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张外国古地图标注琉球列岛、钓鱼岛属中国,也均早于日本声索(01) 下图: 1811年(清 嘉庆十六年),奥地利帝国布拉格出版,手绘上色。 标注中国清朝时期疆域包括:「朝鲜半岛、济州岛、黄海(yellow sea)、琉球列岛、钓鱼岛、台湾岛、澎湖群岛」等都是属于中国版图一部分。 日本外务省,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推出新一期钓鱼岛宣传册,重申日本对钓鱼岛享有主权。 该宣传册描述称,“日本政府于1895年【清 光绪二十一年,中日甲午战争期间】将钓鱼岛划入日本冲绳县【琉球】,从此钓鱼岛一直被视为日本领土的一部分”,并妄称中方“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的说法“没有根据”。 下图: 1817年(清仁宗嘉庆二十二年),英国爱丁堡Thomson’s “New General Atls” 出版,「约翰·汤姆森/John Thomson」绘制。手绘上色。 标注中国清朝时期疆域包括:「朝鲜半岛、济州岛、渤海(wang hai)、黄海(yellow sea)、琉球列岛、钓鱼岛、台湾岛、巴坦群岛(巴士海峡南端)、兰屿、绿岛、澎湖群岛、中国海(china sea,今 :南中国海/南海)」等都是属于中国版图一部分。 而对此记者,近日从独家渠道获得了一批西方最早标示“钓鱼岛”名称的古地图图片,这些十八世纪至二十世纪早期英、法、德等国绘制的有关钓鱼岛的古地图,使日本的谎言不攻自破。 这是一组由英、法、德、奥、美多国绘制的能够明确表明琉球列岛、钓鱼岛均为中国固有领土的古老地图。包括一张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标示“钓鱼岛”名称的西方古地图。这一批有关钓鱼岛也是现今市场中规模最大的一批。 从明太祖皇帝, 洪武五年(1372)起,中国明清两代册封使就把钓鱼岛作为出使琉球的海上必经之路。 中国有关钓鱼岛的最早文献为明成祖皇帝,永乐元年的《顺风相送》(1403),称该岛为“钓鱼屿”。其后文献及官方舆图沿用这一名称。 清 乾隆三十二年(1767),钦命绘制的《坤屿全图》使用福建闽南语发音标注“钓鱼屿”(Hao-yu-su)。 下图: 清朝初期,由朝廷钦命遣使,册封琉球世子为中山王。并与琉球王府各臣共同绘制琉球三十六岛图,恭呈皇帝御览。 由于在19世纪尚没有绘制地图的国家机构,西方出版的东亚地图大多由使节、或传教士绘制。如今,这些地图大多被收录于国家地理图册,收藏于国家级博物馆、图书馆,其权威性不容置疑。他们通常使用相应【区域上色、地名标注】的发音标注地名, 同常,日本的领土与地名按照日语发音标注,中国领土与地名以汉语发音标注。在这些古老的地图上,琉球列岛、钓鱼岛就是使用闽南语发音标注的。另外,许多地图都是当时手工上色的,而琉球列岛、钓鱼岛往往涂成中国的颜色,而非日本的色块。这是证明琉球列岛、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的鲜明、有力而不可磨灭的证据。 上图: 其中出版于清 乾隆十七年(1752),地图是由18世纪最著名的法国地理学家和地图学家「Jean Baptiste Bourguignon d'Anville/唐维尔,1697-1782」绘制的,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早的标示“钓鱼岛”名称的西方古地图,从这地图上可以看出,钓鱼岛、琉球列岛当时是属于中国的(黄色边界)。 作为一位极有天赋的地理学家和地图测绘师,在他不懈的努力下,世界上地图绘制的水平与标准被极大地改善。他绘制的古地图,以大量实地调查的数据为基准,测绘精密而谨慎,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正因为他进益求精的治学态度,在其绘制的地图上,常常把人类知识尚未触及的区域留作空白,以待后人商榷补白。 他受雇于「Jean Baptiste du-Halde/杜赫德,1674-1743」同为《中国历史》绘制地图集, 名为“standard Western source for the geography of China and adjacent regions” (《标准西方资源:中国及其周边地理》),由Hague公司于清 乾隆二年(1737),陆续出版。 中国地图的母本是清 康熙四十七年(1708),由《中华帝国》测绘的。 2014年,习近平主席访问德国,德国总理赠送习主席一张清 雍正十三年(1735),德国绘制的中国地图,该地图就是参照清 雍正十二年(1734),「d'Anville」绘制的中国地图而重绘的。 上图: 清仁宗嘉庆十五年(1810),由 英国利物浦Nuttall,Fisher &Dixon 出版。 此前据报道,日本外务省官方网站上的“尖阁诸岛【钓鱼岛群岛】”页面可下载日语和英语两个版本的钓鱼岛宣传册。记者发现,宣传册并未沿袭日本以往长篇大论赘述历史的套路,而是在开篇首页列出“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的大事年表,年表从1885年讲起,称 “1885年【清 光绪十一年】日本冲绳县【琉球】着手调查钓鱼岛。日本慎重地确认了钓鱼岛系无人岛,不属于他国所有。” 并于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期间,单方面非法“经过日本内阁同意,片面将中国钓鱼岛编入其违法窃占冲绳县【琉球】”。 这一赤裸裸的谎言在大量的历史证据面前,被击的粉碎。 1781年(清高宗乾隆四十六年),九州萨摩藩绘制的琉球列岛地图。把”奄美群岛“标注属于“琉球列岛的一部分”:并且日本当时并没有视琉球列岛为其领土。 清仁宗皇帝,嘉庆四年(1799),英国伦敦Macdonald and Son 出版,由「John Cary」绘制,手工上色。 备注: 《藩属国》 中国历史上,虽有「琉球王国」之称,但他不是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国家,它只是古代中国皇帝册封的王土。 中国历代朝廷的皇帝给予封号爵位: 如「百户、千户、男、子、伯、侯、公、王」等,有些时期又称”国”[ 如,东汉时期的 魏 国/蜀 国/吴 国 、唐朝、五代等等], 而中国历代的藩属[国] 行政区域制 度;则与现在的省权、或自治州区、或特别行政区相当。完全不是欧美近代政治的「国与国」关系,实为是「中央与地方」的君臣关系。 因此,中国明清两皇朝历经五百多年来,琉球列岛是中国皇帝领土的一部分,也就是中华民族祖宗的遗产,由此琉球的主权是琉球人民的、也是中华民族。明清朝代时期琉球统称是「琉球中山国」=「中国藩属琉球」。 而今天在新中国则称「琉球(冲绳)」=「中国琉球特别行政区」,中国政府拥有合法的琉球群岛的主权不容质疑。 《宗藩体制》框架内的「朝贡仪试」,是中国古代皇权朝廷特有的一种「普天之下,力所能及,莫非王土。」行政区域制度下宗藩体系,其立足点是 传统君臣政治思想的中心大国的定位。 (甲)政治面以藩属国遣其使臣按期赴京述职报告的“”称臣纳贡、永世服膺、代职镇守海疆“”的朝贡体制为主, (乙)经济面则採年度审核发放“”勘合贸易“”利益为辅的框架, 从而以政治经济作为中国古代一种重要“朝贡体制共同体”的贸易经济初始的形式,在当时的政治、 经济领域具有重大意义。 朝贡制度形成于先秦时候,其 体系是以天子(皇帝)为中 心,将 四周分封领土之诸侯分 为侯服、甸 服、男服、采服、 卫服、要服,而 “九州之外, 谓之番国”,亦即东夷、 北 狄、西戎、南蛮,又可分为夷 服、镇服、蕃服,是为“九 服”之制。 进入“九服”体系的 各诸侯、各藩属均 要向天子履 行朝觐和贡物的义务, 天子应 当以礼相待,并进行回赐。 中国明清两朝五百年拥有对藩属库页岛、虾夷岛、琉球台湾列岛等地区的宗主国权益未曾改变,虽倭国趁中国明末清初朝政更迭短暂数十年间藩属国“”库页岛、虾夷、琉球“”曾经被倭国所侵蚀占据,但随着清朝政权稳定后,对倭国施加压力以”军事以战逼退威慑”与经济以勘合贸易封锁制裁”等手段,最后上述三个中国的属国又陆续对中国称臣纳贡永世服膺镇守海疆,倭国短期窃据中国宗主国权益终放弃。 清朝 吉林将军,管辖藩属库页虾夷的事务。 闽浙总督,管辖藩属琉球台湾的事务。 中国政府享有对琉球国的“”宗主领土权“”的权益。 琉球国王享有琉球列岛的“”治理管辖权“”的权益。 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从未签署任何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文件给予它国。虽然日本殖民政府于1879年后单方面《废除中国藩属琉球国,从而改设置日本冲绳县/废琉置县》给予窃占殖民。 但中国历届的政权从未、也未曾正式签署放弃对琉球宗主权领土。 故此,美日两国必须将其窃占的琉球列岛,以和平协商谈判归还与中国,并且必须遵循港澳地区回归模式。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未经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 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它“”的外交军事领土变更则是必须受到中国中央皇权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简而言之,“”它“”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从属关系,我国清朝亡后,朝廷延续数千年「外藩」概念及「封贡」体系,则早已不合时宜,在清末民初时期「五族共和」的理念下,我国前朝各外藩属国,当然成了当时标榜着现代多民族的国家「中国」的不可分割一部分主权领土。 《1879年,中国官府照译横滨西字报论琉球事》 清季 申报 台湾纪事 辑录 一十七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日(公历十月初五日——礼拜日)/1879年, 照译 横滨西字报 论 琉球 事 日前,有人自北京寄书来,证明琉球所以属日本之故;作者"巴洛佛尔"受日本"宍户"公使之托,自不得不如是云尔。 察 作者之意,不外言公历一千六百十年(1610年),日本征服琉球以及一千八百七十四(1874)年(清穆宗同治十三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两端已耳。 一千六百十(1610)年(明神宗万历三十八年),"萨摩"征球,人所共晓,即"华人(倭寇)",亦无异词; 而谓,一千八百七十四年(1874年),中国认琉球为日本管辖,则未免过当也。 夫琉球进贡中国,球王即世、中国遣使往封,事在"萨摩"征球前二百余年。 当萨摩入球时,封贡曾否停止,吾不知也;历年来琉球仍进贡中国,其陪臣子弟仍入北京国子监读书,球王即世、中国仍遣使往封:事事如初,众目共见、众耳共闻。 谓"琉球既隶日本"?封也、贡也,彼何以不知;知之,又何以不禁! 为日本者? 既攻琉球,则当废琉球之主、更琉球之政,以示君威;乃一一听其自治、一一率由旧章,行之二百余年矣。 今乃忽然昌言曰:「当是时,吾既灭其国,而有之矣」;谁则信之! 查琉球官吏上书有曰:「历奉日本严戒,勿以萨摩一事显告中国」; 又曰:「使臣进北京时,必令其盟誓勿泄」。 苟琉球既为己有,何不直禁其遣使,而私相盟约不敢告人?; 可见一千六百十(1610)年以来,琉球一岛,日本并未视为己有也。 至日本并球、击台等事,并未知照中国,而谓「琉球为其所为」;是与一千六百十(1610)年,萨摩谓「琉球为其所为」,无异也。 公历一千八百七十四年,日本兴兵至台代球民复仇;中国过问,几动干戈。 日兵至台时,统领"西乡从道"照会"闽浙总督"李内称:『日前台湾生番劫杀备后民四人,后又惨害琉球难民五十二人;特此兴兵复仇』云云。 闽浙总督覆文内称:『琉球,中山故国也;臣事中国巳数百年,极其恭顺。而中国待之,不分畛域。是以本大臣札饬台湾地方官严拿凶犯,秉公办理』云云。 闽浙总督二次照会,更属了然;内称:『球人是我属民,其被生番惨害一事,自应由本大臣饬令地方官查办,不必贵国费心。况贵国之备后四人未遭惨戮,不过被劫』云云。 吾读此文吾,已知"巴君"之谬,然尚未知成立之约何如; 及取阅之,乃知"太久保"与"总理衙门"所定者,曾无一「琉」字、一「球」字,第言「有国当保护己民」而已。此一役也,中国自始至终皆不直日本所为,谓其"藉端滋扰"。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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