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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村》文革是黄金十年的读后感

2014-2-11 09:56| 发布者: 风在手| 查看: 1456| 评论: 14|原作者: 风在手

摘要: 在文革岁月,那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包括那些下放的干部,在农村,总体上,大多受到了极大的敬重与照顾,我们那一带,就是如此,知青来了,学校全了,他们理所当然成了老师,赤脚医生,文宣队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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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花木兰从军 2014-2-11 11:53
"在文革岁月,那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包括那些下放的干部,在农村,总体上,大多受到了极大的敬重与照顾,我们那一带,就是如此,知青来了,学校全了,他们理所当然成了老师,赤脚医生,文宣队积极分子。"
说得对,那时候的知青都和乡下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有的还嫁给了农村。。。。。。到现在,还有知青会探望当时的农村老友。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4-2-11 11:58
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

虽然这两个历史时期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指导、方针政策、实际工作上有很大差别,但两者决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对立的。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4-2-11 11:59
审视历史,决不能简单地站在个人得失立场,必须跳出个人局限,站在人民和历史乃至最终站在全人类文明进步的角度去观察问题,方可能揭示事物的真谛与本质。
不能由于自己曾经在毛泽东时代饿过肚子,过了几年穷日子,甚至在某些时候、某些问题上受过一些委屈或者被冤枉,就把新中国后 毛泽东时期前27年的艰辛奋斗与后30多年的改革开放,徇私割裂甚至互相对立起来。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4-2-11 12:04
严惩食品药品渎职犯罪
刑法规定追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而渎职犯罪的危害结果通常滞后,有的甚至在渎职行为实施多年之后才呈现出来。实践中,往往因为渎职行为的危害结果尚未发生,因而难以追究刑事责任。而等到危害结果发生或呈现出来后,又可能因渎职行为已过追诉期限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为此,
《解释(一)》明确规定,以危害结果为条件的渎职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


《解释(一)》还规定,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当依照渎职罪的规定从严惩处。
引用 台灣獵戶人 2014-2-11 12:05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流入社会,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应当依照渎职罪的规定从严惩处。
引用 风在手 2014-2-11 12:30
花木兰从军 发表于 2014-2-11 11:53
"在文革岁月,那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包括那些下放的干部,在农村,总体上,大多受到了极大的敬重与照顾, ...

这样的事很多的,我们家就与当年的知青成了一生的朋友。
引用 风在手 2014-2-11 12:31
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4-2-11 11:58
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 ...

正如高家村文章所言,不要为了否定而否定,这不是正义者所为。。。。。。。。
引用 风在手 2014-2-11 12:32
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4-2-11 11:59
审视历史,决不能简单地站在个人得失立场,必须跳出个人局限,站在人民和历史乃至最终站在全人类文明进步的 ...

高教授是值得中华民族尊敬的真正的有良知的知识分子。
引用 风在手 2014-2-11 12:33
台灣獵戶人 发表于 2014-2-11 12:05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药 ...

:handshake
引用 gujiaguareno 2014-2-11 14:58
同样一个事,站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为私恨文革,为民赞文革!
引用 gujiaguareno 2014-2-11 14:58
同样一个事,站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为私恨文革,为民赞文革!
引用 风在手 2014-2-11 17:02
gujiaguareno 发表于 2014-2-11 14:58
同样一个事,站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为私恨文革,为民赞文革!

确实如此
引用 风在手 2014-2-11 17:02
gujiaguareno 发表于 2014-2-11 14:58
同样一个事,站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完全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为私恨文革,为民赞文革!

为私恨文革,为民赞文革!
引用 关天培 2014-2-28 11:16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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