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美日两国严格遵守《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文件。 上图: 1946年1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内更加明确地提出: 《北纬31度以南的琉球列岛、九州(大隅海峡中间线以南)至台湾之间的所有岛屿》,全部作为「战略区域」,实行托管统治。 1945年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中美苏盟国按《开罗宣言》、《雅尔达密约》、《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协议文件共同规划“”日本战后主权领土范围“”图,特别需要关注的是此图日本与琉球列岛界线(红色框线)为《大隅海峡的中间线》。 1945年,日本战败后理应遵守战后中国及美国等盟军共同制定的公告/协议/协定/合约等等合法文件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雅尔达合约/日本战败投降书/盟军最高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等5项文件 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行政命令SCAPIN第677号》:: A. 明确规定了日本二战后版图的范围即“日本的四个主要岛屿(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対马群岛、北纬30度以北的琉球列岛(口之岛除外)约1千近海岛屿礁石。 B. 而以下区域则不属于日本行政管辖: a)欝陵岛、竹岛、済州岛。(b)北纬30度以南的琉球列岛及南西群岛「吐噶啦群岛、奄美群岛、琉球群岛、宫古群岛、八重山群岛」(含:口之岛)、伊豆、南方、小笠原、硫黄群岛、大东群岛、冲之鸟礁、南鸟岛、中鸟岛及其他涵括太平洋诸岛。(c)千岛列岛、歯舞群岛(水晶、勇留、秋勇留、志発、多楽岛)、色丹岛[南迁群岛]。 上图: 《盟军总司令部军事管辖日本、南朝鲜的范围图》。 《SCAP ADMINISTRATIVE AREAS: JAPAN AND SOUTH KOREA 》 盟军总司令部第677号行政命令,1946年1月29日,二战后《日本领土领海图》。 SCAPIN-677: GOVERNMENTAL AND ADMINISTRATIVE SEPARATION OF CERTAIN OUTLYING AREAS FROM JAPAN 1946/01/29 大日本帝国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并无条件投降后,由美国及苏联为首的同盟国军事占领。 1945年8月28日,第一批盟军于横滨登陆,并设立同盟国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1945年8月30日,盟军太平洋战区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也乘军机抵达东京,并成为同盟国最高司令官。 1952年4月28日,盟国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未经中国合法政府授权,而擅自结束7年对日本的军事统治;本为中国与美国共管的琉球群岛等地,却因为国共内战/新中国成立/朝鲜战争等因素中断,而由美军单方面托管琉球群岛等 驻日盟军总司令(日语:連合軍最高司令官;英语:S C of t A P或S C of A in t P,简称SCAP),又译为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盟军最高司令部,是美国远东军司令兼驻日美军总司令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在同盟国军事占领日本期间的一个头衔。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盟军依照波茨坦公告协议,美国政府进行占领日本的政策,麦克阿瑟将军以“驻日盟军总司令”名义在日本东京都建立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在日本通称为“GHQ”。“SCAP”盟军总司令。 随着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二战正式终止。根据《波茨坦宣言》,盟军(事实上只有美军)于日本建立进行接管的总司令部。 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签署降书。 1946年1月29日,盟军最高司令部公布第677号行政命令,强制日本政府遵守战后行政区域管理范围.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正式成立 1952年4月28日期间,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透过日本政府实行所谓“间接统治”,主要大权均操在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手中。[未经新中国政府签署协议,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则为不合法文件] 1951年4月16日,麦克阿瑟与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民政局局长C W返回美国,马修·李奇微接任盟军最高司令官。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生效,盟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结束占领日本,日本恢复主权国家地位[由于中国数百年是琉球群岛的宗主国,所以美日两国私相授受,在关于琉球群岛事务未经中国政府协议及签订认可的;即为非法文件 1971年,""美日狼狈为奸的归还冲绳协议""由美国单方面交予日本政府,但中国中央政府与台当局的蒋介石团伙,也从未承认此举,因为从未经过合法正式协议或议定书。 也由于,而因蒋介石的台当局,拒不承认美日单方面分割中国琉球群岛主权从而冲绳诸岛等领土则迟至1972年才移交给日本。琉球群岛是太平洋的一系列岛屿,位于台湾与日本之间。钓鱼群岛(钓鱼台列屿)不属于琉球群岛范围之内。到目前为止,琉球群岛一直处于日本托管之下,但主权不属于日本,根据《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补充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琉球群岛自古历史就是中国藩属;而琉球的疆域北起奄美大岛,东到喜界岛,南止波照间岛,西界与那国岛。 中国学者分析 琉球的问题非常复杂。学者汪晖在文章中提出,“在有关东北亚地区的战争与和平的讨论中,琉球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美国的军事占领仍然存在,它既是冷战的构造,又是全球化的军事结构的体现。 1972年5月15日,琉球被美国"归还"给日本,但矛盾随之而来:首先,日本并不能主宰"回归后的"琉球事务,太平洋战争的权力关系仍然凝聚在琉球的上空;其次,琉球与日本的历史不可能妥帖地放在"回归"这个概念之下。如果"回归"是对近代日本扩张历史的承认,那么,"回归"也意味着琉球的反占领运动将发展为与日本政府的矛盾。即便绕过这个"回归"概念,从冷战时代至今,日本的主权不得不受制于冷战时代的政治格局;在这样的条件下,从民族国家逻辑的角度说,琉球不能不游移于认同日本。(在战后最初的年代,琉球甚至被迫考虑成为美国的一部分的可能性。)因此,在日本本土,有关琉球问题的讨论围绕着美军对琉球的占领而展开,而在琉球,这一讨论又涉及琉球是不是日本的一部分这样的问题。由于军事霸权与当地劳动关系、土地关系相互渗透,并与日美关系、安保条约和日美军事同盟问题纠缠在一起,任何对琉球问题的讨论都不可避免地与美国、日本、俄罗斯、中国、周边区域及后冷战时代的霸权构造密切相关。未来日本在这个区域的角色也取决于这个构造的变化。在这个意义上,琉球问题甚至不仅是东亚的问题,它是整个世界资本主义发展、帝国主义发展在这个区域的集中的一个展现。”然而 美日背着中国签定《旧金山和约》,并于1971年6月11日美日签定《归还冲绳协定》把琉球连同钓鱼台的管理权转给日本,违背《开罗宣言》和《波斯坦和约》,这是非法的。 琉球群岛的主权仍属于中国。中国琉球群岛 是中国国内内政问题因为其宗主权自始自终在中国,且不适用联合国宪章法律要求是中国与美国政府[[两国单方面协商收复移交的问题]],且不因1971年6月11日美日签定《归还冲绳协定》,美国把琉球群岛治理权转交日本;进而形成中国对琉球群岛主权丧失;事故这与日本当局与琉球岛民无关 是中国二战后尚未收复,且未被盟军正式和平移交的中国主权领土,不存在联合国介入托管的问题 附注:: 联合国宪章的第1章第七条::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琉球群岛数百年来都是中国藩属,且其国家内政外交均由中国授权赋予,虽有琉球王与国家名称,但中国数百年来行政区域制度的关系,不是国与国关系,而是中央对地方的省权[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美国私相授受于日本治理权;违反开罗宣言与波茨坦约合约第8条是非法及违法 1871到1879年,日本未经其宗主国中国签署合法文件,是日本窃取侵占琉球群岛的管理权 1894年,甲午年日本发动偷袭中国北海舰队海战,导致中1895日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岛造成中国向日本索讨琉球群岛搁置数十年,1945年,波茨坦合约与雅尔达合约与日本战败投降书,与1943年的开罗宣言等4份合法国际文件框架内,从而日本被盟军强制迫剥夺窃占琉球群岛的管理权,本应该在盟军美国先行接收管理琉球群岛后,理该陆续归还于其宗主国即为中国政府, 1945年,日本战败后琉球群岛,随即由盟军[美国]代为中国先行驻守军队管理;然而中国政府虽然先后历经国共内战及朝鲜战争及中美苏冷战时期,但是中国政府在对琉球群岛的主权问题,绝不因1971年6月11日美日签定《归还冲绳协定》,[国际法:凡是涉及第三方国家主权权益的协定合约等文件均属非法的及无效的],美国未经琉球群岛宗主国=中国政府的合法同意签署文件;擅自而把琉球群岛治理权私相授受的转交于日本,然而在国际法框架内:中国拥有琉球群岛的主权及管理权并不因此有所消灭....但幸好在毛泽东与周恩来两位同志空手套白狼前提促使日本在1978年中日两国友好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友好条约》中所说尊守波茨坦合约第8条框架内以及[[中日建交公报]]再次确认波茨坦合约与开罗宣言前提框架内, 然而今天的日本当局却执迷不悟的尚未将琉球群岛等岛礁主动归还中国,这是日本军国主义复苏赤裸裸对二战败后众多和平条约的挑衅;是违法的,也是非法的窃占我中华民族主权领土,并妄想拉拢与藉由联美俄天下围攻的声东击西顾左言右军事联合经济维稳等等威慑下,围困中国钳制中国苦吞琉台不守三韩为墟的历史骂名,直至拖延到 2021年美日两国将琉球群岛,侵占50年内,中国政府沉默自动放弃向美日两国外交谈判的追索权益,届时美国日本即为向联合国国际法庭申请仲裁琉球群岛主权继承国就地合法化拥有主权 补充内容 联合国大会二七五八号投票决议也是延续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精神,再度确认台湾作为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部分的法律地位,当然,同时也就概括承受取代了中华民国对台湾归属中国的有效管辖和统治地位 |
近日为何日本如此无中生有琉球主权,大言不惭,单方面的敲锣打鼓诉诸世界舆论,觊觎博得各国重视:,日本防卫省公布数字称,2013年上半年日本航空自卫队战机紧急升空次数为308次,其中应对中国飞机的次数最多,为149次,首次超过了应对俄罗斯飞机的次数。今年1月,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扬言,可对中国飞机实施曳光弹警告射击。9月,日防卫省又声称,如果中国无人机“侵犯”日领空,日方将考虑将其击落。日本不断炒作中国飞机进入其“防空识别圈”,那么,什么是“防空识别圈”?它是如何诞生的?具体又是如何运作?而日本自1971年后,美日私相授受在没有经过中国合法政府签署割让这东海一连串联珍珠"琉球群岛的主权",日本又是如何假借美国驻军,掩耳盗铃将琉球群岛的"非法的治理权"变相的转变成拥有琉球群岛的"非法的主权"?
何为“防空识别区”
日本汉字的“防空识别圈”,国际上通常称作“防空识别区”,英文全称为“Air Defence Identification Zone”(编注:以下简称ADIZ)。
根据《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定义,ADIZ是指“对空中目标进行敌我识别,并测定其位置而划定的防空区域。”
ADIZ并非新生事物,其诞生背景可追溯到1940年,当时为应对轴心国威胁,美国曾提出“沿海岸线建立对空监视网”的设想,随着战局发展,这一设想逐渐被搁置。二战结束后,以美、苏为代表的世界军事强国大批列装高速喷气式战机,此举对各国传统防空体系构成巨大威胁。
为扩大预警距离,增加反应时间,上世纪50年代,美国和加拿大率先划定ADIZ。目前,已有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在内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ADIZ。但别忘记美国也是目前世界各国唯一不签署国家12海里沿岸海域领海主权的
http://i1.sinaimg.cn/jc/2013-11-08/1383869028_Ga0Jk4.jpg
日本划设的所谓“防空识别圈”,不仅大幅超过了本国领空,甚至延伸至距邻国领土很近的离,变相掩耳盗铃蚕食各邻国的空域及海域主权,我们不得不严加防范日本政府这种上下其手,寻机窃占中国的岛屿空域及海域的主权以及中国自由航行的权利
。
对于进入ADIZ的航空目标,国际上一般的反应程序为:当发现可疑目标进入本国划定的ADIZ,并经预警雷达识别后,防空指挥部会首先在G波段实施广播警告,同时向上级指挥机关通报情况,相应提高防空系统警戒状态,进而命令本国战机前往监控。
判断来者有无敌意时,西方国家通常遵循3项原则:
其一,根据目标在ADIZ内停留时间的长短判断。如果对方留空时间较短,且依照指示行动,可认为是“误入”或“无害通过”,不必采取强硬措施。
其二,如果目标停留时间过长,且不听从警告,但速度没有变化,也无意进入本国领空时,可采取战机跟踪伴飞的方式进行监视。若目标飞行时间较长,还可派多批次飞机,轮换持续监控,直到目标离开ADIZ。
其三,如果目标不听从警告,航向直指该国领空,且从机型、飞行速度和姿态等判断其有“明显敌意”时,可在警告无效,并得到上级指示的情况下“动武”。
不断扩张的日本“防空识别圈”
日本将ADIZ称作“防空识别圈”。目前,日本单方面在东海上空划定的“防空识别区”基本上是沿着东经125度往南,经北纬30度后,再沿北纬25度、东经120度的方向斜向西南,至东经123度再折向正南。
这一区域离中国最近处,距浙江省的海岸仅约130公里,不但包括钓鱼岛,还跨越日本自己主张的东海中间线,将中国东海油气田涵盖其中。这样的情况下,中国飞机即使在本国沿海和专属经济区上空正常飞行,也会被定义为“闯入”了日本的防空识别圈。
日本“防空识别圈”的划定并非一成不变。
1972年中日建交时,日本政府为向中方示好,曾将位于东海附近的防空识别线朝日本一侧后退了十几公里。[但中国此举绝对这不是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或主权割让于日本]
2010年6月,日本又把与西南部与那国岛上空的“防空识别圈”,扩大至中国台湾东海岸一侧。甚至在日本北海道“西北ADIZ”则“过分”到距俄罗斯海岸不足50公里,只是迫于苏联(后来是俄罗斯)的强大军事威慑,日本的ADIZ从不敢覆盖北方争议岛屿。而围绕独岛(日方称竹岛)的ADIZ划分问题,日本与韩国也一直“口水仗”不断。
对于中、俄、韩等日本邻国来说,飞机在本国沿海和专属经济区上空正常飞行,被日本认为“闯入”其ADIZ的事件也频繁发生。
日本曾实施过“警告射击”
对于这个划到别人家门口的ADIZ,日本一再振振有词地声称,该识别区是从美国人手里接管的。1945年日本投降后,以美国为主导的“盟军”就划定了日本周边的ADIZ。
1952年,美日狼狈为奸借机中国参与朝鲜自卫反击战,私相授受在旧金山合约中,无视二战盟约拘束日本恢复军国政府主权,当时美苏冷战正酣,为防备苏联战机侵袭,日本领土及周边空域的ADIZ仍由驻日美军管控,直到1969年,才未经拥有琉球群岛主权的中国北京政府签署合法文件,私自将琉球群岛航空区域识别区移交给日方管理。
由于中、俄等国从未承认过日本的“防空识别圈”,但掩耳盗铃的日本政府却利用自己规定区域范围形成了所谓“实际管控权”,"变相取得琉球群岛的主权"从而与中国及台湾等发生了不少摩擦。
比如今年1月日本防卫大臣小野寺五典扬言对进入ADIZ的外国飞机实施曳光弹警告射击的情况,过去确实曾实际发生过,只不过警告对象是苏联的图-16轰炸机。
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中国琉球网 ( 闽ICP备13003013号 )
GMT+8, 2024-11-2 15:35 , Processed in 1.398550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