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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理论具有根本性错误!!!

2011-9-29 14:31| 发布者: 风在手| 查看: 1121| 评论: 1|原作者: 宋安群|来自: 新浪

摘要: 宋安群研究员这篇文章2005年发表以来,越来越多事实证明依据“基因理论”的“转基因技术”培育的所有转基因作物全部对环境、生态、生物多样性、动物与人类健康大部分方面以至全部方面造成危害,而非有益,培育的所有 ...
基因理论具有根本性错误!!!

通过试验我们清楚看到,作为生物的遗传物质并非细胞内的某一孤立物质,而是细胞本身是一个整体,有整体统一的运动规律,它制约着里面所有物质的运动(这在后面还要进一步讨论)。

二、从理论上分析”基因”理论的错误

本来,在前面《“获得性状”的遗传》一文中,我们用事实充分证明了获得性状能够遗传,并有其遗传规律后,就可对基因理论能否成立下结论。因为从遗传学角度看,若证明了获得性遗传是客观存在,基因理论就不能成立。但是,对非专业的一般读者来说,不会相信就这么简单地能否定基因理论。所以为了让大家都能看清与理解基因理论的错误所在,本文则从该理论的源头讨论起,即从孟德尔的豌豆杂交试验以及他所作的基因假设谈起。

孟德尔对碗豆的7对相对性状(如高茎与矮茎,开红花与开白花等相对性状),进行了8年的杂交试验,看到杂交子代有似带规律性的变异,如将高(茎)碗豆与矮碗豆杂交,子一代都为高茎。子一代自交(自花授粉)所得子二代,则有高茎也有矮茎,其比近于3:1。如何解释这些现象?他作了假想:控制生物性状的是生殖细胞内一个一个的遗传因子(基因),一个基因控制一个性状,豌豆的高矮性状,就是由分别控制高矮的基因所决定。为便于讨论与说明,可用同一字母的大小写来分别表示,若以D表示高(茎)基因,则d表矮(茎)基因。并假设在个体内基因成双存在:高豌豆内为DD,矮豌豆内为dd,而在产生配子(生殖细胞)时,每个配子只能得到其中一个(或Dd)。当高、矮豌豆杂交,即Dd配子结合,产生的子一代个体则为Dd,由于子一代表现为高豌豆性状,则称这性状为显性,控制它的基因D显性基因d隐性基因(假设有D存在时,由d控制的性状不能显现,故称隐性,只有dd同时存在时才显d的性状)。当子一代(Dd)再产生配子时,Dd分离,一半配子得到D,一半得到d(假设基因的分离是彼此独立,互不牵连的)。当子一代自交——Dd两种精子与Dd两种卵子随机相遇,其组合型有:DDDddd(比数是1:2:1)。DD型为高豌豆,dd为矮豌豆,而Dd显高豌豆性状,那么高矮豌豆之比正好为3:1,这样孟德尔的上述试验用他的假设可以得到解释。

孟德尔又进行了两对相对性状的杂交试验,例如将黄色园粒豌豆与绿色皱粒豌豆杂交,子一代均为黄色园粒。让子一代自交得到的子二代,则有4种类型:黄色园粒、黄色皱粒、绿色园粒、绿色皱粒,其比近于9:3:3:1。对于这种现象,孟德尔认为也可按上述假设进行解释,只不过还需假设基因的组合是完全自由的、互不影响的。为便于表述可以YR分别代表黄色、园粒(基因),以yr代表绿色、皱粒(基因),两者杂交所得子一代为YRyr,子一代可产生4种配子:YRYryRyr,当这4种雌雄配子两两结合时,由于基因的组合是自由的、随机的,那么就可按纯数学的组合关系推导出16种组合来,在这16种中,又按显隐性关系,则子二代性状数量比正好为9:3:3:1

孟德尔所作的基因决定性状,且能独立分离与自由组合的假设由于能解释他的试验中所出现的现象,则被人们认可,并称之为孟德尔两规律(法则)——“分离规律自由组合规律。同时被当成是现代遗传学的基本规律。

不过,孟德尔的试验及其假想在当时并没引起人们注意,后来是因“自然选择学说”发生了危机,才重新引起人们重视。这在吴仲贤所写的《遗传学与进化论关系》一文里说得很清楚:“在19世纪60年代,有一位名叫詹金的工程师写了一篇文章来反对自然选择,他用的是数学。他认为由于遗传性融合的缘故,自然选择不能成为进化的动力。如果在一个物种中,出现了少数个体的变种,由于个数很少,这些个体就得和没有改变的个体交配,于是在下一代,所表现的变种性状,只有亲代变种性状变异范围的一半。这样几代下去,变种性状的变异岂不就消失了吗?自然选择何以下手把这种变异保留下来呢?因此,如果想保留自然选择学说,必须寻找融合遗传以外的答案。孟德尔的遗传因子说及其分离与自由组合的机制显然是符合条件的,即由于决定性状的是一些遗传因子,它们在杂交后并不消失,而是一代代地保留着,自然选择就可以把它们积累起来造成新种。因此生物学家对这些遗传因子的行为和传递就必须作进一步探讨,并逐渐使之具体化,这样就形成了20世纪所特有的日益发扬蓬勃的遗传学。而当人们深入到细胞及分子水平研究,看到细胞核内染色体上的脱氧核糖核酸(DNA)分子有忠实的复制性,在后代能保持。又看到个体在产生生殖细胞时,细胞作减数分裂,其染色体数正好为体细胞的一半,这与孟德尔所假想的基因在个体内成双,在产生配子时,只能得到其中一个的假设也很相符。于是认为基因的物质实体已经找到了,它就在DNA分子上。

现在,我们要问由此能否认为“基因”确实存在,且已找到?我们来分析几个方面的问题:

1)拿人体来说,其生殖细胞中有23条染色体,从现在的研究看到,每条染色体上就是一个DNA大分子,可在这大分子上并没看到有孟德尔所假想的那样的基因。如果定要认为基因就在DNA分子上,那么细胞核内的23DNA分子如何能控制人体各种各样数不胜数的性状呢?学者们设想DNA分子能分成许许多多的片段,每个片段就是一个基因(所以把基因称为DNA片段),由每个片段分别去控制人体各种各样性状。那么,人体上应有多少不同的性状?应分出多少不同的DNA“片段(基因)呢?现在学者们正在对此进行激烈的争论,有人认为有10万个基因,有人认为6万个,有人认为3万个,有人认为至少有12万个。不管怎么说,这基因数大家都会认为至少是在2万个以上,而每个DNA分子上至少有上千个基因。这就是说,每个DNA分子至少要分成上千个片段。那么,这种假设能否成立?让我们来思考一些最具体最起码的问题。

、从人们的研究看到DNA分子本身排列有序,分子中的各原子都有化学键相连,结合紧密,并未分成天然的片段,那么要把它们分成上千个片段,且彼此间互不牵连,能独立分离,自由组合,这分开它们,克服化学键作用的力在哪儿?

、即便DNA能分成片段,那么当DNA分子分成上千个片段后,它还是不是一个完整的分子?它到底是以一个完整的分子发挥作用,产生功能,还是它本身没有功能,只让它上面的片段各行其是,各自将各不相同的所谓遗传信息转录RNA,再转译给蛋白质,从而各自操纵生物五花八门的性状?从常识看,任何一个分子(无论有机物或无机物分子)都有作为分子的特有功能,而不可能分成片段,若要在外力的作用下,强行分成片段,其性质也完全变了,DNA分子能例外吗?

、退一万步说,即便DNA分子不仅能自由地分成上千个片段,而且每个片段也能独自操纵蛋白质,那么在受精卵细胞内有上万的片段(基因),当它们各自发挥功能而又共同操纵一个个体的发育时,彼此不打架,不相互干扰吗?如何能使个体有条不紊的发育?仅靠几个调节基因操纵基因或别的什么特殊基因来起作用能行吗?再说它们本身又受谁调节、操纵?

、我们再来看生物的性状。每一个活的生物个体,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机体的各部之间,即所有的“性状”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拿人来说,人的力气大小,跑步的快慢等性状,可直接看到它们与全身的健康情况、平时的锻炼情况等直接相关,不是由某一“基因”能单独控制得了的。即便有些性状看起来似乎只由某一器官控制,譬如人的嗓音,有的尖(锐),有的钝,这似乎只与声带有关,但实际它却与体内的雌雄激素等都有关,以前的太监,作了阉割手术后,其嗓音也会起变化。再有,各种性状也是随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人的皮肤颜色不仅受阳光照射的影响,也受自身内在状况的影响,有的病人脸色发青、发黄或苍白等。尤其是人的舌,其舌质与舌苔随时随身体状况的变化而有明显变化(中医由此而查知人体的疾病与健康状况),从这里更可直接看到人体的局部与整体是息息相关的,不是彼此独立互不影响的。

只怕正是这无数的事实与种种的问题也促使基因理论的学者们思考,因而对基因概念不断进行修改(称其为“发展”),只是,发展到后来的基因概念是怎样的呢?在《基因概念的发展》(自然杂志,19792)一文中所述的概念却与孟德尔所假设的概念完全不同了。孟德尔假设的基因概念是:基因间互不牵连,能独立分离,自由组合。一个基因控制一个性状,且不因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即能稳定的遗传。而文中所述发展了的概念却是:基因间形成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每个基因是这个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基因可以影响许多性状,许多基因影响同一性状。并且是与内外环境相互作用的。我们看,这发展了的概念却正好是对孟德尔两规律进行否定:既然称基因间形成为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那它就不可能互不牵连,独立分离,自由组合。尤其是一个基因可以影响许多性状,许多基因影响同一性状。这就更不可能按纯数学的排列组合关系推导出后代的性状及数量比。

“基因”概念的发展不仅直接否定了遗传学的“两基本规律”,而且从理论上讲也使“基因工程”无法下手操作,因为按原有的基因概念:一个基因控制一个性状,且互不牵连,那么通过对“基因”的剪接、重组,就可创造出新物种来。而发展了的概念却说“一个基因可以影响许多性状,许多基因影响同一性状”,那么如何能下手将控制所需性状的基因切割下来,而不影响其它性状呢?

其实,不仅发展后的基因概念使“基因工程”无法下手操作,就是原有的基因概念,要下手切割基因,从逻辑上也说不过去,我们就拿孟德尔假设的控制碗豆(茎)高矮的基因来说,如果真有高、矮基因,它们又可以被切割出来,那么当人们把它们切割下来后,这碗豆还有没有高矮?若没有了高矮,这会是什么东西?若变成了别的东西,那这基因控制的就不仅仅是高矮,而是整个植株的状况!若说还有另一种情况:出现了新高矮,那这控制新高矮的基因又从何来?

自然,在这方面我们还可以提出许多基因理论无法解释、无法自圆其说的问题来,但无需再多提,下面我们从另外的角度来分析。

2)由于DNA有忠实的复制性,因而确定基因DNA上,DNA是遗传物质。可是人们不仅看到DNARNA都有忠实的复制性,近年来,还看到蛋白质也有忠实的复制性。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刘次全,还作出了蛋白质复制,氨基酸配对模型。那么当它们几者都有复制性时,这基因该确定在何处?再有,原来以为蛋白质没有复制性,因而认为需听从DNA的遗传指令,现在蛋白质自身有复制性时,它还听不听DNA指令?

还有,现在人们还看到一些无机物小分子也有复制性,也就是说复制性并不是生物的特有性质,决定生物与非生物有不同本质的地方并不在这儿。

3)从世界六国科学家联手合作的人类基因组计划所公布的一些资料看,也显示了基因理论的种种矛盾与自我否定。例如,按照基因决定性状的理论,人与人之间各种性状的明显差异,尤其是不同人种之间的巨大差异,应该在DNA上能直接反映出来。然而,资料上显示的却相反:地球上的每个人与所有的其他人共享99.99%的相同的基因密码。来自不同人种的人,比来自同一人种的人,在基因上有更多的相似之处。

现在科学家们也在进一步反思与修改“基因”理论:“一个基因等于一个疾病或一个基因制造一个关键蛋白质的概念正在消失。”“停止一次只考虑一个基因的习惯,开始试图把集合作为一个复杂系统来一起思考。”的确,科学家们通过对“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实施,其认识又进了一步,但要真正走出误区,还必须认识错误之根源。

4)认为DNA揭示了生命的本质及奥秘,那么,DNA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即是忠实的复制性(不变性)与变异无规律性。由此会得出什么结论?前面提到的雅克·莫诺,他在书中说:这忠实的复制性是最根本的生物不变量生物的一切属性都是以这种基本的分子不变性为基础,它抵制一切变革,一切进化。这难道就是生物的本质与奥秘?由此怎不会得出我们前面所例举的那些荒谬结论?

这“忠实的复制性”,实际是一种机械的、死的,连非生物也具有的特性,生物所具有的强大的生命活力,不断变化发展的特性,尤其是人所具有的无限的学习、认知、应变、创造等等能力,从DNA里丝毫体现不出来,也没任何基因能操纵得了。

“变异无规律性”,这不仅不是生物的特性,在非生物物质里也找不到,宇宙万事万物都有其变化的规律性,我们研究任何学问都是研究那门学问中物质的运动变化规律性。

DNA所具有的基本特性,是与生物所具有的最本质的特性完全相反的。

人们会问:孟德尔试验中所出现的性状变化,难道不是事实?难道没有它的物质基础?难道不需要人们去寻找与认识其物质基础(实体)?

这要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对其物质实体的认识及其变化规律性的研究要有正确的途径,首先必须了解物质世界最基本的物质关系,否则将走入岐途。第二、孟德尔所看到的现象是很局限很个别的,由此而得到的“两规律”要作为遗传学的基本“规律”不能成立。对这两方面下面将具体讨论。

三、”基因”理论的错误根源

(一) “基因”理论忽略了物质世界最基本的物质关系。

深入生物物质世界,对其物质实体进行研究,必须首先了解物质世界最基本的物质关系,从而才有正确的研究方向、途径与着眼点(在《新生物进化论》中对此已作了具体讨论)。”基因”理论正由于忽略了最基本的物质关系而出现严重问题:

1)忽略了宏观与微观(物质)的相互关系。

一幢楼房虽由墙壁、门窗等组成,墙壁由砖头组成,砖头由泥、沙等组成,沙子由SiO2等分子组成。楼房、墙壁、砖头、沙子、SiO2,这是组成楼房的不同的物质层次,在不同层次有本质不同的结构、功能与建造规律,不能混为一谈。当人们研究SiO2分子的时候,只能说是在研究SiO2分子,却不能说是在研究楼房,因楼房的建造规律、用途、特征等都无法从SiO2分子里看到。同样的道理,生物个体,如我们人体,虽由各种组织、器官、脏腑组成,组织由细胞组成,细胞由DNA等等有机物大分子组成。但当人们研究DNA分子的时候,也只能说是在研究有机物大分子,却不能说在研究生物,更不能说在研究人。因生物所具有的,人所具有的结构、功能及其特有的运动规律(如我们所看到并总结出的十多条生物所共有的基本的运动规律),在DNA分子里都无法看到。

不断地,孤立地向微观世界深入,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我们看到的是物质世界所具有的共性(与共有组成)。在生物分子水平,我们看到生物(或说绝大多数生物)都有DNA分子。再深入到DNA分子内部,看到有CHONP等原子,然这些原子也广泛地存在于无机界,即在原子水平看到生物与非生物有共有的组成。再深入到原子内部,更看到地球上所有元素的原子都由原子核和核外电子组成,原子核内都有质子和中子。然而物质世界形形色色,千差万别的物质的不同本质,不是在这共有的组成中。而是物质不断运动,而有不同的结合,形成不同的结构,从而表现出不同的功能与不同的运动规律之中。若脱离物质本身的结构、功能与运动规律,孤立地向微观深入,那么对物质本质的认识不是越来越近,而是越来越远。

“基因”理论正是走上了一条孤立地向微观深入的道路。

2)忽略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任何一个具有复杂结构与功能的物体,无论是生物还是非生物,它都是由各个部分组成为一个整体后,由整体体现其功能的。而且结构、功能越复杂,整体性越强。例如电脑、电视机等,它们能表现出各种各样的图像、色彩、音响。电脑更具有计算、绘画等更多功能。然这些功能都是“整体”所具有的功能,而决非里面的元件(或是分子)互不牵连,各自分别控制某一图像,某一颜色,某一声音,决定某一功能。一个非生物体尚且如此,而极其复杂的生物体,特别是被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他所具有的极其复杂的结构与功能(性状),哪能设想是由上万个DNA分子上的片段(基因)来分别地,独立地操纵?

3)忽略了活的生物体与死的非生物体的区别。

生物体只有“活”着的时候才具有生物(生命)的本质特征,才与非生物体有本质的不同,活的生物体有非生物体所没有的整体运动功能(这在前面的文章里已阐述),这里仅举一点:生物体具有自我调节、自我修复、自我再生以及自身能制造新物质供自身发展等功能。孤立的研究DNA分子哪能看到“死”与“活”的区别?

生物个体,有个体(整体)统一的运动规律,它制约着组成它的所有细胞的运动,每个细胞,也是一个小整体,也有小整体统一的运动规律,它制约着内部所有物质(包括DNA)的运动。

 “基因”理论不仅忽略了物质世界一些最基本的关系,而且把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制约关系,完全颠倒过来了。认为“人的一切疾病都由基因决定”,“人的命运由基因决定”等等。这就不仅仅是学术界的问题,理论上的问题,而是会使整个人类对自身(以及与此有关的一系列问题)的认识陷入到最大的误区之中,由此引出错误的行动,因而必须尽快澄清这些认识。

(二) “孟德尔规律(法则)”不能成立。

前面说孟德尔的“两规律”已被“基因概念的发展”否定了,然真正否定它的是无数的事实。在广泛的杂交试验与生产实践中,人们看到能符合孟德尔“两规律”的情况是很少的,绝大部分情况都是不相符的。例如开红花与开白花的同种植物杂交,子一代不是都开红花(或白花),而是有开红花、开白花,还有居两色之间深浅不同的各种粉红色花等等多种情况,即便产生的子一代有均为开红花(或白花)的情况,但子一代自交所得子二代也会出现种种不符合孟德尔两规律的情况。就连“显性”、“隐性”性状本身也会在环境变化的情况下互换或有其它的变化,再说为何有“显性”、“隐性”之分,“两规律”也无法解释。另外,有许许多多与杂交有关的情况,也是用“两规律”无法解释的,例如“杂种优势”,杂交子一代的许多性状比两亲本都“高”,而这“高”的性状又无法保持,会一代代衰退。同时“杂种优势”一般只存在于同种内的不同品种间所进行的杂交,若是在种间、属间等,其亲缘关系越远,情况则越相反:不是产生不了子代,就是子代羸弱多病,畸形,易早亡等等。这些都无法用“两规律”解释。

再有,摩尔根从果蝇试验中所看到的一些现象也是不能用“两规律”解释的。但是,他却认为可再建立“连锁”、“互换”规律(法则),对“孟德尔规律”进行补充与发展。然而这连锁互换规律本身的内容,却正好是对孟德尔规律的否定。因为,按“孟德尔规律”,基因间是完全独立,互不牵连的,而按“连锁法则”,同一染色体上的基因是“连锁”在一起,不能自由分离。可是染色体数相对基因数来说又极少,极少,人的生殖细胞内的染色体只有23条,而基因数却被认为有几万,甚至十几万个,这染色体是大大的“锁住”了基因,“孟德尔规律”自然无法成立。而“连锁”、“互换”规律本身也矛盾重重,这里就不多说了。

总之,从理论到实践都证实“孟德尔规律”要作为遗传学的普遍规律是不能成立的。

孟德尔从碗豆试验中所看到的现象,毕竟是很局部、片面的现象。当我们进一步看到生物所共有的运动规律、遗传规律后,则可以解释“孟德尔规律”所能解释的现象,也能解释它所不能解释的许多现象(请见《新论》)。相信孟德尔本人看到这些,也不会再假设有什么“遗传因子”存在了。

(三)  三方面的错误相加到一起。

“基因”理论是从孟德尔的两个不能成立的(错误的)“规律”出发,去证实一个错误的“学说”——“自然选择学说”。而所走的研究道路(孤立地向微观深入的道路),又是一条错误的研究道路。三方面的错误加到了一起,错上加错,必然得出错误的结论,这就是”基因”理论的错误之根。这错上加错,不仅由此得出错误结论,而且三个方面相互支持,使错误的性质更进了一步,使人们对错误的识别更为艰难。例如:“自然选择”学说本身只是意味着认为生物的变异是无规律的。达尔文当时并没有明确地说生物的变异是无规律的。而”基因”理论、“分子生物学”却从理论上“证明了”遗传物质的变异无规律,而且明确地说,为“自然选择”找到了选择的“原材料”——基因突变。同时阐明了无规律变异的实体与机理。由此也就更加强调“自然选择”对生物进化的作用,而人们也更加相信“自然选择”是进化的原因与动力。 

四、分子生物学走出误区,会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天地

研究SiO2分子虽然不能认识楼房的用途及建筑规律,但对SiO2分子的研究仍然是必要的,它有分子这一层次上的重要作用。同样,研究生物分子,尤其是人体的DNA分子也仍然是十分必要的。虽然在DNA分子里看不到人体的运动、发展规律,看不到人体的本质特征,但却可以帮助人们从一个侧面认识生物分子层次上的奥秘。人类基因组计划依然是了不起的工作,依然具有伟大的意义。人们需要了解DNA的结构、组成等。人们已知DNA是一种高分子化合物,是两条由四种脱氧核苷酸连接而成的长链,四种脱氧核苷酸之不同在于各含有不同的碱基:腺嘌呤(A)、鸟嘌呤(G)、胞嘧啶(C)、胸腺嘧啶(T)。四种碱基两两配对:ATCG配对,这碱基对组成为两条长链之间的横挡,将盘旋成螺状的两长链构成为一个整体。人类基因组(即指人的细胞核染色体上DNA总和)它的碱基对约有30亿,人类基因组测序就是测这30亿碱基对的全序列,这“30亿”极庞大的数字本身就说明包含有数不清的奥秘,它必与生命的起源、发展、进化等息息相关。对其序列的测定自然有助于人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而测序的另一作用,是检验基因理论是否正确(当然,这一作用可能是人们事前所没有想到的),现在通过测序是更直接证实了基因理论的错误,前面巳说了,这里再作点补充:基因理论在中学的教课书里这样叙述:“组成DNA分子的碱基虽只有四种,但不同的排列顺序,就可构成DNA分子的多样性。”“成千上万的碱基对,它们的排列方式几乎是无限的。”由此人们想象人与人之间性状上的千差万别正是由碱基对的排列方式各不相同造成的。可是,现在通过对人类基因组测序,使人们看到人类DNA上的碱基对排列几乎是相同的,只有极个别的地方有差异,说明碱基对不可能像人们想象的能随意排列,以至无限。同时也清楚说明人类性状上的千差万别不可能是由几近相同的DNA决定,再一次说明基因并不存在。另外,也进一步证明我们前面所说的:越向微观深入,人们见到的越是物质世界所具有的共性(与共有组成)。

今天,人们对DNA的研究若是能从基因理论的桎梏中走出来,不将客观存在的DNA与本不存在(仅仅是假设)的“基因”混为一谈,进而去认识“活”细胞整体的运动规律,去认识DNA受细胞整体制约而有的运动变化规律性;去认识“活”的生物个体的运动规律,以及个体产生细胞,细胞受个体整体运动制约而有的运动规律性。那么人们利用现今所掌握与运用的现代科技和现代设备,对DNA分子和活细胞进行改造,则可有的放矢。由此所作出的成绩必远远超过本文前面说到的我们所作出的那点成绩。分子生物学走出误区,必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最后,对于“基因决定疾病”的基因理论,不能不再说几句,这理论不仅给一般的医务工作者在识病与治病上出了难题,其实也给基因理论的学者们出了难题。因为按照基因理论,基因控制的是性状,人类的所有性状,照理应该都可以在人类基因组上找到控制这些性状的基因,例如:控制人的头、手、足的基因各在哪里?控制头上的眼、耳、鼻、口等的基因又在哪里?而从眼来说,控制眼珠颜色、大小,睫毛长短、粗细、弯曲度等的基因又各在哪里?等等,应该都能够在人类基因组里找到。也就是说,“人类基因组” 测序之后接着要作的事,是给基因定位,只有定位之后才谈得上考虑基因与疾病的关系。因为人体的疾病是在人体具体部位上得的病,如果是头上的病,就应该找控制头的基因,看是在哪里出了问题。足上的病,应找控制足的基因。可是现在基因定位都没作,却单独谈起基因控制疾病来了,是不是现在的基因不控制性状,变为只控制疾病了?基因概念是不是又要大发展了?对于这些问题不知学者们如何回答?当然,说到基因控制疾病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在正常人群中“基因密码”几近相同,无法说明不同的人性状不同是由不同的基因控制。但当人体有病后,有人在染色体、DNA上却看到了异常,因而说基因决定疾病。那么这种异常到底说明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另作专题讨论。

 

相关研究资料:

 

陈一文:中国真正共产党人三代真诚的朋友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17r5c.html

 

宋安群:讨论几条生物共有的基本运动规律(2005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to3.html

 

达尔文《物种起源》不同意“物种的变异完全归因于自然选择”…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to1.html

 

那中元、杨红军:论中国生物工程发展方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tns.html

 

陈一文:转基因违背自然规律方舟子黄大昉欺上瞒下有意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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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兰色凡尘 2014-2-7 17:02
明确指出,必须坚决反对“基因决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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