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中琉邦交语境中的涉琉文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3月12日第570期 作者:夏敏(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清中琉邦交与涉琉文学研究”主持人、集美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梁瑞。二次编辑:猎户人。 【核心提示】 《琉球录》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留下的各种发现、辨异、述史和记录见闻的文字,从明嘉靖五年陈侃始作《使琉球录》,除去两次例外,所有册封使归来皆著使录并刊行于世,流传迄今共13部。 ![]() 上图:明皇朝「陈侃」《使琉球录-夷语夷字附》,据明嘉靖刻木影本,原藏于「国立北平图书馆善本丛书,第一集」。 ![]() 图:明皇朝「陈侃」《使琉球录》的「序」。 ![]() 图:明皇朝「陈侃」《使琉球录》中记载于奉帝钦命使琉球期间,聘雇福建闽人缘由。 古琉球与中国有着507年的君臣邦交(宗藩)关系,是中国一衣带水的(君臣)友好邻邦。明清之际,中国相当多的文学作品取自琉球题材(如清沉复《浮生六记》之第五记“中山历记”等),琉球国被日本吞并(1879年)前的所有公务文书(存稿)和琉球史(如《中山世鉴》、《球阳》等)和所有文学作品均用汉语创作。 中国涉及琉球的创作活动始于(皇帝钦命)册封使赴琉球归来的各种《使琉球录》,里面记述了他们往返及停留琉球待风汛期间的事迹与见闻,这些使录文字中不乏精彩的文学描述以及各种诗文,成为明清两朝五百年之际中国文坛海洋书写最精彩、最集中的风景之一。 而琉球汉语诗文,通过琉球人频繁来华朝贡、京闽求学、接待宗主权国使臣以及琉球的久米村的闽人华裔后人推动,也是精彩纷呈,特别是其中由中国官府使臣成员记录部分,蔚为琉球历史文学地理大观。 明清涉琉文学作品的中方部分,首先集中出现在历代册封使臣回京述职后所撰写《使琉球录》。《使琉球录》是皇权朝廷钦命册封使于前往琉球期间留下的各种发现、辨异、述史、记录见闻的文字。 从明嘉靖五年(1562年),”陈侃”始作《使琉球录》,除去两次例外,所有册封使归来皆须著琉球使录,并几经校稿订正后,恭程皇帝阅览,官府收藏并刊行于世,较为完整流传迄今共13部使琉球录。 明朝的册封使臣,都是经过举荐、科场筛选、进入到「六科、行人司」的文职官员。 清朝自第二批使臣开始,则确定「翰林、内阁中书」为正副使臣的定制。 由于皇帝遴选钦命册封琉球使臣,在外代表着皇帝,他们都必须有相当好的文学功底和处世能力,同时也是明清名负国朝的重要文化人物。 如,清康熙年间,文名甚负的「徐葆光」(亮直),他在所有册封使中逗留琉球时间最长,计有八个月之久。 「方苞」在《送汪舟 次 奉使 琉球序》称:“亮直(徐葆光) 夙以文学知名,兹其行也,其耳目震骇乎乾坤之广大,而精神澡雪于海山之苍茫,吾知其文章,必有载之而出者矣。” ![]() 上图:明皇朝「萧崇业」《使琉球录》的「卷上」。 ![]() 上下图:明皇朝「萧崇业」《使琉球录》的「琉球过海图」,该图收录于1579年(明万历七年)册封使萧崇业编纂的《使琉球录》中,图中显示了册封使团在赴琉球途中经过的岛屿。。 ![]() ![]() 由这些明清两朝皇帝钦命的册封使书写的琉球“使录”文字,相当一部分具有较强的文学性代表。 如,清嘉庆年间,随册封正使「赵文楷」使琉的副使「李鼎元」《使琉球记》,以日记体记述 赵、李二人由 京 入 闽,由 福州南台岛 行舟至 那霸,再到 册封 事毕 归舟 回闽 的每一天,语言平实近人,而多处赋予文学性的笔法。 从明代册封使「萧崇业」之后,不少使琉球作者还将各自创作、或搜集的涉琉球文学作品 「附于 使录卷末」 当中。 如,明册封使「萧崇业」和「谢杰」二人使琉球途中互相诗文唱和,后集成《皇华唱和集》共18首附于其《使琉球录》中,其中16首是同题唱和。 而有些作品并未出现在官府刊印的「册封使-使录」内,改由册封使臣单独刊印成册。 如,「赵文楷」的《槎上存稿》,「汪楫」的《海东吟稿》、《琉球竹枝词》等。 《使琉球录》中的文学书写集中于册封中山世子为琉球王的唱和诗文、琉球景点观光和习俗介绍以及往返琉球途中遭遇风暴、祈求海神妈祖(天妃)保佑的惊心动魄的文字。 其次,随同册封使前往琉球的一些文人、从客,也留下了相当多的文学作品。作为赴琉球使臣的随员,他们是出于对赴琉球事务的需要而受册封使臣力邀成为同行人员,按规定「正使可带3人,副使可带1人」。他们当中的很多人大都是出类拔萃的文学幕僚。 例,明朝晚期崇祯六年(1633)随同册封正使「杜三策」前往琉球的从客「胡靖」留下了《杜天使册封琉球真记奇观》(后名《琉球记》)一书,是所有使录中唯一一部以文学及绘画形式编辑而成的作品,该书末尾附有「胡靖」本人在琉球写下的《中山诗集》。 清代皇帝钦命册封琉球使「周煌」的从客「王文志」撰有《诗集》。 再次,一些与册封使有着友好交往的同僚文坛朋友,在册封使行前、或归闽后就同僚就「使琉」事务,彼此进行诗文唱和,也是涉琉历史文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例,「赵文楷」、「李鼎元」之行可谓「一时廷臣及四方士大夫赠诗,凡近体二千余首」。 与「王士祯」齐名的清初诗文大家「朱彝尊」在好友「汪楫」使琉球前夕,便赋诗多首(如,《题 汪检讨 楫 乘风破浪 图》等)相赠。其他人像理学名臣「汤斌」、「毛际」可都有诗文赠送「汪楫」的本次赴琉。 这些唱和酬答的涉琉球文学作品,表达了我国文人对册封琉球这一官方行动的高度重视,它们既包括册封使及其相从远赴琉球的人士往返时与友人们彼此的相互间以诗词歌赋赠答,也包括与琉球文人交往时彼此赠答的诗文之作。 如,一些琉球文人向中国文友主动的索诗邀文,或者与琉球文人有 交往的中国文人互赠与琉球朋友的诗文。 例,清朝光绪八年,琉球人「蔡大鼎」拟刊刻《北上杂记》,约好友「谢维藩」作序,谢维藩 不仅赠序,而且赠诗六首。蔡大鼎赴京朝贡所得诗作辑为《北燕游草》,共收259首诗歌,集前他人贺诗就有12人共35首之多。 这些中琉文人赠答之作,则体现了两岸文人的密切交往,以及对两地文化友情的高度珍视。 最后,明清有大量作品以琉球为文学题材和意象,展开各种奇特想象。这些作者大概多少听闻过琉球的各种传闻和书籍,或许与使琉球文人、琉球文人有过这样或那样的交往,于是在他们的作品中,多多少少写下了以琉球为对象的文学书写。 如,「汤显祖」、「蒲松龄」、「王士祯」、「姚鼐」、「方苞」这样的文坛巨子,也有名微言轻、或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作者。 备注(甲): 明朝六科《给事中》官职。 明朝制分设「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违失之权。而成一个独立的机构,给事中分掌六部,故称「六科给事中」。六科的掌印长官「都给事中」不过是正七品,下有左右给事中为从七品,另还有给事中(从七品)若干,各科人数不同,但六科的权力确实非常大。 「封驳」:即是辅助皇帝处理奏章。 「科抄」,「科参」:即是稽察六部事务。 「註销」:註销是指圣旨与奏章每日归附科籍,每五日一送内阁备案,执行机关在指定时限内奉旨处理政务,由六科核查后五日一註销。据《明史》卷七十四《职官三》: 六科,掌侍从、规諫、补闕、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正其违误。……乡试充考试官,会试充同考官,殿试充受卷官。 册封宗室、诸蕃、或告諭外国,充正、副使。 朝参门籍,六科流掌之。登闻鼓楼,日一人,皆锦衣卫官监蒞。受牒,则具题本封上。遇决囚,有投牒讼冤者,则判停刑请旨。 凡大事廷议,大臣廷推,大狱廷鞫,六掌科皆预焉。」 明朝「给事中」,不仅能够稽查六部百官之失,另外诸如充当各级考试参与官,廷议、廷推这些只有各部堂上官才能参加的活动也要由这些只有七品的官员参加,由此可见其职权之重。 明朝《行人司》官署。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后置。洪武二十七年升品秩,以所任行人多 孝廉 人材,奉使率不称旨,定设《行人司》官四十员,咸以「进士」为之,非奉旨,不得擅遣,行人之职始重。「行人」以,升品秩,掌传旨、册封,职专捧节、奉使之事。举凡朝廷「颁行詔赦,册封宗室,抚諭诸蕃,徵聘贤才,与夫赏赐、慰问、賑济、军旅、祭祀,咸叙差焉。每岁朝审,则《行人》持节传旨「法司」,遣戍囚徒,送五府填精微册,批缴内府」 备注(乙): 清朝官职一览 太师 太傅 太保 光禄大夫 殿阁大学士 领侍卫内大臣 掌鑾仪卫事大臣 少师 少傅 少保 太子太师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协办大学士 内大臣 将军 都统 提督 太子少师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内务府总管 总督 总兵 内阁学士 巡抚 副将 一等侍卫 参将 游击 大理寺少卿 二等侍卫 佐领 都司 宣慰使司 同知 内阁侍读学士 翰林院侍读学士 侍讲学士 国子监祭酒 知府 宣抚使司宣抚使 宣慰使司副使 防御 千户 员外郎 知州 安抚使 招讨使 内阁侍读 通判 亲军校 前锋校 护军校 驍骑校 长官 百户 理问 州同 翰林院编修 知事 赞礼郎 训导 知县 把总 中书科中书 内阁中书 州判 七品典仪 盛京游牧副尉 司务 五经博士 府经历 县丞 教諭 司书 序班 博士 巡检 典史 驛丞 牐官 百长 土舍 土目 清朝官职分九品,每品有正、从之分,共十八级正一品—— (文)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 (武)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 (文)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总督、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左都御史。 (武)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 (武)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 (武)副将。 正三品—— (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各省按察使。(武)参将。 从三品—— (文)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 (武)游击。 正四品—— (文)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仆寺少卿、各省道员。 (武)都司。 从四品—— (文)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 (武)城门领 正五品—— (文)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守备。 从五品—— (文)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各部员外郎、各省知州。 (武)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 (文)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 (武)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 (文)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 (武)部千总。 正七品—— (文)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县长、各府学教授。 (武)把总。 从七品—— (文)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 (武)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 (武)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 (武)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 (文)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薄。 (武)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翰林院侍诏、邢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武)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 (武官未入流)。 备注(丙): 清代在「进士」参加朝庭考试后,除择优任「翰林院-庶吉士」者外,较次者部分用为「内阁-中书」。清朱寿彭《安乐康平室随笔》卷一:「京署各官,最重资格,其中「若 翰林、若 御史,以及 内阁-中书、军机-章京、吏部-礼司员」,对于同僚之先进者,不论年齿,皆称前辈。」 清朝《翰林》官署。 清朝统治者为满族人,在官制上大都采取了「均衡满、蒙、汉(族群)」的方略。设掌翰林「院学士」二人,满、汉各一人;其下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修撰、检讨、编修、典簿、待诏、庶吉士」等级职,都是满汉平均分配。 「侍读学士」以下逢四至五年需大考,不过者要被除名翰林,因此有“翰林怕大考”之说。这时的翰林院与明朝时一样,地位清显,但并不参与机密大事,主要职务是「修史编书、掌文词翰墨、充当皇子师傅、科举考官」等等。 同样承袭了明代的是,虽然「翰林院」无实际权力,由于被视为储才之所,重臣宰辅大都从「翰林院」出身,以至于清朝道光、咸丰年间,点翰林成为了仕途捷径。大致从「编修、检讨」基层官职做起,约十年则可任职到「侍郎」。 清朝《内阁中书》官职。 清朝时期在「内阁」设「中书(舍人)」,定额为满洲、蒙古、汉军、汉-中书等数十员额,官阶为从七品,掌管「撰拟、记载、翻译、缮写」之事。清朝庭科举考试的「进士」可任「中书」补缺后,可充「乡试主考」差。经过一定的年限,可「外补 同知、或直隶州-知州、或保送充任军机处-章京」等官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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