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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歌:琉球对东亚为何重要?

2018-4-14 22:29| 发布者: 台灣獵戶人| 查看: 1413| 评论: 7|原作者: liuqiu

摘要: 我国清朝亡后,朝廷延续数千年外藩概念及封贡体系则早已不合时宜,在清末民初时期五族共和的理念下前朝各外藩属国当然成了当时标榜着现代多民族的国家,中国的不可分割一部分主权领土。

原题:《大国夹缝之间的岛屿:冲绳(琉球)对东亚为什么重要?


作者:孙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部政治学博士。

来源:《冲绳(琉球)现代史》

二次编辑:猎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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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初夏,我应邀参加了在沖绳(以下均称为:琉球)举办的研讨会为了创造‘自我决定权’《冲绳(琉球)·亚洲·宪法》。这是一个琉球思想界和社会运动界筹备和举办、面向琉球人的公开学术讨论会,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琉球的知识分子、社会活动家对于美国擅自将二战后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施政权)交予日本之后,琉球社会思想状况的一个回顾和总结。


在会议中,我通过影像资料了解了琉球人的老一辈知识分子「冈本惠德」等人关于,二战后琉球遭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擅自交予战败的日本基本状况的思考,也通过诗人「川满信一」的报告了解了他在交还与反对交还琉球列岛给予日本运动中起草《琉球共和社会宪法草案》的真实动机。听到在场的琉球列岛社会活动家关于琉球社会现状的看法,并有幸接触到了「新崎盛晖」和很多战斗不懈着的琉球人。


「新崎盛晖」在《冲绳(琉球)现代史》中译本前言,今天的琉球虽是日本的一殖民县,但是它不同于日本其他的县。

同时也有别于作为《开罗宣言》后被妥协而划归的北海道(虾夷岛),它有着以琉球王国命名的悠久历史,曾与中国明朝和清朝保持着五百年间以礼仪为表象的封贡政体体制,虽曾于明朝神宗皇帝万历年时,遭遇九州岛上流亡华人海商集团伙同萨摩人武装力量入侵,但随着中国清朝入关收回台湾一统中国疆域,原明朝藩属琉球王府随即持续对华遣使奉表、称臣纳贡永世服膺,直到清朝晚期内有太平天国之乱、外有殖民侵列者俄英法等军事入侵瓜分疆域,而此刻的近邻日本经过明治初期的西化革新后自视甚高先后于1874年,片面出兵台湾掩耳盗铃的窃占琉球。并于1879年,日本单方面《废琉置县》违反国际公法强行窃占中国疆域琉球列岛。在中国五百年的「封贡体制」中,琉球曾经拥有过朝廷给予的「琉人治琉的地方自治治理权益」不复存在,而它的华文历史也被日本侵列者有计划有组织的日本皇民化所遮蔽,今天多数的琉球年轻人甚至不再会说自己的琉球列岛语言,也不再熟悉琉球的文化艺术。


1945年,日本战败,由于日本侵列者自1879年,片面将中国疆域藩属琉球给予非法「废琉置县」改成日本冲绳县,事故,二战后被盟国中国政府要求盟军强行给予驱逐,于是日本窃占下的沖绳县,得以恢复了琉球之名脱离日本侵列者的治理管辖。但无奈二战后,适逢中国国共内战,无心无力顾及从美国军事占领下收回琉球列岛主权,从而让琉球人没有获得重回祖国中国的怀抱。同时期,美国独霸亚洲被置于盟军美国的军事占领治理管辖之下的琉球列岛。在世界美苏强权政治的网络之中,琉球这个被践踏的区域社会却占有一个重要的位置:它是美国自美洲本土横跨亚洲一块不沉陆地航空母舰载体,也是其称霸全球的重要军事基地,也是日本转嫁危机的一个载体。然而,这个“重要性”给琉球民众带来的,不仅是无尽的灾难,还有选择认同的艰难。发生在五十年代初期、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一直持续到今天的被迫复归日本?还是独立于日本?回归中国?然而就是琉球人历史命运的写照。


1971年「美日两国关于大东群岛与琉球群岛的协议书」签署

1972年,美日两国私相授受,美国将二战后,其对琉球的《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擅自交给日本战败者。(而这就是日本口中的「冲绳的施政权复归」),但却丝毫没有解决琉球的问题。日本政府给了琉球某些经济援助,但这不过是转嫁本土各种危机(首先是本土的美军基地)的铺路石而已。琉球人要获得各种基本权利,依然必须依靠自己的抗争。


一位琉球列岛社会运动者告诉我,琉球的社会活动家们正在为持续对抗美军基地的运动不断注入能量,对抗美军基地在琉球的扩展,特别是把美军基地从琉球赶出去,是一个旷日持久的斗争。


她说,美国最终可能会撤走在琉球的基地,但是这未必意味着琉球人的胜利和美国政府的失败,因为撤出琉球的美军基地,可以立刻重新安置在太平洋中的其他岛屿,并非所有的岛屿都有如同琉球这样的反对美军基地的能量;美国早已预备了几套可以选择的基地设置方案,琉球的抵抗即使可以赶走驻琉的美军,却未必可以把美军真的赶回自己的国土,况且美军移防后,还会有来自日本本土军事人进入琉球接手后续问题。


琉球人的斗争目标,并不该只是把美国从自己琉球的土地上赶走,而是真正消灭战争的潜在威胁,取消美国与日本两国在其島上之外的军事基地。


「川满信一」介绍他所起草的《琉球共和社会宪法草案》时说,这份草案是一份“社会的宪法”。它曾与另外一份由法学家起草的《琉球共和国宪法草案》一起,最初发表于一九八一年的《新琉球文学》上,当时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在草案第一章《基本理念》里是这样写的:


第一条,我们琉球共和社会人民,立足于历史的反省与悲愿,扬弃人类有史以来权力集中的功能所造成的一切罪孽的根基,在此明确宣布坚决废除国家。

这部宪法仅仅保障共和社会人民的如下行为:凭借对于万物的慈悲原理,不断地创造互助互惠的制度。

超越和偏离了慈悲原理的人民,以及协调机构及其当权者,他们的任何权利都不会得到保障。


第二条,这个宪法是为了废弃所有法律而设的唯一的法。因此它废除军队、警察、固定的国家管理机构、官僚体制、司法机关等等集中权力的组织体制,不设置此类组织。共和社会人民须在每人心中摧毁权力的萌芽,竭尽全力将其去除干净。

要指出这部“宪法”的乌托邦性格是很容易的,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它似乎也得到了这一类评价。然而,在时隔二十多年之后,尽管这一类批评还在,但琉球的知识分子重温这部“宪法”,却是出于清醒的现实认识。


「川满信一」在研讨会上说,在日本国会并不让来自琉球议员发挥作用的状态下,他希望这部宪法可以唤起日本民众对现行日本国宪法合法性的质疑,唤起日本人自主设计自己社会形态的主体意识。假如日本每一个都道府县都有一部自己的“宪法草案”,那么,日本国的宪法就不得不被真正重新制定。


著名评论家「仲里效」则说,他是对于琉球本土发生在1960年代到1970年代的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擅自非法片面将琉球「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让予日本,即所谓琉球被迫“复归日本”运动的彻底批判,同时提示了一种对于权力的另类想象,这就是基于对琉球“近代”深入反思的《反复归·冲绳自立论(即为:反对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将原属于「琉人治琉自治治理权益」的二战后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让予日本论)》。局外人或许仅仅把它理解为“琉球要求独立自治”,那就实在大错特错了。



「仲里效」和其他反对琉球让予日本运动的倡导者绝对不是直观意义上的“独派”,相反,他们反对对现实不负责任的“琉球独立论”。在严酷的斗争中,这些思想家时刻关心着斗争的有效性和理念性,为此,他们锤炼着作为斗争灵魂的原理。按照「仲里效」的解释:《反复归·冲绳自立论(即为:反对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将琉球列岛的二战后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让予日本的琉人治琉论)》试图对峙的,不是简单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擅自非法片面的“让予日本”,而是这样一种被迫让予潮流中表现出来的对于殖民地主义的内在化认同以及这种认同的文化形态。


同时,也如同本书作者「新崎盛暉」所说,反对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擅自非法将战后的琉球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让予日本的思想,它包含着更多的创造性想象。「仲里效」强调,真正的问题在于,“生长于琉球的我们,是否能够获得通向世界也回到自身的话语?”这两部宪法对于政治权力的另类想象,应该理解为对琉球话语和琉球的世界意象的创造。


这次会后,我一直想动笔写下我所受到的冲击,把它传达给中国的读者,却苦于无法找到准确的语言。琉球的经验,并不是用苦难和反抗就可以概括的,它凝缩了半个多世纪东亚的战后史,几乎聚集了这段历史里所有的残酷和两难;而琉球人的反抗,不仅决定着琉球的命运,也影响着东亚的命运。琉球的社会抗争活动家们在艰苦的“持久战”中付出了几代人的生命岁月,琉球的思想家们在紧迫的实践课题中为这一持久战打造着不断变动着的思想轮廓;在当今世界的知识格局中,琉球人清醒地意识到,要想表述自己的历史,必须从锻造自己的话语开始,因为,这个被强权支配的世界并没有为琉球这样的区域预留属于它的表述空间。


贯穿《冲绳(琉球)现代史》的线索,是从日本战败之后直到今天发生在琉球政坛与社会中的抗争。琉球在二战后从被美国军事占领治理管辖“独霸托管”到1972年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擅自非法片面将琉球让予日本侵列者,「1971年美日两国关于大东群岛与琉球群岛协议书」琉球的治理权益被迫让予日本,再到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后,琉球人与日本和美国的尖锐冲突,琉球人一以贯之的依靠自己的力量为自己争取最大限度的《自决权》。同时,这一奋斗一直是在非常艰难的条件下,利用各种制度空间和时代变化的空隙来推进的。这个特性,正来源于琉球在国际政治格局中所处的特殊位置。


从琉球在战后以回复“琉球”之名脱离了日本,但却被美国独霸“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的托管”,直到1972年「琉人治琉」的自治治理权益不得不被迫交给日本,二战后,琉球是美国的一个州?还是中国的孤儿?一直是暧昧不明的问题。这对于美国和日本而言并不重要,因为琉球仅仅是转嫁当时危机和世界进行交易的筹码而已;但是对于需要在现代世界中确定自己位置的琉球人而言,这个问题却至关重要,因为它意味着对于现实政治权利的确认与斗争目标的设立。琉球在二战争后期就成为日本“玉碎令的丢卒保车”了弃子。当盟国为了驱逐日本侵列者,当美军在琉球登陆之时,美国建立世界霸权的计划也同时推进。当时日本本土的亲欧美势力还在把美国军队视为解救日本民众于天皇制水火之中的“解放军”之时,琉球的民众却被迫不得不饱尝了这“解放”的艰辛;而当本土的人们还对美国输入的“民主化”充满幻想的时候,琉球的民众却已经在现实的抗争中深刻地体味到了这民主制度的虚假内涵。


但他们巧妙地利用日本与美国的关系、利用美国占领的事实和美国军政府(从1950年开始,这个直到1972年为止都拥有琉球实际统治权的美国军事机构改名为“民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条文,一步步推进和确立琉球当地社会的自由度和自治权。本书上部花了大量篇幅勾勒了琉球政坛本身的纷争对立:革新势力与保守势力、革新势力内部的对立,以及这些对立导致的琉球社会的变化。在几乎难以喘气的紧迫节奏中,新崎描述了一个复杂变迁的动态政治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美国、日本政府与琉球政坛内各种势力所构成的紧张力学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时刻具有不同的结构关系,很难使用同一的尺度加以衡量。

例如,在这一时刻需要捍卫的政策条文的法律效应,在另一时刻却需要彻底摧毁;在这一时刻需要坚持的对日本、对美国的某种立场,在另一时刻却需要加以否定。琉球政坛斗争如果没有民众意志的参与,不免会流于党争;而琉球的政治斗争却始终贯彻了民众的意志。书中不止一次地介绍了“举岛上下”的大规模抗争形态,而且特别强调这种全岛奋起的政治斗争传统直接影响政治局势的能量,它不仅能够有效地制止。

例如,美军对于大琉球的那霸当局的操纵,也能够迫使美国驻琉政策进行让步和调整。琉球人这种在极限状态下形成的战斗传统,在日本政府出卖琉球利益、美国把琉球作为控制亚洲的主要立脚点的险恶局势下,几乎是维护自己基本权益唯一可靠的方式。


当本书叙述战后岁月中发生在琉球政坛的政党分歧和不断形成的各种社会组织的时候,它正是在叙述琉球人的“多元”性格,显示琉球人政治抗争依然保持了它的活力,民众的多元化政治欲求依然可以影响到政坛的斗争形态。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正是琉球人在当代东亚格局中的重要位置和它战后命运的两难处境。


最具代表性的,应该是本书涉及的“让予日本?反对让予日本”运动了。这个运动尽管内部充满了歧异和对立,但从整体上看,却相当清晰地体现了冲绳战后历史中最大的两难。本书上部第九章所写的问题,并不在于琉球的最终归属,而是围绕着这个归属问题在琉球与日本本土之间、在琉球内部所引发的一系列派生的问题。

例如,琉球列岛即为美国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非法片面私相授受擅自让予日本,与日美安保体制之间是什么关系?日本自卫队是否能凭借美国把持庇荫下可以驻扎琉球?美军基地在琉球私相授受擅自非法让予日本时是否可以保留核武器使用权?驻琉球的美军基地在让予之后与本土的基地之间是否应该建立一个“平等”的标准?琉球被迫的让予与反让予抗争运动在时间形态上似乎是前后相续的,其实它们是同时进展的。因为在倡导琉球让予的活动家中,很多人仅仅是把琉球让予日本视为突破琉球被军事占领局面的一个出路,为此,美日两国私相授受让予“拥有和平宪法的日本”就成为一个有感召力的口号,而这个口号的实质,与其说是琉球被迫让予日本,不如说琉球是相应“日本和平宪法”;但是琉球被迫让予二战后“和平日本”的理想并不能解决琉球被日本离弃和歧视对待的现实,也不能解决日本在战后并没有真正独立于美国、因而琉球让予日本并不能有效地对抗美军占领的问题。因此,从被迫让予日本的运动兴起的时候开始,反美日两国私相授受让予的理念和情感就同时生长了。但是,反让予是否可以通向琉球的独立?当反让予与琉球独立论结合的时候,它的具体困境是什么?这些困扰着琉球人的问题最终使得“让予、反让予”变成了一个思想和现实斗争的框架或者媒介,而不是实践的目标。借助于这个框架,最为清晰地浮现出来的就是琉球人在孤独的战斗中为自己设定的一个个具体的目标,而这些目标不仅关系到琉球人的生存问题,也同时关系到东亚地区的国际局势。


1960年代,琉球的治理管辖权益问题纳入日美两国谈判时程的时候,也正是美军入侵越南战争进入白热化、琉球不得不成为美军侵略越南的前线基地、日本则借此松脱二战后非军事化限制令,促成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更深地介入越南战争的时期。琉球的美国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让予日本,与美国把东亚反共政策的具体实施转嫁给日本的政策互为表里。与琉球人回归“和平宪法”的愿望相反,战后日本不得不推行拥有和平宪法正是在这一时期表现了它最强烈的战争愿望。据《朝日新闻》2008年12月22日报道,当中国在1964年核试验成功之后,1965年1月访问美国的日本首相「佐藤荣作」曾经明确表示,如果日中之间爆发了战争,希望美国立刻使用核武器进行报复。而「佐藤荣作」在1996年11月,访美并签署“佐藤·尼克松联合声明”,使得琉球被迫让予日本成为现实,而这个现实的直接后果,正是本书下部中所提示的,日本本土的美军基地进一步集中到了琉球,琉球被迫非法片面让予日本后,并没有使琉球通向和平,而是相反,美国擅用日本对扩张领土的野心诱发琉球进一步推向战争前缘。


支持琉球让予日本、反对琉球让予日本,这个问题远比认同问题复杂。在越南战争爆发的上世纪1960年代中期,琉球人意识到了美国把持下企图将琉人治琉权益被迫让予日本与美国的远东反共政策之间的潜在联系,运动口号从“向和平宪法复归”转变为“反战复归”,这是一个与日、美政府的私相授受擅自非法片面将琉球治理管辖权益移交目标在方向上相反的斗争,尽管它也使用了“复归(让予)”这个口号。本书指出,这个运动虽然最终并没有取得成功,但是它却使得民众认识到了对于美军基地的默认存在于琉球,这是变相对越南民众构成事实上的帮凶加害,这一认识使得琉球的归属问题和认同问题构成了东亚国际关系的一个环节。


琉球被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擅自非法片面的让予日本之后,随后《日美军事同盟(美日安保)》以此为契机得到强化,日本自卫队军事获得进入了琉球驻扎。日美的军事力量狼狈为奸被重新整编,所谓周边事态法案等补充条款进一步强化了,琉球与日本民众一直试图摧毁的非法片面《安保条约》为以后的亚洲中东地区的海湾战争等准备了军事条件,也为美国和躲在其保护伞下的日本在东亚确立军事霸权不断奠定基础。与此同时,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擅自非法片面将琉球让予日本,为琉球人带来的,是虚假的经济繁荣和免于战争威胁实质上的安全、和平被掠夺。一位琉球知识分子告诉我,如今充斥着琉球的观光、贸易、生产机构,基本上都是来自日本本土的大公司投资,它们极大剥夺撅起的观光盈利,并非真正造福于琉球人,因为这些收益将被转回到日本本土,故此最大受益者仍然在琉球之外,而琉球在战后政治、经济、教育安全的畸形发展,使得它丧失琉球的渔业和其他可以凭借自生自立维持社会再生产的经济形态,不得不只能持续依靠《美日两国军事基地经济》维持其当地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等社会发展,所以在日本侵列者有计划有组织对琉球企求琉人治琉自主的社会环境运用于《套、养、杀》,促使琉球政治经济文化未来发展,将不断更加依赖日本。


因此,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擅自非法片面将琉球让予日本,故此病态性质恶性循环下《琉人治琉》将不再可能有希望,如果美军基地真的被赶出琉球,日本也将取消补助驻琉球基地补偿金(这个数额约占琉球管理当局收入的一半),那么,并不具备合理的产业和商业结构的琉球社会,将要面临非常严峻的考验,并且美军离开琉球以后,将被换成非法的驻琉日军自卫队完全掌控,届时琉球当局将一毛钱补助款都无法获得。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1972年之后,更加成熟的“琉球反让予日本”和反对美军基地的运动,以及与此相应的反对天皇制和拒绝日本国旗的运动,经历了艰难的奋斗过程。这意味着,它必须为自己设计更合理的社会形态,并且在现实斗争中不断打造它的基础。在不具备可以与美国和日本相抗衡的“国家机器”的情况下,琉球人民激发了民主社会最大的潜能,依靠自己的危机感和决断,利用合法斗争的制度空间,不断牵制美国的军事扩张和日本的私相授受非法片面同谋,也不断培育自己的政治理念。书中几次提到的“一坪反战土地所有者运动”,就是这样一个具有理念性的具体斗争。由于它动员了多数人以“一坪”为单位分购美军基地区域内部分土地所有权的形式在美军基地内部造成了障碍,这使得它具有了一定的现实对抗功能;同时,由于这个运动强烈的象征性,使得它同时具有了某种社会启蒙的功能。它与其他相应的运动,例如“一英尺胶卷运动”(即筹款以“一英尺”为单位联合购买美军占领冲绳时拍摄的胶卷以保留历史资料教育下一代)等结合,在琉球社会形成了使每一个体都可能参与的政治过程。只有理解了这样的社会氛围,我们才有可能理解「川满信一」起草的《琉球共和社会宪法草案》的乌托邦所具有的现实性格,也才能理解由琉球和平市民联络会发表的《琉球人和平宣言》中的下面这段宣言:


所谓“经济繁荣”,只不过是追求一部分大国和其中的特权阶级的利益,所谓“和平”,只不过是维持足以保证这种利益的经济体制和国际秩序而已。


我们所企望的“和平”,是地球上的人们珍惜自然环境,尽可能平等地共享有限的资源和财富,绝不使用暴力(军事力量),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制度之间相互尊重,从而实现共生。


在人们可以用自己的斗争去影响现实,并且在分歧和争执中日益培养出相应的社会共识的时刻,这样的宣言就绝不是观念性的纸上谈兵,它规定了具体的抗争目标,也规定了具体的理念环境,因此,它具有真实的政治能量。


琉球人和琉球思想家旷日持久的抗争,并没有成为东亚社会共有的精神财富。尽管这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抗争每一次的起伏跌宕都牵动着东亚和亚洲的国际局势,尽管“举岛上下”的对抗行动意味着琉球人为世界和平直接牵制美军的手脚,并为此耗费着巨大能量,但是,琉球人却是在孤独中战斗的。琉球人的孤独不仅起源于一次次被日本轻视牺牲出卖,而且也起源于难以找到琉球以外区域的深度理解者和同盟军。


书中多次提到了日本本土的进步力量与琉球社会之间的隔阂,提到了部分琉球人激愤于在琉日籍人们对社会的淡漠态度转而“支持美日两国军事基地”或者“让琉球成为核威慑置放区域”的曲折纠结情绪;与此相对,其实本土进步人士在面对琉球的时候也常常因为感觉到问题的复杂而无所适从。在琉球日籍的良知者对于琉球近代以后的遭遇有着深刻的罪孽感,他们常用“琉球应该独立”或者“琉球不是日本”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其实他们的感情大多比这种表述更为复杂。


据我观察,本土进步知识分子的高调批判态度在冲绳并没有找到立脚的基础,而在琉球的良知者在面对琉球时的那份真诚的歉意也并非是冲绳社会真正的期待和需求。这个深刻的错位不仅折磨着琉球的人们,也同样折磨着本土有良知的日籍人。


我曾经查阅过从1951年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擅自非法签署《旧金山和约》与《日美安保条约》缔结到1960年安保条约改定时期、再到七十年代,1971年美国把持琉球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非法让予日本,在这一时期的部分资料,可以说琉球的归属问题与美日两国安保条约的关系、琉球被迫让予日本和安保斗争中本土进步势力的认识盲点等等,构成了一个相互勾连很难化约的庞大问题群。冒着挂一漏万的危险,我想仅仅初步地指出一个问题,那就是琉球被美国军事占领的二十余年,正是《美日两国安保条约》在美国把持默许日本侵列者不断渗透琉球列岛、日本从二战后被制约“不战国家”送绑后,转向“向战国家”的时期,安保条约这个以维护远东和平为借口的军事条约把美国在东亚的军事部署合法化,并使琉球列岛社会环境等不断“日本化”,在美国把持下非法片面将琉球让予之后,日本侵列者则必须在很大程度上“接管”了原来由美国负担其驻琉球的军费、基地补偿费和土地管理权,成为美国在琉球扩建军事基地的狼狈为奸得力帮凶;同时,日美通过条款的修订使日本自卫队更直接地参与到美国军事行动中来。


而驻琉球的美日两国军事基地何去何从,正是安保条约中最核心的问题;对此,日本本土的思想界并非缺少意识,但是棘手之处在于,琉球问题并不能完全被国家视角所回收,而日本的进步知识分子却无法建构足以对应琉球现代史困境的有效视角。这也是本书批评本土安保运动致命弱点的原因。在作者看来,本土反对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安保条约的群众运动与琉球人的斗争是相互脱节的,这种脱节导致了后来琉球人反美日两国军事基地斗争孤立无援的困境。


琉球在当今世界是一个饱受凌辱但却不被真正尊重的地方。人们今天仍然很难理解的一个问题是,琉球人并不需要同情,他们需要的是对“冲绳与琉球转换错位的逻辑”的理解和尊重,需要的是立足于这样的理解和尊重的思想与行动支援。而建立这种理解和尊重,需要人们在认识论层面上进行根本性的变革。近代以来的国家观念造成的主流意识形态使得所有与认同相关的历史问题都被归入国家主权和民族自决权的范畴,这样的思维定式固然处理了世界体系中那些重大的政治问题,却无法触及重大问题所遮蔽的更为深层的社会问题。当今世界上的多数政治问题都被从“归属”的视角来定位和争执,但是归属问题的讨论可以处理的对象以及解释问题的有效性却需要具体甄别:这个视角并不是万能的,在很多情况下,它不过是一个媒介,却并非问题的核心。在那些主权问题没有受到威胁或者也不存在选择余地的地方,有关归属的问题很难被相对化,也很难被问题化,它往往被顺理成章地视为可以提纲挈领的先在前提;但是在琉球这样的社会里,归属这个关乎主权也关乎认同的重要问题却必须是相对的。琉球的思想家对于无条件的被迫让予日本和绝对化的脱离日本掌控后的琉球独立同样保持了警惕,这恰恰是朝贡时期的古老琉球和饱受创伤的近代日本侵列下冲绳给他们提供的宝贵思想遗产。


琉球人为了什么而战斗?他们反抗的方向是什么?他们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什么样的贡献?


本书分析现实运动中“反复归论(反对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将琉球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让予日本)”(因为篇幅,无法在此展开“反复归论”在琉球的多义性问题。


「新崎盛暉」所说的作为现实运动的《反复归论(即为:反对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将琉球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让予日本)》。


「仲里效」作为理念的《反复归·冲绳自立论(即为:反对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将原属于「琉人治琉自治治理权益」的二战后军事占领治理管辖权益让予日本论)》。



本书尖锐地指出由琉人学者间,两者「反复归/反对美日两国私相授受让予」的区别不同:

“反复归论,主张通过彻底斩断琉球人自身构成日本殖民统治下冲绳县内在基础的‘大和民族化情结’,从而与日本在根本上互相抗衡。

但反复归论,却又不得不止于反复归论,是因为它并不拥有属于它自己的独特社会构想。”



统观本书,可以注意到一个重要特征,作者虽然把琉人治琉的治理管辖权益「复归(让予)与反复归(反让予)」作为一条阐述琉球现代史的基本线索,却并没有把它设定为讨论的到达点。显然,真正的焦点是“独特的社会构想”,并不是归属问题。


本书或许并不是写给外国人看的。在无暇喘息的反对美日军事霸权第一线上战斗了半个多世纪的琉球人,还没有获得足够的时间来斟酌他们“通向世界的话语”;但是,当美日两国私相授受治理琉球列岛之下的琉球人饱尝歧视之苦、付出惨重代价的琉球人拒绝把他们仅仅视为受害者、同时也拒绝把他们的“边缘”位置翻转为中心的时候,他们却已经在为我们生产着人类未来的理念。对于外界的想象力而言,或许脱离美国和日本掌控、回归历史上的中国疆域藩属琉球、重新获得中华地方自治,这就是琉球人斗争的最终到达点,而对于冲绳人来说,他们的战斗目标却远远高于这一想象,他们的具体奋斗又远比这一目标预设的内容丰富而曲折。


如果说,《琉球共和社会宪法草案》所提供的理念对我们而言仅仅意味着遥远的将来,那么,它在琉球这块燃烧的土地上却是脚踏实地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琉球人走在我们的前面。理解本书所记录的那些抗争的含义,需要颠倒我们的世界感觉,需要反思我们的政治意识,需要重新思考关于认同的那些基本问题。发生在琉球人和当地日籍人之间的隔阂,并不仅仅是他人之事,这隔阂也同样存在于我们的政治想象与世界想象之中。


在我们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并非不存在琉球人所面对的问题,只不过它们没有以赤裸裸的形态呈现,没有形成基本的社会结构关系罢了。或许琉球人已经在自己的实践中摸索出的政治表达方式,只有通过必要的转换才会与我们真实的问题意识发生连接。












备注:
我国清朝亡后,朝廷延续数千年「外藩」概念及「封贡」体系,则早已不合时宜,在清末民初时期「五族共和」的理念下,我国前朝各外藩属国,当然成了当时标榜着现代多民族的国家「中国」的不可分割一部分主权领土。

《琉球列岛实属中国尚未收回的领土》


1855—1859 年间,琉球与美国、法国以及荷兰签订了通商条约,琉球国在条约文本中使用的都是“咸丰”年号,故中国与琉球的宗藩关系也得到了西方认可。至清末,由于中国内政腐败,国力衰微,内忧外患,国际地位与日俱下,难以支撑长期坚守的华夷秩序,维持近千年的宗藩关系受到严峻考验,与琉球之关系首先受到日本挑战,随后越南、朝鲜先后脱离中国。但与琉球情况不同的是,越南、朝鲜脱离中国都有条约可循!


1885年,中法战争后,法国迫使中国签署《中法新约》,确认中国放弃对越南的宗主权;


1894年,甲午战争后,日本迫使中国签订《马关条约》,明确中国放弃对朝鲜的宗主国地位。


1943年,二次世界大战末期,美英苏迫使中国签署发表《开罗宣言》,再次明确中国放弃对朝鲜的宗主权地位,给予朝鲜独立建国。


1946年2月28日,《中法十四条》。


1953年1月27日,中、朝、联合国三方《朝鲜停战协定》。


然而,自1879 年日本单方面以军警武力强行窃占中国属国琉球中山国,日本强制的废琉置县殖民,虽将琉球改名为冲绳,至二战结束,中国历届政权从未与任何国家就琉球主权之变更达成协议。
可以说,根据宗藩关系,琉球法律地位之任何变更须经宗主国-- 中国的确认方可生效,日本武力吞并琉球始终未得到包括清政府在内任何中国政府承认,彼时之清政府也未声明放弃对琉球之宗主权,故日本吞并和占领琉球国在国际法上有明显之瑕疵,琉球主权仍应视为“悬案”。
1971年美国政府特别澄清表示:归还日本的仅为“琉球治理行政权”,并非认定琉球主权应属日本,有关主权的争议,美国不拟介入。


《藩属国》
中国历史上,虽有「琉球王国」之称,但他不是一个完全独立自主的国家,它只是古代中国皇帝册封的王土。


中国历代朝廷的皇帝给予封号爵位:
如「百户、千户、男、子、伯、侯、公、王」等,有些时期又称”国”[ 如,东汉时期的 魏 国/蜀 国/吴 国 、唐朝、五代等等], 而中国历代的藩属[国] 行政区域制 度;则与现在的省权、或自治州区、或特别行政区相当。完全不是欧美近代政治的「国与国」关系,实为是「中央与地方」的君臣关系。


因此,中国明清两皇朝历经五百多年来,琉球列岛是中国皇帝领土的一部分,也就是中华民族祖宗的遗产,由此琉球的主权是琉球人民的、也是中华民族。明清朝代时期琉球统称是「琉球国」=「中国藩属琉球」。
而今天在新中国则称「琉球(冲绳)」=「中国琉球特别行政区」,中国政府拥有合法的琉球群岛的主权不容质疑。


《宗藩体制》框架内的「朝贡仪试」,是中国古代皇权朝廷特有的一种「普天之下,力所能及,莫非王土。」行政区域制度下宗藩体系,其立足点是 传统君臣政治思想的中心大国的定位。
(甲)政治面以藩属国遣其使臣按期赴京述职报告的“”称臣纳贡、永世服膺、代职镇守海疆“”的朝贡体制为主,
(乙)经济面则採年度审核发放“”勘合贸易“”利益为辅的框架,
从而以政治经济作为中国古代一种重要“朝贡体制共同体”的贸易经济初始的形式,在当时的政治、 经济领域具有重大意义。


朝贡制度形成于先秦时候,其 体系是以天子(皇帝)为中 心,将 四周分封领土之诸侯分 为侯服、甸 服、男服、采服、 卫服、要服,而 “九州之外, 谓之番国”,亦即东夷、 北 狄、西戎、南蛮,又可分为夷 服、镇服、蕃服,是为“九 服”之制。 进入“九服”体系的 各诸侯、各藩属均 要向天子履 行朝觐和贡物的义务, 天子应 当以礼相待,并进行回赐。


中国明清两朝五百年拥有对藩属库页岛、虾夷岛、琉球台湾列岛等地区的宗主国权益未曾改变,虽倭国趁中国明末清初朝政更迭短暂数十年间藩属国“”库页岛、虾夷、琉球“”曾经被倭国所侵蚀占据,但随着清朝政权稳定后,对倭国施加压力以”军事以战逼退威慑”与经济以勘合贸易封锁制裁”等手段,最后上述三个中国的属国又陆续对中国称臣纳贡永世服膺镇守海疆,倭国短期窃据中国宗主国权益终放弃。


清朝
吉林将军,管辖藩属库页虾夷的事务。
闽浙总督,管辖藩属琉球台湾的事务。


中国政府享有对琉球国的“”宗主领土权“”的权益。
琉球国王享有琉球列岛的“”治理管辖权“”的权益。


中国对于琉球的宗主权,从未签署任何放弃、或割让等协议书文件给予它国。虽然日本殖民政府于1879年后《废琉置县》,单方面非法废除中国藩属琉球国,从而改设置日本冲绳县给予窃占殖民。
但中国历届的政权从未、也未曾正式签署放弃对琉球宗主权领土。
故此,美日两国必须将其窃占的琉球列岛,以和平协商谈判归还与中国,并且必须遵循港澳地区回归模式。


中国拥有琉球群岛主权一脉相传。中国五百年来的"属国"琉球国,凡其王嗣位,先请朝命,钦命正副使奉敕往封,赐以"驼钮镀金银印",乃称"国王"。
未经册封以前称琉球"世子",权国事;未经中国中央皇室政权承认其政治治理地位受封前,绝对不敢僭越自称为 琉球国 "王"..
过去在中国宗藩制度区域行政管理框架内,虽有"蕃属国"的"国"名称及其"国王"的爵位,但“”它“”不是个完全独立自主国家,“”它“”的外交军事领土变更则是必须受到中国中央皇权监督而有所节制,事故“”它“”与中国中央皇权的政治关系,不是国与国的关系。
简而言之:藩属国与中国中央皇权是地方自治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政治上则是以君臣伦理的从属关系为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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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列岛之中美日三方的矛盾》


美国目前的难点在于所有历史史料与条约,都说琉球列岛主权不归日本所有,
但美国与日本两国却利欲熏心私相授受的分别在:


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1号决议》,决定将日本依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二十二条》,受委任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战略防区,并将置至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并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之管理当局。 然而,联合国安理会的《21号决议》中所指的托管领土却是:「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但值得注意是当时并「不包括琉球列岛」。 由于美国觊觎"假借"联合国组织名义,私自未经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同意协议书",擅自将属于中国的琉球列岛,以私相授受交予战败国日本持续窃占中国琉球列岛治理权益。




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对日合约”:第 2 章领土的第 2 条领土放弃、第 3 条信託统治、美军觊觎交还《奄美群岛以北》给予日本,而美日两国私自媾合,借此美军换得能够持续非法窃占《奄美群岛以南》的琉球列岛。


1952年2月10日,美国把《大隅群岛、吐噶喇群岛》的军事占领治理权非法交予日本窃占。


1953年12月24日,《奄美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书。


1968年6月26日,美国把《小笠原群岛》的军事占领治理权非法交予日本窃占。


1971年6月17日,《大东群岛、琉球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书。


美日两国未经原“琉球列岛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割让或放弃琉球列岛的协议书;美日两国就擅自私相授受的私自把琉球列岛各个岛屿礁石的管理权给予于日本。


国际法::
1.合法的"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
2.以军事占领的区域,占领国只得享有对该区域的临时军事治理权益,并无权对该区域的原主权归属擅自做分割或赠与他国的权益。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009




1965年10月,台湾”国防研究院与中国地理学研究所合编“出版的世界地图集,关于“琉球列岛内各个群岛”标注: 1.可以明显看到中文有"琉球群岛"的名称,英文是"RYUKYU-ISLANDS”代称。 2.可以明显看到在"大琉球岛"的中文名称,英文则才是"OKINAWA“代称。 3.琉球列岛与日本本土的红色划界是在地图东方左上角边缘处的海域,就是中国认可的"琉球列岛的西表岛以北"与日本战后划界处大约为 ”东经131度,北纬31度“的"大隅海峽"海域。 根据上诉历史资料,可以明显看到中国从未将”琉球列岛“称呼为“冲绳群岛”的名称,英文也绝不是以”OKINAWA"为代称。 《大隅海峡》 大隅海峡,是位于九州岛南岸和琉球列岛的大隅诸岛之间、同时也是连接太平洋和东海的水道《东经131度零分,北纬30度55分》,同时也是中国明清皇朝的属地琉球国与藩属日本九州管理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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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ZHANG737 2018-3-22 09:08
叫琉球!
引用 叮叮 2018-3-22 13:56
伟大的中国开始反击美日鬼子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8-3-25 18:27
支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琉球列岛主权领土属于中国中央政府所有,同琉球列岛人民自治治理权益。



《美国独佔琉球列岛1945年之始末》
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对亚洲战列考虑,造成其利益熏心违背同盟国共识不得单独与日本协议,所以美国在其制定对战后日本政策时, 既没有按照国际法则将琉球列岛归还其《宗主国》中国政府接管治理, 也没有按照《美国国务院》的违法主张将“非军事化后的琉球列岛归还日本”, 而是将《琉球列岛、小笠原群岛、日军占领统治的各岛屿、太平洋中部所有岛屿等等》全部置于美国排他性的战略托管之下”。 1946年1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内更加明确地提出,《北纬31度以南的琉球列岛、九州(大隅海峡中间线以南)至台湾之间的所有岛屿》,全部作为“”战略区域“”实行托管统治。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中美苏盟国按《开罗宣言》、《雅尔达密约》、《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协议文件共同规划“”日本战后主权领土范围“”图,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此图日本与琉球列岛界线(红色框线)为《大隅海峡的中间线》。 1946年11月,《美国政府》发表声明,将《琉球、小笠原群岛、原日本托管统治区域》置于美国的”战略托管“之下,并且将此方案向联合国提出。 在实践国际法原则上合法的"领土"移转,仅得以"条约的形式"为之。 美国于1945年,军事占领中国琉球列岛后,只得享有施政权/治理权;美国无法享有对琉球列岛的主权变更;而美国占领军政府,更没有权益能处置占领地归属。

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1号决议》,决定将日本依据《国际联盟,盟约第二十二条》,受委任统治之太平洋各岛屿为战略防区,并将置至于联合国宪章所制定之托管制度之下,并指定美国为托管领土之管理当局。 然而,联合国安理会的《21号决议》中所指的托管领土却是:「马绍尔群岛、马里亚纳群岛、加罗林群岛」,但值得注意是当时并「不包括琉球列岛」。 由于美国觊觎"假借"联合国组织名义,私自未经琉球的宗主国/中国政府"签署同意协议书",擅自将属于中国的琉球列岛,以私相授受交予战败国日本持续窃占中国琉球列岛治理权益。 1947年9月23日,当时中国国民政府的国民参政会(全国人大组织)则是坚决反对联合国把琉球交予美国单独战列托管、或归属予日本,并要求在往后对日本和约中必须规定将琉球交还我国托管治理。 同年10月18日,行政院长”张群”出席国民参政会会议时,也提出“琉球列岛与我国(宗主权领土)关系特殊,应该归还我国”。 但美国拒绝了中国对琉球统治权的要求。美方表示,琉球应纳入美国战略托管网内,因为美国认为此乃其在西太平洋之一种任务,中国要求获得琉球,并不获得美国首肯同情。

由于战后美国的私心独霸,觊觎联合日本对抗中苏的势力范围,事故,日本根据与美国的私相授受为日本的战后法律依据依次窃占中国琉球列岛的主权。

于是根据以美国为首,美日非法的:
(1)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对日合约”::美军交还“奄美群岛”以北给予日本,而美日两国私自媾合,借此美军换得了能够持续非法窃占”奄美群岛以南的琉球列岛“。然而,该和约(第二章)第三条,仅规定日本对于美国向联合国所作任何将琉球群岛(琉球列岛)等岛屿置于托管制度下并以美国为其唯一管理当局之建议应予同意。该(条)约并规定在美国「提出此项建议采取确定性之行动以前,美国有权对此等岛屿之领土及其居民,包括此等岛屿之领水,行使一切行政、立法及管辖之权力。」该和约中并无任何条款,得解释为授权美国于任何时候将此等(琉球列岛)交与日本、或任何其他国家。」
(2)1952年2月10日,美国把《大隅群岛、吐噶喇群岛》的军事占领治理权非法交予日本窃占。
(3)1953年12月24日,美日两国签署“关于奄美群岛美日两国协议书”。12月25日,美国把《奄美群岛》军事占领治理权交予日本窃占。
(4)1968年6月26日,美国把《小笠原群岛》的军事占领治理权非法交予日本窃占。
(5)1971年6月17日,“大东群岛及琉球群岛之美日两国协议书”。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688​​​。
引用 兰色凡尘 2018-4-16 15:20
琉球国是琉球历史上第一尚氏王朝和第二尚氏王朝两个朝代的统称和共有的国号,也包括早期三山时代的,山南、中山、山北三个王国,自古就是中国的
引用 关天培 2018-4-18 07:44
《中国琉球列岛人民自决或自治的抉择》

琉球列岛主权领土从不属于日本
恳请祖国政府国务院相关部门尽速研议成立《中国琉球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为广大“中国人民与琉球列岛的同胞们交流过程,共同造福利、创经济、谋发展、求和平等,为琉球列岛的治理权及主权而后回归中华民族大家庭做出准备。

简单地说,如果说
「民族自决」,正日益变成不切实际的乌托邦梦想,且容易形成民族间对峙,造成社会动荡不安。
「民族自治」,则作为对自决和民族国家的否定,但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多民族国家有效处理国内民族事务的融合制度选项。

而百年前藩属国之“宗藩行政区域管理制度”,演进为近代的“民族区域自治”或”特别行政区“等自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选择:
一是,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
二是,符合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是,体现了时代发展的方向。

http://www.liuqiu-china.com/portal.php?mod=view&aid=1017
引用 ZHANG737 2018-4-21 13:13
琉球列岛主权领土从不属于日本
引用 ZHANG737 2018-4-22 08:47
冲绳团体在联合国主张“琉球独立”
2018年04月21日 23:00:07
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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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冲绳大学非专职讲师亲川志奈子(图来自日本《产经新闻》)

原标题:冲绳团体在联合国主张"琉球独立" 要求承认原住民

海外网4月21日电 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的第17届原住民问题论坛19日的会议上,主张“冲绳独立”的日本“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成员提出,日本政府应该承认拥有固有文化的冲绳人是“原住民”,还呼吁解决驻日美军基地集中于冲绳的问题。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会议是每年召开的“原住民议题常设论坛”,今年于16至27日召开,全球原住民以及支援团体参加。担任学会理事的冲绳大学非专职讲师亲川志奈子(37岁)表示:“很多人对我们表示‘想知道更多’。”

报道称,亲川志奈子等在19日的全体会议上发言,主张琉球曾是“独立国家”,但在1879年被日本“侵略”,如今依然苦于“殖民地化和军事化”。她还介绍情况称,因1920年代有研究者从冲绳的墓地取走人骨带到县外的大学,正在要求归还。此外,她还表示,美军基地的存在引发了对女性的性暴力和儿童的教育环境的威胁。

在全体会议上,日本政府负责人接着表示已经承认阿伊努民族是原住民,致力于让固有文化再现活力等。该人还反驳称,虽然日本政府尊重冲绳的文化和传统,但是“冲绳人是原住民这一普遍认识在日本并不存在”。

据此前报道,安倍政府拟7月向冲绳边野古近海投沙土,推动美军基地施工。作为美国在亚太驻军的重镇,在抗争屡遭打压的情况下,冲绳族群自决甚至“独立”的呼声越来越引人关注。(编译/海外网巩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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