本三島”的講法 。

清末外交官員“黃遵憲":1877年,曾隨主官出使日本,寫"日本國志"說:"日本三島之國"有似乎英……兵志。
引用 八重王 2016-8-2 15:04
蒋介石在二战前后时期在被日本军事侵列战争摧残造成了积贫积弱中国广大国土几乎呈现分裂状态,东有汪精卫伪南京国民政府、东北有傅义伪满洲国、西有西安中国共产党等势力范围,当时就连蒋介石的重庆国民政府能否自保都成问题了,如果没有美英苏三国点头认同都是个问题,更何况盟国美英澳(新西兰)等联军牺牲成千上万士兵突击登陆琉球后,蒋介石如果想不劳而获的琉球列岛的主权领土,更是难上加难,苏联同意给、还得问问美军们。
在二战前后关于琉球的收复工作议题套据现代用语《琉球收复搁置争议》,一味的苛责蒋介石实在有违正常思维。



民國對琉球主權領土的主張,向來是主權在我中國版圖。
但前國民政府自身軍事實力羸弱,覬覦拉攏美國介入國共內戰,及對抗蘇聯及壓抑日本軍國復甦,故無法積極索回琉球主權領土聲張。

1941年12月9日,中国国民政府主席 林森 发布《国民政府对日宣战文》:
“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特此布告。”于是,中日过去所订的条约当然废弃,中日《马关条约》对承续中国清政权的国民政府的束缚完全消失。中国对日本清算已追溯到甲午战争前。据此,
第一,追索1879年,日本窃占"中国琉球列岛的宗主权";
第二,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期间被日本窃占的钓鱼台列岛;
第三,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条文内中国被日本强制放弃的"朝鲜半岛的宗主权"与被割让的台湾澎湖等地,上述自然也在收复失地之列。

1942年11月3日,国民政府 外交部长 "宋子文"在重庆 国际宣传处 记者招待会期间,
当记者问:“战后之我国,在领土方面是恢复到九一八以前之状态?抑恢复到甲午以前之状态?”
"宋子文"明确答复:
“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美国方面有一流行口号即:‘日本为日本人之日本’,其意在指日本所侵据之地均应交还原主。”
随后,美国驻华大使"高斯"立即用秘密紧急文件向美国国务卿通报中国政府这一原则立场。

1942年11月3日,中国外交部长"宋子文",此时提出收复台湾、琉球,是要向美国政府表明中国政府的立场,回应美国舆论界试图独霸"琉球台湾"等地的试探。至于美俄英等国散布对于战后结束,觊觎把中国主权领土 "台湾、琉球群岛"等地交由"国际组织共管"的论调,中国国民政府则是坚决反对。

1930年到1943年的中国与琉球关系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493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6-8-8 08:32
1942年11月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在重庆国际宣传处记者招待会上。
当记者问:“战后之我国,在领土方面是恢复到九一八(1931年)以前之状态?抑恢复到甲午(1894年)以前之状态?”

「宋子文」明确答复:“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 美国方面有一流行口号,即‘日本为日本人之日本’(三岛:九州、四国、本州),其意在指日本所侵据之地均应交还原主。”

美国驻华大使「高斯」,随后立即向美国国务卿 通报中国政府这一原则立场。
「宋子文」此时提出收复台湾、琉球,是要向美国政府表明中国政府的立场,回应美国舆论界的试探。



《美国独佔琉球列岛1945年之始末》
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亚洲战列考虑,造成其利益熏心违背同盟国共识不得单独与日本协议,所以美国在其制定对战后日本政策时,既没有按照国际法则将琉球列岛归还其《宗主国》中国政府接管治理,也没有按照《美国国务院》的违法主张将“非军事化后的琉球列岛归还日本”,而是将《琉球列岛、小笠原群岛、日军占领统治的各岛屿、太平洋中部所有岛屿等等》全部置于美国排他性的战略托管之下”。

1946年1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内更加明确地提出,《北纬31度以南的琉球列岛、九州(大隅海峡中间线以南)至台湾之间的所有岛屿》,全部作为”战略区域“实行托管统治。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中美苏盟国按《开罗宣言》、《雅尔达密约》、《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协议文件共同规划”日本战后主权领土范围”图,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此图日本与琉球列岛界线(红色框线)为《大隅海峡的中间线》。

1946年11月,《美国政府》发表声明,企图将《琉球、小笠原群岛、原日本托管统治区域》置于美国的”战略托管“之下,并且将此方案向联合国提出。

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1号决议》,决定将日本依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二十二条》,受委任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战略防区,并将置至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并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之管理当局。然而,联合国安理会的《21号决议》中所指的托管领土是:「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沖之鸟礁)」,但值得注意是当时并「不包括琉球群岛」。

1947年9月23日,当时中国国民政府的国民参政会(全国人大组织)则是坚决反对联合国把琉球交予美国单独战列托管、或归属予日本,并要求在往后对日本和约中必须规定将琉球交还我国托管治理。同年10月18日,行政院长”张群”出席国民参政会会议时,也提出“琉球列岛与我国(宗主权领土)关系特殊,应该归还我国”。

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12月,由当时国民政府国防部测量局编印发行的四百万分之一,1947年《中国全图》原生版图幅范围为《N16°~54°,E81°~130°》;绘有2°x2°方格网。插图图幅范为为《N1°~20°,E108°~120°》;绘有5°x5°方格网。原则上,当时国民政府时期国土四极均有含盖到;图幅右下处的「南海诸岛图」插图为八百万分之一(1/8,000,000),在南海海域中绘有U型的段续线国界,此主要依据前国民政府内政部,于1947年所公布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地图内的国界係参照当时内政部地图审查委员会《国界位置指示略图》表现之。

1947年,国民政府时期国防部测量局的《中华民国全图》,本幅图特别之处: 一、东海海域之国界将琉球列岛、澎湖列屿、台湾岛等地均含盖在内国界线内。
二、钓鱼台(钓鱼岛)列屿,尚沿用日本割据殖民时期的「尖阁群岛」称谓,包含有:「和平山(即 钓鱼台/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

但最终,美国拒绝了中国对琉球统治权的要求。美方表示,琉球应纳入美国战略托管网内,因为美国认为此乃其在西太平洋之一种任务,中国要求获得琉球,并不获得美国首肯同情。

1948年10月26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制定了NSC13/2文件。其中文件的第5条规定,从遏制苏联的战略出发,美国“应以最佳方式使国际社会承认美国在《北纬29度以南的琉球列岛、南鸟礁、孀妇岩以南的南方诸岛礁》长期的战略控制权”。

为了使美国的上述利益熏心的战略意图,获得日本的认可,1951年,在美国把持下,美英法、苏等国分别以中国代表权争议杯搁了两岸政权参与对日和约的起草协商签订工作,最终在苏联等国拒绝签署下,美英等国与日本政府签订《旧金山对日和约》。

旧金山对日和约第三条中规定:
日本同意美国将《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群岛包括琉球列岛、大东群岛、孀妇岩以南之南方诸岛,包括小笠原群岛、西之岛、硫磺列岛、冲之鸟礁、南鸟礁》等等,置于美国托管制度之下,并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美国有权对此岛屿之领土及居民包括岛屿领水,行使一切行政、立法及管辖权利。

美国则认为自此(旧金山对日和约内)对琉球取得《行政权》。美国代表在签约前还解释第三条是承认日本对琉球有“剩余主权”。显然,美国是以“托管”为名独占琉球列岛等战略要地,并且在《主权》问题上偏袒日本。但是,从《旧金山对日和约》上述条款内容来看,按国际法则:美日两国私自签订有关琉球列岛的处分事务,均不对中国政府对琉球列岛的宗主权领土权益并不影响。

1952年2月10日,美国先把《大隅群岛、吐噶喇群岛》的军事占领治理权非法交予日本窃占。

1953年12月24日,美国再把《奄美群岛》军事占领治理权非法交予日本窃占。

1968年6月26日,美国先把《小笠原群岛》的军事占领治理权非法交予日本窃占。

1971年6月17日,美日两国签署“大东群岛及琉球群岛美日两国协议书”,1972年5月15日,美军把《大东群岛、琉球群岛》的军事占领治理权交予日本窃占。
美日两国未经原“琉球列岛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割让或放弃琉球列岛的协议书;美日两国就擅自私相授受的私自把琉球列岛各个岛屿礁石的管理权给予于日本。事故,美国目前的难点在于所有历史史料与条约,都说「 琉球列岛 《大隅群岛、吐噶喇(宝岛)群岛、奄美(大岛)群岛、琉球(冲绳)群岛、宫古(太平山)群岛、八重山群岛、大东群岛》、虾夷岛(北海道)」等主权不归日本所有。但美国与日本两国却利欲熏心私相授受。

《美国独佔琉球列岛1945年之始末》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688
引用 关天培 2016-11-4 06:04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国部分国民党政府官员认识到琉球群岛地理位置之重要性,為争取外交谈判上有利情势,曾祕密援助「琉球革命同志会」干部所推动《復归中国》之运动,对外则强调「琉球人民应有自决权」。这项对琉球的祕密工作,主要是在台湾进行,因此也影响到在台琉球人之法律地位与实际的生活。
1949 年,国府“撤退来台”之后,(台当局)官方一直坚持《琉球主权归属未定》之主张。


1948 年前后,中国前国民政府因关注琉球主权归属问题,不仅开始祕密支持在台湾的琉球人推展的《復归「祖国(中国)」》运动,也透过各种外交管道表达《中国坚决反对琉球主权归属日本》之意见,然而当时中国战后国共内战打的炙热、整体社会环境百废待举、经济军事等建设严重落后,凡事有求于美苏两国协助。


1950 年代以后,(蒋介石)国民党政府败退来台,虽然无法在美国把持操控的《旧金山对日和约》上无法主张对琉球的主权,但这并不意味其改变立场。然而因(台当局) “不承认琉球归属日本”之立场,以致让在台琉球人之法律地位变得相当曖昧。


1958 年,为处理台琉两地经贸交流与居民往来问题,国府(台当局)在台北成立「社团法人中琉文化经济协会」,企图扩大经济面之交流,以争取琉球民眾的向心力。


(甲)主权(中国政府对琉球列岛的宗主权的领土权益)。
(乙)治理管辖权(中国政府授予琉球国王对琉球列岛的自治的管辖权益)。


二战后,“陈仪”政府来台接收后,有关处置在台的日本人办法中,最值得注意的一项措施,,就是特意将(日本殖民下)冲绳县民(琉球人)与朝鲜人从战败的日本人中区隔开来,
一般居住在台湾的战败日本民间人士被称为「日侨」,而驻守台湾的日本军人则称之台「日俘」。
殖民地冲绳县民称为「琉侨」,朝鲜人称为「韩侨」。
关于,《日俘》遣返工作之处理,交由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成立之「日俘管理处」负责。


《日侨》之遣返工作,则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民政处所筹组之「台湾省日侨管理委员会」办理。
根据日侨管理委员会 1946 年 2 月之初步调查,在台日侨总人数为 388,332 人,其中包括《琉侨 13,917 人》,韩侨 2,173 人。
这样的人群分类,最主要的意义在於,从战前大日本帝国臣民中区分出日本人、《琉球人》、韩国人、台湾人等。
战后盟军美国的处理日本本土滞留的琉球人政策也是如此。


1950 年代以后在台琉球人法律地位未获充分之保障,问题之根源在于(台湾当局)不愿完全放弃琉球主权,且不承认琉球人为日本国民,即使 1972 年(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将美军占领琉球列岛的施政权交于日本)琉球归属确定之后,(台湾当局)并未改变原有之立场。


(台湾当局)对琉球主权的坚持,直到1984 年依然明显存在,当时台湾省政府还曾发函告知其所辖之地方政府表示:
“关于国民外交活动对《琉球之称号》,除观光者外,其组织团体访问琉球政府或文教工商团体者,请注意一律改正称为「琉球政府」或「琉球某某团体」,《不得冠以「日本」》字样,并应先行与「中琉文化经济协会」联系,以便先行函知「琉方-琉中协会会长」及「中琉文化经济协会驻琉代表」,接待安排,予以种种便利”。


简而言之,
(台湾当局)基于《中国琉球主权归属未定》之主张,採取了上述「不将琉球视为日本领土」之办法。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837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7-7-29 11:31
《琉球列岛之中美日三方的矛盾》
美国目前的难点在于所有历史史料与条约,都说「琉球列岛(大隅群岛、吐噶喇群岛[宝岛群岛]、奄美群岛[大岛群岛]、琉球群岛[冲绳群岛]、宫古群岛[太平山群岛]、八重山群岛、大东群岛)、虾夷岛[北海道]」等主权不归日本所有。
但美国与日本两国却利欲熏心私相授受的分别在:

1943年,美英苏日等方在「开罗宣言」、1945年,「雅尔达密约」将虾夷岛(北海道)擅自划归为日本土地,并强迫中国接受。

在实践国际法原则上合法的"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
美国于1945年,军事占领中国琉球列岛后,只得享有施政权/治理权;美国无法享有对琉球列岛的主权变更;而美国占领军政府,更没有权益能处置占领地归属。

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1号决议》,决定将日本依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二十二条》,受委任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战略防区,并将置至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并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之管理当局。然而,联合国安理会的《21号决议》中所指的托管领土却是:「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但值得注意是当时并「不包括琉球列岛」。由于美国觊觎"假借"联合国组织名义,私自未经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同意协议书",擅自将属于中国的琉球列岛,以私相授受交予战败国日本持续窃占中国琉球列岛治理权益。

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对日合约”第 2 章领土的第 2 条领土放弃、第 3 条信託统治、
1953年12月24日“奄美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书”、
1971年6月17日“大东群岛及琉球群岛美日两国协议书”等,
美日两国未经原“琉球列岛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割让或放弃琉球列岛的协议书;美日两国就擅自私相授受的私自把琉球列岛各个岛屿礁石的管理权给予于日本。

国际法::
1.合法的"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
2.以军事占领的区域,占领国只得享有对该区域的临时军事治理权益,并无权对该区域的原主权归属擅自做分割或赠与他国的权益。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009

引用 长江黄河 2017-8-5 20:08
为什么毛泽东时代的人民军队战无不胜
一是因为有毛泽东思想这个军魂,二是那支部队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经过了实战的千锤百炼。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9-9-13 21:53
『事実と異なる蒋介石の三徴琉球を粉砕する』

1946年には中国国民党政府がアメリカやアメリカ占領当局に「琉球の中国への返還」を正式に要求した。
1946年には琉球に「中国国民党琉球支部」が設立され、琉球返還の政治的準備が整った。
1947年は米国が「国共内戦」を支持した密月の時期であり、国民党当局が「琉球返還」を米国側に要求したのは理にかなっていた。日本が敗戦清算を受けており、すでに琉球から脱退しているため、中国政府は不可能であり、日本に行って「琉球の主権」を接収する必要もない。
米国は1945年に中国の琉球列島を軍事占領した後、施政権を享受した。米国は琉球列島の主権変更を享受できない。米占領軍政府は、占領地の帰属を処罰する権利もない。

1947年4月2日、国連安全保障理事会の『決議第21号』を通過し、決定する日本の根拠に「国際連盟、契り歌曲条」は、各岛を統治の委任を受け、太平洋戦略、ペナルティーエリア付けは国連憲章に制定した法定管理制度の下、米国領土を預けるの管理当局指定した。しかし、国連安全保障理事会の決議21号は、信託統治領を「マーシャル諸島、マリアナ諸島、カロリン諸島」としているが、当時は「琉球列島は含まれていない」としていた。国連組織に偽装することを狙った米国は、琉球の宗主国・中国政府の署名同意書を無断で中国の琉球列島に帰属させ、敗戦国の日本に私相を持ち込んで中国の琉球列島支配権を継続的にくすねていた。

中国政府が「琉球返還」という歴史的事実を公式に提起したことは否定できないが、「カイロ宣言」「ポツダム宣言」「日本の無条件降伏書」の原則精神にも合致する。ただ、当時の米中関係は生死を共にし、親は家族のように暮らし、米軍が占領しており、国民党当局も追い払うことができなかっただけだ。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680
引用 gujiaguareno 2023-8-11 08:09
琉球是中国胸前的一串翡翠项链,1879年被日寇抢走,1945年日寇战败遵《波茨坦公告》交出了琉球,又被美国私自强行送给日本继续殖民统治。美日狼狈为奸至今霸占着中国的琉球又觊觎中国的台湾。有人说是因为蒋介石三拒琉球,其实是上了日寇的当。就像藩属国不是领土的论调一样。是美日把持舆论,妄图心安理得地霸占中国的领土琉球,中国人不能跟着美日的忽悠把中国的琉球称作日本的冲绳。美日必须遵守《波茨坦公告》恢复琉球的中国特别行政区地位。二战结束快八十年了,中国的琉球还被殖民统治,不能再拖延了!
引用 gujiaguareno 2023-8-30 08:51
1943年,蒋介石发表《中国之命运》一书,提及琉球问题,称:“以国际之需要而论上述完整山河系统,如有一个区域受异族之占据,则全民族、全国家即失去天然之屏障,河、淮、江、汉之间,无一处可以作巩固之边防,所以琉球、台湾澎湖、东北、内外蒙古、新疆、西藏,无一处不是保卫民族生存之要塞,这些地方之割裂,即为中国国防之撤除。”外界流传开罗会议上罗斯福三次要蒋介石收回琉球,蒋介石都以中美共管作答,也不存在所谓的三拒。美国私自把中国的琉球送给日本,明明践踏《波茨坦公告》也和蒋介石三拒无关。美日善于造谣,中国人不能轻信!《波茨坦公告》明摆着,美日还我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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