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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琉往来钦使及文献《使琉球录人物小传》

2017-3-9 08:16|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1357| 评论: 1|原作者: 关天培

摘要: 中国政府享有对琉球国的“”宗主领土权“”的权益。琉球国王享有琉球列岛的“”治理管辖权“”的权益。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 ...
原题:中国、琉球往来使节及文献《使琉球录 人物小传》
文:(台湾当局)中国文哲研究所
二次编辑:关天培





明代
一、陈侃《使琉球录》

正使 「陈侃」(1489-1538),字 应和,号 思斋、思菴,浙江省鄞县人,生于明弘治二年(1489),嘉靖五年(1526)进士。

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十六日,授命为琉球册封正使。据传「陈侃」会被选为赴琉球册封使,是因曾经参与弹劾「张璁」遭挟怨报复有关。嘉靖十七年(1538),陞 南京太僕,同年卒,享年五十。

副使 「高澄」(1494-1552),字 肃卿,号 东玉,顺天府固安县人,生于明弘治七年(1494)。嘉靖八年(1529),登第,授命赴琉球时官职至 行人司行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卒享年五十九。著有《操舟记》。




二、郭汝霖《重编使琉球录》
「郭汝霖」(1510-1580),字 时望,号 一厓,江西吉安永丰县人。生于 明正德五年(1510),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历任 行人司行人、刑科给事中、南京太常寺卿等,嘉靖三十七年(1558) ,明世宗原钦命「吴时来」为册封使赴琉球,据传「吴时来」因曾上书弹劾「严嵩」,「严嵩」因此对「吴时来」啣恨甚深,遂奏请以其为册封使,闽琉海靖不平倭寇流窜「吴时来」惧甚,抗命不往,后遭 行刑流放,后改「郭汝霖」为琉球册封正使,副使 「李际春」,嘉靖四十年(1561),出使琉球。后于 隆庆元年(1567),致仕归里。万历八年(1580),卒享年七十一。「郭汝霖」亦是著名理学家,为「江右王门」健将,收入《明儒学案》。

注:
(1)嘉靖三十四年(1555)六月二十五日,琉球「尚清」王薨逝,世子「尚元」权国事。三十七年(1558)正月,遣正使正议大夫「蔡廷会」,副使长史「蔡朝器」,使者「尹德美」等到京,告哀请袭封王爵。四月,礼部议奏:“请如故事,勘文俱系彼国官民具结,不复行勘。差正副使二员,裔诏敕、皮弁≮冠服等往。”帝允诺。时科中应行者吴 君 时来,行人司 则「李际春」。嗣后,「吴时来」有戍事。「郭汝霖、李际春」,乘乏焉。初二日,旋改命 吏科左给事中 「郭汝霖」为正使,偕李际春,持节往册。
(2)明代的「王阳明(守仁)」倡知行合一,心即理,致良知之教,而弟子遍天下,为明代儒学的主流,后世称为姚江学派。而「江右王门」的主要人物为邹守益、欧阳德、罗洪先、聂豹、王时槐。)




三、萧崇业、谢杰《使琉球录》
正使 「萧崇业」(?-1585),字 允修,号 养乾。本为 应天府上元县人,因身为太子乳母之祖母得罪宦官,全家遭流放云南,设籍临安卫,为军户。嘉靖四十年(1561),举人,隆庆五年(1571),进士,历任 翰林庶吉士、兵科给事中、工科右给事中、户科左给事中 等。万历四年(1576)七月,于 户科左给事中 任上,授命为琉球册封正使,万历七年(1579),出使琉球。返京述职后,升任至 光录寺少卿,万历十一年(1583),再升为 南京太僕寺卿。万历十三年(1585),因病致仕。

副使「谢杰」(?-1604),字 汉甫,福建福州府长乐县人,为当地望族。隆庆四年(1570),举人,万历二年(1574),进士。万历四年(1576) ,授命为琉球册封副使。其善用福州当地人脉资源,对封舟建造等有不小贡献。万历七年(1579),出使琉球,万历二十年(1592)七月,升任 顺天府尹,其后又为 南赣巡抚。著作颇丰,有《虔台倭纂》、《天灵山人摘稿》、《棣萼北牕唫草》等。




四、夏子阳《使琉球录》
正使 「夏子阳」,字 鹤田,江西省广信府玉山县人,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清廉有能,以「卓异」著称,提拔为 兵科给事中,万历三十年(1602),代「洪瞻祖」封为琉球册封正使,万历三十四年(1606),与副使「王士禎」出使琉球。返京述职后,升为 太常寺卿,然因海中悸疾致仕归里。著有《鹤田文集》,中有 琉球录,记其山川、风俗等海国奇观。




五、胡靖《杜天使册封琉球真记奇观》
正使 「杜三策」,字 毅斋,天啟二年(1622),进士,官 给事中。时「魏忠贤」擅权乱政,三策上疏论忠贤之奸,险遭伏诛,获免。崇禎六年(1633)出使琉球。历官 大理卿、陞侍郎、天津巡抚 等,崇祀乡贤。

行人 「杨抡」,云南鹤庆府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登第,曾任 光禄寺卿。
从客「胡靖」,博学能诗,尤工书画。尝从册使至琉球,览岛屿风景,绘图纪胜,刻画精工。后削髮,自称 澄雪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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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
六、张学礼《使琉球记》、《中山纪略》
「张学礼」,字 立庵,镶蓝旗汉军,官至 广西道 监察御史,其弟为曾任福建巡抚的「张学圣」。明朝末年,琉球世子「尚贤」遣使臣「金应元」来中国报丧并请封袭爵,然清军与南明军战乱滞留福建后被清朝官府寻获,由清兵护送至京,后护送返琉。清顺治帝第一次遣使“招抚”、琉球世子「尚质」遣使上“投诚表文”。清朝顺治三年(1646年),琉球世子「尚贤(顺治四年薨)」再遣使至北京请封袭爵,因琉球海道甚远尚不知满清入主明朝已灭,原明朝廷的敕印未能及时缴回给予清朝廷识别证明,清顺治帝第二次遣使“招抚”、琉球世子「尚质」遣使缴“故明敕印”,同时请求清朝顺治皇帝对中山王世子「尚质」加封袭爵。顺治十一年(1657)七月,当即命 兵科副理官「张学礼」、行人司行人「王垓」为正副使,赍捧诏印,赴琉球颁布诏书,加封世子「尚质」为中山王,并赐给新王印、锦缎等。然而,「张学礼、王垓」奉旨到达福建后,却因清朝尚未完全收复闽台及南明郑氏集团唆使沿海海盗流窜骚扰,海氛未靖闽琉海道交通受阻,因而滞留未能成行。康熙元年,清朝廷再次颁诏,仍着「张学礼、王垓」尽速渡海赴琉球,完成敕封世子事宜。康熙二年(1633),两人克服万难从福建出洋,一路上饱受风雨侵袭,潮水颠簸,终于到达琉球完成册封任务。返京述职后撰《使琉球记》,然因有人怀疑内容真伪而自毁版本。

副使 「王垓」:字 汉京。顺治己丑年(1649年),进士,授 行人,掌 传诏、册封等事宜。




七、汪楫《使琉球杂录》、《中山沿革志》
「汪楫」,字 舟次,江都人,原籍 休宁。性伉直,意气伟然。康熙十八年(1679),博学鸿词科,康熙二十一年(1682),封为册封琉球正使,康熙二十二年(1683)六月二十三日,与副使「林麟焻」赴琉球,仅三日即达那霸,为册封使航行史中最短的ㄧ次。返京述职后,撰《使琉球杂录》,载礼仪暨山川景物。又因兼得琉球世纉图,参之历代史事实,詮次为《中山沿革志》。少工诗,与三原「孙枝蔚」、泰州「吴家纪」齐名,著有《悔斋集》、《观海集》。

副使 「林麟焻」,康熙九年(1670),进士,授 中书舍人。康熙二十年(1681),充 礼部试分校。林麟焻为册封琉球的副使。据悉赴琉期间不收厚赠,并免其廪费、口粮。琉球人为此建立“却金亭”以示纪念。回京复命时,召对瀛台(在今中南海),「林麟焻」陈述水程情况甚悉,升 户部江南司主事,监督京太平仓。上任后,罢免一批污吏,多年积弊,为之一清。升 户部广西司员外郎。




八、徐葆光《中山传信录》
正使 「海宝」,镶白旗满人。康熙五十七年(1718)六月一日。封为册封使,六月十四日,至 热海 朝见 康熙帝。闰八月,从北京赴福州,途中游历各地,并访 扬州「汪楫」家。康熙五十八年(1719)五月,封舟出航,至隔年康熙五十九年(1720)二月,才返京,滞留时间之长,异于常例。

副使 「徐葆光」,字 亮直,号 澂斋、澄斋,苏州府长洲县人。康熙五十一年(1712),进士,授官 翰林院编修。自琉球返京后,于康熙六十年(1721),出版《中山传信录》、《奉使琉球诗》。所著《中山传信录》一书,除在东亚各地广为流传之外,亦被译为法文等西欧文字,在欧西广为流传,对西方人士的琉球观影响甚鉅。




九、周煌《琉球国志略》
正使 「全魁」,满州镶八旗。乾隆十六年(1751)进士,乾隆二十年(1755),任命为册封使。乾隆二十一年(1756),二月,离京。六月,登舟出航。七月八日,至 那霸。隔年乾隆二十二年(1757)二月,返京述职。历任 国子监祭酒、内阁学士、盛京礼部侍郎、盛京户部侍郎,乾隆五十六年(1791),卒。

副使 「周煌」(?-1785),字 景垣,号 海山,四川人。乾隆二年,进士,乾隆二十年(1755),任命为册封副使,返京述职后上呈《琉球国志略》,以 武英殿 聚珍版刊行,曾充 四库全书总裁。乾隆五十年(1785),致仕,旋卒。




十、李鼎元《使琉球记》
正使 「赵文楷」(1760-1808),字 逸书,号 介山,安徽太湖人。生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嘉庆元年(1796),进士,嘉庆四年(1800),任 翰林院修撰 时选为册封使,嘉庆五年(1801),二月离京。五月,福州登舟。十一月,返京述职。出使期间母亡,并曾于归途遇海盗交战,返京后身心异常疲弊,卒于嘉庆十三年(1808),著有《石柏山房诗存》。

副使 「李鼎元」,字 和叔、味堂,号 墨庄,四川绵州罗江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进士,嘉庆四年(1800),任 内阁中书 时任命为琉球册封副使。善于工诗,与族兄弟「李调元、李驥元」同称「绵州三李」,著有《师竹斋集》等。李鼎元《使琉球记》记事鉅细靡遗,观察入微,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



十一、齐鯤、费锡章《续琉球国志略》
正使 「齐鯤」(?-1814),字 澄瀛、北瀛,福建侯官人。嘉庆六年(1801),进士,嘉庆十二年(1807),于 翰林院编修 任内受命为琉球册封正使,次年闰五月,出使。十月,返京述职。其后任 河南府知府,嘉庆十九年(1814)卒,著有《东瀛百咏》。

副使 「费锡章」,浙江归安人,于 工科给事中 任内受命为副使。



十二、赵新《续琉球国志略》
正使 「赵新」,福建侯官人,咸丰二年(1852),进士,任命册封使时为 詹事府右春坊右赞善。同治五年(1866)五月,出使。十一月,返京述职。

副使 「于光甲」,天津府沧州人,咸丰六年(1856),进士,任命时为 内阁中书舍人。






备注:
中国明、清皇朝五百年间钦命册封使奉旨赴琉球年表。

下图:明皇朝时期



下图:清皇朝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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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7-3-9 07:51
中国政府享有对琉球国的“”宗主领土权“”的权益。
琉球国王享有琉球列岛的“”治理管辖权“”的权益。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未经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由于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它“”的外交军事领土变更则是必须受到中国中央皇权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简而言之,“”它“”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从属关系。


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领土,从未签署任何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文件给予它国。虽然日本殖民政府于1879年后单方面废中国藩属琉球国,从而改设置日本冲绳县给予窃占殖民。但中国历届的政权从未、也未曾正式签署放弃对琉球宗主权领土。故此,美日两国必须将其窃占的琉球列岛,以和平协商谈判归还与中国,并且必须遵循港澳地区回归模式。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http://bbs.liuqiu-chin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632


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
照译 横滨西字报 论 琉球 事




日前,有人自北京寄书来,证明琉球所以属日本之故;作者"巴洛佛尔"受日本"宍户"公使之托,自不得不如是云尔。
察 作者之意,不外言公历一千六百十年(1610年),日本征服琉球以及一千八百七十四年(1874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两端已耳。
一千六百十年,"萨摩"征球,人所共晓,即"华人(倭寇)",亦无异词;


而谓,一千八百七十四年(1874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则未免过当也。
夫琉球进贡中国,球王即世、中国遣使往封,事在"萨摩"征球前二百余年。
当萨摩入球时,封贡曾否停止,吾不知也;历年来琉球仍进贡中国,其陪臣子弟仍入北京国子监读书,球王即世、中国仍遣使往封:事事如初,众目共见、众耳共闻。
谓"琉球既隶日本"?封也、贡也,彼何以不知;知之,又何以不禁!
为日本者?  既攻琉球,则当废琉球之主、更琉球之政,以示君威;乃一一听其自治、一一率由旧章,行之二百余年矣。


今乃忽然昌言曰:「当是时,吾既灭其国,而有之矣」;谁则信之!
查琉球官吏上书有曰:「历奉日本严戒,勿以萨摩一事显告中国」;
又曰:「使臣进北京时,必令其盟誓勿泄」。
苟琉球既为己有,何不直禁其遣使,而私相盟约不敢告人?;
可见一千六百十年以来,琉球一岛,日本并未视为己有也。
至日本并球、击台等事,并未知照中国,而谓「琉球为其所为」;是与一千六百十年,萨摩谓「琉球为其所为」,无异也。


公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日本兴兵至台代球民复仇;中国过问,几动干戈。
日兵至台时,统领"西乡从道"照会"闽浙总督"李内称:『日前台湾生番劫杀备后民四人,后又惨害琉球难民五十二人;特此兴兵复仇』云云。


闽浙总督覆文内称:『琉球,中山故国也;臣事中国巳数百年,极其恭顺。而中国待之,不分畛域。是以本大臣札饬台湾地方官严拿凶犯,秉公办理』云云。


闽浙总督二次照会,更属了然;内称:『球人是我属民,其被生番惨害一事,自应由本大臣饬令地方官查办,不必贵国费心。况贵国之备后四人未遭惨戮,不过被劫』云云。


吾读此文吾,已知"巴君"之谬,然尚未知成立之约何如;
及取阅之,乃知"太久保"与"总理衙门"所定者,曾无一「琉」字、一「球」字,第言「有国当保护己民」而已。


此一役也,中国自始至终皆不直日本所为,谓其"藉端滋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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