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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二战后日本主权领土不及琉球列岛

2017-9-12 12:01|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1759| 评论: 4|原作者: 八重王

摘要: 1945年二战后的日本被强制限制缩小的行政地图按照1943年《开罗宣言》、1945年《雅尔达条约》、1945年《波茨坦公告》、1945年《日本投降书》等盟国协议文件:战后日本必须被强制剥夺强占的土地「南千岛群岛、琉球列 .. ...
1945年二战后的日本被强制限制缩小的行政地图

按照1943年《开罗宣言》、1945年《雅尔达条约》、1945年《波茨坦公告》、1945年《日本投降书》等盟国协议文件:战后日本必须被强制剥夺强占的土地「南千岛群岛、琉球列岛、对马岛 、台湾岛、澎湖群岛、南海诸岛、太平洋诸岛」都被划在波茨坦公告所确立的的日本的国界之外。





上图:1945年战后日本地图。






备注:
《1965年台湾当局出版琉球列岛地图》
1965年10月,台湾”国防研究院与中国地理学研究所合编“出版的世界地图集,关于“琉球列岛内各个群岛”标注: 
1.可以明显看到中文有"琉球群岛"的名称,英文是"RYUKYU-ISLANDS”代称。 
2.可以明显看到在"大琉球岛"的中文名称,英文则才是"OKINAWA“代称。 
3.琉球列岛与日本本土的红色划界是在地图东方左上角边缘处的海域,就是中国认可的"琉球列岛的西表岛以北"与日本战后划界处大约为 ”东经131度,北纬31度“的"大隅海峽"海域。

 根据上诉历史资料,可以明显看到中国从未将”琉球列岛“称呼为“冲绳群岛”的名称,英文也绝不是以”OKINAWA"为代称。 
《大隅海峡》 大隅海峡,是位于九州岛南岸和琉球列岛的大隅诸岛之间、同时也是连接太平洋和东海的水道《东经131度零分,北纬30度55分》,同时也是中国明清皇朝的属地琉球国与藩属日本九州管理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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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7-9-12 12:08
《1945年战后日本坐实琉球列岛的三大罪状》
第一,日本“”无权“”派遣其日本自卫队及保安厅警察等军警人员进入琉球列岛;因为日本此举已经公然的破坏"中日友好"关系基础。

第二,日本“”无权“”私设冲绳县殖民政府;于1971年未经琉球列岛宗主国之中国政府签署割让、或放弃等协议文件,日本私自设立冲绳县殖民政府,并且自美国政府非法买卖接收琉球列岛的施政权[治理权],这也违反了战后"波茨坦公告"第八条;未能遵循坚守其战后领土公法的制约范围。

第三,日本“”无权“”拥有军事武装其自卫队;假借美日两国狼狈为奸,利用美军势力觊觎威慑中国索讨琉球主权,从而让日本持续窃占琉球群岛合理化。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622
引用 关天培 2017-9-25 00:35
《1947年对日和约审议委员会与国民政府处置琉球的政策》

1947年7月,国民政府外交部在完成了对日和约初步草案之后,成立了《对日和约审议委员会》(简称:审议会)。其任务为: “对日和约审议委员会之全部工作,预定1947年底完成,外交部原已拟有对日和约草案。届时将依照审议结果,予以补充修正”。《审议会》于1947年9月期间,外交部先后举行了三次座谈会分别于1947年9月4日、9月19日、9月30日,出席者除国民政府外交部官员外,大多为审议委员,还有少量的指导委员。民政府外交部针对《审议会》各单位的人员构成不同,将其处置琉球的方案,以不同形式提交它们讨论。具体言之,对于主要由「党政大员」组成的「指导委员」,则附上«对日和约审议事项»,请他们发表书面意见、对于由「各部会事务负责人」组成的「领土组」,将相关文件及时提供研议和审核、对于主要由「社会精英(知识份子)」组成的「审议委员」,在会议开始才发放提供«对投降后日本之基本政策»,而这一参考资料,虽然这些人员和单位对琉球问题的态度不一,但却有两点是肯定的:一、是琉球问题与中国利益攸关。二、是不反对以托管处置琉球。「审议委员」 这两点与国民政府外交部对琉球问题的态度和立场基本一致。这表明国民政府外交部以托管处置琉球的政策能为各界所接受,也为它的实施奠定了一定的民意基础,可能出于这个原因,国民政府外交部在向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张群」提交含有要求「收回琉球列岛主权领土」的审议结论,但同时向「蒋介石」报告时,却不得不主张以「托管」来解决。

审议会设立后,外交部还拟有«分组原则及举例»,对各组的研究方向作出大致规定。 其中,第五组(领土)为: “波茨坦宣言所定日本附近小岛之划分,琉球及其他自日方划出之岛屿,如:「小笠原群岛、 伊豆、 南方诸岛」之处分、「千岛群岛与北海道间诸岛」之处分、「朝鲜」疆界”,而《对日和约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为: “
甲、 日本领土: 根据«波茨坦宣言»,日本领土以「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其邻近诸小岛屿为限」。此项小岛究应如何划分,盟军总部前曾颁发指令详细规定,以为占领期间日本之暂时行政区域,我现拟参此项指令划定各小岛,惟该项指令所定范围是否妥当,拟加研究。
乙、琉球群岛及其他自日本划出岛屿。如:「小笠原群岛等之处分: 琉球及小笠原群岛伊豆南方诸岛」,应作何种处置,拟加研究”。

参与第二会谈的地理学家「胡焕庸」则对琉球的处置作了较为全面的说明,他说:“中国若不收回琉球,就不能成为太平洋国家,琉球若给日本拿去,台湾就危险了”。因此在他看来:“归还中国是上策,由中国托管是中策,由中国托管而以冲绳(琉球)作美国基地是下策」。我们应绝对反对将琉球局部、或全部交给日本”,而为实现中国收回琉球的要求,「胡焕庸」还提出以支持「美国对琉璜岛、 小笠原群岛和伊豆七岛」的要求ꎬ, 以及支持「苏联对千岛群岛」的要求,来换取两国支持中国对琉球的主张。

1947年9~10月间,由外交部亚东司,东一科的科长「张廷铮」所拟订,«日本领土处理办法研究»,该文件主张将琉球归还中国或交其托管,并明确主张将钓鱼岛划归中国,这份文件是国民政府外交部拟订琉球政策过程中的一份非常重要的文献。

对日和约审议会「领土组」还就国民政府外交部提交的琉球处置方案进行审议于1948年3月,「领土组」在一份审议报告中提出,将琉球归还中国或交给其单独托管,具体内容如下:关于琉球问题之解决办法,是资我国之主张不外以下数端:
甲、 归还我国或交我托管。
程序:
一、 我与美国先行协商,先要求归还,次主张由中国托管,因美国已托管日前委任统治地,且可能托管「小笠原、硫黄诸岛」。如(美国)再要求琉球托管,易遭反对,好似不能获同意,则可考虑准美国在琉球若干据点于一定期间内,建立军事基地。二、 由《对日和会议》决琉球交中国托管。
乙、 中美共同托管。
丙、 美国托管。
丁、 琉球为联合国保护下之自由领土。
办法:
一、 盟国及日本承认琉球为自由区,并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保证该区之完整及独立。二、 自由区之总督或行政长官,由安全理事会任命之总督人选且必须获及中国之同意,总督不能为日(本)人或自由区之公民,总督任期五年不能连任,薪津津贴由联合国负担。三、 自由区应绝对保持中立化,及非军事之原则,除及(没)安全理事会训令外,不准驻有武装军队。四、 自由区不准有军事组织或与任何国家签订或商议军事协定。五、 详细办法规定可比照「脱里斯」自由区决定。

1948年3月,国民政府离垮台不远之时,国民政府外交部在呈报给「蒋介石」的«关于处置琉球群岛之意见»中,也不敢退步太多,将「中国托管琉球」作为“第一号办法”。

1948年5月,«对日和约草案»中,要求日本将琉球群岛归还中国国民政府外交部官员「陈剑横」和「陶樾」也相继拟有«琉球群岛托管协定草案~中美共同托管»与«中美两国联合托管琉球群岛协定草案»等文件,虽然《审议会》各单位对琉球问题的态度和主张不一。但在「领土组」的意见却是明确的:「主张琉球归还中国,但也不反对托管」。正如前述「领土组」是由国民政府各部会负责人所组成,它的意见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是国民政府对此问题的共识。上述审议结果代表着各部会对琉球问题的共识,其权威性不言而喻,因此,国民政府外交部将其整理为«关于琉球问题审议结论摘要»,上报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张群」。

1948年10月8日下午,外交次长「叶公超」拜访了「于右任」,「于右任」说: “不妨提出要求,以待美国还价,俾若干年后可归还我国、或由我国参加共管”。

由于战后所处环境日益对中国不利,国民政府事事仰赖美国军政援助,所以国民政府外交部处置琉球的政策举棋不定,时而「托管」、时而「收回」,但从政策的基本基调看,「托管」是它的主轴,且主要倾向于「中美共同托管」。因此,外交部长「王世杰」指示《对日和约起草委员会》拟定「中美共同托管」之协定。

图注:1947年,由国民政府国防部测量局版的《中华民国全图》将我国在东海海域「琉球列岛、台湾岛、澎湖列屿」均划归为国界内,并以“实段线”标注为国界范围之内。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2077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8-3-27 23:40
《美国独佔琉球列岛1945年之始末》
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亚洲战列考虑,造成其利益熏心违背同盟国共识不得单独与日本协议,所以美国在其制定对战后日本政策时, 既没有按照国际法则将琉球列岛归还其《宗主国》中国政府接管治理, 也没有按照《美国国务院》的违法主张将“非军事化后的琉球列岛归还日本”, 而是将《琉球列岛、小笠原群岛、日军占领统治的各岛屿、太平洋中部所有岛屿等等》全部置于美国排他性的战略托管之下”。 1946年1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内更加明确地提出,《北纬31度以南的琉球列岛、九州(大隅海峡中间线以南)至台湾之间的所有岛屿》,全部作为“”战略区域“”实行托管统治。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中美苏盟国按《开罗宣言》、《雅尔达密约》、《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协议文件共同规划“”日本战后主权领土范围“”图,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此图日本与琉球列岛界线(红色框线)为《大隅海峡的中间线》。 1946年11月,《美国政府》发表声明,将《琉球、小笠原群岛、原日本托管统治区域》置于美国的”战略托管“之下,并且将此方案向联合国提出。 在实践国际法原则上合法的"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 美国于1945年,军事占领中国琉球列岛后,只得享有施政权/治理权;美国无法享有对琉球列岛的主权变更;而美国占领军政府,更没有权益能处置占领地归属。 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1号决议》,决定将日本依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二十二条》,受委任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战略防区,并将置至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并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之管理当局。 然而,联合国安理会的《21号决议》中所指的托管领土却是:「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但值得注意是当时并「不包括琉球列岛」。 由于美国觊觎"假借"联合国组织名义,私自未经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同意协议书",擅自将属于中国的琉球列岛,以私相授受交予战败国日本持续窃占中国琉球列岛治理权益。 1947年9月23日,当时中国国民政府的国民参政会(全国人大组织)则是坚决反对联合国把琉球交予美国单独战列托管、或归属予日本,并要求在往后对日本和约中必须规定将琉球交还我国托管治理。 同年10月18日,行政院长”张群”出席国民参政会会议时,也提出“琉球列岛与我国(宗主权领土)关系特殊,应该归还我国”。 但美国拒绝了中国对琉球统治权的要求。美方表示,琉球应纳入美国战略托管网内,因为美国认为此乃其在西太平洋之一种任务,中国要求获得琉球,并不获得美国首肯同情。

由于战后美国的私心独霸,觊觎联合日本对抗中苏的势力范围,事故,日本根据与美国的私相授受为日本的战后法律依据依次窃占中国琉球列岛的主权。

于是根据以美国为首,美日非法的:
(1)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对日合约”::美军交还“奄美群岛”以北给予日本,而美日两国私自媾合,借此美军换得了能够持续非法窃占”奄美群岛以南的琉球列岛“。然而,该和约(第二章)第三条,仅规定日本对于美国向联合国所作任何将琉球群岛(琉球列岛)等岛屿置于托管制度下并以美国为其唯一管理当局之建议应予同意。该(条)约并规定在美国「提出此项建议采取确定性之行动以前,美国有权对此等岛屿之领土及其居民,包括此等岛屿之领水,行使一切行政、立法及管辖之权力。」该和约中并无任何条款,得解释为授权美国于任何时候将此等(琉球列岛)交与日本、或任何其他国家。」
(2)1952年2月10日,美国把《大隅群岛、吐噶喇群岛》的军事占领治理权非法交予日本窃占。
(3)1953年12月24日,美日两国签署“关于奄美群岛美日两国协议书”。12月25日,美国把《奄美群岛》军事占领治理权交予日本窃占。
(4)1968年6月26日,美国把《小笠原群岛》的军事占领治理权非法交予日本窃占。
(5)1971年6月17日,“大东群岛及琉球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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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9-9-12 09:43
《1944年蒋介石:日本主权不及虾夷岛(北海道)》日本主权《不及于 虾夷岛/北海道》的记载,是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前,在中国相关文献记载日本 的本部领土只限于:“本州 岛”、四国 岛“、九州 岛”早在:

日本三岛是清末民初时常 用的对日本的别称指当时日本 的本部领土:“本州 岛”四国 岛“九州 岛”,而且常常和英伦三岛相提并 论后来随著中国清朝腐败,日俄战争后,日本军国的崛起,日本趁势窃取原属於中国的北海道/虾夷的主权,从而殖民虾夷岛,并掩耳盗铃更改为北海道殖民地,就不再是日本三岛,而是四岛了。

清雍正八年(1730),水师提督「陈伦炯」于 《海国闻见录》则已见「日本三岛」的讲法 。

清同治九年(1870),日本外务省官员「佐田白茅」在其《征韩论》中更是露骨指出,若以日本为一大城池,那么,虾夷、吕宋、琉球、满清、朝鲜,皆可为皇国之藩屏也,满清可交,朝鲜可伐,吕宋、琉球可唾手而取也”。

清光绪三年(1877),清末首批驻日公使馆的外交官员「黄遵宪」曾随主官「何如璋」出使日本。在其《人境庐诗草》第三卷《由上海启行至长崎》中诗叙述赴日就任心情:「浩浩天风快送迎,随槎万里赋东征。使星远曜临「三岛」,帝泽旁流遍神瀛。」甚至其撰写《日本国志》也说:「「日本三岛之国」有似乎英……兵志。 」

民国十三年(1924),前中华民国总统「孙中山」,在讲三民主义时更是将「东方的日本」与「西方的英国的三岛」并列 :「……所占的领土不过是 「大英不列颠三岛」 像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这「三岛在大西洋的位置」,好像「日本在太平洋」一样民族主义 ;……英国 对待 属地 更是善用退让的手段顺应民权的潮流,像 爱尔兰 是《英国三岛》中的土地,英国始初本是用武力压迫民权主义;……像「西方三岛的英国」一年之中,所出的粮食只够三个月吃……,「东方三岛的日本国」每年 也是不够饭吃民生主义。」

民国三十三年(1944)元旦,蒋介石于告全国军民同胞书:
「联合国的陆海空军的战场,今年内就要他由我们中国移到《日本三岛》上面及其周围海面去作战,我相信照敌我两方最近的态势,只要大家执行共同作战所定的方略,必定可使日寇在太平洋上、印度洋上的兵力,片甲不返;若非他缴械投降,就是他葬身鱼腹,决不能再有退却生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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