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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1年,琉球中山王尚圆 画像

2017-1-22 18:24|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1659| 评论: 2|原作者: 台灣獵戶人

摘要: 中国明朝藩属 琉球王 尚圆 ,即位于明成化七年到成化十二年 亡(1471年 - 1476年),此图由琉球人 ”向元瑚” 于清仁宗嘉庆元年(1796年)所绘制。父:尚稷。琉球世子:尚真。下图:中国明朝成化年,藩属琉球王 尚圆 ...
中国明朝藩属琉球中山王「尚圆」,即位于明朝成化七年到成化十二年(1471年 - 1476年),此即位图由琉球人「向元瑚」于清朝仁宗皇帝,嘉庆元年(1796年)所绘制。

琉球中山王第二尚氏「尚圆」。
父:「尚稷」。

琉球世子:「尚真」。


下图:中国明朝成化年,藩属琉球王 尚圆 即位图。

IMG_20160914_084420.JPG


明朝成化五年(1469年),琉球发生内乱中山王「尚德」被杀,第一尚氏王朝灭亡。 琉球中山王府重臣「金丸」被推举权琉球政务,随即冒名顶替琉球世子,遣使渡海赴闽报丧请封袭爵,明朝成化七年(1471年)三月,世子「尚圆」来告父丧;命给事中「邱弘」、行人「韩文」封为王:「(邱)弘」至山东病卒,命给事中「官荣」代之。但后经明朝册封后改名为「尚圆」王)为琉球王,史称“第二尚氏王朝”。




备注:
《明史》海外列封属国 琉球 篇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764


明景泰二年(1450年),思达 卒,无子;其叔父”金福”摄国事,遣使告丧。命给事中”乔毅”、行人”董守宏”封金福为王。
五年(1453年)二月,金福弟”泰久”奏:『长兄金福殂,次兄”布里”与兄子”志鲁”争立,两伤俱殞;所赐印,亦毁坏。国中臣民推臣权摄国事,乞再赐印,镇抚远藩』。从之。
明年(1455年)四月,命给事中”严诚”、行人”刘俭”封 泰久 为王。

(明)天顺六年(1462年)三月,《世子》”尚德”  来告父丧;命给事中”潘荣”、行人“蔡哲”封为王。

(明)成化五年(1469年),其贡使”蔡璟”言:『祖父本 福建 南安人,为 琉球 《通事》。传至”(蔡)璟”,擢 《长史》。乞如制赐 誥,赠封其父母』。章下礼官:以无例而止。
明年(1470年),《福建按察司》言:『贡使”程鹏”至福州,与《指挥》”刘玉”私通货贿;并宜究治』。命治”(刘)玉”而宥”(程)鹏”。
(成化)七年(1471年)三月,世子「尚圆」来告父丧;命给事中「邱弘」、行人「韩文」封为王:「(邱)弘」至山东病卒,命给事中「官荣」代之。
十年(1474年),贡使至福建,杀 怀安 民夫妇二人,焚屋、劫财;捕之,不获。
明年(1475年),復贡;礼官 因请定「令二年一贡,毋过百人;不得附携私物,骚扰道途」。帝从之,赐 敕戒 王。其使者请如祖制「比年一贡」;不许。
又明年(1476年),贡使至,会册立 东宫,请如朝鲜、安南 赐詔齎回;礼官议:『琉球 与 日本、占城 并居海外,例不颁詔』。乃 降敕以文锦、綵币赐其王及妃。
十三年(1477年),使臣来,復请「比年一贡」;不许。
明年(1478年)四月,王卒;《世子》尚真 来告丧,乞嗣爵,復请「比年一贡」。
礼官 言:『其国连章奏请,不过欲图市易。近年所遣之使,多系 闽中 逋逃罪人,杀人纵火,奸狡百端;专贸中国 之货,以擅 外藩 之利。所请不可许』。乃命给事中”董旻”、行人”张祥”往封,而不从其请。
十六年(1480年),使来,復引祖训条章,请「比年一贡」;帝赐 敕戒约 之。
十八年(1482年),使者至,復以为言;赐敕如初。使者携陪臣子五人来受学;命隶 南京 国子监。




清康熙38年(1699年)2月7日を以って王号を追贈され、尚圆以下の歴代の王とならび円覚寺において祀られるようになっ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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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7-1-23 07:24
中国政府享有对琉球国的“”宗主领土权“”的权益。
琉球国王享有琉球列岛的“”治理管辖权“”的权益。

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从未签署任何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文件给予它国。虽然日本殖民政府于1879年后单方面废中国藩属琉球国,从而改设置日本冲绳县给予窃占殖民。

但中国历届的政权从未、也未曾正式签署放弃对琉球宗主权领土。
故此,美日两国必须将其窃占的琉球列岛,以和平协商谈判归还与中国,并且必须遵循港澳地区回归模式。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632

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
照译 横滨西字报 论 琉球 事

公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日本兴兵至台代球民复仇;中国过问,几动干戈。

日兵至台时,统领"西乡从道"照会"闽浙总督"李内称:『日前台湾生番劫杀备后民四人,后又惨害琉球难民五十二人;特此兴兵复仇』云云。

闽浙总督覆文内称:『琉球,中山故国也;臣事中国巳数百年,极其恭顺。而中国待之,不分畛域。是以本大臣札饬台湾地方官严拿凶犯,秉公办理』云云。

闽浙总督二次照会,更属了然;内称:『球人是我属民,其被生番惨害一事,自应由本大臣饬令地方官查办,不必贵国费心。况贵国之备后四人未遭惨戮,不过被劫』云云。

吾读此文吾,已知"巴君"之谬,然尚未知成立之约何如;

及取阅之,乃知"太久保"与"总理衙门"所定者,曾无一「琉」字、一「球」字,第言「有国当保护己民」而已。

此一役也,中国自始至终皆不直日本所为,谓其"藉端滋扰"。
引用 lys 2017-1-2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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