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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央政府有权驻军日本本土之捍卫世界公义

2016-12-14 07:36|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890| 评论: 7|原作者: 台灣獵戶人

摘要: 1945年战后,中国以巨大民族牺牲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作为战胜国同盟国,中国获得对日本进行军事占领的权利,而且当时的国民政府也曾为此积极准备,但因各种原因掣肘,最终未能实现。 盟军 ...
文:吴 健

  


1945年战后,中国以巨大民族牺牲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作为战胜国同盟国,中国获得对日本进行军事占领的权利,而且当时的国民政府也曾为此积极准备,但因各种原因掣肘,最终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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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军美国罗斯福支持中国对日占领
早在日本偷袭珍珠港10个月后,美国国务院就设立了由国务卿赫尔牵头的战后计划委员会,其核心议题是研究在打败日本后如何进行军事占领,并对日本天皇采取何种措施。从一开始,战后计划委员会就分成强硬派和温和派。强硬派成员主张:“为保证太平洋的和平与安全,必须根除日本产生军国政治的根源,即清除作为中央集权机构的日本帝国政体……如果不消灭天皇体制,就谈不上战胜日本。”温和派也摆出了自己的论据:“把天皇体制与侵略战争联系起来是不恰当的……战争不是日本天皇挑起的,他是被人利用了……作为日本战后重建的心理基础,天皇是必需的。”双方争论持续了很长时期。但在1944年5月,该委员会最终决定:保留天皇,但需要对日本实施外国军事占领,彻底粉碎日本的军国主义基础。

  而盟国首次讨论对日本的战后处置问题,则源于1943年由中英美三国首脑参加的开罗会议。美国总统罗斯福在与蒋介石的晚间会谈中承诺:美国支持中国在战后对日军事占领中扮演重要角色。蒋介石最初认为中国无法承担这一责任,但他同意派兵与否应视实际情形决定。
  同年10月30日,中美英苏四国政府在莫斯科发表宣言,其中决定“对于所有有关敌人投降及解除武装,均将采取共同行动”。1944年8月20日,重庆的国民政府机关报《中央日报》在第二版刊登文章《关于占领日本问题》,首度证实中美领袖曾在开罗口头协议占领日本,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梁寒操则在8月24日答外籍记者提问时更明确指出:“中国政府同意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主张:盟国必须将占领日本、解除日军武装列为日本投降要件之一,藉此打破日本军国主义长期狂妄错觉。”
  


“白队“计划
  1945年5月德国投降后,对日占领问题成为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核心议题,并建立了“白队”。进入“白队”的将军和上校们不仅要考虑对日本最后一战的问题,而且还要设计未来对日占领军的日常调配。根据他们的推算,平时部署在日本本土的占领军需要23个师,总共80万人的军队。从纯军事的角度来看,用80万美国士兵来实施对日占领恐怕在国内难以通过,因为美国人民肯定会要求自己的儿女早日回国团聚。于是,美国新总统杜鲁门开始四处放话,希望与英、中、苏等盟国共同占领日本。同时,“白队”加速制定占领日本的计划,打算通过设立各国占领区来肢解日本。
  在这项计划中,除美国最亲密的盟友英国以外,美国很想中国也进占领军的行列中。在美国人眼里,使用中国占领军有一个好处:日本把侵略战争辩解为是“黄种人反对白种帝国主义”, 让中国军队占领日本的部分领土就可以回击这种宣传,弱化占领日本行动的“种族色彩”。在确定盟国占领区的划分时,“白队”考虑的是:日本主要大岛本州的中心区域拥有发达的基础设施,必须控制在美国手中;工业相当发达的九州岛可交由英国军队占领;属于落后农业区的四国岛安排中国军队驻扎;而苏联则在北海道和本州北部驻军。
  


1946年4月,美国陆军纪念日,美军在东京日比谷门盟军【日:联合国军】总司令部前举行大阅兵,美军第八军第一骑兵师机械化部队穿过大街。
  但这项计划的实施有一个前提,即他国军队不能立即进驻日本,而是等美军逐步撤出后再去接替。因此,美国人计划在日本投降后的前三个月,在日本列岛部署23个美军师(80万人),在随后的9个月内,再允许盟国军队进驻日本列岛,兵力分配为:美国8.3个师,共31.5万人;英国5个师,16.5万人;中国4个师,13万人;苏联6个师,21万人。在最后阶段,各国占领军应将驻军人数逐步减少大约一半:美国只在日本驻留4个师,英国2个师,中国2个师,苏联3个师。
  


1945年7月,中英美三国就日本投降与战后处置提出具体方案。

7月26日,盟国为促使日本尽早投降,以中英美三国政府元首的名义,发表《波茨坦公告》,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其内容要点为:永远根除日本征服世界的权力与势力,消灭军国主义;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经盟国指定,日本国土必须占领”,直到宣言的各项目标达成,以及日本人民依据自由意志成立“一个和平及负责任的政府后,盟国占领军队当即撤退。”该公告确认了各对日参战国具有占领日本的同等权力。
  


1945年7月31日,前中华民国【1911-1949】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接见盟军中国战区参谋长魏德迈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时,美方告知日本在外交方面已有求和趋势,日本将在几周内投降,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正在计划协调中美两军如何占领日本本土各据点及机场的相关事宜。会谈中,蒋介石向赫尔利坦承中国连空运部队到大陆沿海都有问题,只能被动配合美国行动。

不过一天以后,国民政府军令部参谋唐纵在呈报蒋介石的《日本投降后我方处置之意见》中仍主张在国军内挑选适当成员,编成一军随盟军登陆日本本土,为将来参加盟军控制日本做准备。

8月10日,国民政府获悉日本已通过瑞士向美国转达投降意愿时,遂改为主动姿态,向美军提出派遣中国空军占领日本的计划,其编制包括两个驱逐机(战斗机)大队、一个中型轰炸机大队、一个侦察机中队、一个运输机中队,而所需经费和装备则通过《中美租借法案》提供。两案的提出显见国民政府对进驻日本领土有高度兴趣,但因后来魏德迈反对将中国军队派赴日本和朝鲜,遂无法实现。
  


中国第67师整装待发
  日本投降后,美国为避免盟军最高统帅对日处置受到他国影响,

1945年9月2日,由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法国、印度、荷兰、新西兰、菲律宾、苏联、英国与美国代表在华盛顿组成“远东委员会”。该会全体成员同意,军事占领为解除日本武装与废除军备的第一任务,因此盟军将对日本本岛实施军事占领,各国占领部队由美国指派的最高统帅指挥。


由于最高统帅具有决定实施投降条款、执行占领及管制日本各项政策的一切权力,对日占领的相关盟国即使不满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决定,也不能提出任何建议案来制衡麦克阿瑟,形成美国独占日本的特殊现象
  


但在盟国的压力下,9月22日,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出台《美国对日本投降后的处置政策》,宣布:

1、欢迎并期望盟国参与对日派遣占领军。

2、各国部队抵达日本后,必须接受盟军最高统帅的调度指挥。

3、各国政府必须负责自身部队的补给和日常维持经费。美方还宣布了盟国占领军的规模,预计美军为12个师,20万人(含朝鲜半岛的两个师,3万人),中英苏三国各派一个师作为占领军。
  


1945年12月25日,美国国务院照会国民政府,希望中国能尽快派兵赴日参加占领。在蒋介石的授权下,中国军令部长徐永昌与魏德迈迅速拟定两个方案:
  甲案:民国34年(1945年)甲种编制军,抽调一个完整师配以必要政务人员及特种兵约1.5万人。
  乙案:以步兵两个团为基干,配以政务人员及特种兵混合编组为一个支队,约1万人。
  蒋介石最初批示选择乙案,但后经与魏德迈讨论后,又改以甲案实行,自此中国派兵赴日才真正为美国所接受。美国对于各国派兵占领日本政策之所以会出现转变,是因为参联会评估认为美国已能掌控日本全局。
  他国所谓的“占领”只不过代行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的职权,不影响美国的权威,同时又能帮美军分担防务。
  在经历第一次派空军占领日本提案失败后,蒋介石对此次美国主动邀请表现颇为谨慎,先是要求相关部门只能发表派遣消息,但不宣布派遣数量及编制,同时对美国重申中国派兵有现实困难。他强调此次美国邀请中国派兵,必须帮助国民政府解决若干问题,否则“派遣不克实行,则(中国)在国际上即失去信用”。

蒋介石所谓问题有二:

1、中国无法承担空运及海外驻兵的经费;

2、适合代表中国执行占领任务的部队难以寻觅。
  


1946年3月13日,美国国务院通过魏德迈国民政府建议:

1、中国可以先选派少数先遣部队赴

2、推荐滞留在香港九龙的国民党新一军第38师为驻日占领军

3、相关消息由中方同意后,由美国务院公布。
  



国民政府接受了建议,先是在4月1日由陆军中将朱世明率领驻日代表团第一批成员12名、军人4名,以及远东国际法庭法官梅汝璈抵达日本,另选派新一军第38师为驻日占领军。
  


不过第38师后来被送到中国东北打内战,国民政府军令部遂在4月3日呈报蒋介石,改由驻越南北部的第53军荣誉第2师作为驻日占领军,4月19日正式通知荣誉第2师前往越南海防待命集中并进行人员挑选,所有驻日占领的军人要求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小学以上文化,连以上军官还要进行交谊舞培训,同时还为其加强特种兵与后勤部队单位,于4月底完成整编。之后,荣誉第2师从海防空运到上海,在那里又与荣誉第1师合并为第67师,其编制为14500人,有步兵团3个、炮兵团1个、运输团1个,此外还有战车、工兵、通信等营各1个以及200名宪兵。
  这些部队向来被视为蒋介石的嫡系部队,装备精良,抗战期间曾参加滇西战役,攻克松山、腾冲等重镇。该部队代表中国占领日本,也能显示国民政府在对日处置上的积极态度,以实际作为反驳舆论认为其对日本军事管制的消极误解。
  

5月初,中国驻日占领军先遣人员、上校参谋廖季威第67师师长戴坚等人从上海乘坐B-24轰炸机前往日本,美军商谈中国驻军地点问题。根据协商,中国占领军驻扎在日本爱知县,必要时再扩大到三重县静冈县,第67师将隶属美国第8集团军第1军指挥

期间,中方官员还视察了驻地,日本当地政府对中方官员侍应恭谨,为其介绍中国军队到来后所需的营房、仓库、港口、车场以及游乐场所等设施。
  


“占领军”覆灭内战战场
  

虽然美国主动邀请中国派兵,但明知国民政府无足够财力维持海外大规模驻军,故意不给中国提供相应的帮助。


1946年4月,美国第8集团军司令艾可伯格向陆军部(前战争部)申诉,声称中国占领军依赖第8集团军的补给系统是不明智的,应该让中国自己的补给体系来维持运作。为此,国民政府驻日代表团团长朱世明几次与美方交涉,并多次利用舆论对美施压,但麦克阿瑟与艾可伯格不为所动,他们抱怨美国国务院对中国占领军的安排,已超越中国所能负担的程度,驻日美军只能给予有限、符合逻辑原则的支持。换言之,麦克阿瑟认为中国不必奢望美国慷慨解囊,必须自己寻求经费。
  

为解决经费与运输的问题,

1946年6月底,中国方面援引美国“租借法案”与美方谈判,美国陆军部才同意自1946年6月底至1949年6月底从美国援华经费中调拨中国驻日占领军所需装备和补给。经过谈判,

7月20日,中国驻日代表团朱世明中将与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副主席穆勒上将签署了《中国驻日占领军备忘录》,进一步确立中国驻日占领军有关运输、地位、任务、权益,以及与各国占领之间的互动关系。
  


麦克阿瑟原本估计中国军队将于1946年8月底到达日本,但蒋介石一手挑起的内战却打破了原来的计划。

1946年6月,国民政府急电在上海待命的第67师,令其迅速过江,进攻苏鲁豫解放区。正在日本苦等第67师的朱世明还被蒙在鼓里,直到后来才知道情况,蒋介石向他保证:“国军只要在鲁南或江苏泰兴一得手,即可将第67师调回并按原计划进驻日本”。
  

第67师到达苏中后,归第一绥靖区司令官汤恩伯(7月中旬由李默庵担任)指挥,其部队被分解到第65师和第69师。

1946年7月6日,汤恩伯发布进攻黄桥、姜堰、海安的命令,华中野战军在粟裕和谭震林的指挥下,经过一个半月的战斗,一举击溃国民党军的进攻。

其中,第67师在海安、如皋一带遭华东野战军重创。

8月28日,华中野战军致电中共中央和毛主席,内容涉及第67师的伤亡情况。电报称:我军于26日在如皋西南地区歼灭第69师之99旅后,

27日在上述地区歼灭由如皋来援之敌65师之187旅及79师一个团,第二次由如皋增援之一个团亦被歼一半。至此,原本用于对日军事占领的第67师就这样覆灭在内战的战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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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4-1-31 23:41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缔结的用于确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国际条约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缔结的协议;第二,条约必须以国际法为准;第三,条约主要是以书面形式的协议规定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间在某一问题上民的权利和义务。
(2)国际条约的缔结程序
缔结条约一般分为三个步骤,即条约的谈判、条约的签字、条约的批准。
1、谈判。这主要是国家之间就条约的内容及其有关事项获得协议的交涉过程。条约的谈判,可由缔约国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驻外使节或特别委派的全权代表进行。
2、签字。这是当事国对约文同意后,由全权代表签字。条约的签字具有重要的法律后果。
3、批准。这是国家对其全权代表所签署的条约的确认,同意接受条约的约束。有权批准条约的国家机关一般为国家权力机关。
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国家在缔结或加入条约时,有权对条约中的个别条款提出保留声明,以排除或改变其对该国适用时的法律效果。条约一般不能约束第三国,如果条约涉及第三国的权利和义务时,原则上必须得到第三国的同意。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4-2-5 23:31
对于琉球群岛保持非收回不可的态势发展军备,美日无条件和平归还琉球群岛主权于中国,同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太平洋海军基地驻防宫古岛。中国联合俄罗斯/朝鲜共同和平交替美国军事驻防于日本本土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4-6-11 23:04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北京中央政府即代表着中国各族人民,承续前国民政府所批准的各式协议,当然包含了在“1946年1月29日,由盟军最高司令部驻东京总部,公布 第677号行政命令文件”,此份文件是仅有经由”中美英苏”等国一致认可授权美军去强制并执行“开罗宣言、雅尔塔会议、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等协议,“第677号文件”详细而具体的剥夺日本战后领土范围

是故至此,往后凡事未经中国北京中央政府签署琉球群岛相关文件,坊间流言均属非法意测造谣,因为中国“前国民政府1949年前”与现行的“北京中央政府”均从未签署放弃琉球群岛的主权的文件,今天日本掩耳盗铃假借美军驻守琉球群岛威慑中国,日本实为无权派遣自卫队军人及保安警察驻守在琉球群岛。


再则,至今日本对于二战期间,其军事侵列中国及其造成中国军民死伤与社会经济财产的等等损失,日本必须有具体行动承担战争犯罪责任,而不是留在口头上“反省”。


日本必须全部归还中国的固有国土,
而不是赖占中国的国土,如钓鱼岛及琉球群岛,
更不能非法干涉中国内政,觊觎联合台湾琉球新疆西藏香港等分裂中国的民独流份子,直接或间接暗中参与挑拨制造分裂中国的言行活动,
更不能企图拉拢美欧俄/印度/蒙古/越南/菲律宾等国,意图在军事经济外交围困或威慑中国,与处处钳制处处颠覆中国政府力求和平崛起的机遇。

简言之:
日本必须承担战争犯罪的赔款责任兑现赔款,日本国家领土必须退守本土四岛,永远放弃以军力对外扩张,军事与经济威胁及围困中国,并立即以无条件和平协商归还中国固有国土琉球群岛及钓鱼岛等。

日本唯有这样,才是遵循执行兑现1945年《波茨坦公告》与1946年"盟军最高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规范战后日本领土区域限制"的规定,才是遵守1978年《中日友好条约》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的原则发展中日友好关系


战败后的日本当局唯一出路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725&fromuid=18


事故,日本既是自1971年美日私相授受窃占琉球群岛及控制钓鱼岛,而其又非法治理与拒不协商归还予中国政府,并在2013年更加贪婪狂妄的将中国钓鱼岛,假借东京都买卖后私相授受的国有化窃占,

而那这综合上述原因,这就应该是 中国适时提出"琉球群岛的归属再议"的时候。

引用 铁蹄踏东瀛 2014-6-12 08:28
引用 八重王 2016-12-14 07:34
1945年战后,日本坐实琉球列岛的三大罪状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622

第一,日本“”无权“”派遣其防卫省自卫队及保安厅警察等军警人员进入琉球列岛驻守;因为日本此举已经公然的破坏"中日友好"关系基础。

第二,日本“”无权“”私设冲绳县殖民政府;于1971年未经琉球列岛宗主国之中国政府签署割让放弃等协议文件,日本私自设立冲绳县殖民政府,并且自美国政府非法买卖接收琉球列岛的施政权[治理管辖权],这也违反了战后"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未能遵循坚守其战后领土公法的制约范围。

第三,日本“”无权“”拥有军事武装其自卫队;假借美日两国狼狈为奸,利用美军势力觊觎威慑中国索讨琉球主权,从而让日本持续窃占琉球群岛合理化。



日本殖民当局现阶段所控琉球各岛屿名称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 ... hread&tid=48432

琉球诸岛(琉球列岛)

(甲)大隅群岛:
屋久岛 、种子岛 、 口永良部岛 、 马毛岛 、竹岛 、 硫磺岛、 黑岛 。

(乙)吐噶喇群岛:
口之岛 、中之岛 、 卧蛇岛 、 小卧蛇岛 、 平岛 、 诹访之濑岛、 恶石岛 、 小岛 、 小宝岛 、 宝岛 、 上之根岛 、 横当岛。

(丙)奄美群岛:
奄美大岛、 枝手久岛 、 喜界岛 、 加计吕麻岛 、 江仁屋离岛 、 须子茂岛 、 与路岛 、 请岛、 木山岛 、德之岛 、 冲永良部岛 、 与论岛 、 ハンミャ岛 。

(丁)琉球群岛:
硫磺鸟岛、 伊平屋岛 、野甫岛 、伊是名岛 、 冲绳(大琉球)岛 、 伊江岛 、 濑底岛、 水纳岛、古宇利岛 、 屋我地岛 、 奥武岛 、 宫城岛 、 伊计岛 、 宫城岛 、 平安座岛、 滨比嘉岛 、 薮地岛 、 浮原岛 、 南浮原岛 、 津坚岛 、 久高岛 、 奥武岛、 粟国岛 、 渡名喜岛 、 久米岛 、 奥武岛 、 オーハ岛 庆良间诸岛 、 渡嘉敷岛 、 前岛 、 座间味岛、 阿嘉岛 、庆留间岛 、外地岛 。

琉球列岛南转东为,
(戊)大东群岛:
北大东岛 、 南大东岛 、 冲大东岛。

琉球列岛南转西为,
(已)先岛群岛:
(1)宫古群岛::宫古岛、 池间岛 、 大神岛 、 伊良部岛 、 下地岛 、 来间岛 、 水纳岛 、 多良间岛 。

(2)八重山群岛::石垣岛 、 西表岛 、 竹富岛、 小滨岛 、 黑岛 、 新城岛 、 鸠间岛 、 由布岛 、 波照间岛 、与那国岛。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6-12-28 18:38
二战期间,同盟国的中国国民政府为了履行收回原被佔领的(敌)侵列国的被殖民国土的神圣任务,中国宪兵队司令部特别于1947年2月,成立了「太平洋岛屿宪兵队」。
对日抗战胜利后,中国国民政府即刻便招募聘用了3,000多名来自「香港、广州、上海」的民工到「琉球群岛、马里亚纳群岛、新几内亚」等太平洋岛屿持续搬运盟军美军的二战期间剩余物资。
事故当时,中国国民政府成立的「太平洋岛屿宪兵队」的任务之一,即为防止这些属于招募聘雇性质的民工在海外,做出有损中国战胜国形象的劣跡,并协助太平洋各岛屿维持社会稳定当地治安秩序。



近年来旅居美国南加州洛杉矶,高龄92岁的「汪浩」军阶挂中尉,就是当年跟著太平洋岛屿中国国民政府宪兵队一起被派往冲绳(琉球)的国军抗战先进。可能是因为曾经派驻琉球的原因,「汪浩」比其他同年龄层的中国荣民眷属前辈们,更加关注中国东海与南海的主权问题,并且积极支持琉球脱离美日两国殖民的运动,期盼琉球列岛回归中国(祖国)大家庭内。

「汪浩」告诉台湾地区的《中时电子报》的记者,他每当回想起这段自己70年前代表国家执行海外佔领收回主权领土任务的过去,就感到无上的光荣与骄傲。

引用 八重王 2017-1-8 14:51
1946~1949年「中国太平洋岛屿宪兵队」执行接收琉球占领维和任务

二战结束后:依据同盟国中美两国等领袖在1943年11月,埃及开罗会议上做出的决定,日本战后的领土应该被限定于《(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等四个岛的范围之内。乃至于曾经做为中国明清两朝五百年附属国的琉球王国,则在当时蒋中正委员长的提议下接受了《先由美国与中国的共同管理(治理)》但琉球列岛的主权归属于中国的共识。琉球列岛上的凡原属于日本籍殖民者军公警教平民等按照协议规定,滞留的日本籍必须全数被遣返到日本本土,不可再持续居留原殖民地(冲绳)琉球列岛。
根据《同盟国对日管制委员会》的决议,当时中国国民政府做为同盟国的四强之一,也有权力义务在战后参与占领侵列国维和工作。

于是全副美式装备,由精通日语的黄埔军校第7期毕业生「戴坚」指挥的「陆军荣誉第2师」,奉《军事委员会》之命集结于上海,准备待命前往日本本土执行占领任务。最终因受到国共内战扩大吃紧的局势影响,原定计划于1946年8月底,中国军事部队启程前往战败国日本本土执行占领任务的军事部队番号已经被改为「67师」的「荣誉第2师」,部队紧急调往参与国共内战的江苏省进攻华中野战军。至此中国国民政府派军占领日本本土的计划因而宣告胎死腹中。不过,由于中国国民政府仍希望从原中国故土的「琉球列岛、马里亚纳群岛、新几内亚群岛」等地象征性接收二战后盟军剩余军事物资的缘故,而聘请了3,000多名来自香港、广州与上海的民工前往这些岛屿从事搬运工作。「中国宪兵司令部」随即又将原《中国驻日宪兵队》改编为《中国驻太平洋岛屿宪兵队》,把他们派往西太平洋岛屿各地维持战后社会秩序。《中国驻太平洋岛屿宪兵队》是由中国宪兵学校从第21期、22期、23期的毕业生中挑选九名最优秀的学生担任「中国驻太平洋宪兵队」的班长,并由原上海宪兵独立第3营第1连连长「陈毓亮」少校所领导。
「中国宪兵司令部」将原《中国驻日宪兵队》改编为《中国驻太平洋岛屿宪兵队》,把他们派往西太平洋岛屿各地维持战后社会秩序。由于「中国驻太平洋岛屿宪兵队」的管辖区域非常大,包括「琉球列岛的冲绳(琉球)岛、马里亚纳群岛的关岛、塞班岛(Saipan)、狄寧岛(Tinian)、新几内亚的曼纳斯岛(Manus Island)。于是被分发到琉球的中国太平洋宪兵队的「汪浩」,于1946年底,在上海吴淞口搭上了开往琉球列岛-琉球群岛-大琉球岛那霸(Naha)的船只,展开了自己在琉球列岛长达两年当地的接收占领维和任务。

其中以中国驻大琉球岛-那霸的宪兵队班长「王浩」、副班长「张霖」,所担任宪兵队本部的所在地「大琉球岛的巴克纳湾(Buckner Bay/バックナー・ベイ )」。而奉命被派驻在大琉球的中国宪兵军士官清一色都是熟悉中国近代史与亚洲史的知识分子,对琉球王国自明朝以来五百年对华称臣纳貢永世服膺政治从属观,琉球就如同中国各个省份领土的历史知之甚详。尽管当时战后的国民政府事事皆有求于美国军事协助,而蒋中正在开罗会议上又对美国罗斯福总统提出「暂时搁置琉球列岛主权归属的争议」的建议,而提出了由中美两国共管琉球群岛的方案,但是中国宪兵弟兄们都十分相信,琉球列岛主权应该归还中国政府,但是却也担心有一天日本人的势力会重新回来琉球。

依照中国与美国军事协议规定,琉球列岛-琉球群岛-大琉球岛的那霸的检查哨上有须美国宪兵、中国宪兵、琉球警察三方。
1949年2月,随着国共内战国民党军投降节节败退战事吃紧,导致派驻琉球的中国宪兵队则顺势被国民政府紧急召回上海述职,中国国民党失去大陆以后,再也无力持续增派中国军事部队执行琉球列岛的占领接管任务。久了以后,《琉球,就由中美共管》演变为《美国单独托管》独霸的局面。
1947年4月2日,在美国独霸把持的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美国的提案。
1947年9月23日,当时中国国民政府的国民参政会(全国人大组织)则是坚决反对联合国把琉球交予美国单独战列托管、或归属予日本,并要求在往后对日本和约中必须规定将琉球交还我国托管治理。
1947年10月18日,行政院长”张群”出席国民参政会会议时,也提出“琉球列岛与我国(宗主权领土)关系特殊,应该归还我国”。
但美国拒绝了中国对琉球统治权的要求。美方表示,琉球应纳入美国战略托管网内,因为美国认为此乃其在西太平洋之一种任务,中国要求获得琉球,并不获得美国首肯同情。

以致到了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森(Richard M. Nixon)又假借以日本对琉球仍享有「剩余主权」,未经中国政府签署同意协议书,片面擅自的非法私相授受名义,将琉球群岛以掩耳盗铃”归还”给了日本殖民者。随着琉球群岛一起被送给日本殖民者的,其中也还包括了钓鱼台列屿的管理权。也就导致今天「台湾问题、琉球问题、钓鱼岛问题」争议。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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