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关於《马关条约》割台的内中隐秘 文:郑海麟 (香港亚太研究中心主任) 转载自:《海峡评论》297期-2015年9月号 一、引 言 今年是《马关条约》割让台湾120週年,同时也是台湾回归中国70週年。当年割让台湾之际,出席签约的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曾试图以无条件让出台湾的治权来挽回主权(中国保有对台湾岛的宗主权,唯将台湾岛行政治理权益让予日本),可惜為日方代表伊藤博文识破未能成功,内中隐秘鲜有人道及,但它却反映在《马关条约》的中、日、英三种条约文本里,仔细研读这三种文本并不难看出。 二、《马关条约》中日英三种文本比较 台湾及其周边岛屿和澎湖列岛原為中国领土。1894年,日本因急欲佔据朝鲜,与朝鲜的宗主国中国爆发武装冲突(史称「甲午战争」),中国战败。1895年4月17日,中日双方在日本马关签订议和条约(即《马关条约》),该项条约共11款,另附有《议订专条》三款、《另约》三款、《停战展期专条》三款。出席签约的中方代表為清朝钦差头等全权大臣李鸿章、清朝钦差全权大臣李经方;日方代表為日本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 下图注:1895年,中日「讲和条约」中文版内,第一、二、三条局部放大条文。 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中文本)宗主国权益论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822 「条约」最初由中文和日文作成,随后又添备英文。 (一)中文本《马关条约》涉及割让台湾、澎湖列岛的条款内容為: 「第二款 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2.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3.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治东经119度至120度止,及北纬23度起至24度之间诸岛屿。」 (二)《马关条约》日文本内容為: 「第二款:清国将下开土地之主权并在该地方上之城垒、兵工厂及公有物件永远割让与日本国: 2.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3.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治东经119度至120度止,及北纬23度起至24度之间诸岛屿。」 (三)《马关条约》英文本内容為: 「第二款:清国将下开领土主权及在该地方上之城垒、兵工厂及公有财產永远割让与日本国: 2.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3.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治东经119度至120度止,及北纬23度起至24度之间诸岛屿。」 从以上英文本的用词及行文来看,显然是由日文本翻译过来。 比较三种文本,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1)中文本是将台湾、澎湖列岛的管理权(即国际法意义上的「治权」或「管辖权」)永远(即无条件之意)让与日本,并无涉及「主权」的字样。 如按国际法来解读,中国转让给日本的是台湾、澎湖列岛的地方管辖权而非领土主权。 (2)日文本明显有(土地之主权)字样。 按国际法来解读,中国转让给日本的是台湾、澎湖列岛的主权和治权(即领土主权和地方管辖权一併转让与日本)。 (3)英文本内容与日文本相同,其中英文「full sovereignty」(完全主权)即含有领土主权与地方管理权之意。 比较以上中文本、日文本、英文本,不但条款的内容有出入,而且性质上的差异(即「主权」与「治权」) 按照中文本,中国在《马关条约》中并没有将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主权割让给日本。从民族主义的感情出发,中国人必定会坚持条约应以中文本为準,日本人则必定会坚持条约应以日文本为準。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当年签订《马关条约》之际,中、日双方代表在两国文本的条约上都签了字。而且,订约的主导权完全操在日方手中。(那有无可能日文及英文版合议遭到篡改?李鸿章前往马关议和时,还请了熟悉国际法和国际事务的美国前国务卿福士德做他的顾问。) 也许日方当时已清楚地认识到条约的中、日文本内容上的差异, 故在《马关条约》的《议订专条》中作了如下的规定: 「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政府及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政府,為豫防本日署名盖印之和约日后互有误会以生疑义,两国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议订下开各款。 第一、彼此约明本日署名盖印之和约添备英文,与该日本正文、汉正文校对无讹。 第二、彼此约明日后设有两国各执日本正文或汉正文有所辩论,即以上开英文约本为凭,以免舛错,而昭公允。」 也即是说,签约两国日后如各据本国文本发生争执,必须以英文本为準。而英文本的底本无疑译自日文本。这便是构成《马关条约》中国割让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主权给日本的法理依据。 正是根据以上英文本和《议订专条》条款规定,中国才不得不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的主权和治权(即领土主权和地方管辖权)永远让与日本。 因此,关於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主权问题,只要日方宣佈放弃(如《三藩市对日和约》)〔註1〕,那麼,它便毫无争议地归属於中国。 三、李鸿章的国际法意识 如前述,从《马关条约》的中文版本来看,当年清朝政府客观上并没有从国际法的意义上将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主权割让给日本。这是否属李鸿章个人的主观意识所為?还有待挖掘更多的史料加以证明。据笔者的初步推断,其中有两种可能。 一是由於李鸿章本人的国际法知识不足,分不清主权和治权的区别,因此在起草《马关条约》时,笼统地将台湾、澎湖列岛的「管理之权」(即国际法意义上的「治权」)割让给日本。不过,日本的全权代表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是熟悉国际法的,在条约起草的当天,便发现中文版本有问题,因而急忙起草了《议订专条》加以补充说明。 二是李鸿章十分熟悉国际法。在条约中只是将台湾、澎湖列岛的治权让出而力挽主权,或者为日后收回台湾、澎湖列岛的领土主权埋下伏笔和留有餘地。 如果情况是后者,则说明李鸿章在弱国无外交、强权即公理的国际环境下,试图运用自己掌握的国际法知识,为挽回国家主权尽力。 果如是,则李鸿章还不失為一位忠君爱国的能臣。为此,有必要对李鸿章的国际法知识做一番验证和考察。在此之前,又必须首先考察国际法输入中国的历史过程。 考国际法输入中国的历史,不能不提到1864年由京师同文馆总教习丁韙良(W.A.P. Martin)翻译出版的《万国公法》。 据国际法学者丘宏达教授的研究,清廷於1862年设立同文馆后,聘请美国传教士丁韙良为总教习。丁氏想将西方的国际法知识介绍给清廷,因此曾拟将瑞士人滑达尔(Vattel)所著的《国际法》(Le droit des gens)一书译为中文, 后因受美国驻华公使华德(John E.Ward)的劝告,改译美国人惠顿(Henry Wheaton)所著之《国际法原理》。译成后,由美国公使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介绍呈送总理衙门,要求出资刊行。经清廷派人将稿修正后,於1864年(同治三年)正式出版,题名为《万国公法》〔註2〕。 该书第一卷第二章标题「邦国自主之权」,即明确阐述国际法有关「主权」的概念,谓各国共遵万国公法宗旨在於自保主权。而各国自保主权亦当尊重他国主权,此乃诸国所承认,亦即公法所能持平之要项〔註3〕。 关於「主权」之定义,《万国公法》界说如下: 「治国之上权谓之主权, 此上权或行於内,或行於外; 行於内,则依各国之法度,或寓於民,或归於君。论此者尝名之为内公法,但不如称之为国法也。 主权行於外者,即本国自主而不听命於他国也。各国平战交际,皆凭此权。论此者尝名之为外公法,俗称公法即此也。」〔註4〕 上述「主权」概念,用今天的话来解释,即谓主权乃国家之最高权威,这种权威, 对内表现为国内法, 对外表现为国际法。 在国家之间的关係中,主权意味著不听命於他国而独立。 主权在民,即为民主国家; 主权在君,则为君主国家。〔註5〕 除《万国公法》外,丁韙良主持翻译的国际法著作还有《星軺指掌》〔註6〕、《公法便览》〔註7〕、《公法会通》〔註8〕等。 以上诸书皆为甲午战争前国际法传入中国的重要成果。〔註9〕 李鸿章作为长期主持清廷外交事务的重臣,上述国际法著作自然是必读之书。事实上,有大量资料显示,李鸿章在主持清末外交事务期间,十分重视国际法,并且充分认识到运用国际法与西方列强交涉的重要性。 例如, 1874年,荷兰公使提出由该国出面在中国设立救生船队。李鸿章明确提出船隻必须由中方管辖,其理由是沿海离岸10浬均归本国管辖。 1875年,日舰到朝鲜沿海擅自测量其海道而被朝鲜炮台轰击,日本公使森有礼向中国提出抗议,李鸿章予以驳斥,认為兵船测量他国海岸违反了万国公法。同年中英因马嘉理案发生严重交涉,在英国公使威妥玛以下旗宣战、断绝外交关係、增派军舰来华的要胁下,李鸿章巧妙地利用万国公法挽回决裂之局。 1884年,李鸿章又按照国际法保护了中国轮船招商局的船队,同时指出:「西国公法,以两国订立条约为重」〔註10〕。 可见李鸿章早在甲午战争前,便意识到国际法已经成为现代国家间的重要规则,应该利用国际法维护国家利益的道理。正因为李鸿章熟悉国际法和相信国际法的约束力,在清末官僚集团中,公认李鸿章乃是最善於同洋人打交道的人。每当国家面临存亡危急之局,清廷必然要李出面承担「人情所最难甚堪」之事。 甲午战败,李鸿章临危受命前往马关议和,在春帆楼遇刺,便是其中一个事例。据此,论者有谓李鸿章确实为中国近代外交的 「第一人」,诚不虚也。 四、结 论 根据以上的分析,笔者倾向於认为李鸿章熟悉国际法,在起草《马关条约》时,有意识地仅将台湾、澎湖列岛的“”治权“”转让给日本,为日后收回该列岛的领土主权预留伏笔。 这点也可从日方提出另订《议订专条》获得反证。 况且,李鸿章前往马关议和时,还请了熟悉国际法和国际事务的美国前国务卿福士德做他的顾问。 虽然,中日马关议和结局以日本根据条约「合法」取得台湾、澎湖列岛的完全主权而告终,但从《马关条约》的中文版本来看,清廷转让给日本的是台湾、澎湖列岛的 「管理之权」而非「领土主权」却是事实。无论如何,李鸿章在马关议和及条约起草方面,应该说是尽了心力的。 |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中国琉球网 ( 闽ICP备13003013号 )
GMT+8, 2024-12-2 03:26 , Processed in 1.501427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